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天边歌唱-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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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次又一次地盯着那些无主的记忆碎片,纷纷扬扬地像雪花一样飞坠,最后降落在了坚硬的水泥地面,和尘土杂糅在一起,看不见了。
“行尸走肉症候群”,她想到了这个词,然后就笑了。世间的事儿有时就是这么奇怪,根本禁不起推敲,每个人都是停留在他们自己熟悉的环境里,追求着各种想象的逃避,但谁也不敢深究其中的道理。
淡梅又坐在了那里。既在茶厅中央又自偏安一隅的舞台,藏身于巨大的钢琴后,几乎没有人能注意到这个整天穿着白衣服的女人。这样很好,她就在人群中,却可以不受人群的打扰。她在表演,却在演着自己想做的角色。想想,人生真的如戏,一出出闹剧、一出出悲喜剧,剧剧都那么精彩,剧剧也都那么空虚,没什么道理,也没什么意义,人们却偏要给它套上一个光环,欺哄自己说那就是生命至高无上的目的。就像一根盲杖吧,它引领人们奔向光明的未来。
第一部分:草原生息后才能恢复她仁慈的生机
草原上的热是酷热,阳光直视大地,热力直通地心。城市的热却是燥热,混混沌沌的,胶结在一起。杨树的叶子卷了,不清不楚地收敛了生机。
那只猫又来了,趴在窗户外面向窗内探望。我悄悄地抬起身,猛地一抬头,吓了她一跳,“喵”的一声就逃跑了。她的家就在隔壁的那幢小楼,我散步的时候经常会看到她,是一个新邻居。大多看见她的时候她都卧在那一家的阳台围栏上晒太阳,半眯着眼,很享受的样子。偶尔也会见她像风一样奔跑,多半是因为她看见了一只蚱蜢。我喜欢看她挺立的样子,双目炯炯有神,小脑袋高高昂起,充满了自由、自豪感,和自然赋予她的骄傲权利。我猜想,如果她一出生就是在旷野,她的自由、自豪、骄傲感一定会更加真实,从前先祖的一切都会在她的胸膛里映现,她会找到她的同类,还会找到她的天敌,这样,才不至于枉费她矫健的身姿和身体中蕴涵的神奇。
突然很想带她走,离开这里,最好还有她的孩子,如果她有孩子的话。到草原去,回玛多去!玛多的老鼠太猖獗了,繁衍得很快。狼越来越少,狼牙制成了手链,鹰也越来越少,被制成了标本,鼠却越来越多,人们无能为力。很担心有一天草原会被这帮老鼠占据,它们虽小,却有夷高山为平地的本事,难保有一天草原不会被变成沙地。而猫是老鼠的天敌!或许,也只有他们才能挽救草原,草原将养生息之后才能恢复她仁慈的生机。
草的命贱啊,随便哪里都可以生长,只要给它一点土壤。但草的命也贵,有时候比人的命还贵,没有这些草,就没有草原,没有草原就没有树,没有树就没有人。就是这样,一切看似卑微的事物中,有我们的血肉。
家猫能驯养成野猫吗?他们在草原会不会饿死?哎!这是个问题!
一般来说,人类需要什么,什么就会遭到毁灭。即使没有毁灭,也是人类不要它毁灭,它们将会被改造,譬如说猫。当初,那只怀了孕的猫因为境况艰难,不得不暂时依居人类,按说没有过错,物种也得以了保存,却因此改变了大多数猫的命运、草原的命运。功过不好评说。
单调冗长的日子循环往复着,没有尽头地循环往复着,以至于屋中那一盆盆翠绿也疲惫不堪地苍白了,失却了血色,可日子还是单调冗长地循环往复着,终于有一天,大家都忘却还有时间的存在了。
就在那一天,家里突然来了两位访客。一男一女。女的叫吴小小,有姣好的容颜,迷人的身段,纯洁的笑容,快乐的语调,还有火一样燃烧的热情。男的叫项小米,身材魁梧,却处处透着精细,玉雕似的面容,却偏偏透着几分忧郁。
她是拉着他的手进来的,看起来有几分得意,但显然他并不怎么情愿,尤其是在看到淡梅的刹那,他甩脱了她的手,甚至还有几分慌乱,像被追逐的猎物一样慌乱。
虽然这一切都是在瞬间发生的,淡梅还是看到了,就淡淡地笑了笑。于是,那个男人就更加的浑身不自在,涨红了脸。也许是见到淡梅太兴奋,这非常重要的一分钟恰巧被那个女人忽略掉了。
淡梅是在茶馆里碰见这个邻家小妹妹的,她是淡梅邻居家的孩子。她的父亲是个著名学府的教授,淡梅在上中学的时候还请教过他很多问题呢。那时候这个女孩儿还小,老是留着齐耳的男学生头,一副很调皮捣蛋的样子,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师做家访,谁也不服,老子天下第一,唯独对淡梅崇拜有加,仅仅因为淡梅会弹钢琴。孩子的崇拜总是很盲目的,只要那个人有他喜欢的一点东西,就会喜欢那个人的全部。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恐怕小小已经不记得这些了。在小小上初中的时候,淡梅就已经在读音乐学院,很少回家了,后来结了婚,就更少回家了,更难得见到小小。每次见到小小,虽说个子一年一个样,跟拔似的长着,但总感觉她还是没长大,人也还是那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没心没肺的人是不懂得难过的,就像阵雨吧,地皮还没湿,就雨过天晴了,浮于表的难过和不难过是一个概念,只有孩子才能真正拥有。
那天,小小和朋友去茶馆,一眼就认出了淡梅,大呼小叫,逢人就说淡梅是她姐姐,是个音乐家,搞得淡梅很是尴尬。可能听父亲说淡梅现在写歌吧,就一个劲儿地捣鼓淡梅弹一曲自创音乐,还找到了茶馆经理说情,经理无力对付这个漂亮还善于纠缠的小女生,勉为其难答应了她,淡梅也只好勉为其难地弹奏了一曲。这样也不过瘾,小小又提出要淡梅唱一支自己写的歌,淡梅怕经理为难,赶紧拦住了,对小小说,“这是茶馆不是舞台,改天到家里来我唱给你听好了”。也就是说说而已,她就要了淡梅的住址和电话。这不,还没过两天呢,跑来了。
第一部分:看到她为我盛开时的妩媚
“你喜欢唱歌吗?”淡梅笑眯眯地问小小。
“喜欢。”小小说,有点摸不着头脑,不明白淡梅为什么会这么问。
“你走路的时候也唱歌吗?”淡梅继续问。
“有时候吧。”小小更加糊涂。
“走路唱歌会很大声吗?”淡梅还问。
“当然不,只是哼歌罢了。”小小笑了。
“如果这时候你走在音乐学院,肯定会碰到一个男生,他会对你说,‘嘿!作曲系的吧?’你知道是为什么吗?”淡梅笑着说。
“不知道!为什么呢?”小小好奇地问。
“因为只有作曲系的学生才会走路没有声音啊!”淡梅笑着。
“那为什么作曲系的人不唱歌呢?”小小刨根问底。
“因为作曲系的人是靠脑袋吃饭而不是靠嘴啊!”淡梅也觉得这样的回答有点牵强,但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凡事总想探个究竟的孩子。
不知道为什么,在淡梅的眼里,小小真的很小,永远长不大似的,虽然她已经大学毕业。两岁,就是一代人啊!以前是十年、二十年一代人,现在不一样了,时代的节奏快了,树都一年长两次年轮了呢!小小今年多大了呢?二十二?还是二十三?不知不觉自己都三十了,真快啊!好像只是一眨眼,她就老了,老了,老得只剩下回忆了。
“姐姐是作曲系的高才生!”小小对旁边那个漂亮的小男人说。
淡梅笑了笑,并没看他们,只是埋头慢慢搅动着手里的咖啡,像往常一样倾注了全身心的关注和热情,余光却看见小小用她那只白净的右手抓住了那个男人宽厚的左手。这时候,男人的右手端起了放在茶几上的咖啡,顺势将握在小小右手的左手抽了回来,把咖啡移在了左手,用右手慢慢搅动着咖啡。淡梅不由得又笑了笑,仍旧没抬头。
既然答应小小要唱歌给她听,淡梅只好在钢琴边坐了下来。
我在等待一枝玫瑰,我前世错过的那支玫瑰,我闻到了她的生命传递给我发梢的香味,只有她的气息才能让我安然入睡。只想为她的身影摇曳沉醉,给她我默默积蓄了一生的泪水。谁都看不清楚那隔岸的风景,是时光啊,轻盈的美。
我在等待一枝玫瑰,我前世错过的那支玫瑰,她的娇艳曾经因为我的错过而变得憔悴,今生我不会再让她在孤寂中枯萎。我不可停止找寻她的脚步,直到看到她为我盛开时的妩媚。谁也看不懂那飘落一地的殷红,是时光啊,无奈的错位。
淡梅边弹边唱,就像在述说世事沧桑,而那双眼睛,那双眼睛仿佛真的能洞烛一切黑暗的秘密所在,这时正忙着穿越茫茫黑暗。
晚上,坐在茶馆里弹琴的时候,淡梅又想起了那个男人,那个叫做项小米的男人,小小的男朋友。这两个人的名字中都有一个“小”字,恐怕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缘分。听说他是从法国来的外籍华人,祖籍台湾,在北京一家国际集团供职,说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虽然舌前音和舌后音有点儿分不清。
她又想起他的那些小动作,不自觉地露出了笑容。在她的印象里,男人都有那么点儿厚颜无耻,和一个漂亮女孩牵手是他们无上的荣耀,尤其是在陌生人面前。这个男人却有些特别,有点害羞,有点拘谨,还有点惊慌。不知道为什么,淡梅突然有点儿为小小担心。这些小动作一定暗示着什么,只是现在她还不能确定。
她还想起那个男人的眼睛,很清澈、很亮泽,也很幽深的一双眼睛,好像是一潭寒水,深不见底,表面上看却是那么碧青。那双眼睛紧紧地盯着淡梅,并不顾忌小小会察觉,也不顾忌淡梅会难为情,就像是一双木头眼睛,从来不会转动,却有着强劲的吸力,淡梅听见有风从耳旁呼啸而过。
她还想起了扎巴,她不明白为什么他从来都不出声,只会在一旁冷眼旁观,即使家里来了陌生人。“为什么扎巴和别的狗是那么不同”?她疑惑地盯着乳白色的天花板,眼光却在万里外的天空。
老人们常说,狗能够看见人类看不见的东西,比方说游魂,不然,狗为什么有时候会突然对着空气狂吠呢?这么说好像有点迷信,小孩子长大了也就不相信了,他们更相信科学。但是,科学也告诉他们,人类的视力和别的动物的确不同,比方说,在鸟儿的眼里,涂了防晒油的人的皮肤是金红色的,还熠熠生辉。
第一部分:一种随时等待引爆的危险
我们的确能够看见一些人类看不见的东西,比方说即将来临的灾难。
的确,是灾难,这个男人身上潜伏着一种危险,一种随时等待引爆的危险,任何一点火光都有可能把他点燃,而淡梅就是那一点火光。至于说吴小小,那是一堆篝火,假装壁炉那种的,看起来像,但事实并不是那么回事儿。
不知道为什么,总感觉那个小女人和我有着什么渊源,前生或者来世,天国抑或凡尘,一种熟悉的陌生感,一种陌生的熟悉感,呼唤着我去穿越现实那厚重的壁垒、浩杂的混音,寻找那丝丝脉脉的牵连。然而,这个努力是徒劳的。除了通向现实,所有的路都被封死了,水泥严丝合缝,覆盖了每一个带有记忆的地方。
就像在臆想中看见了梦幻,梦幻真实地展现在眼前,因其真实而丧失了距离感,和现实混为一谈。
项小米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从看见淡梅的第一眼,脑袋就有点儿犯晕。说被她成熟的美貌震惊了吧,还不至于,说被她的气质征服了吧,也不至于,说被她的才华打动了吧,也不是。但是,在她给他们打开门的一刹那,他就是被震惊了、征服了、打动了!这个女人,一抬手、一举足都好像是精心策划好了似的,经过了无数次演练,如此纯熟,又如此具有美感,这种美感很具蛊惑力,就像一个巫师,能够在瞬间把人催眠。
过了好几天,项小米都回忆不起来那天淡梅究竟说了什么,他只记得那首歌。那曲调是怎样的千回百转,那歌词是怎样的泪透纸背,那声音是怎样的阴柔凄美!在某一刻,他甚至认为这是吴小小设计的圈套,仅仅是为了让他知道这是一个藏龙卧虎的城市,每一张平凡的面孔下都可能隐藏着一个天才。这样想起源于他们之间的一次谈话。
项小米认为这个城市太盲进了,每个人都太有理想,而忽略了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吴小小认为不是这样,只要理想是自己的,而不是把别人的理想错当成自己的理想,那理想就是应当被实现的。项小米问,女人都想生孩子,算不算理想?
有时候跟女人说话很累,总是驴唇不对马嘴,不是节奏不对,就是根本就不是在说同一码事,犯不着跟女人较真儿。可女人不这么想,不说个清楚明白今儿个就别想回家睡觉,那架势分明就是你不服输她不罢休。
项小米自认为是那种理智得过了头的男人,虽然他从小就生长在那个盛产浪漫的国家,却一点也没妨碍他成为一个理智的男人,这一点完全得益于他有一对理智得过了头的父母。父母理智地结合,又理智地生养了他,给了他理智的教育,再后来,又理智地分开,没有一点不是经过了深思熟虑。
认识吴小小纯属偶然。他是在一年前一个朋友聚会上认识她的,那时他刚来到北京一两个月,而她也刚刚大学毕业。这个女孩儿从骨子里透着浪漫,满脑袋都是浪漫的想法,还有着爆棚的自信,好像整个世界都是为她而存在的。唯一可取的是,她是个很直接的人,说话不拐弯,思想也是直线条。和她在一起,你根本不用带脑子,所以,你尽管放松,尽管开心,尽管不假思索。最重要的是,她说一口流利的英语。虽然项小米在家的时候也跟父母学过中文,看过大量的中文书籍,甚至比一般的中国人更精通中国文史,但毕竟不经常说,说起来总是磕磕绊绊的。而吴小小学的就是英文,所以项小米并不奇怪她为什么说英文说得那么好,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他并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学英文,如果她想做哪一方面的研究不得不学英文的话可以理解,或者作为一种职业也行,比如说做翻译,可她仅仅是想出国。当然,中国国情他并不是很懂,他也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么多的中国人想往外跑,如果说自己的国家不好,为什么不致力于改造它,而是选择了逃跑?难道断定了自己的国家无可救药?
可以说吴小小是他的女朋友,也可以说不是,是情人但不是朋友。他和她有着肌肤之亲,却没有真正的思想交流。你可以怪罪于孤独,也可以怪罪于天性,但事实就是如此,她是他的旅伴,暂时的旅伴,虽然吴小小并不这么想。
他觉得自己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孤独感,甚至他预感:或许这一生他都会在孤独中度过。但他知道自己需要旅伴,这个或者那个旅伴,以安慰他太过孤独的心灵。他不会对吴小小说什么,时间会说明一切,时间也会更改掉它想更改的一切,比如说小小对他的依恋。他并没有要抛弃小小的意思,如果她愿意,他想他可以一直这么跟她走下去,直到死那一天。不过他也知道,这样的事是不可能发生的,女人总是被自己无限膨胀的欲望打败,你给她今天,她就会想到明天,而明天,他是不可能跟她登记结婚的。当她看到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