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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指匠情挑-第67章

小说: 指匠情挑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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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夜里,要是我睡着了,我就会梦到杀人。我梦到我杀了个人,于是不得不把他的尸体装进袋子里,在伦敦的街道上走来走去,那袋子太小,都装不下他。我梦见了绅士。我梦见,我在布莱尔那座红色小礼拜堂的墓地中遇到他,他给我看他母亲的坟墓。那坟墓上有把锁,而我有一把钥匙坯,和一把锉刀,我必须挫出一把能开锁的钥匙;每天夜里我都会,心知我必须挫得快一点,再快一点;而每一回,正当大功即将告成之时,某些怪事就发生了——钥匙缩小了,要么就是变大了,锉刀在我手里变软了;钥匙上有个齿,最后一个齿——我挫不出来,没有一次能够按时挫出来…… 
  来不及了,绅士会这么说。 
  有一次,这个声音是莫德的。来不及了。我抬头张望,却看不到她。从绅士死的那天夜里至今,我再没见过她。我不知道她在哪儿。我知道警察关她的时间比关我的长——因为她跟他们说了自己的名字,名字就上了报纸;于是,当然了,就给克里斯蒂医生看到了。 
  我听说过这事儿,听监狱里的看守说的。这事儿全传开了,她是绅士的太太,据推测她曾经进过疯人院,又逃出来了;警察不知道拿她怎么办——是放她走,还是把她当疯子锁起来,还是什么别的。克里斯蒂医生说只有他能决定;所以他们把他找来,给她做检查。 
  听到这儿,我差点又犯病了。我还是见不得浴盆。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是这样的:他看了她一眼,人家就看到他踉跄一步,面色变得煞白;接着就声明,他只是发现她恢复得这么好,激动地不能自己。他说这说明他的方法是多么地好。 
  他让报纸把他的医院详详细细地写了一通。我觉得凭这个,他又多了好多新病人,肯定也让他发了大财。 
  于是,莫德自己就重获自由了;这之后,她似乎就消失了。我猜想她已经回到布莱尔,回家了。我知道她再没来过蓝特街。我觉得她是吓破了胆儿!——因为,当然了,她要是敢回来,我就会掐死她。然而,我还是很想知道,她究竟会不会回来。我每天都在想这个问题。“说不定,就今天,”每天清晨我都会这么想,“就是她回来的日子。”然后,每天晚上:“可能是明天……” 
  不过,正如我曾说过的,她没回来过。她重返蓝特街的那一天没有来临,宣判的日子倒来了。 
  那是八月中旬。那个恼人的夏季,烈日当空,阳光灼热,法庭里——挤满了看客——密不透风:每隔一小时,就有个人被喊过来往地上洒水,设法给地面降温。我跟达蒂坐在一起。我原本盼望着我可以跟萨克丝贝太太一块坐在笼子里,握着她的手;可当我提出请求时,警察当着我的面哈哈大笑。 
  他们让她一个人坐在那儿,带她进出法庭时,还给她铐上手铐。她身穿一件灰色号衣,将她的脸衬得焦黄,不过,她那满头银发,倒是被法庭暗色的木墙面衬得光彩动人。 
第一次上庭时,看到有那么些陌生面孔前来听审,她面露惊惧,颇为不安。这时,她在人群中发现了我的脸,于是就,我觉得,松了一口气。 
  这之后,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她也会回头看我,与我对视一眼——虽然我也看到她四顾张望,好象是在找另一个人。可是,到最后,她的目光总会垂落下来。 
  她开口说话的时候,声音有气无力的。她说他们在为绅士欠她房租的事争吵,她一怒之下捅了他一刀。 
  她通过收房租挣钱吗?检方律师问。 
  “是的。”她说道。 
  而不是通过窝赃收赃,或者非法(unlicensed)当保姆——就是俗话说的老妈子——收养无父母的婴儿,挣钱? 
  “不是。” 
  这时,他们找来了几个人,这几个人说他们见过她,在不同的时间,带着几个不重样儿的钱包;还有——更倒霉的是——找了几个女人来,这几个女人发誓赌咒说她们把孩子给了她,后来孩子很快就死了…… 
  接着是约翰。瓦儒作证。他们给他套了一件衣裳,像是店员制服,头发也梳得油亮锃亮。他的样子比以前更像个毛孩子。他说那个要命的晚上,他目睹了蓝特街厨房里发生每一件事。他当时看到萨克丝贝太太拿刀捅出去。她叫起来,“你个胡说八道的混蛋,走着瞧!”他还说他看见她动手之前,刀就握在手里了,握了至少有一分钟之久。 
  “至少一分钟?”律师说道。“你能肯定?你知道一分钟有多长吗?看着这个钟,那边。看那个指针的转动……” 
  我们都看着那钟的指针走字儿。法庭里一片静默,都在看。我还从来都不知道一分钟时间有这么长。律师回头望着约翰。“有这么长时间吗?”他说道。 
  约翰开始哭了。虽然满脸涕泪,他仍旧说道,“是的,先生,” 
  然后他们拿出了那把刀,让他指认凶器。人们一看到刀,都开始窃窃私语;等约翰抹好眼泪,定睛一看,随即点了点头,有个女人当场晕厥。 
  然后,他们把刀拿给陪审团看,让陪审员逐一看过,检方律师说陪审员们必须确确实实地注意到,那刀刃是磨过的,锋利程度比那种刀具平常所应具有的为甚——正因为这刀如此锋利,才把绅士伤得这么重。 
  他说,通过出示事先准备好的凶器,让萨克丝贝太太关于吵嘴的证言露了破绽——我一听这话,差点从座位上跳起来,这时我看到萨克丝贝太太的眼睛。她摇摇头望着我,眼中都是哀求,要我保持安静,我又坐回去;后来再没人说刀这么锋利,并不是由她磨的,而是我磨的。 
  他们没有叫我上证人席。萨克丝贝太太也不会让他们这么做。他们叫来了查尔斯;可是他哭得太凶了,还哆嗦个不停,法官宣布他不宜做证。他被人送回到他婶婶家了。 
  没有人说起我,和莫德。也没有人提到布莱尔或者李老先生。没有人更进一步地说出绅士是个恶棍——他曾经想找女继承人骗婚——他曾经通过出售伪造的股票坑害过别人。他们把他描绘成是一个有着美好前程的正派青年;他们说萨克丝贝太太为一己贪欲,剥夺了他的前程。他们甚至找到了他家里,还把他的父母请到法庭上——你压根儿不会相信,可是这说明,他说他是一位绅士的儿子的话,其实全是吹牛皮。他父亲和母亲经营着一家不大的布料店,就在豪罗威路拐进去的一条街上。他姐姐是教钢琴的。他的真名不是理查德。瑞富斯,甚至也不是理查德。威尔斯;他真名叫弗雷德里克。巴恩特。 
  他们把他的照片登在报纸上。人们说全英格兰的姑娘们都把那张照片剪了下来,放在紧贴心口的地方。 
  可是,当我看到那张照片——当我听人们说起巴恩特命案,说起各项罪行,说起种种肮脏的交易——似乎于我而言,他们谈论的是别的事,完完全全是别的事,而不是绅士,在我家厨房间里,我家人都在场时,他被失手刺死的事。甚至于,在法官请陪审团退席时,我们等候判决时,看到记者们蓄势待发,只等判决下达时;甚至在过了一个小时之后,陪审团回到法庭上,其中一位站在那儿,只用一个词便给出了回复时;甚至当法官套上他那顶系着根黑色发带的马棕假发,祈愿上帝能够怜悯萨克丝贝太太的灵魂时——甚至之后,我都没有真切地体会到你觉得我应该有的感觉,我不相信,我当时觉得,这么些个面目阴沉又严肃的绅士,说了这么些沉重单调的话,就能够从像我和萨克丝贝太太这种人的生命中,把精气神、欲望和血色剔除掉。这时候,我望着她的脸;看到她脸上的精气神儿(the spirit)、欲望(heat)和血色(colour)已经去了一半。她茫然四顾,望着窃窃私语的人群——是望着我,我觉得,我站起身来,举起了手。 
可是她看到我的目光,她的视线,正如此前那般,又游移开去:我看着无目的地扫视整个法庭,仿佛在寻找某人或某个事物——终于,她的目光停顿了,仿佛变得清澈了。我随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在旁听席靠后一排里,有个姑娘,一身玄色,脸上罩着面纱,她正好将面纱放下来——那是莫德。我看到她了,却没料到能看到她:我得跟你说,我的心砰一下打开了;然后我想起了每一件事,于是我的心又砰一下关上了。她看上去颇为悲伤——有点怪,我心想。 
  她一个人坐在那儿。她也没表示一下——对我,我是说;也没跟萨克丝贝太太表示一下。这时,我们的律师叫我过去,他跟我握握手,说他很抱歉。达蒂哭起来了,得我扶着才走得动。等我再看萨克丝贝太太时,她的脑袋陷在肩膀中央;等我再找莫德时,她已经走了。 
  宣判之后的那个星期,我现在还记得,根本就不象一个星期,却像是一天,漫长,没有尽头的一天。那是无眠的一天——因为,当睡眠有可能抹去对萨克丝贝太太的想念,而她很快就会被处死,我怎么还睡得着呢?那是几乎没有晨昏的一天——因为他们一直点着她监房的灯火,整夜都亮着;我不能陪着她的时候,我就一直点着蓝特街的灯火——我在家中能找出来的,和我能借到的每一盏灯。我独自坐着,两眼通红(with blazing eyes)。 
  我坐在那儿呆望着,就仿佛她就在我身边,还生了病。我几乎粒米未进。我几乎没有换过衣裳。我要是行路,那就是飞快地赶到豪斯蒙格街,去陪伴她;要么就是慢吞吞地往回走,把她丢在那儿。他们现在把她关在,当然了,关在死囚牢房里,还有一两对女看守时刻跟着她。他们心肠也够好了,我觉得;可是,他们都是身材高大,粗壮健硕的女人,跟克里斯蒂医生那儿的护士一样,他们穿着类似的帆布围裙,也拿着一串儿钥匙:我会盯着他们的眼睛,退缩起来,我身上所有的旧伤痕,好象又开始疼了。 
  于是,我再次认识到,我永远不会因为他们自身的缘故,而发自内心地喜欢他们——因为说真的,他们值得别人真心喜欢吗?他们会打开牢门,放萨克丝贝太太走吗?他们没有这么做,相反,他们把她关在那儿,等着刽子手来绞死她。 
  然而,我尽力不去想这个——又或者,像前面一样,我发现我无法思考此事,无法相信此事。萨克丝贝太太究竟如何盘算此事,我也说不出。我知道他们给她派了个监狱牧师,她跟他一起待了几个钟头;可是她没跟我说他跟她讲了些什么,以及这样是否能给她带来些许安慰。 
  如今更甚于以往,她好象压根儿就不想说话,只是感受着我的手在她手掌中的温柔触感。虽说今时更甚以往,有时候,她也会望着我,目光中雾气腾起,她会脸红,踌躇着,仿佛为了什么重似千斤,却从未说出口的话,而挣扎不已……可是,她只跟我说了一句话,她希望我一直能记在心上;就在她行刑的前一天——我最后一回见她。 
  我去探望她,带着那颗快要碎掉的心,原以为见到她时,她会在牢房中来回度步,或者扒着窗户栏杆,看外面——实际上,她很镇定。倒是我在哭鼻子,而她就坐在囚椅上,让我跪在她脚边,头埋在她腿上,她抚着我的头发——取下发卡,将我的头发放下来,横铺在她膝头。我早已无心理头发。仿佛于我而言,从今往后,我也了无生趣了。 
  “萨克丝贝太太,没了你,我可怎么办啊?”我说道。我感觉她浑身一震。然后:“好姑娘,没了我更好啊”她轻声说道。 
  “不!” 
  她点点头。“会更好的,很显然嘛。” 
  “你怎么能这么说?当时,要是我一直待在你身边——要是我没跟绅士去布莱尔,该多么好——噢,我真不该离开你!” 
  我将脸埋在她的裙褶中,又开始哭。 
  “嘘,好了,”她说道。她拍拍我的头。“嘘,好了……” 
她的衣裳磨擦着我的脸颊,囚椅抵着我的身子。不过我,就好象我又是个孩子了;到后来,我们俩都陷入沉默。牢房里有扇小窗户,悬在高墙上,有三两束日光透进来:我们就看着那光线,在地板的一块块石头上缓缓移动。我从来都不知道光线会这样移动。就好象手指头挪动似的。当这光线从这面墙上挪过去,就快挪到那面墙上时,我听到有脚步声,随后感觉到,女看守弯下腰来,将手放到我肩头。——“时间到了,”她低声说道。“现在,说再见吧。好吗?” 
  我们站在那儿。我望着萨克丝贝太太。她目光依旧清亮,可就在那一刹那,她脸色大变——变得沮丧,惨白,像黏土一样。她开始哆嗦。 
  “亲爱的苏,”她说道,“你对我真好(you have been good to me)——”她把我拽到身前,嘴凑到我耳边。那简直像是僵尸的嘴,已经没有热气了;却还抖动着,好象中了风似的。 
  “好姑娘——”她开始,断断续续地小声说道。 
  我几乎要挣脱开她。什么都别说!我心想——虽然我也不知道,我是否能说中我不想她说出口的话;我只知道,我忽然间害怕起来。什么都别说!她紧紧地抓着我。“好姑娘——”这时,低语变得残忍了。“明天,要看我。”她说道。“要看我。眼睛别闭起来。然后呢,要是我过身之后,你听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就想想以前——” 
  “我会的!”我说道。我半是惊心,半是宽慰地说出这句话。“我会的!”——这就是我最后对她说的话。 
  这时候,我觉得肯定是那位女看守,又碰了我一下;拉着我,扯扯绊绊地,来到门外的走道里。——我也想不起来了。接下来我还记得的是走过监狱的院子,感觉到阳光扑面而来——我大叫一声,脸别到一旁——心里想,此时,此地,这烈日当空,依旧耀眼无比,这是多么诡异,多么荒谬,多么让人恼恨的事啊…… 
  这时,传来了一位看守的声音。在我听来,耳中隆隆作响,却连半个字也没听进去。他在问我身边的女看守。她点了点头。 
  “其中之一,”她说着瞄了我一眼。“那个是早上来的。”我只是后来才觉得奇怪,她究竟是什么意思。而眼下,我昏昏沉沉的,满怀悲痛,根本无力细想。 
  我像个游魂一样走回到蓝特街——一路上只是尽我所能地避开阳光,走在阴影里。在艾伯斯先生的铺子门口,我看到几个小孩,正用粉笔在台阶上画绞索——他们一见我过来,便尖叫着跑开了。 
  不过,我已经习惯这些事了,就随他们去了;却用脚把绞索涂掉。进了门,我在店里站了有一分钟,才缓过气来,我看看周围——看看锁匠的柜台,上面都是灰尘;还有工具和钥匙坯,都失却了光彩;挂在铺子里的厚呢帘子,挂环处早就撕开了,帘子就荡在那儿。 
  当我径直走进厨房时,我脚底下咯吱有声:因为什么时候——我也说不出是什么时候——火盆被人踢翻了,煤炭和煤灰还散落在地板上。将煤炭煤灰扫起来,将火盆放妥了,这好象是件太过稀松平常的事,倒叫人不想动手;反正,地板已经全毁了——警察撬过的地方,地板都破碎开裂了。地板下漆黑一团,你要是拿盏灯过来:那就能看到地面了,就在地板下二尺处——潮湿的土壤,里面有碎骨头和牡蛎壳,还有甲虫和蠕动的蠕虫。 
  桌子叫人推到了墙角里。我走过去,在桌旁坐下来,就坐在萨克丝贝太太的旧椅子上。查理威格爬在这张椅子底下——可怜的查理威格,自从艾伯斯先生使劲扯过它的项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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