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腚的人参不需要解释-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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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喂!李九一!这个房间有监控,扯腰带、剥衣服这么不华丽的事,能不能等到进了卧室再搞?喂~~~~!!!”
*********
我虽然比地球人多了些自保手段,可我不是格斗系蛋族,假体也没有经历过这方面的强化,单论力气的话,我与董玉林其实差不了多少。
实际上在董玉林的奋力挣扎下,我已经占不到多少便宜了。
于是我索性奔去卧室,将床上唯一的枕头抢占,摁在脑袋下面挺尸休息、恢复体力。
董玉林挪至门口,气息微乱地对我说道:“对不起。”
我闭着眼睛大字型摊开,将一整张单人床完全霸占,然后打呼噜装睡。
董玉林趴在床边,捧着我的手,很轻很轻地吻了吻那枚指环,颤声道:“对不起。”
“李九一。”
“李九一!”
“李九一!!!”董玉林连呼三声,深吸一口气,握紧我的手,俯在我耳朵边上轻声说道,“我喜欢你。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我本来……真的只是想邀你来堆雪人的……请你务必相信我……”
我睁开一条眼皮缝,朝董玉林瞧了一眼,登时大惊失色。
董小色魔这家伙,居然在抱着老子的手偷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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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触电般将爪子抽回,董玉林手里失了依托,情绪倒是渐渐稳定下来,眼睛里也不再往外挤咸水。
“喂,李九一。”董玉林的声音听起来沙哑而脆弱,他趴在床边,认真地看着我,小心翼翼地问,“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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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 31 章 。。。
所以说,老子讨厌过度敏感的地球人。
我只不过在心底对董玉林悄悄地记了次大过,并决定从此以后稍稍提防着他一点,这小色魔居然迅速在老子面前使起了“哀兵”战术。
如果是李默?
如果是李默那个感情粗犷、作风粗暴的家伙,大概会把我闷在被子里暴打一顿,并骂:“老子累死累活地供你吃供你穿,含辛茹苦地养肥你,你丫的翅膀硬了居然想飞?看老子不揍扁你的脑壳!”
我被自己的想法逗乐,捂着肚皮笑得打颤。习惯性地,我伸手捏住床头一盏壁灯里的七彩玻璃灯罩,晃了两下便借助毒素将之从灯体上完整地瓦解下来,顺手塞进嘴里,咔嚓咔嚓地迅速啃食干净。
董玉林呆滞状目睹了一切,尔后面色突然变得煞白。他脸上突然产生了一种绝望与悔恨掺杂着的灰败表情。
我很快意识到,我刚刚习惯性顺手牵玻璃并迅速“销赃”的行为不慎被地球人董玉林发现了!
董玉林犹豫了片刻,腾地一下站起来,飞快地跑去外面,弄了杯温水递给我。
这是什么意思?怕我吃干食噎着,弄口水帮我顺顺肠?
犹疑不定地接过那杯水,“咕咚”牛饮了一口。
味道怪怪的,水里好像还有别的成分。
趁着我喝水的时机,董玉林出去打了一通电话,隐隐约约地,我似乎听到了“吃灯罩”、“咬水杯”、“犯病”之类的囧词汇。
他似乎以为……我疯了……噢,战神在上,董玉林这厮居然以为老子我有精神病!!!
我仔细含了一口水在口中仔细体味了一番,恍然大悟:董玉林递给我的是一杯含有强效镇定剂的水!他在阻止我继续“犯病”~!
靠!老子忍不住爆了句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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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的假体与地球人的身体结构差异太大,一次十分寻常的体检就能令我的非人类身份暴露无遗,所以在董家的家庭医生到来之前,我就敲昏了董玉林“畏病潜逃”了。
精神病、发病逃跑这样的难堪词汇,今后大概会变成我的专用名词。
至此,我觉得我和董小色魔之间再也不可能存在任何亲密关系了。
专挑偏僻的小路,我一路狂奔在回家的路上。
在大雪的掩盖下,我身后那一串滑稽的脚印迅速被新雪掩埋,直至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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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记忆力虽然很好,可是大地全部都被厚厚的积雪覆盖的以后,地表特征与积雪前相比发生了极大变化。
所以,狂奔到半路,我终于悲催地承认,老子迷路了!好在这一次我记住了李默家的地址,打了数次114询问回家路线,总算成功摸到了家门。
蹑手蹑脚地翻墙而入,迎接我的却是蹲守在小院里,黑沉着一张老脸的李默。
口中默念“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我鬼鬼祟祟地缩着脖子,轻手轻脚地从李默身侧绕了过去,推开了半掩的屋门。
成功了!李默居然对我视而不见!
我脸上闪过一丝窃喜。
窃喜只持续了半秒钟,我的后领就被李默提溜在手里了。
“李九一!!!”李默怒吼,“现在是冬天,下午五点半太阳就落山了!你知不知道现在是几点了?!”
“几……几点?”
李默怒气冲冲地扫了一眼手机屏幕,揪着我的耳朵教训:“差两分零点!!!你搞什么飞机?!一大早就和董家那小子出门,一直搞到半夜才回来,你想死?!”
“咕噜——”我的肚子奋力鸣叫。
李默冷哼道:“玩到这么晚,董家那小子居然连个宵夜都不舍得给你准备?”
何止宵夜,我早饭、中饭、乃至晚饭总共三顿饭,一顿都没吃!!!
“咕噜——”我的肚子再次鸣叫。
李默板着脸,问我:“真的没吃饭?”
我点头。
努力睁大眼睛做无辜状,企图唤醒李默的同情心,帮我搞点宵夜填饱肚子。
可惜,李默一句话打破了我的希望:“一顿不吃饿不死人。敢玩到这么晚才回家,就饿上一顿好好反省反省吧!”被李默押送回卧室的我几欲泪奔。
顾不得被李默耻笑,我奋力狂呼:“不是一顿不吃,我三顿饭都没吃呢。李默,你再不给我弄饭,我就要被饿死了。”
*********
我刚降落在地球上,尚未孵化出来的时候,曾经听李默喊一个胖厨师叫做老爸。大约是受那个厨子的影响,李默做饭的手艺十分专业。我觉得,被李默养是十分幸福的事,因为只要李默下厨,就意味着有十分美味的食物。
我麻利地在餐桌上铺好了餐布,又将所有能用到的刀叉碗筷XX酱XX油全都准备妥当,一手捏叉、一手捏筷,面带兴奋之色地等着李默端盘子上桌。
厨房里时不时传出油锅爆炒的声音,偶尔李默还会被油烟呛得干咳两声。
我犹豫了一下,蹑手蹑脚地扒在厨房门口朝内瞄了一眼。李默系着围裙,手拿锅铲,正将炒好的菜装盘。
“怎么不开抽油烟机?”
李默回头看到我楞了一下:“怎么进来了?你不是讨厌油烟味?”
这个这个这个……我的指甲尴尬地在厨房门口的墙皮上挠了几下,终于想到了既能挽回面子,又能自圆其说的说辞,我挺直身板,反驳道,“我只是半个身子扒在门里,脚还在门外头!”嗯,就是这样。
李默挥舞了一下锅铲,帅气地回应道:“随便你。”尔后又自顾自地去切菜了。
我内心挣扎了许久,最终“内疚”战胜了我对油烟味的厌恶。
我几近谄媚地问李默:“嗨,要不要帮忙?”
李默对我翻了个白眼:“你会干什么?”
我想了许久,没找到半个可以在厨房里施展的“既能”。
李默似乎早就料到了,他挥了挥手,不耐烦地嚷道:“去去去,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别在这儿碍我眼。”
我挪回去半寸,最终又朝厨房里挪了挪。
“李默,要不我给你唱歌吧。”
李默挑了挑眉,问我:“你还会唱歌?”
是啊是啊,老子我当然会唱歌。想当年,老子我匿名在光网上发表的星辰赞歌曾经风靡了大半个宇宙呢。地球古代有传说——凤凰的清鸣可以引来百鸟朝凤,老子我不是吹——我唱歌的话,大概也是那个效果。只是那个啥,地球人的声带不晓得能不能唱出我要的效果。
我觉得,李默养我养得这么辛苦,我至少得稍微回报他一点;给他唱个歌倒是个不错的选择——不是老子吹,想当年老子我在光网上的身价已经飙升到了七千亿宇宙通贝,这个价格,足够买上4颗像地球这样的原始星球了。
“你想听什么?”我问。
李默眼睛弯了一下,好笑地瞧了我一眼,随口答道:“唉唱什么唱什么,只不过要唱小声点,别吵到邻居。”
一一!
小声点别吵到邻居???难道你以为老子我是个破锣嗓子不成?
MD,小瞧老子!
我微微调整了一下声带附近的肌肉,又附了几根毒丝在声带上。试了一下空震(蛋族试音手段)效果——嗯,这副嗓子远不如我本体的那副,不过也凑合了——糊弄李默这个土包子地球人绰绰有余!!!
我清了清嗓子,毒丝摩擦,发出人类听不到、却能令人心情愉悦的次声波。脑子里转了好几个弯,将一首蛋族传统的求爱曲子翻译成了地球语言,略作修改,我才轻声哼唱起来。
李默奇怪地瞧了我一眼,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我的内心狂热咆哮:小样的!看老子的情歌求爱绝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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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唱歌讨好李默的计划出蛋意料地失败了。
李默没有表现出愉悦的情绪,甚至还隐隐地有些伤心彷徨。对此,我显得丧气;而且我强烈认为地球人的欣赏水平有问题。
餐桌上,李默数次欲言又止,却便秘般地又将到口的话憋了回去。
味同嚼蜡地扫光了那些精致的饭菜,我和李默便诡异地开始隔着一张摆满空碗盘的餐桌相对无言。
期间,伍运风在卧室里呼叫了李默好几次,而李默买给我的手机则在我的卧室里疯狂地响了好几次。
良久,李默才回神,用轻飘飘的语气夸了我一句:“唱得很好。”
“哦。”
“你手机响了很久。”
“哦。”
“除了我,还有谁知道你的号码?”
“哦……”我愣,“啊!董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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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 32 章 。。。
外篇 李默
从父母离婚、母亲改嫁开始,李默的生活就变成了一大片浓雾,阴霾蔽日,再也不见一缕阳光。
父亲懦弱而残暴,一方面不断咒骂李默的母亲是个jian人;另一方面又慑于李默继父的权势。那个懦弱的厨子在察觉到那人居然对年少漂亮的李默抱有那种龌龊心思的时候,亲自下药将李默迷晕送上了那人的床,只为得到一个五星级酒店大厨的位置。
该说他的野心太可笑吗?
李默不知道,他只知道,从那个时候起,他原本一片光明的前途就变得暗淡无光。所有的“可能”都在他眼前关上了大门,他的生命只剩下了一片死寂的灰暗。
李默觉得,他这辈子或许会就这么结束,“新鲜”的时候被那人好吃好喝好待遇地圈养着;等到不“新鲜”了,再被那人扔到随便哪个不知名的角落里阴干等死。
一切的转机来自于某个奇妙的日子。
被厌倦、自暴自弃地在某个城市一个肮脏角落里混吃等死的李默拖着疲惫的身心打开家门的时候,居然发现了一个小贼。
他很惊讶。
因为他已经没什么好偷了。
他头一天挣来的钱往往会在当晚就花干净,而他的住处,一贫如洗,那些家当甚至不如住在天桥下的乞丐。
小贼委屈地跪在冰箱前,口中叼着半截早就不新鲜了的菜叶,身后则乱糟糟地扔了一地空鸡蛋壳。李默那个破冰箱早就不制冷了,冰箱里存放的东西也全都是过期或变质的,可即便是那样,李默心头也有一股邪火升了起来——他最落魄的时候,居然还有人落井下石地来偷他的东西!!!
本来身心俱疲连眼皮都不想再抬一下的李默不晓得从什么地方借来的力气,顺手抄起一只暖瓶就朝那小贼脑袋上砸去。
随着“啊”地一声惨叫,小贼被砸了个四脚朝天。那人额头上落了一个大大向外涌着鲜血的豁口,仰躺在地不省人事。李默凑过去瞧了一眼,愕然发觉,被自己砸晕过去的小贼看起来居然是个未成年!
李默从那种异样的愤怒情绪中恢复神智后,继而发现,小贼居然什么都没穿!视线顺着那人白嫩如玉的脚趾一路往上,李默呼吸渐沉,许久不动的心居然怦怦直跳。然而待李默的视线触及那人尚且带着胎毛的稚嫩脸庞之时,他的心跳忽然停滞了一下!
一股强烈到几乎能将李默湮没的罪恶感与发泄自身怨气的强烈冲动同时袭击了李默。
当初他被“父亲”送给另一个“父亲”也是这么大的年纪——即将长成,却幼兽般柔软。眼前的少年显然也是个失足者,不然的话,他也不会大半夜光裸着身子出现在李默家里偷变质食物吃。
拯救他?
还是摧毁他?
李默心中,两股意念激烈交战;直到手指不知不觉间扣进少年的肩膀,道道殷红的血顺着那洁白如玉的肌肤流淌而下,李默才猛然惊醒。
不不不,这孩子看起来纯洁得像是高山顶上的积雪,或许他应该得到最好的保护,而不是像李默自己这样——在淤泥里打滚、等着自己再未知的某一天腐烂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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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李默给少年套上了一套崭新柔软的棉质睡衣,轻手轻脚地将他平放在床上。
那孩子便是李九一。
李九一有三大特色,很好辨认:其一,肌肤胜雪,眉目如画,漂亮得像是天生的“宠物”;其二,胃大如牛,嗜吃如猪,铁口钢牙什么都咬;其三便是,一切生活常识乃至自身姓名全都不晓得,纯洁得像个刚出生的婴儿。
李默有三大头疼之事:其一,给李九一买美黑妆的化妆工具,李九一出门前必须将他变黑,让他那身漂亮得如同养殖白玉的皮子不再那么显眼;其二,给李九一赚钱买吃的,纠正他的不良饮食习惯即“见什么都啃”;其三,教他说话,教他认字,教他吃饭穿衣,教他一切婴幼儿启蒙教育应该进行的东西,乃至循序渐进地教他一些文化课知识……
李默觉得,将“严重失忆”的李九一重新培养成一枚正常人这种事,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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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李默的生活里却开始出现了一丝幸福和充实的感觉。
李九一摸起来暖暖的,闻起来淡淡地,李默知道,那是阳光的味道。
李九一会在半夜偷偷从墙脚的简易“地铺”里爬出来,悄悄钻进李默的被窝,然后又在李默“醒来”之前再偷偷地奔回去装睡。
李九一会傻乎乎地在天台,蹲坐在一个破旧的石墩上晒太阳、傻笑、发呆,等李默回家。
李九一会扒着窗户,望眼欲穿地朝窗外寻找李默的身影。
李默觉得,一定是幸运女神眷顾了他,让他的生命重新拥抱阳光,那久违的暖意与充实感令李默有种忽然之间全世界都开始朝他微笑的错觉。
李默想,若是今后李九一恢复了记忆,他说不定会重新把那孩子的脑袋打破,让他重新失忆;若是李九一的家人来认亲要人,他会将李九一打包带走,远远地躲开那些恼人的家伙,去一个新的地方重新开始。
这是他生命中的阳光,是他的希望,是一切事务进行下去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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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运风“回来”的时候,李默惊喜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