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魏书-第19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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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兴郡真君二年置。
领县五
阳周前汉属上郡,后汉、晋罢,后复属。有桥山、黄帝冢、泥阳城、高平城、秋水。 独乐前汉属上郡,后汉、晋罢,后复属。 安定真君二年置。 赵安真君二年置。 高望真君二年置。有高望山。
襄乐郡太和十一年置。
领县二
襄乐前汉属上郡,后汉、晋罢,后复属。 肤施二汉属上郡,晋罢,后复属。有五龙山、黄帝祠。
夏州赫连屈子所都,始光四年平,为统万镇,太和十一年改置。治大夏。
领郡四 县九
化政郡太和十二年置。
领县二
革融 严绿一本作严缘。
阐熙郡太和十二年置。
领县二
山鹿 新冏
金明郡真君十二年置。
领县三
永丰真君十三年置。 启宁 广洛真君十年置。
代名郡太安二年置。
领县二
呼酋太安二年置。有横水。 渠搜太和二年置。
东夏州延昌二年置。
领郡四 县九
偏城郡太和元年置。
领县二
广武前汉属太原,后汉、晋属雁门,后属。有三城、偏城。 沃野二汉属朔方,晋罢,后复属。
朔方郡汉武帝置。
领县三
魏平 政和 朔方二汉属,晋罢,后复。有贵堛泽。
定阳郡二汉县,属上郡,太安中改置。
领县二
临戎二汉属朔方,晋罢,后复属。 临真有丹阳山、白泉。
上郡秦置。
领县三
石城 因城
泰州神元年置雍州,延和元年改,太和中罢,天平妆复,后陷。
领郡三 县七
河东郡秦置。治蒲坂。
领县五
安定太和元年置。 蒲坂二汉、晋属。有华阳城、雷首山。 南解二汉、晋曰解,属,后改。有桑泉城。 北解太和十一年置。有张杨城。 猗氏二汉、晋属河东,后复属。有介山塘。
北乡郡
领县二
北猗氏太和十一年置。有解城。 汾阴二汉、晋属河东,后属。有北乡城、后土祠。
陕州太和十一年置。治陕城。八年罢,天增初复。后陷。
领郡五 县十一
恆农郡前汉置,以显祖讳,改曰“恆”。
领县三
陕中 北陕二汉、晋曰陕,属。有曲沃城、邓芝祠。 崤太和十一年置。有三崤山、白杨谷。
西恆农郡
领县一
恆农二汉、晋属恆农,后属。有桃林。
渑池郡
领县二
俱利 北渑池太和十一年置。有马头山、俱利城、生耳山。
石城郡正始二年置县,后改。
领县一
同堤
河北郡
领县四
北安邑二汉、晋曰安邑,属河东,后改。太和十一年置为郡,十八年复属。 南安邑太和十一年置。有中条山。 河北二汉、晋属河东,后属。有芮城、立城、妫水、首阳山、伯夷叔齐墓。 太阳二汉、晋属河东,后属。有虞城、夏阳城。
洛州太延五年置荆州,太和十一年改。治上洛城。
领郡五 县七
上洛郡晋武帝置。
领县二
上洛前汉属恆农,后汉属京兆,晋属。有丹水、南秦水、汉高祖祠、四皓祠、高东祠。 拒阳
上庸郡皇兴四年置东上洛,永平四年改。
领县二
商前汉属恆农,后汉属京兆,晋属上洛,后属。有京城。 丰阳郡治。太安二年置。有圈地。
魏兴郡太延五年置。
领县一
阳亭太和五年置。
始平郡景明元年置。
领县一
上洛
苌和郡景明元年置。
领县一
南商
荆州后汉治汉寿,魏、晋治江陵,太延中治上洛,太和中治穰城。
领郡八 县四十一
南阳郡秦置。
领县十
宛二汉、晋属。有清水、梅溪水。 新城太和二十二年置。有复釜山、赤石山。 冠军汉武帝置,二汉、晋属。有湍水、羊角。 舞阴二汉、晋属。有横山 郦二汉、晋属。有大鼓谷、悬鼓山。 云阳二汉、晋曰育阳,属。司马昌明改,魏因之。 西平有精山、赭山。 涅阳二汉、晋属。有涅。 上陌
西鄂二汉、晋属。有棘山、华城、张衡碑。
顺阳郡魏分南阳置,曰南乡,司以衍更名,魏因之。
领县五
南乡后汉属南阳,晋属南乡。 丹水前汉属恆农,后汉属南阳,晋属南乡。
临洮有洮山。 槐里 顺阳二汉属南阳,晋属南乡。汉哀帝置,即博山也。后汉明帝改。
新野郡晋惠帝置。
领县三
穰二汉属南阳,晋属义阳,后属。 新野二汉属南阳,晋属义阳,后属。 池阳
东恆农郡太和中置。
领县六
西城二汉属汉中,晋属魏兴,后属。 北郦有长山。 南乡 左南乡有凡亭山。 上忆 东石
汉广郡
领县二
南棘阳二汉属南阳,晋属义阳,二汉、晋曰棘阳,后改属,有汉广城。 西棘阳
襄城郡
领县九
方城有赭阳城、七石山。 郏城有崩石山。 伏城有广阳山。 舞阴有唐山。 清水 翼阳有招泉。 郑北平有因城。 赭城有陵中山。
北清郡
领县二
武川有滍城、鹿鸣山、农山。 北雉二汉、晋曰雉,属南阳,后改属。有西鄂城。
恆农郡
领县四
国 恆农 南郦 邯郸
襄州孝昌中置。
领郡六 县二十
襄城郡萧道成置,魏因之。台赭阳城。
领县六
方城 郏城 伏城 舞阴 翼阳 赭城
舞阴郡孝昌中置。
领县二
舞阴 安阳
南安郡太和十三年置郢州,十八年改为南中府,天平初罢府置,后陷。
领县四
安南 南舞 叶 南定
期城郡孝昌中置。
领县四
西舞阳 东舞阳 南阳 新安
北南阳郡孝昌中置,为宣义郡,后改。州治。
领县二
北平 白水
建城郡太和十八年置,景明末罢郡置戍,永熙二年复。
领县二
赭阳 北方城
南襄州
领郡三 县五
西淮郡
领县二
钟离 襄城
襄城郡
领县二
陈阳 上马
北南阳郡
领县一
南阳
南广州
领郡五 县七
襄城郡
领县一
襄城
鲁阳郡
领县二
冠军 繁昌
高昌郡
领县一
高阳
南阳郡
领县一
南阳
襄城郡
领县二
扶城 南阳
郢州
领郡三 县八
安阳郡
领县四
真阳 安阳 清阴一本作青丘 淮阴
城阳郡
领县三
平春 义阳 义兴
汝南郡
领县一
上蔡
南郢州
领郡十二 县二十九
北遂安郡
领县一
新安
冯翊郡
领县四
山阳 彭城 城 建安
江夏郡
领县二
屈阳 郢阳
阙字 子郡
领县四
南新阳 西新 北新阳 新兴
香山郡
领县二
北新安 郧阳
永安郡
领县二
永安 南新兴
新平郡
领县二
阙 城 安城
永安郡
领县二
刘刚 上城
宕鄀郡
领县三
西新化 东平阳 安城
宜民郡
领县三
西新安 新安 平阳
南遂安郡
领县一
安兴
阙二字 郡
领县三
东新市 西新市 长安
析州
领郡五 县十一
修阳郡
领县二
盖阳 脩阳
固郡
领县三
怀里 南乡 固
朱阳郡
领县二
黄水 朱阳
南上洛郡
领县二
单水 南上洛
析阳郡
领县二
西析阳 东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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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第八 律历三上
大圣通天地之至理,极生民之能事,体妙系於神机,作范留于器象。然则制物成法,故冥赜可寻;推变有因 ,而化生以验。昔黄帝采竹昆仑之阴,听凤岐阳之下,断自然之物,写自然之音。昔既协矣,黄钟以立;数既生矣,气亦征之。于是乎备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之用,皆出于兹矣。三古所共行,百王不能易。汉孝武置协律之官,元帝时京房明六十律,事为密矣。王莽世,征天下通钟律之士,刘歆总而条奏之,最为该博,故班固取以为志。后汉待诏严崇颇为知律,至其子宣不传,遂罢。魏世杜夔亦以通乐制律,晋中书监荀勖持夔律校练八音,以谓后汉至魏尺长古尺四分有余。又得古玉律,勖新律命之,谓其应合,遂改晋调,而散骑侍郎阮咸讥其声高。永嘉以后,中原丧乱,考正钟律,所未闻焉。其存於夷裔,声器而已。
魏氏平诸僭伪,颇获古乐。高祖虑其永爽,太和中诏中书监高闾修正音律,久未能定。闾出为相州刺史,十八年 ,闾表曰:“《书》称‘同律度量衡’,《论语》‘谨权量,审法度’。此四者乃是王者之要务,生民之所由。四者何先?以律为首。岂不以取法之始,求天地之气故也。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尚于乐。’然则乐之所感,其致远矣。今调音制乐,非律无以克和,然则律者乐之本也。臣前被敕理乐,与皇宗博士孙惠蔚、大乐祭酒公孙崇等考《周官》、《国语》及《后汉律历志》,案京房法作准以定律,吹律以调丝,案律寸以孔竹,八音之别,事以粗举。书既三奏,备在前文。臣年垂七十,日就衰颓,恐一朝先犬马,竟无丝发之益,使律法长绝,遗恨没世,是以慺慺惓惓不敢忘怠。近在鄴见崇,臣先以其聪敏精勤,有挈瓶之智,虽非经国之才,颇长推考之术,故臣举以教乐,令依臣先共所论乐事,自作《钟磬志议》二卷,器数为备,可谓世不乏贤。今崇徒教乐童书学而已,不恭乐事,臣恐音律一旷,精赏实难,习业差怠。转乖本意。今请使崇参知律吕钟磬之事,触类而长之,成益必深。求持臣先所奏三表勘《后汉律历志》,陛下亲览,以求厥衷,俱然易了。又著作郎韩显宗博闻强识,颇有史才,粗解音律,亦求今时往参知。臣虽在外官,窃慕古人举善之义,愚意所及,不能自己,虽则越分,志在补益,愿不以言废人。”诏许之。
景明四年,并州获古铜权,诏付崇以为钟律之准,永平中,崇更造新尺 ,以一黍之长,累为寸法。寻太常卿刘芳受诏修乐,以秬黍中者一黍之广即为一分,而中尉元匡以一黍之广度黍二缝,以取一分。三家纷竞,久不能决。太和十九年,高祖诏,以一黍之广,用成分体,九十黍之长,以定铜尺。有司奏从前诏,而芳尺同高祖所制,故遂典修金石。迄武定末,未有谙律者。
历者数之用,探灵测化,穷微极幽之术也。所以上齐七政,下授万方。自轩辕以还,迄于三代 ,推元革统,厥事不一也。秦世汉兴,历同《颛顼》,百有余年,始行《三统》。后汉孝章世改从《四分》,光和中易以《乾象》,魏文时用韩翊所定,至明帝行杨伟《景初》,终晋朝,无所改作。司天测象,今古共情,启端归余,为法不等,协日正时,俱有得失。太祖天兴初,命太史令晁崇修浑仪以观星象,仍用《景初历》。岁年积久,颇以为疏。世祖平凉土,得赵匪所修《玄始历》,后谓为密,以代《景初》。真君中,司徒崔浩为《五寅元历》,未及施行,浩诛,遂寝。高祖太和中,诏秘书钟律郎上谷张明豫为太史令,修综历事,未成,明豫物故。迁洛,仍岁南讨,而宫车晏驾。
世宗景明中,诏太乐令公孙崇、太乐令赵樊生等同共考验。正始四年冬,崇表曰:“臣顷自太乐,详理金石,及在秘省 ,考步三光,稽览古今,祥其得失。然四序迁流,五行变易,帝王相踵,必奉初元,改正朔,殊徽号、服色,观于时变,以应天道。故《易》,汤武革命,治历明时。是以三五迭隆,历数各异。伏惟皇魏绍天明命,家有率土,戎轩仍动,未遑历事,因前魏《景初历》,术数差违,不协晷度。世祖应期,辑宁诸夏,乃命故司徒、东郡公崔浩错综其数。浩博涉渊通,更修历术,兼著《五行论》。是时故司空、咸阳公高允该览群籍,赞明五《纬》,并述洪范。然浩等考察未及周密,高宗践祚,乃用敦煌赵匪《甲寅》之历,然其星度,稍为差远。臣辄鸠集异同,研其损益,更造新历。以甲寅为元,考其盈缩,晷象周密,又从约省。起自景明,因名《景明历》。然天道盈虚,岂曰必协,要须参候是非,乃可施用。太史令辛宝贵职司玄象,颇闲秘数;秘书监郑道昭才学优赡,识览该密;长兼国子博士高僧裕乃故司空允之孙,世综文业;尚书祠部郎中宗景博涉经史;前兼尚书郎中崔彬微晓法术:请此数人在秘省参候。而伺察晷度,要在冬夏二至前后各五日,然后乃可取验。臣区区之诚,冀效万分之一。”诏曰:“测度晷象,考步宜审,可令太常卿芳率太学、四门博士等依所启者,悉集详察。”
延昌四年冬,侍中、国子祭酒领著作郎崔光表曰:“《易》称‘君子以治历明时’;书云‘历象日月星辰’,‘乃同律度量衡’;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审法度’;《春秋》举‘先王之正时也 ,履端于始’,又言‘天子有日官’。是以昔在轩辕,容成作历;逮乎帝唐,羲和察影,皆所以审农时而重民事也。太和十一年,臣自博士迁著作,忝司载述,时旧钟律郎张明豫推步历法,治己丑元,草创未备。及迁中京,转为太史令,未几丧亡,所造致废。臣中修史,景明初奏求奉车都尉、领太史令赵樊生,著作佐郎张洪,给事中、领太乐令公孙崇等造历,功未及讫,而樊生又丧,洪出除泾州长史,唯崇独专其任。暨永平初,云已略举。时洪府解停京,又奏令重修前事,更取太史令赵胜、太庙令庞灵扶、明豫子龙祥共集秘书,与崇等详验,推建密历,然天道幽远,测步理深,候观迁延,岁月滋久,而崇及胜前后并丧。洪所造历为甲午、甲戌二元,又除豫州司马。灵扶亦除蒲阴令。洪至豫州,续造甲子、己亥二元。唯龙祥在京。独修前事,以皇魏运水德,为甲子元,兼校书郎李业兴本虽不预,亦和造历,为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