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羡林先生-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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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胡适,他也一分为二:“听胡适之先生讲演。这还是第一次见胡先生。……我总觉得胡先生(大不敬!)浅薄,无论读他的文字,听他的说话。但是,他的眼光远大,常站在时代前面我是承认的。我们看西洋,领导一派新思潮的人,自己的思想常常不深刻,胡先生也或者是这样罢。”(l932年l0月l3日日记)
在作家中,他喜欢沈从文、巴金、老舍、徐志摩等人的作品。
他对左翼作家是敬而远之的。他在1933年5月7日的日记中写道:“最近一写东西,就想普罗文艺批评家。自己很奇怪:在决定写小品文的时候,小品文还没被判决为有闲阶级的产品,现在却被判决了。自己想写小品文,但心中文仿佛怕被他们骂,自己不甘于写农村破产,不甘于瞪着眼睛造谣,但又觉得不那样写总要被人骂。被人骂有什么关系呢?我要的是永久的东西,但心里总在嘀咕着,我现在深深地感觉到左联作家的威胁。”
那么,季羡林追求的文学理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他在l932年11月14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
最近我才觉到我的兴趣是倾向象征的唯美的方面的。我在德国作家中喜欢Holderlin(荷尔德林),法国喜欢Verlaine(魏尔兰,法国象征派诗人),Baudelaire(波特莱尔,法国象征派诗歌先驱),英国Blake(布莱克,英国浪漫诗人),Keats(济慈,英国浪漫诗人)以至其他唯美派诗人。不过这些诗人的作品我读的并不很多,我所谓喜欢者大半都是Bylntuition(直觉地)。然而即便,他们的天才总是能觉得到的。
我主张诗要有形式,与其说有metre(格律),有rhyme(韵律)。以前有一个时期,我曾主张内容重于形式,现在以为是不对的。散文(尤其是抒情的)不要内容吗?中国新诗人只有徐志摩试用metre。不过这在中国文是非常难的。不过无论难不难,中国诗总应当向这方面走。这是我所以对徐志摩有相当崇拜的,无论别人怎样骂他。我觉得诗之所以动人,一大部分是在它的音乐成分。本来拿文字来express(表达)感情是再笨不过的了。感情是虚无缥缈的,音乐也是虚无缥缈的。感情有naturalharmony(自然和谐),音乐也有。所以——最少我以为——音乐表示感情是比文字好的。倘若不用文字,则无所谓诗了,没有办法的办法就是在诗里多加入音乐成分。
整整70年过去了,季羡林当时的文学观在今天看来,不论是正确还是错误,是深刻还是浮浅,是精辟还是幼稚,无论如何它让我们听到了当时一个文学青年真实的心声,而这种声音过去是很少听到的,这件事本身就十分有意义。
最近读到台北出版的《传记文学》杂志(2001年11月,第474期)。其中有一篇谈到新月社的文章,并且提到了季羡林,不妨抄录一段,供读者参考:
1923年新月社在北京成立。先是以聚餐的形式出现,后来发展为俱乐部。参加的人有梁启超、胡适、徐志摩、丁西林、余上源、林徽因等。社名是由徐志摩依据泰戈尔诗集新月集而起的。其意在“它那纤弱一弯分明暗示着,怀抱着未来的圆满”。次年底,胡适、陈西滢、徐志摩建立“现代评论社”。1925年,10月,徐志摩接编《晨报》副刊,撰稿人几乎都是新月社成员。北伐战争进入高潮,新月俱乐部宣告终止。
1927年春,原新月社的骨干,胡适、徐志摩、余上源等,筹办新月书店。1928年3月,创办《新月月刊》。
新月社活动从此正式开始。参加的成员还有罗隆基、梁实秋、潘光旦、儲安平、刘英士、张禹九、闻一多、邵循美等人。
1931年11月,徐志摩机坠身亡,叶公超临危受命,接办新月后六期编务。他又联合文友创办《学文》,并参予朱光潜主编的《文学杂志》。为重振新月提拔新人贡献力量。后来成名的:钱钟书、季羡林、李广田、何其芳、卞之琳等,都是经过叶公超之手,借《新月》、《学文》扬名文坛的。
到1933年6月,新月杂志出刊四卷七期,宣告停刊,书店为商务印书馆接收。新月社宣告解散。
引文中,详尽地叙述了新月社的始末,又谈到叶公超与新月社的关系,最后提到季羡林是叶公超“为重振新月提拔的新人”之一。这些背景,当年的季羡林恐怕是并不知晓的,所以不能据此便把季羡林归到新月社一派中去,当时季羡林还是个大学生,还谈不上哪个派的问题。但是,作为季羡林的业师,叶公超确实对季羡林的文学创作进行过指导,有过影响。季羡林在《也谈叶公超先生二三事》文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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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青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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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华四年中,我同他(指叶公超——引者注)接触比较多。我早年的那一篇散文《年》,就是得到了他的垂青,推荐到《学文》上去发表的。他品评这篇文章时说:“你写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感受,而是‘普遍的意识’(这是原话)。”我这篇散文的最后一句话是:“一切都交给命运去安排吧!”这就被当时的左派刊物抓住了辫子,大大地嘲笑了一通没落的教授阶级垂死的哀鸣。我当时是一个穷学生,每月六元的伙食费还要靠故乡县衙门津贴,我哪里有资格代表什么没落的教授阶级呢?
不管怎样,我是非常感激公超先生的。我一生喜好舞文弄墨,年届耄耋,仍乐此不疲。这给我平淡枯燥的生活抹上了一点颜色,增添了点情趣,难道我能够忘记吗?在这里我要感谢两位老师:一个是高中时期的董秋芳(冬芬)先生;一个就是叶公超先生。
这一段插曲,可以视为上面介绍季羡林早期文学观的一点补充。
季羡林在清华大学四年中,专业成绩优秀。他的毕业论文是TheEear1yPoemsofHo1der1ih(《荷尔德林的早期诗》)。
大学四年里,季羡林除了散文创作,还翻译了多篇外国名家的短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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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的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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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初秋,季羡林正在读大学三年级,突然传来噩耗,母亲在家乡病逝。闻讯后,他立刻从北平赶回官庄。他在火车里闷了一天,在长途汽车里又颠簸了一天以后,终于回到了八年未曾回过的故乡。当他跌跌撞撞地进了家门,看见母亲的棺材静静地端放在屋子中央,立刻扑向棺材,抚棺放声大哭起来。周围的人上来劝解,他丝毫不听,只是痛哭不止,一直哭到不知道自己在哭。
母亲的死,犹如晴天霹雳,对季羡林的打击实在太大了,并且成了他终生悔恨的一件事。
他从六岁离开母亲到济南叔叔家生活,中间只回老家三次,都是奔丧,只在母亲身旁待了数日。而最后一次见到母亲,已是八年前的事了。现在回忆起来,连母亲的面影都是迷离模糊的,没有一个清晰的轮廓。尽管如此,在离开母亲的16年中,他无时无刻不在想念母亲。可是,寄人篱下的处境,使他身不由己,不能经常去看望母亲。他曾暗下决心,自己大学毕业以后,有了工作,立刻迎养母亲,可是,现在还没等他大学毕业,母亲便永远地去了,怎能不使他悔恨万分呢?
在等待下葬的日子里,他住在家里,守候在母亲身旁,有时也到村子里走走。他“看见院子里的树上,有母亲亲手砍伐的痕迹,在被烟熏黑了的小厨房里,还有母亲死前吃剩的半个茄子,半棵葱。母亲吃饭用的饭碗,随时用的手巾,都留有母亲的手泽和口泽,地上每一块砖上都印有母亲的脚印,不觉热泪盈眶,失声痛哭起来”。夜里,他枕着母亲枕过的枕头,想到母亲在这枕头上想念儿子时,不知流过多少泪,不禁又泪流满面,泪水沾湿了枕头,彻夜难眠。
他不断地责备自己。我究竟是个什么人?我为什么要离开母亲?为什么把母亲一个人扔在这荒僻穷困的村子里?为什么八年时间没有来看望过母亲?他感到自己实在愧对母亲,无地自容。他狠狠地责骂自己:“我是个什么东西?”
在这极端痛苦的日子里,他每天都在回忆,内疚,自责中度过。他感到,随着母亲的死,生活变得毫无意义,一切都变得空虚和冷寞了,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感到脑子里空荡荡的一片空白。自己整日像行尸走肉般无目的地走来走去,不知道该做什么,
下葬的日子到了。别人给他穿上白布袍子。他“迷迷糊糊地跟着一个人东走西走,跪下又起来,泪眼里看见来来往往的吊丧的人,感觉脑子有些麻木。突然,看到一群人去抬起母亲的棺材,这时才醒悟到真的要和母亲永别了,顿时嚎啕大哭起来。”以前,母亲的棺材放在屋里,母亲虽然死了,但只隔着一层棺木躺在里面,他每日陪伴着母亲,心里还稍感安慰。现在母亲将要埋到永恒的黑暗的地下去了,他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他想去阻拦抬棺的人,但人们把他拉开了。他糊里糊涂地跟在抬棺人群的后面走着,绕过了熟悉的大水坑,又走了长长的一段路,终于到了墓地。他又被拖着转了几个圈,然后是下葬,填土,地面上渐渐隆起了一个土包,他又被人拖回到家里……整个下葬的过程,他脑子里都是空虚和麻木的,没有思想,没有感觉,任人摆布。
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他看见的是一个改变了的世界。尘封的屋里,没有了黑亮的棺材,空空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屋外小院里,残留在树上的一点浮翠也不知消失到哪里去了,墙头上的枯草在风中颤抖,阴沉的秋天的长空变得更黄,更黄。他心里感到无限的落寞和寂寥。
第二天他便离开故乡返回北平。临行时,他回望官庄,“在云天苍茫中,触目的是长天下一片凄凉的黄雾……”
回到北平以后,他仍然日夜思念死去的母亲,常常在夜里醒来,失声痛哭,不能自已。
l933年l2月24日,他在日记中写道:
晚上又想到母亲,又大哭失声,我真不了解,上天何以单给我这样的命运呢?我想到自杀。
l934年5月3日日记写道:
因为想到王妈又想到自己的母亲。我真不明了整八年在短短一生里占多长时间,为什么我竟一次也没家去看看母亲呢?使她老人家含恨九泉,不能瞑目!呜呼,茫茫苍天,此恨何极?我哭了半夜,夜里失眠。
六十年后,1994年,报社的编辑前来约稿,并且出了题目:“永久的悔”。季羡林看了题目后说:“题目出得好,我早就想写这样一篇文章了。”于是,提笔写就《赋得永久的悔》这篇著名的散文,文中写道:
要讲后悔之事,那是俯拾皆是。要是其中最深切、最真实、最难忘的悔,也就是永久的悔,那也是唾手可得,因为它片刻也没有离开过我的心。
我这永久的悔就是:不该离开故乡,离开母亲。……
季羡林一生中,不知道写过多少篇怀念母亲的文章,也不知道有多少次在梦中同母亲见过面。他对母亲的爱超过对任何人的爱。他说过,母亲死后,他便再没有过真正的欢乐。他为自己未能侍养母亲而悔恨终生。直至200l年,九十岁的季羡林回故乡给母亲扫墓,来到母亲墓前,百感交集,“扑通”一下便跪倒下去,眼泪夺眶而出,泪水滴到了眼前的香烛上。此刻,他“心中暗暗地说:‘娘啊!这恐怕是你儿子今生最后一次来给你扫墓了。将来我要睡在你的身边。’”(《故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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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的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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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羡林的爱母情结,成为他生命的重要部分,将伴随他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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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母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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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期间,季羡林家境每况愈下。每年寒暑假回家,返校时筹集学费和膳费,便成了一件困难的事。清华是国立大学,花费不多,每学期学费四十元。但这只是个形式,毕业时学校还要把收的学费如数退还给学生,供毕业旅行之用。学校不收宿费,膳费自理,每月六块大洋,顿顿有肉。即使这样,季羡林的家庭也负担不起。好在他的家乡清平县,国立大学生只有他一个,被视为“县宝”,每年津贴五十元,他还能写文章,得点稿费,家里的负担便可大大减轻。他就是在经济十分拮据的状况中,度过四年大学生活的。
1934年夏天,季羡林毕业了。戴上租来的学士帽照了一张相片,结束了大学生活。
要和清华告别了,季羡林满怀深情,依依难舍。在清华的四年生活,是他一生中最愉快,最难忘的四年。清华园内永远生气勃勃,充满活力的生活,民主的气氛,科学的传统,求实的精神,师生的友谊,同学间的真情,使他永远难忘。清华园美丽的景色,更令他魂牵梦萦。他在《梦萦水木清华》一文中写道:“至于清华园的景色,更是有口皆碑,而且四时不同:春则繁花烂漫,夏则藤影荷声,秋则枫叶似火,冬则白雪苍松。其他如西山紫气,荷塘月色,也令人忆念难忘。”他说:“对我来说,清华园这一幅母亲的形象,这一首美丽的诗,将在我将要走的道路上永远伴随着我,永远占据着我的心灵。”
当时社会上流行一句话:“毕业即失业”。除了高官显宦,富商巨贾的子女,以及善于拍马钻营者,谁也不能例外。季羡林不属于上述三种人。他家境贫寒,生性木讷,自然也面临毕业即失业的问题。而此时家里正等待他来承担家庭经济重任,这更加重了他的精神压力。从大学三年级开始,他就为找工作四处奔波,结果一无所获。每当夜深人静时,一想到工作的事,他的脑袋就像开了锅,彻夜难眠,一筹莫展。
眼看就要到1934年夏天,要离开学校了,工作还是没有找到,他心里焦急万分。真是天无绝人之路,在这危急时刻,幸运之神又降临了。他的母校济南省立高中校长宋还吾先生,托人邀他到母校去担任国文教员。月薪一百六十元,是大学助教的一倍。他当然喜出望外,但心里也有些打鼓。自己是学西洋文学的,满脑子装的都是歌德、莎士比亚,一下子换成屈原、杜甫,换得过来吗?又听说,当时济南高中的学生很难对付,他的前任就是被学生赶下台的。自己不过是个大学毕业生,刚满二十三岁的毛头小伙子,能压住阵脚吗?他犹豫再三。可是暑假就在眼前,离校已成定局,已经没有回旋余地。最后,他咬了咬牙,横下一条心:“你有勇气请,我就有勇气承担。”
于是在1934年秋天,季羡林就成了高中国文教员。校长待他是好的,同学生的关系也很融洽,但是却遭到同行的挤对。四个国文教员,教十二个班,每人教三个班。其他三位老教员每人教一个年级的三个班,备课只有一个头,而留给他的则是三个年级剩下的各一个班,备课有三个头。这明明是给一个毫无教学经验的年轻人出难题,穿小鞋嘛。可是为了养家糊口,刚到手的饭碗无论如何是不能丢的,他只好忍气吞声。这一年的中学教员生活,收入虽然不错,心情却十分郁闷。再加上学校内的派系之争,使他进退维谷,处境艰难,他思忖:必须想法子离开这里。
就在这万般无奈,走投无路之际,幸运之神再次降临了。母校清华大学同德国学术交换处签订了互派留学生的合同。他闻讯,喜极欲狂。立即写信报了名,结果被录取。这是冯友兰先生代表清华大学办的一件好事,为此,季羡林终身感谢冯友兰先生。
积年的愁云,一扫而光,季羡林兴奋激动万分,眼前的一切仿佛都发出玫瑰色的光泽,比当年考上清华大学更令人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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