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雅地低于爱情-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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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地低于爱情》
作者:叶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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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雅地低于爱情
人,行而优则雅。
如果我不曾奋然自投于水,那只是因为我不是杜十娘,我对自己的身与心,能够全盘掌握。
如果我不诅咒“我死之后,必为厉鬼”,那是因为,我还有丰沛完满的生活,有待实现。
我怎么说,我拥有的,不是越来越多,金钱、自由、快乐……也就是,爱情在我生活中,所占据的位置,渐渐缩小。啊,它是我的天国,但我眼睁睁看它损兵折将痛失国土,并且,垂下眼眉,沉默不语。
因为女人,已经行而优,所以有了雅的资格。在爱情面前,我不再是无限制、无穷尽地软弱下去,而可以骄傲地、温和地、略退一步,所谓《优雅地低于爱情》。
大风之约
火车刚刚入境,就满是台风消息,风灌进来灌出去,气势汹汹。她却干干地笑。十年了,台风一样来,满城樟树被吹得摇摆不定。原来什么都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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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是机票,右手是签证,全套LV皮箱里有旅行支票,明天就要走了,今天她却一定要赴这一场大风之约。甚至专程去换了崭新一沓百元纸币,被那锐利的边缘割了手。要拿来干什么她没想过,只是她能预想到这痛快。十年了。
司机不知道她说的地址,“哪样走?”极年轻的脸,一口软糯的本地口音,“姐姐,我土生土长二十多岁都不晓得。”她吃了一惊,她居然是外地人了?有一点隐隐的慌。幸好香樟一如旧日,在风中哗啦啦,给她安慰。
看到牌坊她大声叫停,叫完之后不自觉“呀”一声,眼前分明是一座新建的小区。原来的小径呢?她的初夜就在小径的尽头,他把她的手膀捏得好痛。裙上的青草渍永远洗不掉。记得那天便是台风天气,樟树香得令人落泪。她跌跌撞撞向附近的小店打听,店主是外地口音:“我去年才来的。”而她,离开了十年。
打了114,绕了无数的冤枉路,单位早就迁到遥远的一座大厦。到底找到了,她拖着行李下车,想像里她将直入他的办公室,定格一刻将闪耀如钻石,如她裙上绣着的火凤凰。他却一定老去、秃顶、大了肚腩,是那些她从小见惯了的小城男人。是否要像滥俗的电视剧,掴他一耳光?
她被保安挡在了前台:“你找谁?”连连报出几个名字投石问路,保安一律摇头,“没这个人呀。”终于她犹犹豫豫,说出了他,保安把电话推过来,“你打个电话让他带你进去吧。”她手握着话筒愣住了。
门开处,门外的风声呼啸动地而来。大楼里却是清寂的,芳香剂味道全天下写字楼共有,与她的记忆冲突。不断有人来来去去,谁来交一封快递,谁来打一杯开水,脸孔都很陌生。
她轻轻闭了闭眼睛,说什么?谁还记得她,记得十年前的一段丑闻?太多嘴脸在闪回,他怯懦躲闪的,他老婆穷凶极恶的,同事窃笑快意的……她远走他乡,怀着一定归来复仇的决心。她没忘。可是,没忘的,大约也只剩她一个了。
她转身推开门,大风呼一声涌上来,她的长发掩了一脸,像一个女鬼,所有的恩怨已经被时间的大风,一扫而光。
琉璃碗陶瓷怨
忽然在灯下,遇见我的所爱,一只碧蓝的琉璃碗。
如一泓九寨的水或者孔雀断羽,我捧起它,有光在它身体里隐约动静,细看又瞬间消隐。它是光影流动通体闪烁的诱惑,我嘻皮笑脸问售货员:“可以用来盛汤吗?
不会炸吧?”但或许冰淇淋更合宜,阳光蓬勃的下午,偎在藤椅里,我拈一把莲花银匙,琉璃碗里,一球香草冰淇淋似融非融,一本看了又看永远看不完的闲书……甚至并不贵,一百多元。
而我随即胆战心惊记起,我的家,衣服在沙发上,报纸都在地上,书被带进卫生间就忘了带出来,时常被淋浴冲个透湿……几乎乱无立足之地。琉璃碗是冰凉的盈盈一握,带它走,轻而易举,但我能给它什么样的命运?
起初,我会很隆重地将它搁在茶几上,清晨阳光来唤它起床,那一刻是无声的音乐。但我的爱宠大概只能维持三天。接灰,这是所有清供的共同使命。我未必能每天擦。'4020电子书 4020'
或者会有一二不拘小节的客人上门来坐着聊天,在我一声断喝后,才尴尬地发现,它不是烟灰缸;也许会有骄傲的女友一撇嘴:“这玩意啊,我们家多得是,从前,我外婆心情不好的时候,就摔它一个。”
而诀别是什么?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在家里衣冠不整地晃荡,忽然听见铃声,我就像动画片里的粉红豹一样到处扑,是门铃、座机还是我的手机?袖管一带,它哐啷一声碎得一地都是……它是珍妃,被粗暴地谋害。
即使它在我的粗疏里,历尽劫难惊险地活下来。又如何?迈克在文中,提过两只青莲色的陶皿,是吃草莓的必然用具,一只盛酸忌廉,一只盛黄糖,拎着草莓的叶托子先沾一沾忌廉,再在黄糖里滚一滚,犹胜山珍海味,一粒草莓给自己,再一粒,递给那人。他与爱侣十年相聚,玩笑间也说过:“有一天咱们分了,我一定强霸着这两件。”说是这样说,而且振振有词,多半是说给自己听,用以表示对整件事不在乎。事实上分手时候,他连爱人亲手烧制的一只陶瓶也送回。
他永远忘不了草莓蘸奶油的甜——也委实腻了点。是他的错,他忘了“要想甜加点盐”的俗语。
物我两忘,是太难的境地,失去或者伤害,都非我所愿。我轻轻搁回琉璃碗,对它说一句抱歉:拒绝,为了你好——也为了我自己。
夜宿黄河边
他说:在兰州薄雾的六月早晨,扑进窗来的是叫卖声,西北口音硬铮铮的。连偶然的铃铛都不细碎,那是人家牵着牦牛上街卖牦牛奶,牦牛的长毛里裹着草屑和粪便,益发显得灰黑而沉默,可是牦牛奶却雪白。叫住卖主,挤了一碗,甘香得不可思议,忽然想起《出埃及记》,就有那种历尽千辛万苦后的甜。
他说:天啊,这是不可能的。兰州是一座城市,一座城市应该有的一切,商场、超市、公汽、的士甚至肯德基,兰州全有,怎么会有人牵着牦牛上街。(我插嘴,但在北京,也经常看到马车在卖水果,好几个钟头,马儿驯良地摇着尾巴。)好吧,也许他住在兰州的远郊的远郊。牦牛奶?不,我没有喝过。也许大型超市里,会有软包装的吧。
他说:春天兰州有桃花节。你会看到真正花的海洋,几座山上遍种桃树,绵延几十公里。兰州人倾城出动去看花,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孩儿面与花面相掩映;五月六月七月,兰州瓜果梨桃渐次成熟,最出名的当是白兰瓜。最好的白兰瓜,酒香扑鼻,果肉浸绿,非常甜,那甜里却还带一点点辣舌头,像火暴脾气的女子,像你。兰州女子到了夏天,往往就不吃饭也不吃菜,每天只吃瓜与果,言笑间,渐渐有了水果的馨香与精灵。
他说:即使在最好的日子,兰州上空的烟尘也终年不散,这是一个天似穹庐的城市。三四月下土,像南方城市下小雨一样,刷刷地下着细土,下楼去拿趟报纸,再回来就尘满面鬓如霜,仿佛已经过了一段半生缘。冬天,城市里所有的旅游景点都关门谢客,太冷,耗不起那暖气费。十一月,就开始灰蒙蒙的大雪,想都想不出来的灰黑色的雪,那是脏的具象化,你彻底地、无可遁逃地知道,你每天在呼吸什么到肺里来。
他说:兰州最出名的牛肉面馆,是马子禄、半坡和萨达姆。无论冬暑,无论是渴睡的早晨还是黯淡的午夜,总可以找一店,要一碗“二细”加肉,端出来热气腾腾一大碗,有道是汤清萝卜白辣椒红香菜绿,而面,是筋黄的。最好一手端碗就蹲在人行道上吃,满头大汗之际,这人生,还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
他说:兰州牛肉面是真好,嗜之者如命,可是你这样一个挑嘴的人,很难说。面馆的每一张桌上,都放着生蒜的小筐,食客都一口面一口生蒜酣畅淋漓着,而你,我知道你不吃蒜,而且极其厌恶生蒜的气味。他问,你最深爱的人,你能吻他刚刚吃过生蒜还没有刷牙的嘴吗?我想了想,摇头。他说,就是这样的,爱与接受,不是一回事。你的灵魂也许愿意,但身体,抵死不从。
而我究竟该如何想象兰州。那座黄河边的城市,是中国的陆地之心,它旷悍而懒散,它出摇滚青年和文艺青年,但没有什么人真正冲出来成为一代宗师。却有两个男人,分别向我讲述,他们心中与生命中的兰州。
他说:来吧,明年六七月份,让我带你去黄河,让我们在河畔相抱而眠。
他说:请你不要来,谢谢。因为,我不敢,面对你。
而我,晚上推开窗,北风呼啸,我依稀仿佛,听到黄河的咆哮。
这一生,究竟有没有机会,夜宿黄河边?
对他说不
我蛮能理解所谓的“三不男人”。就像我一向只买固定口味的酸奶,对其他牌子看都不看一眼;'奇‘书‘网‘整。理提。供'但超市搞促销,送我一杯新品牌酸奶,我也不会拒绝;喝了就喝了,这会儿超市再揪着我说,你得负责,你必须买一瓶呀——我会认这账吗?提得起、放得下,掉头而去的姿态里有一种残忍的优雅。
我也蛮能理解爱上他们的女人。有资格三不,显然不是过幸福生活的贫嘴张大民或者两鬓苍苍十指黑的卖炭翁,经济上过得去,外貌气质有可观之处,对于女子的美和智慧,懂得适度地表现赞赏与倾倒。他们当然不会缺女人,越不缺,越淡然,越显得静定沉着,决胜于千里之外。这一切,对于女人都是诱惑,不致命,但已经值得情不自禁蠢蠢欲动。
……多半无一例外,女人们惨败下来。我的女友,遇到过三不男人之后,满面泪痕地对我说:“我觉得他是骗子。他……他最后还要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骗?谈不上。他不曾承诺给她一座玫瑰园,对于自己的立场,暗示得很明白;法律不会追究他,因为她并没有财物损失;舆论也不甚同情她,何苦来,明明是您自找的。
而她的受伤,大概只缘于自大。人人都觉得自己是山鲁佐德,其他女人被抬进皇宫,都逃不过一夕欢爱后的被杀被弃,她却格外美丽聪慧纯真,韩剧日剧台剧里,鲁男子们不都向天真的女子投降吗,何况一个三不四不的男人。然而全世界只有一部《一千零一夜》,其他故事,男人听了二十分钟就不耐烦地换台,她满肚子花团锦绣就此没有问世的机会。
所以,虽然很冷酷,我还要对我的女友说:不,他没有骗你,是你——自欺,你对一个不想主动不想拒绝不想负责的男人要主动要拒绝要负责,就仿佛向着一条标明“此路不通”的荒废高速公路去,难道你希望路的那端直通伊甸园?
遇到三不的男人,怎么办?南希·里根曾经去一所学校做演讲,学生问她:“如果有人拉自己去吸毒,怎么办?”南希答:“JUST SAY NO。”真理,总是又简单又明确。
从郎索双钏
那时他刚离婚,还年轻,却觉得半辈子都耗完了。怕静却也懒得说话,每晚都和朋友出去泡吧,挑一个最爱说话的女孩子坐隔壁。十次有八次,他身边是她,第十一次,她主动说:“你开车来的吧?待会儿捎我一程。”
他会永远记得她的大笑,像七十只烟花同时绽放在夜空;也记得她的裙,随着她的一蹦一跳,是一幅飞扬的梦。他有时会取笑她的没心眼儿,却真心实意地觉得舒服,舒服得让人想打个盹儿——却总是霎时间惊醒。爱情之于他,仍然是在柬埔寨的地雷田里种小麦,经久不成穗。
认识大半年后,他去香港出差。她高高兴兴送他,在机场顺手买本杂志,指给他看:“这款巴基斯坦手工金镯好好看,呀,有店铺地址呢。”一把撕下那一页给他,“帮我带一个回来。”
……真的是顺手吗?在飞机上,他头疼得像要裂开。就像刚离婚那会儿,他躺在黑暗的床上,脑海里反反复复只有两句话: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原来是这样,原来我是傻子……空姐在他身边关切地俯下身来:“先生,您不舒服吗?”他想,真的是顺手吗?
在中环,他的手机丢了,没有手机里的通讯簿,他发现自己记不起她的电话了。忘就忘了吧,像从手腕上揭掉一张创可贴,轻微的一撕痛。
他们后来还是见过。四五年后,在异乡,不知道谁先看到谁:“咦,你也在这里。”两人都很高兴,便去吃个饭,饭桌上她一如既往,滔滔不绝,忽然插播一则简讯:“哦,我结婚了。你呢?”西兰花正在这时上了桌,堵了他的嘴。
饭后,他们抢了一会儿账单,他抢赢了。看他从钱包里掏钱,她蓦地说:“你知道吗?有一段时间,我真的很喜欢你。”这一刻的安静,像闪电一样劈过。她的手机在此时大叫起来,她一看,“我老公。”
“喂,我在和朋友吃饭……镯子给我买了没?……不,我要,我就要。
浪费我也不管。呜呜呜,”她摸拟出童声的哭泣,“你对我不好……”她腕上的一堆手镯,叮铃铃撞起来,她转眼又笑起来,“讨厌。”
从郎索双钏,是一个多么妩媚的姿态,却与他永远无关了。机场的那一刻,是她最真情流露的刹那吧?有人说过,能够爱一个人爱到向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最严格的考验。他终于承认,这比骆驼穿针眼更艰难的考验,他没有通过。
保险丝情人
林熙蕾谈梦中情人的标准,着重一条就是:“家里保险丝断了,他会在牛仔裤的屁股口袋里面插根螺丝刀,站在椅子上修理。”这是一个在想象中格外诗意的场面,室内突然一片漆黑,弱女子六神无主,只能如HELLO KITTY般缩在墙角,叫天叫地皆不应。忽然,一个“准超人”从天而降,若无其事、举重若轻地着手修理。弱女子只负责从下面替他扶着椅子。仰视,使他格外高大,他的手轻轻一动,顿时大放光明——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她如何能不爱上他呢?
因此,有人说,工具是阳物的概念化延伸,冲击钻、锤和钳,都有色情意味。但其实,只要打一个电话给物业,五分钟之内就修好了。再芳心可可的寂寞女主人,都不能对那个乡下来的小电工有想法吧?女人,其实从来不爱体力劳动者,惟二的例外是查太莱夫人及美国中产阶级《绝望的主妇》,她们什么都有了,教养、优裕生活、闲适的灵魂,惟一欠缺的,是男人强壮的肉身,当作一个茶余饭后的小零嘴儿。
大部分女人希望的保险丝救星,还是拥有一双戴着名校戒指、苍白修长的手,更擅长弹钢琴、触键盘或者握一枝派克笔,稳健地签下自己的名字。这样的手,笨拙地握着一把螺丝刀,那一刹那的性感,像女子一丝不苟的黑袍下偶尔露出的细白脚趾,居然点了红蔻丹。
越是非专业人士来做这样的手艺活,越让人心动。大概因为这行为假设了他的潜能,他是办公室里的卧虎藏龙,在黑西装、白衬衫、精致的银袖扣里面,有超级强大的小宇宙,既是盛世人,也不会沦为乱世狗;也假设他是个自学成才的理工人士,拥有理工人士的一切优点:缜密、逻辑性强、实在。
而最重要的,我想是假设了爱:他可以不做,也可以找人做,但他因为爱你,他做——把为你修电脑视为与做爱一样重要与神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