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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生死保险-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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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计著两人同住可以替他省去一些没必要的花费,可他拿出真心来对向天,却换得了什麽,人家连真正的底细都不跟他讲,把他当白痴来看,他还真是很白痴!
  凌正中就这样怒气冲冲的开车冲回了公司,又怒气冲冲的坐在办公桌前,桌上的文件让他摔得啪啪响,连平时他最喜欢喝的咖啡都让他推到了一边。
  看到一副生人勿近的凌经理,所有部门职员都不约而同的自动退到了安全地带,生怕一不小心就当了炮灰,连一向了解他的乐华也是一头雾水,不知道这位平时总是乐呵呵的凌大经理今天是出了什麽状况。
 “凌经理,今天上午我帮你面试了几个来应聘的女孩子,有一个我觉得很不错,这是她的简历,你看一下,如果觉得满意的话,我就通知她来复试。”
  乐华小心翼翼将一份简历放在凌正中的面前,毕竟怒火冲天的凌经理她也是头一次见到。
  凌正中也不想把心里的不快发泄出来,可他也不明白为什麽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看著乐华被他的举动弄得不知所措,凌正中的心里就有些歉意。
 “我相信你看人的眼光,既然你说不错那应该是不错了,通知她明天来复试。”
  打发走乐华,凌正中端起咖啡来喝了一口,这种他平时最喜欢喝的黑咖啡今天却觉得分外的苦。
  其实是心理问题吧。
  想想向天也没有什麽不对,他们俩人才认识几天,他不是也没把自己以前的经历告诉过向天吗?为什麽又要苛求对方什麽都要对自己坦白?
  可是……
  就是不喜欢小仓鼠隐瞒他什麽,不喜欢单单纯纯的向天也有狡诈的一面。
  於是,凌正中整个下午都在不快和反省中度过,他手头上的文件一份也没动过,整张白纸上就密密麻麻的写满了那个让他不开心的名字。
  乐华在下班之後,收拾垃圾的时候,发现凌正中桌旁的纸篓里堆了好多纸团,她随手展开一张,见上面写满了一个相同的名字。
 “向天……”
  是这个人让凌经理情绪这麽反常吗?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乐华漂亮的脸庞不由自主地陷入沈思。
 “我回来了。”
  凌正中下班回家後,发现向天已经回来了,正系著围裙在厨房里炒菜,菜香从里面漂了过来。
  勾人食欲的菜香立刻把凌正中心中的阴霾扫得一干二净,肚子好饿,他把公文包放下,来到厨房。
 “那个……向天,今天对不起……”
  再怎麽说今天他也不该发脾气的,他连发脾气的理由和立场都没有,难得向天一点都不介意,还帮他做饭,这让凌正中觉得自己有些孩子气。
 “正中,该我说抱歉才对,其实没有想瞒你的,只是不知该如何说起……吃饭吧,回来的这麽晚,肚子早饿了吧?”
  向天和煦的微笑让凌正中心安了下来,他没敢说是自己坐在桌前发呆,把下班时间都忘了,他忙洗了手,帮向天把做好的饭菜端上桌。
  简单的四菜一汤,但其中的一盘油炝苦瓜让凌正中有些汗然,这不会是小仓鼠觉得他火气太大,特意为他准备的菜肴吧?
  吃完饭後,向天把凌正中叫到客厅,开始向他解释道:“正中,我以前是Interpol的警员……”
  什麽东东?
  看到凌正中一头雾水的样子,向天笑了起来。“Interpol就是俗称的国际刑警……”
 “啊?就是跟你那个抽风表哥一样的警察?”
  凌正中虽然对Interpol这个词有些陌生,但国际刑警的大名他还是如雷贯耳的,现在电视上小说里不都很流行吗?只是自己身边突然冒出这麽一位来,这多多少少让他有些吃惊。
  小仓鼠看上去是那麽腼腆害羞的一个人,怎麽可能跟刑警那麽危险的职业挂上钩……
  在凌正中的想象中,国际刑警都应该是那种很酷很有型,整日不苟言笑,肌肉比子弹还要硬的形象。
  可是小仓鼠的身子好像很柔软呢,腰也很细……
  啊,凌正中,你又在胡思乱想什麽?!
  没人留言呢,那我还是老老实实把这篇完结後再更新锁情吧,可怜的远远和致致,你们好像已经被人遗忘了呢 。。 
 
没注意到凌正中正在臆想,向天继续说道:“一年前我在泰国追查一起贩毒案时,被匪徒的枪击中,身受重伤。”
  他拿出坠在颈下的子弹头。
 “就是这颗子弹射进了我的前胸,当时给我开刀的医师说只差了几毫米,我就没得救了,泰国是个崇信宿命因果的国家,大家都说我能奇迹生还都是因为我父母平时的乐善好施,说起来我也算死了一回的人,而且因为我的受伤,我的警察身份也曝了光,我妈妈和三个姐姐本来一直以为我只是个普通公司职员的,她们在接到我受伤的消息后,就举家跑到了泰国,在医院一直守到我苏醒,还联合起来把我爸爸冰封,因为他替我隐瞒真相……”
  想起当时父亲因为支持他的缘故而成为众矢之的,可怜巴巴求家人原谅的样子,向天就不由笑了起来。
 “当我睁开眼睛,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家人憔悴焦虑的脸庞,那时我就决定退出Interpol。”
 “你一定很喜欢那份工作吧?”
 “是的,我很喜欢,不过对我来说,比起工作,家人更重要,我不想他们成天提心吊胆的为我操心。”
  看来小仓鼠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呢。
 “怪不得你反应那么敏捷,上次在停车场那么暗的地方,你也能看清车牌号。”
  向天不好意思地笑笑。
 “那都是多年训练出来的,正中,我所面对的都是穷凶极恶的匪徒,所以绝不可以心慈手软,今天我出手是重了点儿,没办法,已养成了习惯,一出手就控制不住自己。”
 “对了,你那个飞针怎么练的?很厉害的样子,教教我吧?”
  看着像小孩似的诚心求教的凌正中,向天忍不住笑出声来。
 “飞针是我爸爸教的,他年轻时开武馆,师从南拳蔡李佛,在当地很出名的,结果结婚后就被我妈妈逼着封馆,所以我爸爸现在就只是个小小的餐馆老板了,飞针的功夫我练了十几年,钢针细小便于携带,力度把握好的话,伤害性不下于匕首,正中,如果你想学,我可以教你的,只要勤奋,大约五六年就会有所成。”
  要五六年那么久?那还是算了吧,反正他也不想当什么大侠,练了也没用,再说,不是还有小仓鼠随身护驾嘛。
 “向天,既然你不再做警察,那为什么不留在你父母身边?”
  对于凌正中这个问题,向天就只能是付之苦笑。
 “正中,你要是见到我妈妈和三个姐姐的话,就会知道和她们同处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其实在这方面我蛮佩服我爸爸的。”
  三个女人一台戏,那四个女人呢?想想都知道了,凌正中有点儿同情向天。
 “我退出Interpol后,退职金被姐姐们瓜分的一分不剩,还让我到自家餐馆里打工,那我只好单枪匹马跑到表哥这里来避难了,开始是在李记麻辣火锅帮忙的,后来就去了天运保险公司,正中,以前的事跟你说的话,只怕会被你认为我是在炫耀……”
  既然以前是国际刑警那么特殊的职业,那么即使退职也该要保密才行吧,可小仓鼠却还是把事情都原原本本告诉了他,这让凌正中的心里更是歉疚。
  小仓鼠好可怜,差点没命不说,退职金还被人给瓜分了,又被逼着去餐馆打工,才迫使他背井离乡的跑到这里来,他心里一定很难过吧。
  凌正中想也不想就上前抱住了向天,拍着他的后背安慰道:“对不起,向天,都是我不好,让你想起那些伤心事,你不要难过了,你想在这里住多久就住多久,我决不会瓜分你的血汗钱。”
  嗅到向天身上若有若无的清香,凌正中一惊,他在做什么?这个拥抱动作是不是很暧昧?
  不久前他在向天面前赤身裸体的情景一下子涌了上来,凌正中顿时红了脸,忙放开向天,结结巴巴说了句我去洗澡了,就溜掉了。
  看着脸红得像西红柿的凌正中,向天忍了好久才没让自己笑出声来。
  他没有伤心啊,之所以跑出来其实只是怕了家里的河东狮吼,实际上,能顺利逃出来他还开心得很呢,是他的叙述有问题吗?怎么好像凌正中把他当成了被扫地出门的可怜孩子……
  已经很多年没在国内住过了,看来他的语言表达能力真的很差,又让正中误会了。
  可是,刚才那个拥抱真的很温暖,不同于对方晚上总把他当抱枕的抱法,是那种真心的拥抱,心疼着他的拥抱。
  这样的拥抱,如果可以,他想要一辈子……
 “嗯,你就是程静?”望着眼前这位正襟危坐的面试者,凌正中问道。
  女孩习惯性的托了下眼镜框,用很柔和的声音说:“是的。”
  这是个身材高挑,相貌端庄的女孩,五官搭配得很柔和,嘴角带着浅浅的微笑,微棕色的秀发被削成细碎状直垂到肩上,总体来说是个比较漂亮的女子,如果抛开她那副金丝眼镜的话。
  凌正中不喜欢女孩戴眼镜。
  男人戴眼镜或许可以增加几分风度和优雅,但女孩就不同了,一副眼镜可以让她凭空年长二十岁,眼睛是脸部最灵动的地方,把它裹在厚厚的眼镜片下,简直就是暴殄天物,就拿程静来说吧,她的眼睛明明很好看的,可一副金丝眼镜就破坏了整个五官的和谐。
 “程小姐,我们以前是否曾见过面?”
  不知怎么的,凌正中总觉得程静有点儿面熟,可是又完全没什么印象。
 “凌先生,我们素未蒙面。”程静微笑道:“我从外地来,刚到这个城市不久,应该没有机会认识凌先生。”
  说的也是,他也不记得自己认识戴眼镜的女孩。
  凌正中看看程静的履历,二十八岁,专攻计算器编程,硕士学位,曾在某家外企任职两年,因人事调动的原因而辞去了先前的那份工作。
39
“程小姐,以你的学历,即使做部门主管也没有问题,秘书一职于你而言有些大材小用了。”
  程静微微一笑。
 “凌先生,书上得来总觉浅,再高的学历也需要丰富的工作经验来补充,职位并不能代表什么,工作内容和态度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我连最基本的秘书工作都做不好,又怎么能担当起部门主管的重任?”
 “程小姐,你太自谦了。”
 “凌先生,我想你希望聘请的决不会是一个妄自尊大的秘书吧。”
程静的一言让凌正中笑了起来,这个女孩口才不错。
  复试其实只是个过程问题,初试时该问询的乐华也都问过了,凌正中所做的就是确认一下应聘者的应变能力和口才修养,这是作为秘书必不可少的两项基本准则,至于工作能力方面,可以通过实践来提高,凌正中看着眼前这个淡妆素裹,不亢不卑跟他应答的女子,心中已给她打了九十分。
  乐华看人有眼光,这个女孩不错,就是她了。
 “程小姐,你被录取了,欢迎你加入我们公司。”
  凌正中站起身来,将手伸向对方,程静也站起身,把手回握过去。
 “谢谢凌先生给我机会,我一定好好做。”
  终于内定好了人选,乐华也可以安心去当她的准妈妈了,凌正中心里一块石头总算放了下来,程静看来是个很聪明的女子,这里的工作她应该很快就会得心应手的。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乐华开始教程静处理办公室各项工作,程静果然做得很好,甚至连乐华给凌正中倒咖啡的工作也交给了程静。
  那几个攻击凌正中的歹徒已经认罪,他们言称跟凌正中素不相识,只是收了钱为人卖命而已,本以为对付的是普通人,谁知道会栽这么大一个跟头,至于那个买凶的人,他们的描述和上次租车人描述的完全一样,也是一个戴墨镜加口罩,大波浪卷头发的女人,至于细节,他们就说不出个所以然了。
  又是一个女人。
  向天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并没跟凌正中说起,他知道即使是说了,那个神经堪比水管的凌正中也必定没有任何头绪。
  好像事情兜了一圈又回到了原点。
  那些关于余胜麟和许扬的传言,由于当事人近期和凌正中的关系突然好转,流言也就不攻自破,余胜麟私下跟凌正中说,他怀疑是那个副经理林晖搞的鬼,因为那天他跟许扬通电话时,林晖正巧在他秘书的屋里,而且他若下马接任之人必是林晖,就冲这点,林晖便有散播谣言的动机,不过他也没有真凭实据,就只能是私下怀疑,凡事多个心眼罢了。
  中间有了个杨一晴,凌正中和余胜麟的关系自然就融洽了许多,而且工作上多了程静帮忙,他便不需要日日加班那么辛苦,下了班还有人为自己煮菜烧饭,凌正中觉得日子过得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愉快。
  可惜啊,事事无绝对,就在凌正中觉得自己正处在幸福的巅峰时,偏偏就有人将他一脚踢下来。
  这天凌正中正点下班,谁知刚出公司门口就被林巧雅逮了个正着,这个有点儿心机的女孩看到屡次用电话抓不到人后,就索性直接到他的公司门下来个守株待兔,而凌正中这只倒霉的兔子,刚刚好被林巧雅逮了个严实。
 “正中,我来等你下班啦,没想到这么巧,我刚到,你就出来了,我们还真是心有灵犀呢,你上次答应过我一起去购物的,是不是事太忙忘记了?”
  一看到林巧雅,凌正中就开始头大,他上次被这女孩逼得太紧,只好随口应下跟她逛街的要求,没想到事隔这么久,林巧雅居然还记得。
  在林巧雅身上,凌正中总算彻底领悟到什么叫锲而不舍的精神了,他真不知自己到底有哪一点儿好,让她这样紧追不放?
 “哦,林小姐,这么巧?不好意思,我今晚有约会,不能陪你,等改日……”
 “正中,你别骗我了,我已经听说了沈美美的事,你现在都没有女朋友呢,哪来的约会?”
 “林小姐……”
 “正中,为什么你就不肯给我个机会呢?以前是因为有沈美美,可现在她都不在了呀,你干吗总是像躲瘟神一样的躲着我。”林巧雅看着凌正中,一脸哀怨地说。
  至少拜托你不要喷这么多的香水,凌正中心里暗道。
  早知道就不要这么快下班了,他宁可加班做那些无聊的工作,也不愿和林巧雅在这里浪费时间。
 “林小姐,其实我已经有了新的女朋友,请你以后不要再打扰我好吗?”被逼无奈的凌正中只好随便找了个理由。
  林巧雅涂得红红的小嘴立刻张成O状。“什么?正中,是谁这么快就把你绊住了,我们都认识这么久了,就算是排队这次也该轮到我了吧?”
  喂,小姐,这不是排队买票,到你这儿就该是你了!
  凌正中被这个执着的女孩搞的头都开始疼了,他皱起眉头开始思量拒绝对方的措辞。
 “正中,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随着柔和的声音,程静从公司里款款走了出来,她来到凌正中身旁,伸手挎住他的胳膊,动作自然的就好似跟他相识已久了一样,那薄薄眼镜片后的大眼睛还朝他悄悄眨了眨。
  聪明的凌正中当然不会在这个时候多说废话。
 “你是……”
  林巧雅狐疑的看看面前这位女子,虽然说不上特别的漂亮,当文雅的举止和淡淡的书卷气却让她别有另一番风韵。
 “不好意思,这位小姐,我是正中现任的女友,我叫程静,请多指教。”
  程静很客气的把手伸过去,可惜林巧雅完全没有她那种风度,她手指头都没动一下,只是用带有敌意的眼神瞥瞥程静,讥讽道:“哦,正中的新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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