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妙的被害者-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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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看起来,这个案件实在很单纯。在一次秋天的晚上,有一位经营高利贷的六十二岁的老人,竟在一个二十八岁男人家里遭受惨杀。犯人又将老人的手提箱夺走。在犯人逃亡的途中,他从二十二张借款收据中拿走五张,然后才将这个手提箱丢在田野里。
住宅的地点在东京西郊,这里有大部分尚未耕作的田野。
原岛直已是一位年轻律师,当他被政府指定为被告的辩护人时,他内心也不在乎,他想草草下决断了事。因为他还有其他三件私人委托的案件要办,所以他的工作相当忙碌。虽然,他本可以藉故推辞,但是,律师公会的理事长私下对他说,因为本案的担任律师生病,倘若没有辩护人出庭,法院也会很苦恼,所以才私下拜托原岛要帮忙承担。何况案件本身又很单纯,只要他做得适当就行了。
因为政府规定刑事诉讼,如果被告因贫困或其他理由而无法聘请辩护人时,法院必须替他找辩护人,一切费用可由政府负担。
这种辩护费用很低,使得繁忙的律师都不想接受。所以,法院只好请律师公会协助,依顺序成立责任辩护,但是,他们仍有拒绝的理由。不过,这是有关被告者的利益,它具有人道的公共性。同时,宪法上亦有规定,律师不能明言拒绝。在这种情况之下,有人只好将案子推到年轻的或者不太忙的律师身上。
律师与被告双方对公定的辩护人都没有好评,这是因为辩护费太低之故。这样一来,辩护技术也很粗暴,使得被告不断责难公定律师不够亲切,只会千篇一律做些义务性的辩论。
幸好,最近听说公定辩护人要恢复名誉,所以才比较改善一些。
如果事件本身很有趣,或者含有社会性质,那么,即使费用低廉或很费手脚,也会有人凭一股热情承担下来,这是为了功名心所使然。反之,若是平凡事件,他们在意识上就会不大起劲。
不能提高,所以,使许多积存已久的弊病改不过来。
当杀害老人的嫌疑犯植木寅夫要求公定辩护人时,律师公会的事务长认为案件很单纯,故吩咐原岛直已说,只要处理适当即可,这也表示习惯性的意思。
原岛律师首先阅读与本案起诉有关的书类和调查记录。结果,他获悉如下的内容。
被害者山岸甚兵卫本来拥有农地,后来售给土地公司,他将一部分钱在某地方建一栋两层式的住宅,其余的钱借给别人,这是距今十年前的事。死者没有子女、妻子也在三年前逝世、现在孤独一个人生活着。
自宅的二楼租给一对年轻的小学教师夫妇,有人说死者平时待人很苛,而他居然肯以便宜的价钱将二楼租给对方,主要系由于那位年轻教师具有柔道二段的工夫,所以说老人是别有用心的。
单身老人的怪癖不仅如此,他经常从事高利贷,凡向他借款的人都是相当困难的。因为对方都是些新辟地区的小商店,旁边固然有铁路经过,可惜人口不多,所以,生意不大理想。在这种情况之下,他们只好忍痛接受山岸甚兵卫的高利贷,其间也有人支持不住倒闭,甚至有人用退休金开了一间小店,结果土地契约也被甚兵卫拿去做担保了。于是,甚兵卫又获得许多附近的土地。
因为甚兵卫知道有盗贼想趁机偷他的东西,以及明白许多人在恨他,他在警惕之余,就毅然把二楼很便宜地租给柔道高手的小学教师。
十月十五日,教师夫妇接到故乡母亲来信说病重,故于当天返回乡下去,此地的凶案就发生在十八日。
甚兵卫的尸体在十九日清晨被附近的人发现,因为房门开着,有一个人因事走进他的房子时,突然发现甚兵卫匍卧在八叠塌塌米大小的床铺上。他拼命叫也没有回答,于是他就迅速通知管辖派出所。
根据尸体解剖的结果,获悉死者的头部后面受到强打而引起脑震荡与脑内出血。头部后面有手掌大小的坑洞 (扁平化状态 )。
因为甚兵卫身体向前倒,故成匍卧状,对方从后面突然击袭,死者在倒下去后,手与膝部都稍为转动,这是从姿态上判断的。
如从他胃里的消化状况来看,大概在饭后三个小时左右被人击杀。因为甚兵卫是自炊的,他的晚餐时间大约在六时,据推测案件发生时间在九—十时。这一点也跟解剖医生推定的经过时间相同。
至于屋内状况,室内几乎没有不零乱的,死者的皮箱柜子被人打开,黑色金属制的手提箱不见了,箱子里放有借款收据与保证书等。
其他坐垫放着很整齐,枕边的布有些皱纹,可见死者上床后又走到客厅来。甚兵卫常常有九时就寝的习惯,(二楼的小学教师夫妇的证言)。
当甚兵卫在睡觉的时候,到底什么人去吵醒他呢?门槛上虽然有坚硬的木棒在挡着,除了甚兵卫以外,决不会有人在里面把门打开来。
那么,到底什么人会来拜访他呢?按理说,对方是认识的人,也必须是甚兵卫的熟悉人物无疑。因为用心甚深的甚兵卫,既然进入房间内,则为何在九时左右又会招呼客人走进房间去?
据说山岸甚兵卫本人没有什么风流韵事。这一则系由于年纪大的关系,另则由于他的性格所使然。他很吝啬,从年轻时代起就没有兴趣找女人玩,由此可见,晚上九时的访问者也必然是男人。
据附近人说,九时左右不曾听人敲打甚兵卫的家门,也不曾听人在外面喊叫。何况甚兵卫坐在椅垫上睡着,如要从外面喊醒他,则一定得大声喊叫。然而,附近的人却没有听见喊叫声音,那可能是电话声吵醒他了,因为电话放在死者卧室的墙角上。
也许犯人先用电话跟死者交谈,然后得到访问的许可。甚兵卫把门槛上的木棒放在一边,可是访客必是相当熟悉的。
如要推测犯人的线索,那只有从手提箱的遗失去调查。因为里面有高利贷的借款,和利息收据及契约文件。犯人必然明白手提箱的内容,同时也知道放置的位置,换句话说,对方主要目的在于强夺皮箱内的借款与契约证件。此外,警察又从佛坛下找出十五万现金,但是,犯人倒没有寻找现金的企图迹象。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就得先找出犯人,警察在案件发生后第二天即逮捕一个名叫植木寅夫的青年。因为这位调查员曾听人说,当晚九时五分左右,有一个男人在距离死者家不远的马路上走,这时有一位名叫中村的邻居从厕所的窗门看出去,这个男人的影子颇似车站前开小面店的老板。
植木寅夫在车站前经营一家小面店。他早在三年前就在此地开店,一年前就买下旁边的土地,后来又扩充店面,他的生意虽然不是很顺利,因为附近还有同业,所以竞争相当激烈。他希望把店面扩大,待粉刷清洁之后,客人可以接踵而来。不料,事与愿违,客人反而日渐减少,远不如小店时候的客人多。可惜,这笔钱系向死者借来的。
由于生意不理想,负担的利息又高,植木寅夫看起来脸色苍白。虽然隔一段时间后,店里就热闹起来,因为车站的客人很多。车站前面的地点到底是不错的。他本想这样忍耐下去,无奈高利贷太惊人,使他只好将面店转售给一位出版商人。
自从两年前跟死者接触以来,植木寅夫一直很痛苦,因为甚兵卫的交易太苛刻了,他一点儿也不通人情。植木忘了到底跟死者交换过多少次借款证明,因为利息已经高过本金的四倍以上,目前的借款高达七百五十万元。甚兵卫曾向植木寅夫说,如果超过这个数额而没有偿还能力时,则需用所有土地与店铺偿还。双方虽然谈过好几次,植木非常痛恨山岸甚兵卫,所以才狠心杀死他,这是一般人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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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好像植木寅夫这样憎恨甚兵卫的人太多了。如果凭这一点来看,则怀有杀害动机的人可以说不算少。不过,要构成嫌疑犯的对象之前,必须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当晚九时至十时之间不在家里的人,与死者认识的人,知道二楼的房客不在家者,熟悉死者的室内情况者,有相当臂力者(从死者的伤口推测)。
从现场里找不出犯人的指纹。除了死者的指纹外,虽仍有许多其他指纹,但都不太清楚。最清楚者,就是楼上那对教师夫妇的指纹了。据可靠消息称,他们夫妇确曾于当天返回九州去。由于金钱关系来访的客人很多,故使指纹弄不清楚,而且也都是很旧的指纹。
犯人不曾遗留下任何凶器或其他东西,甚至也没有鞋迹,因为走廊是水泥地板,故使迹象不易留存。如果说凶器是关门的木棒,但是这根木棒又太细,跟扁平化的伤口不一致。而且,在这根木棒上也只有甚兵卫的指纹而已。
死者的伤口没有出血,死者是秃头的人,所以,警员判断凶器上不会有血迹与毛发。
走廊下放有烧柴用的积木,因为此地没有天然瓦斯,所以,每一家庭都沿用农业时代的习惯,死者平时用柴做燃料,木柴系三角形,每边宽度有四公分,如用此积木猛击人头的话,头部可能下陷扁平的形状。
调查员从此地的三十根积木中检查最上层的十根,但很难从木肌上采取指纹。当然,上面也没有血迹和毛发。
警察将上述的尸体状况与现场情形看过之后,又检查一下植木寅夫的自述。自述书上写着:我自二年前向山岸甚兵卫高利贷款以来,一直痛苦不堪,最近,他说要将我担保的土地与房子出售。这些土地与房子是我用多年储蓄买下来经营面店的,其间曾向甚兵卫借款扩张店面,结果生意不理想,再加上甚兵卫屡次催讨债款,所以,我就自暴自弃起来。我曾一度想除自杀之外,真是无路可走,但在死前想要杀掉可恨的甚兵卫。我想借此帮其他贫困者的忙。
十月十八日晚上,我从七时开始就跟朋友中田与前田到西川车站附近的“万牌庄” 玩麻将,因为这个时候的生意比较冷淡,所以,我就叫妻子招呼客人。其实我平常从黄昏开始就会去玩麻将。当时有一位柴田君来玩,我就告诉他说:“我家里有事,我想回去看一下,你能不能代理我坐这儿玩呢?”柴田很高兴地答应。我走出“万牌庄”的时候是九点多了。事实上,我并没有回家,我只在车站前的公共电话亭里打电话给甚兵卫,一会儿,甚兵卫的声音出现了:“我现正在椅子上坐着小睡,你明天来好了。”但是,我说事情紧急,需要赶快见面,于是他又说:“那么请你快些来,我在家等你。 ”
从车站到甚兵卫的住家将近一公里,我在半路上必须经由田野和菜园以及两个池塘,一路上十分寂寞,一个人影儿也没有碰见。因为他住家距离车站也隔几条街道,所以,我不曾注意到有人会从厕所的窗户上看到我的影子,中村这个人经常到我的店里来吃面。
果然如电话中所说的情形,甚兵卫打开房门,坐在家里等我。我知道住在二楼的小学教师在三、四天前回九州去了。因为这位先生常来店里吃面,所以,我曾听说他要回乡下去了。
我首先在甚兵卫的家门前打转,看见走廊下堆满木柴,我就顺手取了一根木棒仰望二楼。结果发现房门紧闭,灯光亦不外泄,我始知他们确实回乡下去。
我回到门口后就走进院子里,当我说“晚安”的时候,甚兵卫就从里面走出来了。我仍然右手握着木柴棒,隐身在暗处等着他。一会儿,客厅的灯光亮了。
甚兵卫站在里面看着我的脸,嘴里说:“动作太慢了”,但是,当我说钱带来时,他马上笑眯眯地说:“请上来坐吧”。我仍然站在门槛上说:“把你从睡觉中吵醒,实在非常抱歉,因为我刚好有二百万元现款,所以特地带着来,放在家里会担心小偷。”
他就从房间递出二片坐垫。因为我的右手握着木棒,所以觉得很麻烦。结果我就把木棒藏在背后走上来,当我坐在垫子上时,又迅速地把木棒藏在背后。我想木棒被他看到就不妙,故想赶快把话终断。“因为把钱带来了,请你给我写下收据,”接着我从口袋中掏出早已准备好的报纸包裹,甚兵卫马上说:“既然如此,我就去拿张纸来写好了,”于是,他就转身过去。我立刻趁机用木棒朝他的秃头猛击,甚兵卫发出一声惨叫,就向前倒下。我接着又用木棒朝他的头部猛殴三次,甚兵卫依然倒地不动。因为我估计自己不是客人,而是属于强盗,所以将两片垫子挂回墙壁上。
接着,我走进他的卧室去寻找手提箱。当我一想到那张折磨自己好几年的借据必然放在皮箱里时,我就想敲开皮箱,可惜不知道如何打开皮箱,所以只好拿着逃跑出来。当我一走出门外时,就仍将木棒放回原处,因为那时很暗,我看不清楚木棒放在哪一边,我想前后只费时三十分钟左右。
我拿着手提箱,走到路旁的草堆里想打开来看,可惜不懂开箱的暗号,只好用旁边的大石头猛敲,结果把盖子敲破了,我就拼命寻找写着:“植木寅夫”字样的借据,结果在微弱的光线下被我发现了,我立刻就撕毁它,我为了协助其余的人,也就顺便将五、六张抓起来放在口袋里,同时,我又将破坏的盖子盖好丢在右边的池塘。我把口袋里的借款收据用火柴燃毁。
后来,手提箱在池塘的泥沼里被人发现,警官从湿透的借款收据中发现尚有我的证件,我大吃一惊。由警察的话里,我想甚兵卫的账簿中有猪木重夫这个人的借款,也许我在黑暗之间把“猪木重夫” 跟“植木寅夫” 弄错了,因为当时我很兴奋。
当我把一切事情处理完毕后,就返回“万牌庄”,当时四个朋友玩麻将还没有结束,我看了十分钟就发现中田获胜。接着柴田退出,由我参加进来,当时谁也不知道我已经杀过人了,我自己也很镇静的,因为杀死甚兵卫,我也没有任何罪恶感。
当晚睡得很好,因为借款收据烧毁了,甚兵卫再也看不到了,负债也自然消灭了,我的心情顿然轻松起来。
次日,因为经营高利贷的山岸甚兵卫被人杀害,在附近引起很大的骚动。但是,谁也不会同情他,反而令人拍手称快,异口同声说他是因果报应。
两天之后,当我正在店里看电视时,有两位刑警走进来说,他们是调查部派来询问若干参考资料,我若无其事地回答,但是,我也立刻意识到事情恐怕会麻烦。当然杀害甚兵卫是一件坏事,但若一想到他生平的恶绩昭彰,我就毫不隐瞒地回答警察的任何问题了……
从上述经过看来,这诚然是很单纯的犯罪。不论是公定或私下聘请的辩护人,恐怕无不认为这是无聊的案件,原岛认为充其量是酌情减刑。
但是,当原岛阅读被告的供述文时,则又发现被告把最先的叙述全部推翻,而坚持自己跟杀害甚兵卫完全无关,以前的自首系受到警察的诱导询问与精神压榨的结果,这真使原岛大吃一惊。
诸如此类前后矛盾的供案也时有所闻,尤其如杀人案件之类的重刑,就会常常使用这种手段的。
原岛读过警察的资料后,知道植木寅夫的确有问题,这些供词并没有不对,同时,警察做好的现场勘察亦与自供的内容符合,所以,原岛不以为被告是在警察的强制下产生的自白。
但是,植木寅夫在推事前面却又有一种新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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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十月十八日晚上七时左右,就在“万牌庄” 跟中田、前田和西川四个人玩麻将,到九点多钟时就与柴田轮调,情况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