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转角处的二十六瞥-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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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有个女生爱过我有个女生爱过我(1)
在我的心里一直住着一个男人。
他潜伏在我的日常生活里,伺机出现。那个男人就是我自己。
当李远瑶在那晚的星空下侧着头对我说“如果你是个男人就好了”的时候,我的心里确实也十分渴望的自己对自己说,如果我是个男人,就好了。
如果有一个人陪伴了从你出生到现在的三分之二时间,你会不会很爱她?
认识李远瑶已经十二个年头。所有的生肖都可以轮上一回了,真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我还记得小学一年级开学时的情景。那天的太阳很大,我背着崭新的机器猫书包一蹦一跳的往被分到的教室里走,一路上遇到很多和我一样的人,虽然我现在对他们一无所知,但是也许他们其中有的马上就会成为我的同学。比如那个穿格子娃娃裙扎麻花辫子的小女孩。一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就非常舒服。我短短的碎发被微风吹起来,和胸前的海军服飘带一起飞扬。在我的童年时代,妈妈喜欢把我打扮成假小子,我的性格也是喜欢率领一帮幼儿园的小朋友们爬高上梯,捣蛋作怪。对于这个家门口的小学校园,我也早就是熟门熟路,爸爸妈妈也就放心的只送我到学校门口。很快我找到了我的教室,一年级二班。
老师正在给所有的新同学念课程表,安排值日等等。教室里乱哄哄的,大家都是又好奇又兴奋。我趴在桌子上把小脸侧着贴在厚实的木头桌面上,可以听见嘈杂的声音通过木头传出的钝重遥远的感觉。然后看到离我最近的是那个穿格子娃娃裙的小女孩一脸慌张的绞着自己的双手,目光不知所措。
“喂,你能带我走吗?”我听到一个十分微小的声音,然后抬起头看到她轻轻的扯住我的衣脚。“我想上厕所,可是,可是我不知道厕所在哪里。”我轻松得意的笑了,“我知道,跟我走!”“可是,可是老师还在说话呢……”“哎呀不用管他了啦。”我拉着她从后门溜了出去,轻车熟路的带到了操场后面的厕所。
“你进去吧,我在这儿等你!”我蹭的蹿上双杠,倒吊在上面朝她挥手,我的眼睛里看到颠倒着的她害羞的说谢谢又急忙的跑向颠倒着的厕所。真是很有意思的事情。
等我们再回到教室里时,老师已经站在讲台上开始在点名了。“李远瑶,你们两个到哪里去了,老师还没说放学你们怎么可以偷偷跑出去呢!”小学的时候,在一般孩子心目里老师都是和天一样高,所以你看我身后的小姑娘都要哭了呢。下面坐着的小朋友里有认出她的就一起起哄的喊:“哦,哦!小女生和小男孩一起上厕所哦!李远瑶羞不羞哦!”教室里面立刻热闹起来,大家都合着喊了起来,那个叫李远瑶的小女孩真的就羞的捂着脸哭了起来,小小的肩膀一耸一耸的。
又被当作男孩子了,气的我揪起一个带头的小胖子就塞了他一拳,冲着底下大喊:“我是女孩子!是她不认识厕所在哪我才带她去的,你们别吵啦,谁再吵我就打谁!”
结果当然就是潘格子第一天上学就被老师罚站走廊。因为我当时还没有学会当学生的方圆之术,不懂顺着老师暗示的台阶下来,所以就只有站在走廊里站着。不过站着也好啊,可以看到蓝色的天空上和棉花一样蓬松的云朵变化成各种形状,可以听到校园里最大的那棵老榕树落叶的沙沙响声,太阳真是暖和啊,晒的我都想要睡着了,我好像听到放学的钟声一圈圈的荡漾开来,忽近忽远……直到感觉自己的衣脚第二次被那样轻轻的扯了一下。睁开眼睛一看,又是她。那个穿娃娃裙梳小辫子叫什么远瑶的,又是那个手足无措的表情。天啊,今天到底怎么了。四周看看,不知道已经几点了反正学校里是早就没有了人,原来自己居然站着睡着了。
“那个,看大门的老爷爷要锁门了,我,我只好把你叫醒,一起回家好不好?”她轻轻的用很软很软的声音对我说这些话,手里还拎着我的机器猫书包。
我跳了跳活动下四肢,背上书包,“好啦,走吧走吧。”
两个小女生就手拉手的往回家的路上走了。
“你怎么知道我和你家方向一样?”
“我知道的,我家住在你家对面。你家三楼我家四楼,妈妈不让我经常下去玩,我就趴在窗户上,看到你在楼下跳房子。”
“你喜欢跳房子吗?”
“我喜欢。”
“那下次我们一起跳好了。”
……
在我第一次见到李远瑶的故事里,我扮演了一个小小的骑士。在后来的时光里,我的衣脚被那样重复的轻轻扯了无数次,在我想逃课出去买冰淇淋的时候,在我放学不回家的时候,在我往人群里挤着看热闹的时候。我们手拉着手走过了春夏秋冬走过了悲伤和喜悦,从我们的成长里缓缓穿过。李远瑶告诉我说,天寒地冻也要一起走一直走。
那一年我们6岁。
第二部分:有个女生爱过我有个女生爱过我(2)
所有人都知道潘格子是和李远瑶在一起的。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沉默。一直走完所有的基础义务教育。
我现在一闭上眼睛就又能立刻看见从前那条连接我们的家和初中学校的路从我的脚下一直远出那些散落着的许多记忆。那家学校右边的CD店,每次我们分头翻到的都是同一张,有的时候是班德瑞,有的时候是PINK,然后远瑶就会把唯一的那张买下来带回家刻一张,再把原碟给我听;那些故乡的小吃,每次放学我们俩都会设计出最佳的路线一网打尽所有的美味;那个我们共同喜欢的长长睫毛拉小提琴的对面班男生和被我们嘲笑过的拦着路的小小追求者们,我们说“看的顺眼一千万就嫁了,看不顺眼的一亿才嫁”;还有院子里的那棵长在不为人知的幽闭地方的枝繁叶茂的老榕树,一次下雨天里我发现了它,就如同一位长者,沉默的倾听了两个女生好几年的秘密和心愿;还有从幼儿园排着队放学、胸前挂着小熊手帕毛茸茸的小朋友,远瑶每次都从口袋里摸出糖来给他们吃,然后看着他们手拉手的在前面走,我们手拉手的在后面走;还有那些日子里所有的灼灼桃花。而现在,我只能在遥远异乡里,而李远瑶仍然可以经常从院子里那片云霞般的紫薇花树林里穿过,只是穿过时不再有我摇晃着树干让她在花瓣雨里提着裙子跳舞旋转。
我们一直是彼此相爱。
我依然会在远瑶受委屈的时候替她出头或者帮她顶替一些难缠的差事,她也总还是看到我和别的女生关系密切的时候暗地里抹眼泪。那时候玩游戏时用黑白配来分家,不管是怎样我都是和远瑶分到一家。我以为是缘分,在一次回家放学的路上很得意的跟她说,她却摇摇头告诉我她一直记得我喜欢先出两次黑再出一次白,“世界上没有那么多的缘分,两个人在一起,至少是有一个人在苦心经营的。”我突然第一次发觉她的笑容有一点悲凉的味道,不由的握了下远瑶的手,她低下头,一路沉默。我已经不再是童年时代假小子的模样,而李远瑶却和当时的样子一点也没有改变,我感觉就是把那个穿娃娃裙扎小辫子的小女孩同比例放大成现在的大小而已。
那一年我们十四岁。
假期里有的时候我会住到李远瑶家里去,我们的童年都不是在父母的翅膀下长大,不过父母长年在国外的李远瑶的自理能力可是要比一天到晚糊里糊涂的潘格子好多了。所以有时候父母出差,他们就会放心的把我送到她那里去。最长的一次有整整半年。半年的日暮清晨,我们朝夕相处。
我明白李远瑶是和我一样又不一样的女生。我们住在一起的时候有比恋人更美好的感觉,那是另一个自己,殊途同归。
我在省里最好的高中念书,远瑶读的是普通的民办高中,其实原本我就没有远瑶努力,她是那种笔记最完美的学生,不过是差了些对付书本的资质。好在远瑶也不是一个心高的人,或者说她不羡慕那样的天空。放假时依然安静的在家里读她的外语,放一些轻慢悠扬的曲子,比如苏格兰风笛什么的。然后擦木地板,做简单可口的饭菜,过清爽的日子。一般是远瑶晚上临睡之前会敲我的门叫我起床,然后两个人都穿着厚厚的棉睡衣坐在窗户边喝蜂蜜加牛奶,然后她去睡觉,我起来活动。写字,上网,做作业,看电影或者别的什么,过混乱仓促的日子。等城市的天空渐渐明亮起来,远瑶也就起床了,而我就正好到了一头载进被子里睡到中午的时辰。李远瑶说,格子,我们就是这样隔着整整的一个黑夜。我的日暮是你的清晨。但是我还是爱你。
每隔几天,我们也就偶尔一起夜游一下。我们比对方更了解对方的脸和身材。出行前就跪在地毯上彼此打扮,我替远瑶涂粉色唇彩她给我刷紫色睫毛膏。有时候逛商店,经常玩的把戏是走到一层工艺品柜台,我们分两头绕,然后同时报出最喜欢的那件,每次都是同一个,不管是杯子相框还是花瓶。要么就去一家干净别致的留学生酒吧,远瑶只喝鸡尾饮料,而我是有时候会馋酒的,需要小酌一下咯。然后在深夜里手拉手一起回家,月光下远瑶哼起的那首法语老歌的曲调让我觉得那么美。
我甚至以为,如果我是男人的话,我们就可以这样过一生一世。
我甚至以为,C’ESTLAVIE。(这就是人生。)
那一年我们十六岁。
第二部分:有个女生爱过我有个女生爱过我(3)
每年我生日的时候,远瑶都会送我固定的礼物,就是一个亚麻色的日记本。外壳厚重不张扬,有烫金的花纹。里面是她密密麻麻的钢笔字迹,记录着这一年,我需要记得的日子和事情。现在这些本子都安静的躺在我的箱子里,不管走到哪里那些娟秀整齐的字都一直陪着我,一共有十二本了。它们记录着:某年某月某日晴,我跳房子的时候摔了一交;某年某月某日大雨,我语文考试作文拿了满分;某年某月某日小雪,我们买了一样的白色长羽绒大衣;某年某月某日阴天,在公车上遇见了小学同学谁谁……春夏秋冬,年复一年,李远瑶都仔细的帮我记录着盘点着我的生活。如果没有了她,我会丢掉多少记忆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只知道李远瑶是我记忆中最不能抹掉的颜色。我们在跨千年的时刻跪在教堂里相互拥抱着宣誓,终身不离不弃,我们爱对方,就是爱自己。想来我们也不过是人群中再平凡不过的两个女生,幸运的是拥有了默契的眼神,从此不忘。
两朵山野里的雏菊,静静的陪伴彼此开放。
在我们十八岁的那一年,远瑶的签证终于办下来了。李远瑶终于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穿着那条我们都有的红黑格子的呢子裙去那个有着鸽子和香颂的美丽国度学习和生活,到达她久违的父母身旁。生命的岔路口上,李远瑶终于要和潘格子说再见了。再见,再见,说过再见就一定要再次相见呵。
李远瑶临走前那晚,我们头碰头的望着天上大颗大颗的星星,坐在我们两家中间的那块空地上说了一夜的话。从开始的开始说到还未开始的未来,拼命回忆我们一起走过的一点一滴。抱在一起又是欢笑,又是泪流满面。远瑶说,当她第一次见到我时真的把我当成了一个小小王子,当她忍住羞涩的轻声问我,喂,你能带我走吗,就真的相信我一定会带她走。可是现在,她就要一个人走了。我们就要分别了。
“要是你是男人就好了。”月光下的远瑶带着一贯柔弱美好的微笑和坚韧的嘴角。
少年分别让我们真实的难过和伤心着,我不知道究竟会有一个怎样的人去开创李远瑶的新的一段旅途,她也担心着究竟还会有怎样的一个人能代替她陪在我的旅途中。我们互相许诺着维护着自己在对方心中的重要位置,带着对彼此深厚的爱,我们要分头开始出发了,要为对方好好的向前、向前向前。
当我们都长成我们最喜欢的成熟女子的模样时,我们要再次一起拥抱着,平和安定又机智热情的生活。
就是这样。
在青葱的岁月里,我为了一个女生,曾经这样单纯的想要成长为一个男人。
在海浪的那一头,有一个女生,曾经这样单纯的爱过我。
“轻飘飘的旧时光就这样溜走,转过头去看看时已匆匆数年。”
第二部分:有个女生爱过我LLEAVE(1)
有的时候会怀念起来那一次为期三天的出逃。
还有佳生。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是到了要和城市短暂告别的时候了。他们说我说这话的时候笑的有点阴险。嘿嘿。
我在星期五的数学课课间休息时分突然想离开城市的,去一个原始单纯的地方。这个想法似乎从我的脑袋里蹭的跳到我眼前,逼迫着我,完全没有考虑到安全等问题,心里只有关于离开的喜悦。索性放学后独自推开了这里最好的一家旅行社的门,微笑的告诉他们,我想明天出发,地点不限,要找一个地陪。接待我的小姐微微有些吃惊,在她眼中,我大抵不过是个草率卤莽的孩子。
最后确定的明天的目的地是天柱山。据说是原来的五岳之首,现在却很少人了解,或者说很少人愿意了解。这一来我便就想去看看它了。看看那些辉煌被岁月尘封的容貌,是不是有点寂寥又有点倨傲。
我只有一个晚上的时间准备行装。
从快打烊的超市里拎了一大袋食物,酸奶,法式蛋糕,葡萄汁,黑加仑糖。付钱的时候不免有些自嘲,我的胃到底是城市养大的。心想叛变了,胃仍然忠贞不二。然后顺路去小书店找本书陪我上路。一眼就瞅中了李碧华的《霸王别姬》。封面上张国荣恰当的眼神让我想起几年前的自己醉心它好一阵子的样子。电影是早就看过的了,如今才看到原原本本的叙述,有点相见恨晚的味道。这样的故事挺有阅读的快感,可以陪我在路上走。最后是去把一头弯曲的头发烫直,这似乎是我每次启程前的一个小小的习惯。希望旅程能和头发一样变的柔软顺滑又富有光亮。
合上眼的时候,已经近1点了。不想去幻想明天的旅程,因为旅行是可以把握的事情,最终还是要回来的,若是回不来,那也不是我能控制的事情。所以一夜无梦。
药,带了。换洗衣服,带了。钱包,带了。食物,带了。亲爱的妈妈,我要离开一会了。我俯在她床头轻轻的说。风从窗帘外吹来,吹起我披肩的头发,抬头看,是让人心疼的蓝色。天蓝蓝的日子,我在路途上行走。
穿过熙来攘往的街道,我看到一排相同面貌的客车。他们载不同的人,去不同的地方,但是此时,却很默契的靠在一起。和人一样。上车后,本来不熟识的人们,因为有一样的目的地,立刻显出同甘共苦的模样。天柱山坐落在的是一个无名小镇,所以去那里的客车多半都是当地的在外打工的居民。车厢里横竖放了不少扁担,好象还有一笼鸡。气氛庸俗热闹。在车上拣靠窗的位子坐下,和周围的人们略微打了个招呼,就立即带上耳机。放的是的比约克的新CD,买的时候有些怀疑,怀疑我是否能一直与这个来自北极圈内的出色又疯狂的女子同步。她实在太精彩,接受采访时迷乱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