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天边歌唱-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枪口上。慌乱中倒地,手按到了自制的矛上。说是矛,不过是用小刀把树枝削出尖,就像带尖的木橛子,原本是搭帐篷用的,但帐篷早就不见了,刀也不见了,除了一个军用水壶和一支没有子弹的长枪,还有别在腰后的这些木橛子,他已一无所有。他已经和队友们失散两三天了,就像一头困兽被困在了森林里,没有指南针,也没有给养。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他拔出一根矛刺向狼的咽喉,狼在倒地的时候还不忘咬林岩风一口,于是,林岩风的腿被扯下一大块肉,跟那狼一起躺倒在了地上,只有进气没有出气了。等到那只狼彻底咽了气,林岩风像个孩子一样哭了,哭着抓了一把泥土掩在了伤口上。
泥土能治百病,这也是林岩风后来知道的。一个根生于泥土的人依赖于泥土生存,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知道的。然而,城市在一定程度上混淆了人类的感知,人类失去了亲近泥土的机会,也就失去了来自泥土的力量。如果没有那三年的军人生涯,如果没有那些残酷的生存训练,林岩风或许永远都不会懂这些道理,也不会明白生命所蕴藏的力量。
奄奄一息中,是那条狗找到了他,他又见到了战友,见到了熟悉的军营。那坐落在草原深处的、孤独的、高高的围墙内的军营,曾经是他不能忍受的牢狱,而今,他却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亲近和感恩。
那狗是一条退了役的军犬,大家都叫他“班长”,因为他曾经是战功赫赫的军犬的头儿,据说,他们军区军犬的数量刚好是一个班。现在,他老了,连长把他要了来,因为他曾经是连长养过的第一条军犬。班长拖着一条伤腿,整天神情冷漠、形单影只地在营地上走来走去,就像一位退了役的将军,雄风不再,但威严如前。即使连长见了他,也得毕恭毕敬,行个军礼,说一句“班长好”。林岩风刚到军营的时候,看到人人都对一只狗行军礼,就觉得好笑,觉得不可思议,但在听了班长的故事之后,却再也笑不出来了;内心充满了敬畏。这个军礼是敬给班长的,也是敬给生命的,于是,这个军礼如此发自肺腑,也就变得如此庄重,甚至还有点儿隆重的意思。再加上后来这档子事儿,班长救了林岩风,整个军营就更加宠爱班长了,尤其是林岩风。
班长是一只德国黑贝,但据说是藏獒的杂交,骨子里就透出一种桀骜不驯,行起事来总是自作主张,好在,他的原则总不违背大家的规则,大家也乐得让这么一只值得敬重的狗更自由一点。
或许仅仅是这样一个原因,那天林岩风碰到了扎巴,就不顾一切从那两个狗贩子手里买下了他。也或许是,潜意识里就认为中国的好东西不能随便给那些八国联军,看见那个金发碧眼的男人,林岩风就来气,这气一上来就冲上了头,糊里糊涂就做了决定。
后来,林岩风想,或许这一切都是上天的旨意吧,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巧的事儿,说让他碰上就碰上了?为什么偏偏是他呢?
既然一切都是上天的旨意,林岩风也没什么好说的,得罪朋友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儿。他不知道这只狗的名字,暂且就叫他“班长”吧!
班长是一只纯种的藏獒,黑亮的毛发,眉毛中暗藏的眼睛,还有安静中暗藏的杀机,不知道为什么林岩风总觉得这是一只有着奇特经历的狗,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打他的主意呢?虽然说,现代人养狗成风,好狗的价格也的确不菲,但一只真正的藏獒身价却不止十万块钱,据说国外有人在以上百万的价格寻求藏獒,当然也只是为了贩卖到国外去,再由专家杂交出以他们国家命名的狗种。不管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反正是新的品种产生了,据说,很多知名的大型犬都是这么来的。但国内的纯种藏獒却越来越少,越来越少,千金也难寻了。
林岩风常常打量着班长,就像打量着一段故事、一段历史。或许在不远的将来,这样纯种的藏獒也只能作为故事和历史存在于人类的想象中了,那么,有一天他会很骄傲地对孙子说,他曾经养过一只藏獒,一只绝对纯种的藏獒,而不是一只德国黑贝!但他始终不能理解班长为什么那么安静,比一只安静的猫还要安静百倍!即使黄昏的时候,林岩风带他到野地里散步,他也只是不紧不慢地跟着,好像天塌了也与他无关,好像只要他这么不紧不慢、坚持不懈地走下去,就能走到天边,走到终点。可是,天边在哪里呢?终点又在哪里?林岩风怎么就看不见呢?
林岩风很想知道班长高兴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据说狗是越纯种越聪明,即使是一只小巴狗,主人喂他食物也知道摇摇尾巴,可班长根本没有任何表示,冷漠得就像他才是老大,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一切都是无可商量的。
第三部分苦度众生(5)
什么样的狗有什么样的性格,就像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性格一样,每个生灵都有不为人知的领域。
他好像总是在回忆什么,尽力从记忆中搜寻着什么特别的东西,那些东西对他很重要,但好像并不如愿,记忆在某处卡了壳,他再也回不到他想回的地方去了。
林岩风不知道他是从哪里来的,也不知道他想往哪里去,但他知道,从此他们的命运纠结在了一起,在某一刻,林岩风甚至在为他们共同的命运担忧了。
平静的日子一个又一个,过去了,南瓜花落光之后秋天就到了。门口那棵碗口粗的白杨树每天都会落一地黄叶,偶尔有一两片被风吹进了门廊,落在了班长的食盆里。秋天跟夏天没有什么不同,至少在这个院落里面是这样的。只有门口油桶上那个发乌的骷髅头不见了,被林岩风的房东拿走了。
那个房东是这个镇子唯一的医生。他来这里并不是为了拿走那个骷髅头,只不过是顺便看见了也就顺便拿走罢了。他是来给林岩风诊治的,林岩风伤了脑袋,流了很多血,虽然有泥土帮他止了血,可伤口很长,需要缝针。
又有吃霸王餐的地痞来了他的歌舞厅,不给钱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可是太嚣张了,仗着人多,居然出口不逊,对服务员大打出手。服务员都是跟着林岩风出来混的道上的兄弟,即使林岩风不想惹事,这时候也不得不反击了。于是,林岩风说,“关门打狗”,于是就真的关门打狗了。自家兄弟打红了眼,居然砸了自家玻璃窗,玻璃碎了,砸在林岩风脑袋上,脑袋破了,开始流血。就是这样,很多事情一旦开始就很难控制了,不到最坏的结果就只能继续下去。结果是两败俱伤,当然,对方更惨烈一点。但是,这并不是最后的结局,谁都知道应该对自己当初的选择负责任,当然,这里要负责任的是林岩风。当然,如果他不想再做生意他也完全可以不付任何责任,但他知道他必须得做下去,这就意味着他必须善始善终,所以他报了案,把自家兄弟和对方的伤员一起送进了医院。至于他自己,他回了家,给房东打了个电话,房东就来了,一个乡下的赤脚医生用他的缝衣针完成了一个医生最简单的手术,然后悠闲地回了自己另一处住所,走的时候还顺便拿走了放在油桶上标了号的骷髅头,以便回去后摆在那间简陋寒酸的医务所最显眼的位置。
这一切都是在黎明时分发生的,除了那几扇龇牙咧嘴的玻璃窗好像说明了那天夜里的确发生过什么事,太阳依旧从村头那几座土屋顶升起来,树叶依旧慢慢坠地,没有任何东西跟昨天不同。然后,林岩风戴了一顶棒球帽出了门,走的时候还没忘在班长的食盆里添了很多白肉,肉是带骨头的,肋骨。
忙活了一个星期,终于告一段落,林岩风坐在院子高阶上一把破木椅里取下了帽子,晾晒头顶的伤口。伤口有点儿发炎,红红的,还有些肿。不摸脑袋也知道是这样,这么长时间没发痒居然还那么疼,不这样还能怎样?其实林岩风也不敢摸自己的脑袋,脑袋被那个赤脚医生剃了一大片,很有点儿被狗啃了的意思。原本林岩风想到理发店把头剃光,又不耐烦被人问来问去,也就只好这么一副狗啃的模样了。
现在他有了足够的时间来回忆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了,他开始为自己还没能学会忍受而懊悔。如果时间再倒回那一刻他会怎么样呢?他想他还是会说“关门打狗”。这么想着就有些好笑,为什么要说关门打狗?这里又关狗什么事儿呢?
再看班长,还是那样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冷酷得就像有娘生没娘养的杂种。在某一刻,林岩风甚至认为自己本就是这只狗的同类,有娘生没娘教的杂种!而原本或许并不是这样,他有一个以平庸为骄傲的爹,还有一个以平庸为本能的娘,以平庸为宗旨,教育着他健康成长。可惜他有一个做过土匪的爷爷!即使他忘记了自己的出身,他身上流淌的血却不会忘记。他从来没想过叛逆,可叛逆就从来没离开过他的身体,甚至他的灵魂。这就是他们所谓的遗传吧,不管他愿意不愿意,他就是这样的人,从一出生就是,没人能改变这个事实。
林岩风曾经问过父亲,爷爷为什么是土匪?父亲说,很多事情是不由人的,走到哪一步也不是自己能够决定的,“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当时就是这个样子。至于说后来,事情就有点儿失控了,让一个当惯了英雄的人低头认罪那是不可能的,“识时务者为俊杰”,所有自以为是的英雄都不懂这个理儿,宁折不弯是所有英雄的结局。所以,剿匪的时候被剿了、灭了也是正常的。
英雄,或者土匪,在父亲那里是含混不清的,在林岩风幼小的心灵里却是同一个意思。那么,后来发生的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没有什么对与错,只是英雄主义情结在起作用,而他只是某个时代、某个地界英雄的替身。
其实,生命原本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仅仅是一个莫须有的原因,仅仅是一个不成立的理由,就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而命运原本就是一个荒诞的说法,是一个人无法按照自己的想象和希望活着的时候给自己的一个借口,一个安慰。这世界,谁的命运都是把握在自己手里的,即使他自己不想把握。
第三部分苦度众生(6)
这里离贺兰山很近,或者说就是在她的腹地,我不是很清楚,从人类的言谈之间我也得不到任何提示,但我看见了岩羊。那种看起来很像黄羊的动物,就在视野的尽头,土黄色的山峦背后。
稀稀落落的几片黄绿簇拥在灰蓝色的山岩上,岩羊灵巧的脚步轻飘在那几簇黄绿周围,偶尔回头,用他那缺乏睿智的目光纯情地观望自己的领地,热切而又迷惘。
有时候我想,人类和其他所有的动物一样,都有生存的权利,只不过城市的人类更像这些岩羊,在合适的生存空间无限制地繁衍生长,以至于自毁了家园,再也没有多余的资源遗留给后代罢了。即使他们自己也感觉到了资源的紧张,日渐沙化的土壤一再提示着他们将要面临的危机,日渐羸弱的身体一再提醒着他们将要面临的危险,但缺乏天敌的挑战,他们也只能如此。任何没有节制的扩张到最后都会限制他们自己。
人类或许是上天最奇特的造物了,当初他们聪颖而且善良,上天也就特别恩宠他们,在他们身上特意安置了别的生灵无以抵达的智慧,使之成为上天的代言人。但,人类是一种很会想当然的动物,神谕的智慧在他们身上总是被放大、被滥用。就像贺兰山的岩羊吧,当初他们射猎岩羊,更围剿狼,直到后来他们发现狼不见了,岩羊也快绝了种,良心突然发现了似的,又开始想方设法保护岩羊,不准狩猎,不准破坏植被,结果呢?岩羊真的成了一方霸主之后,土地沙化,植被减少,岩羊仍然面临着饥饿的危险,甚至面临着更大的危险:种族退化、自相残杀。
人充当神谕的结果就是,自然的秩序被打乱!当狼从视野里消失,老弱病残的岩羊被保护,抢食所剩不多的某种植物,他们世世代代居住的贺兰山就已经改变了旧日的模样。如果他们赖以为生的某种植物彻底消亡,他们的命运又将怎样?
原本,这世间万物均有它的秩序,兼容并蓄,唇齿相依,互为依赖,互为限制,地球方可以长久地存在下去。有谁允许人类总是充当神谕?有谁规定人类不参加天道循环、世事轮回?上天是公平的,每个人都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人类也是一样。
在最后的审判到来之前,每个物种都在争取生存的权利,匪夷所思的事情正在层出不穷地发生。
冬天来的时候,林岩风接到母亲从银川打来的电话,很着急地询问是不是歌舞厅也着了火?林岩风有点儿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想不通母亲为何如此发问,难道他还不够晦气?
原来,是王可回家了。但是没回自己家,却去了林岩风家。说什么住的地方着火了,他们连睡觉的被子都烧没了,所以他从林岩风家里拿了两床被褥就走了。林岩风曾经联系过王可,但王可的手机早就停机了,现在突然冒了出来,还编了一个弥天大谎骗自己的家人,这多少让林岩风有点儿恼怒,也有点儿担心。他不知道王可究竟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会编这样的谎呢?难道说他真的遇到了什么难处,连一床被子也买不起了?
林岩风决定去找小春,即使王可失踪了,小春总还是能找到的吧?
临走前,林岩风把所有能兑换成现金的都兑换成了现金,除了歌舞厅和住所不能动,除了弟兄们的工资不能动,满打满算凑起了六万块钱,全装在了钱包里。想到自己这些年打打拼拼,到头来居然落得这般田地,突然觉得很是悲哀,还有那些跟着自己打拼的兄弟,一个个也都是穷光蛋,愧疚像尖刀一样刺伤了他。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够回来,或许一天,或许两天,或许很多天,反正找不到王可他是不会回来的。这也算是他当兄弟的一份职责吧!可是,班长怎么办呢?
林岩风从来没有离开过班长两天以上,也从来不让任何人给他喂食,他就是想让他知道,他才是他真正的主人,他才是他唯一的归宿。直到今天他才算真正明白,其实,每个人都只是自己的主人,每个人都有权利把握自己的命运。他突然做了一个决定,找到王可之后,回来他就会对弟兄们说,“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生活,该散就散了吧,寻找自己的幸福,也寻找自己的路!不要再跟着我虚度此生了!”
看着班长冷漠的眼神,林岩风想,或许自己是错的,既然救了他,就应该给他自由,让他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而不是这么一味囚禁着他,像一头困兽,那么他和那些狗贩子还有什么区别呢?
他叹了一口气,解开了班长颈子上的铁链子,拍了拍他的头说,“你也走吧!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哪里都不想去的话,就等我回来!”然后把半只肥羊放在了班长面前,头也不回地走出了院子。
院子的门是虚掩着的,就像我对他虚掩着的心,他随时可以进来,也可以随时出去,这一切都是他自己决定的。但我想我会一直记着这个人,和他曾经对我的好。我的心灵并不是我能够完全控制的,即使我想忘记,也是不可能的,既然上天把他安排在了我的生命里,我的生命怎么可以把他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