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申克的救赎-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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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不过并非所有的石头都在,他带走了最喜欢的几颗石头。
“石头。”诺顿悻悻道,把石头哗啦啦地统统从窗台上扫下来,高亚缩在一旁,噤若寒蝉。
诺顿的目光落在琳达·朗斯黛的海报上。琳达双手插进后裤袋中,回眸一笑,上身穿了件露背的背心,皮肤晒成古铜色。身为浸信会教徒的诺顿看到这张海报一定很生气,我看到他狠狠盯着海报,想起安迪曾经说过,他常觉得似乎可以一脚踩进去,和海报上的女孩在一起。
他确确实实就这么做了,几秒钟后,诺顿也发现了。
诺顿一把撕下海报来。“邪门玩意!”他吼道。
海报后面的水泥墙上出现了一个洞。
高亚不肯进去。
诺顿命令他,声音之大,整个监狱一定都听得一清二楚。但是高亚不肯进去。
“你想丢掉饭碗吗?”诺顿尖叫着,歇斯底里地像个更年期热潮红的女人一样。他早已失去了平日的冷静,脖子胀成深红色,额前两条青筋毕露,不停跳动。“我说到做到,你……你这该死的法国佬!你今天非进去不可,否则就别想再吃这行饭了,以后也休想在新英格兰任何一个监狱找到工作!”
高亚默默掏出手枪,枪柄对着诺顿,把枪交给他。他受够了,已经过了下班时间两个小时,眼看就快超时工作三个小时。那天晚上,诺顿真是气得发狂,仿佛安迪的叛逃终于揭开他长久以来不为人知的非理性的一面。
当然,我没有看到他非理性的那一面,但是我知道那天晚上,当暮冬的昏暗天色逐渐变得漆黑一片时,二十六个在肖申克经历过多次改朝换代的长期犯一直在侧耳倾听,我们都知道诺顿正在经历工程师所说的“断裂应变”。
我仿佛可以听见安迪·杜佛尼正躲在某处窃笑不已。
诺顿终于找到一个值夜班的瘦小警卫来钻进海报后面的洞里,他的名字叫洛睿·崔门。他平常并不是个聪明人,或许他以为将因此获颁铜星勋章。算诺顿运气好,居然碰巧找到一个身材和安迪差不多的人。大多数监狱警卫都是大块头,如果他们派了个大块头来,一定爬到一半就卡在那里,直到现在还出不来。
崔门进去时把尼龙绳绑在腰上,手上拿了一支装了六个干电池的大手电筒。这时高亚已经改变心意,不打算辞职了,而他似乎是现场惟一头脑还清醒的人,找来了一组监狱的蓝图。从剖面图看来,监狱的墙就像个三明治,整堵墙足足有十英尺厚,内墙、外墙各有四英尺厚,中间的两英尺空隙是铺设管线的通道,就好像三明治的肉馅一样。
崔门的声音从洞中传出来,听起来有种空洞和死亡的感觉。“典狱长,里面味道很难闻。”
“不管它,继续爬。”
崔门的腿消失在洞口,一会儿,连脚也看不见了,只看到手电筒的光微弱地晃动。
“典狱长,里面的味道实在很糟糕。”
“我说不要管它。”诺顿叫道。
崔门的声音哀戚地飘过来。“闻起来像大便,哦!天哪!真的是大便,哇!是大便!我的天哪,我快吐了,哇……”然后可以清楚地听到崔门把当天吃的所有东西都吐出来了。
现在轮到我了,我再也忍不住,这一整天——喔,不,过去这三十年来的压抑终于爆发了,我开始大笑,笑得抑制不住,自从失去自由后,我还从未这么开怀地笑过。我从来不曾期望困在灰墙中的我还能笑得这么开心,真是过瘾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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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赎》第四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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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个人弄出去!”诺顿尖叫着,由于我笑得太厉害了,根本不知道他指的是我,还是崔门。我只是捧腹顿脚,拼命大笑,简直一发不可收拾,即使诺顿威胁要枪毙我,我也没有办法停下来。“把他弄出去!”
好吧!各位亲朋好友,结果他指的是我。他们把我一路拖到禁闭室去,我在那儿单独监禁了十五天,尽管长日漫漫,但我并不感到无聊,我经常会想起那个不太聪明的可怜鬼崔门大喊“是大便”的声音,然后又想到安迪正开着新车、西装笔挺地直奔南方,就忍不住又开怀大笑起来。在那十五天里,我笑口常开,或许是因为我的心已经飞到安迪那里。安迪·杜佛尼曾经在粪坑中挣扎着前进,但是他出污泥而不染,清清白白地从另外一端爬出来,奔向蔚蓝的太平洋。
那天后来发生的事,我是从六七个人那儿听来的。我猜当崔门那天把中饭和晚饭都吐出来之后,他觉得反正不会再有什么损失,于是决定继续爬下去。他不用担心会从内外墙中间的通道掉落下来,因为那里实在太窄了,崔门得费好大力气才能推挤前进。他后来说他几乎得屏住呼吸才下得去,而且他到这时候才晓得被活埋是什么滋味。
他在通道末端发现一个主排水管,那是通往第五区牢房十四个马桶的污水管,是三十三年前装置的瓷管,已经被打破了,崔门在管子的锯齿状缺口旁发现了安迪的石锤。
安迪终于自由了,但这自由得来不易。
这管子比崔门爬行的通道还要窄。崔门没有进去,就我所知,其他人也没有进去,我想情况一定糟糕得几乎难以形容。当崔门在检查管子上的缺口和那把石锤时,一只老鼠就从管子里跳了出来,崔门后来发誓那只老鼠跟一头小猎犬一样大。他像猴子爬柱子一样,慢慢爬回安迪的牢房。
安迪是从那根管子逃出去的。也许他知道污水管是通往离监狱五百码外的一条小溪,因为很多地方都找得到监狱的蓝图,安迪一定想办法看过蓝图。他是个讲求方法的怪胎,他一定已经发现,整个监狱只有第五区的污水管还没有接到新的废水处理厂,而且他也知道,此时不逃,以后就没机会,因为到了一九七五年八月,连我们这区的污水管都要接到新的废水处理厂了。
五百码,足足有五个美式足球场那么长,绵延将近半英里。他爬过这么远的距离,也许手上拿着一支小手电筒,也许什么都没有,只有几盒火柴,我简直不愿想象,也无法想象,他爬过的地方有多么肮脏,还有吱吱乱叫的肥老鼠在前面跑来跑去,甚至老鼠因为在黑暗中胆子特别大,还会攻击他。通道中几乎无法容身,可能只有非常狭小的空隙足以让他挤过去,在管子接口的地方,或许还得拼命推挤身体才过得去。换作是我,那种幽闭恐惧的气氛准会让我疯掉,但他却成功逃脱了。
他们在污水管尽头找到一些泥脚印子,泥脚印一路指向监狱排放污水的溪流,搜索小组在距离那里两英里外的地方找到了安迪的囚衣,而那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这件事在报上喧腾一时,但在方圆十五英里内,没有任何人向警局报案说车子被偷或丢了衣服,或看到有人裸体在月光下奔跑,更没听见农庄上的狗吠声。安迪从污水管爬出来后,就像一缕轻烟似的失去踪影。
但我敢说他一定是消失在往巴克斯登的方向。
那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过了三个月后,诺顿典狱长辞职了。我很乐意报告一下,他像只斗败的公鸡,走起路来一点劲也没有。他垂头丧气地离开了肖申克,就像个有气无力地到医务室讨药吃的老囚犯。接替他的是高亚,对诺顿而言,这或许是最冷酷的打击吧。他回到老家,每个星期日上浸信会教堂做礼拜,他一定常常纳闷,安迪到底是怎么打败他的。
我可以告诉他,答案在于“单纯”。有些人就是有这种本领,典狱长,有些人就是没有,而且永远也学不来。
以上是我所知道的经过;现在我要告诉你我的想法。或许我在细节部分说得不尽正确,不过我敢打赌,就事情的大概应该八九不离十。因为安迪这样的人会采用的办法不出这一两种。每当我思索这件事时,我总会想起那个疯疯癫癫的印第安人诺曼登所说的话。诺曼登在与安迪同住八个月后说:“他是好人。我很高兴离开那儿。那牢房空气太坏了,而且很冷。他不让任何人随便碰他的东西,那也没关系。他人很好,从不乱开玩笑,但是空气太坏了。”可怜的诺曼登,他比任何人知道的都多,知道的时间也更早。安迪足足花了八个月的时间,才设法让诺曼登转到其他牢房,恢复单独监禁。如果不是诺曼登和他同住了八个月,我相信早在尼克松辞职前,安迪就逃之夭夭了。
我相信,安迪是在一九四九年开始他的计划,不是托我买石锤时,而是托我买丽塔·海华丝的海报时。我告诉过你当时他似乎很着急,一副坐立难安的样子,兴奋得不得了。那时我还以为他难为情,不愿让别人知道他想女人,特别是梦幻性感女神,但现在我才发现我想错了,他的兴奋是别有原因的。
监狱当局在海报女郎背后发现的那个洞(现在海报上的那个女孩在第一任海报女郎丽塔·海华丝拍摄那张照片时,甚至还没出生呢),究竟是怎么来的?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安迪·杜佛尼的毅力和苦工,但是还有另外两个不可忽略的因素:幸运之神眷顾和WPA混凝土WPA是指美国在一九三〇年代罗斯福新政时期成立的工作改进总署(WorksProgressAdministration),当时联邦政府采取以工代赈的方法,在公共工程领域提供了八百万个工作机会给失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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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赎》第四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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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幸运之神眷顾,我猜完全用不着解释了。至于WPA混凝土,我倒是好好查了一下资料。我花了不少时间,也花了不少邮资。我先写信给缅因大学历史系,他们给了我某人的地址,我又写信给那个家伙,他曾经参与WPA工程,同时参与建造肖申克监狱警卫最森严的区域,而且还担任工头。
位于这个区域的第三、四、五区牢房是在一九三四到一九三七年间建造完成的。今天,大多数人并不认为水泥和混凝土是什么了不起的“技术发展”,就好像我们现在也不认为汽车或暖炉算什么了不起的技术进步一样,但其实不然。现代的水泥直到一八七〇年左右才发展出来,而混凝土更是到二十世纪初才出现。调混凝土的过程就和做面包一样细腻,可能会放了太多水或水放得不够,沙子和碎石的成分也可能太稠或太稀。而在一九三四年,混凝土的科学远不如今天这么进步。
从外表看来,第五区牢房的墙壁很坚实,但是却不够干,事实上,这些混凝土墙还满容易透水的。经过一段阴雨连绵的日子,这些墙就变得很潮湿,甚至会渗出水来。有些地方已出现龟裂,有些裂痕甚至深达一英寸。他们会定期涂抹砂浆,黏合裂缝。
后来安迪被关进第五区牢房。他毕业于缅因大学商学院,修过两三门地质学的课,事实上,地质学成为他的一大嗜好,一定是因为非常合乎他极有耐性、一丝不苟的本性。一万年的冰河期、百万年的造山运动、千年床岩在地层底部相互挤压。“压力,”安迪有一次告诉我,“所有的地质学都是在研究压力。”
当然,还有时间这个因素。
安迪有很多时间可以研究这些墙。当囚门关上、灯也熄灭之后,除了那堵灰墙,没有其他东西可以看。
初进监狱的人起初都难以适应这种失去自由的生活,他们会得一种囚犯热,有些人甚至得被拖进医务室施打镇静剂。常会听到新进犯人猛力敲打铁栅栏,大吼大叫着要出去,喊叫声没有持续多久,就会响起其他犯人的唱和声:“鲜鱼来了,鲜鱼来了,嘿,小小的鲜鱼,今天有鲜鱼进来了!”
一九四八年,安迪初入狱时并没有这种失控的表现,但这并不表示他没有同样的感觉。他或许也曾濒临疯狂边缘。一瞬间,一向熟悉的快乐生活就不见了,眼前是漫长的梦魇,就像置身炼狱。
那么,他要怎么办呢?我问你。他一定努力找一些事情来做,让自己不再胡思乱想。噢,即使在监狱里,让人分心的方法仍然很多。人类的潜能是无穷的,像我曾经告诉过你的,有个犯人雕刻了耶稣的三个时期,有的犯人收集钱币,有的人集邮,还有人收集到三十五个国家的明信片。
安迪对石头有兴趣,连带的也对牢房的墙产生兴趣。
我想他最初的想法只是把名字刻在墙上,或是在后来贴美女海报的墙面上,刻几行诗来鼓舞自己。哪晓得竟然发现这堵混凝土墙意外的松动,只刻了几个字,便落下一大块。我可以想象他躺在床上,手里把玩着混凝土块,看着这块剥落的混凝土沉思。不要老想着自己一生都毁了,不要老想着自己怎么会这么倒霉。把那些全都忘掉,好好看看这块混凝土吧!
很可能,之后的几个月,他觉得试试看自己能把这堵墙挖开多少,应该还满有趣的。他当然不能这么堂而皇之地挖墙壁,你总不能在警卫每周定期检查时(或是突袭检查时,他们每次总是会翻出一些有趣的东西,例如酒、毒品、色情图片和武器等),对他说:“这个?只不过在墙上挖个小洞而已,没什么好担心的。”
不,安迪不能这样做,于是他想到托我买丽塔·海华丝的海报,他不要小张的,而要大张的。
当然,还有他的石锤。我记得一九四八年替他弄到那个小锤子的时候,曾经想过如果要用这把锤子挖穿监狱的墙壁,大概要花六百年的工夫。没错,但是安迪其实只需要挖穿一半的墙壁——但即使混凝土墙非常松软,他用两把锤子,仍然努力了二十七年才成功。
当然,期间因为跟诺曼登同住而浪费了不少时间。他只能晚上工作,而且是在三更半夜大家都睡熟了之后,包括值夜班的警卫也进入梦乡后。然而拖慢速度的最大难题,还是如何处理敲下来的混凝土块。他可以把磨石布包住锤头来消音,但是敲下来的碎片要怎么处理呢?
我想他一定把混凝土块弄成很小的碎片,然后装在袖子里运出去。
我还记得在我帮他弄到石锤后,星期天的时候,我看着他走过运动场,因为和姊妹的冲突而鼻青眼肿的。他弯下腰来,捡起小石子……然后小石子就消失在他的袖口。袖口或裤脚翻边的暗袋是监狱里的老把戏。还有另外一件事让我记忆深刻,可能看过不止一次,就是安迪在炎夏午后窒闷的空气中穿过运动场,没错,空气十分窒闷,除了偶有一阵微风吹过,掀起安迪脚下飞扬的尘土。
所以,可能他的裤脚还藏着不少花样。你把暗袋装满要丢掉的小碎片,然后到处走动,手一直插在裤袋中,然后当你觉得很安全时,就趁人不注意猛拉暗袋。当然裤袋里一定有一条很坚韧的线连到裤脚的暗袋。于是你一边走动,口袋里的碎片沙砾就在双脚间倾泻而下,第二次大战的战俘挖掘隧道逃跑时,就用过这招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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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申克的救赎》第四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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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年过去,安迪就这么一袋袋把混凝土碎片运到操场倒掉。历经一任又一任的典狱长,无数的春去秋来,他替典狱长服务,他们都以为他是为了扩张图书馆而这么做,我也绝不怀疑这点,但是骨子里他真正要争取的是独居一室的特殊待遇。
我怀疑他一开始真的有什么具体的越狱计划或抱了什么希望,或许他以为这堵十英尺厚的墙里面扎实地填满了混凝土,或即使成功地把墙挖通了,也只能逃到三十英尺外的运动场上。但是,就像我说的,我不认为安迪很担心这个问题,因为他一定会这么想:我每七年才能前进一英尺,因此可能要花七十年才能把这堵墙挖通,到时候我已经一百零一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