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站住!举起手来!-第2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每当她穿这件衣服,唐白就会拉着她的手转圈圈,蓝色的层层波浪中,她是他的百花公主。
花儿落了下来,恰好在他的脚边。
唐白发现今天的阳光真是太好了,好的甚至有些刺目,让他泪流满面。
金钱先掉了下来,无形中充当了肉垫,宁素素的身体落在他肥大的身躯上,身体略微弹了一下,头磕在地面上。
唐白亲眼看着那根钉子刺进了她的脑袋中。
他呆住了,不会动不会说话,甚至连呼吸都不会。
暗红的血从乌发中渗出,被阳光照着好像一面红色的镜子,晃花唐白的眼,晃出更多泪水。
两腿好软,再也支撑不住他的身躯。
他重重跪下,仿佛想要确定什么,颤抖的手摸向那面红色的镜子,粘稠的液体粘在手指上,带着她的体温。
他呆呆看着手指,再去看她苍白的面孔,来来回回,终于痛苦的神色取代了迷茫:“不要,不要,素素,不要离开我,我求你,不要离开我,没有你,我不知道要怎么办,素素,求你……陪在我身边,不要离开我。”
尾声
清晨的阳光穿透薄薄的窗纱,照着床上的一对人。
她的头枕在他的胳膊上,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他空出来的手搂着她的腰,下巴抵在她凌乱的发顶上,米色真丝床单搭在两人的腰上。
她的身体轻微跳了一下,眉头轻皱,慢慢张开眼睛,迷茫的双眼在扫过他的面孔时蓦然瞪圆。
“啊!”几乎同时尖叫声划破宁静的早晨。
挣开他的怀抱,她蓦然坐起,注意到自己□的上身,又是一声尖叫,扯过米色床单挡在胸前。
他并没被她的叫声吓倒,闭着眼睛摩挲着重新把她拉到怀里,嘴唇微动噼里啪啦连珠炮般吐出一长串话来。
“你叫宁素素,我叫唐白,你是我媳妇儿,我是你爷们儿,我们认识9年10个月21天,结婚6年3个月15天。哦不,16天。你得了失忆症,只要睡着就会忘记前一天的事情。墙上是我们的婚纱照,床头是结婚证……”
房门吱呀一响,一睡眼惺忪的胖小子揉着眼睛和两条狗一起走进来。
唐白向男孩一指:“那个胖堆儿是咱们的儿子,叫唐球,4岁半,这两只狗一个叫一根毛,一个叫安安。””
一脚踢开企图钻到两人中间的小胖子,唐白说:“少儿不宜,滚回自己房间去。”
小胖子嘟起圆圆的嘴巴边小声嘀咕边向门口挪:“哎,大人真无奈,每天早晨都少儿不宜。哎,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对我儿子说少儿不宜。”
唐白扯嘴笑:“少废话,赶紧滚蛋。”
宁素素眨眼再眨眼,视线从墙上两人亲密相依的照片,看到床头上做成相架的结婚证,最后停留在大床对面的镜子上。
哦,这是自己的脸,和照片上的一模一样,这个男人也是照片上的男人。
脑袋用力转了一圈,空荡荡,什么都没有,再转了一圈,连心里也是空荡荡的。
没等她多想,这个自称是她爷们儿的男人睁开双眼,对着她露出灿烂的笑容。
“媳妇儿,我爱你。”
宁素素眨眨眼,有一种陌生的情绪在慢慢填满空荡荡的心,既熟悉又陌生。
宁素素醒来后,即使唐白再困也会命令自己立刻清醒过来。
一天24小时,除了睡觉的8个小时,剩下的16个小时他要用来和她再谈一次恋爱。
“走了,媳妇儿,洗澡去。”唐白从床上跳起来,在她微张的唇上狠狠亲了一声后,抱起她向浴室走。
宁素素拧起眉头打量唐白,眼神中还透着几分陌生,可身体却并不排斥他的碰触。
水温温的从身体滑过,唐白倒了些沐浴乳在手上,揉搓出泡沫后,擦到宁素素身上。
男人温热的手掌从身体滑过,宁素素脸皮蓦然一红,抬起双手遮在胸前。
唐白勾起她的下巴,嘴巴咧开,露出八颗牙齿:“媳妇儿,我们每天都像新婚夫妻一样,真TM幸福。”将泡沫搓到自己脸上,他闭上双眼,对着花洒扬起脸,温温的液体从眼角滑下,分不清是水还是眼泪。
幸福吗?
不,他不幸福!
从7年前,她堕楼那一刻起,他就不曾幸福过。
每天早晨都要在她的惊叫声中惊醒,搂着她说上那一串冗长的介绍。看着她全然陌生的目光,他只想找把刀狠狠插入自己的心脏。
还要多久她才能醒过来,才能记起他是唐白,她最爱的人。
一只手放在他的胳膊上,她怯生生的声音伴着水声响起:“不洗吗?”
摸了把脸上的水,他笑着把她拉到花洒下:“美女,请让本帅哥为你服务。”
不幸福吗?
不,他很幸福!
能抱着她,能听到她的声音,能看到她的样子,他已经很幸福很幸福了。
不要再强求什么。
只要她在这里就够了,够了。
“今天穿什么?”他裹着大围巾在衣柜里翻找,红的衣绿的裤晃花她的眼。
一只手夺去两面彩旗,扔到柜子里:“我是失忆不是色盲。”
唐白看着空空的手略有些惊诧,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
回过神来,宁素素已经换好衣服,米色对襟毛衣,白色牛仔裤。
他笑,拿出一条水粉色连衣裙:“媳妇儿,现在是夏天,平均气温35度。”
窗外,艳阳天,翠绿树枝随风摆动。
她低头浅笑,眼中有一抹落寞。
唐白闭了闭眼睛,用力呼吸,再张开时已是一片笑意:“走了,吃早饭去。”
“这是梁姨就是周大哥的妈妈,这是翠花,她包的猪肉大白菜水饺和你包的一样好吃。”唐白向宁素素介绍家里的人口。
宁素素对她们点头微笑。
梁姨和翠花早就习惯了每日介绍,笑盈盈地把牛奶和清粥放她面前。
唐白几口把早餐吃了,朝着对着牛奶吐泡泡的小胖子脑袋上来了一巴掌:“喝光。”
唐球撇嘴,扔下牛奶,跑宁素素身边,胖乎乎的身体钻到她怀里,仰着脸笑:“妈妈,要记得来参加明天幼儿园的运动会哦,我的妈妈是最漂亮的,比靡靡的妈妈漂亮一百倍。”
宁素素并不太习惯这样的接触,愣愣地看了他半晌,终于抬手擦去他嘴角的奶渍,‘嗯’了一声。
“我最爱妈妈了。”小胖子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在宁素素的脸上响亮地亲了一下,蹦跳着背起小书包,“我去上学了,大家北北,爸爸,走快点儿,要迟到了。”
唐白瞪他:“去门口等着去。”
在宁素素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他说,“媳妇儿,我送儿子去幼儿园,然后去饭店,今天事儿比较多,晚上带提拉米苏给你当宵夜,要等我回来再睡哦。”
“哦。”她本能的答应一声,其实他说的话她大多不明白。
门外响起小孩子的笑声,她从窗户里看出去。
唐白把儿子夹在胳膊底下转圈圈。
初生的朝阳在两人相近的容貌上洒下点点金光。
梁姨也许是怕她寂寞,一整天都陪在她身边,喋喋不休说着家常。
她因而得知唐白是个很出名很出名的美食家,除了经营了几家饭店外,还经常参加电视的美食节目。
梁姨拿出一摞杂志来,将唐白的专访一页一页翻给她看。
她仔细端详杂志上的男人。浓眉大眼,高鼻厚唇,笑起来眼角已经有了细细的纹路。
这个男人她很熟悉,她曾把他深深镌刻在心里,只是不记得把他藏在了哪个角落。
幼儿园的巴士停在门口,唐球背着小书包从车上下来,用力地和小朋友挥手说再见,然后蹦蹦跳跳回到家里。丢下书包直扑宁素素怀里:“妈妈,人家今天好想你。”
“想我什么?”宁素素擦去儿子脑门上的汗珠,轻捏他圆胖的脸蛋。
有些事儿不用记得不用去学,那是一种本能。
她不记得自己生过他,不记得他小时候的样子,不记得他什么时候学会的走路,但,她知道他是她儿子,她要爱他。
就像那个男人,虽然不记得他是谁,但还是要爱他。
唐白一天打过来十几个电话,吃什么饭,见什么人,买了什么东西,甚至连上卫生间也要和她报告。
梁姨说,今天情况特殊,平时两人就好像连体婴,她在哪里他就在哪里。
唐白不在家,没人管那个小胖球,他玩得很疯,闹得鸡飞狗跳,最后在梁姨警告要打电话给他爸爸后,才心不甘情不愿的洗澡上床。
把十万个为什么塞到她手里,他乖乖闭上眼睛。
书里夹着个书签,她翻到那页,略略出神,昨天晚上是读到这里吗?清清嗓子,她娴熟地读起来,好像已经读了很多很多遍,熟悉的闭上眼睛也知道下面的内容。
小胖子突然伸手搂着她的脖子,软软的嘴唇贴在她的耳朵上:“妈妈,我爱你,好爱好爱,明天早晨你一定要记得球球哦。”
说完,他满足的翻个身,很快睡去。
宁素素呆坐了半晌,帮他盖好被,将灯光调暗。
打开DVD,电视上跳出唐白的专访录像,她想也许昨天前天甚至一年前的今天她都在看吧。
主持人很活跃,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他侃侃而谈,从美食到人生,从童年到中年。
灯光打在他的脸上,自信而成熟。
在访谈将要结束时,主持人问他:还有什么梦想吗?
他依然在笑,只是眯起的眼中带着一丝伤悲。
他说:他有一个梦想,希望最爱的那个女人能记得他是谁。
宁素素关了电视,关了灯,躺在沙发上,将自己缩成一团。
夜越来越深,不能睡,她对自己说,要告诉他,她记得他,她记得他。
唐白,球球,我记得你们,记得啊。
又是一天清晨,唐白感觉到怀里的人动了动,眼睛依然闭上,耳朵已经竖起,等待着随时来临的尖叫。
很安静,安静的甚至能听到从床前飞过的小鸟扑拉翅膀的声音。
又等了片刻,还是安静,唐白疑惑地张开眼睛。
她的生物钟比时钟还精准,该起床了。
张开眼对上的是另一双大张的眼睛,没有恐惧和陌生,只有些许茫然。
“素素?”他轻声叫她的名字,怕惊吓了她。
她眨眨眼:“你昨天早晨说给我带提拉米苏做宵夜,你带了吗?”
门开了,胖小子呆呆看过来。
她对着他招手:“儿子,你昨天是不是说今天有运动会?”
小胖子阿嗷一声跳到床上:“妈妈,你记得我是球球了吗?记得了吗?”
她笑,将他按到床上,拉起床单,将旁边呆傻的男人一起盖住。
前天早晨是什么样子,她不记得了。可是她记得昨天早晨的鸳鸯浴,记得他拿出的红衣绿裤,更记得电视采访里那个说自己有一个梦想的男人。
也许明天她还会记得今天和昨天的时候,后天会记得明天今天昨天和前天的时候。
记忆会越来越多,慢慢填满她空荡的大脑和心灵。
她要永远记得这两个人。
一个是她的男人,一个是她的儿子。
她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不能忘,不许忘,一辈子都要记得——爱他们!
番外
三儿邮来个指纹识别器并推荐了一款叫梦想庄园的游戏。他说:现在的人都流行网上谈感情,谁都不认识谁只追求精神上的帕拉图,这挺好,适合咱玩。
四儿说:二哥该找个女人谈谈感情了,老大不小了,连女人的嘴都没亲过,白活。
我笑,从杀了第一个人的那天开始,我已经失去了爱人的权利。
从不在一个地方待一年以上,从不去结交朋友,从不让自己进入深度睡眠,从不谈论自己的私事……这样的男朋友怕是没人敢要吧。
即使她敢要,我也不敢,因为我的手沾满了鲜血,因为我不知道自己哪天成了别人的猎物,因为我怕最爱的人死在我面前。
四儿说:不一定因为爱才上床,有时候那就是个发泄,各取所需。
NO;不是深爱的女人,连亲吻都会让我觉得恶心。
一个把别人的生命当儿戏的杀手偏偏有着很高的道德洁癖是不是很好笑?
游戏是个好东西,别人告诉你的不一定是真的,你对别人说的也都可能是假的。
这很好,我喜欢。
渐渐的,我的朋友多了,他们教会了我很多新东西,我知道了什么叫UT,什么叫网恋,什么叫PK。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甜甜棉花糖,他让我知道了一个词——人妖。
三儿过来看我,他是能让我放心沉睡的为数不多的几个人之一,将游戏扔给他,我安心地进入深度睡眠。
看我醒来,他丢下鼠标就走,说是约了女朋友。我知道,这家伙为了让我多睡一会,放了女朋友鸽子。
可是,这傻小子都不知道看看包裹吗?料理吃了个干净,电脑里的迷失的天空呆呆站着让怪砍。
我看到甜甜棉花糖从面前经过,粉衣白裙,很美丽的一个小人儿。
这要是现实,那我宁可死也不会开口,可是,这是游戏,没人知道谁是谁。所以,我请求他给我一个料理。
我也只是碰碰运气,印象中他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笑着看我死掉的可能性比较大。
我没想到他给我了,连一句废话都没有,望着他消失在夕阳里的身影,我感觉他和那个甜甜棉花糖不是同一个人。
聊天时,我不经意地问起甜甜棉花糖是不是换人了?回忆凄凉咬牙道:换成他的奸 夫了。
玩游戏后,我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种生物叫腐女,她们教会了我什么叫耽美,什么叫BL;什么叫攻什么叫受。
也因为她们,我知道了不管怎么变甜甜棉花糖都是个男人。
人生果然处处有惊喜。
黑洞让我明白了什么叫以讹传讹,给我料理的甜甜棉花糖是个女人,我听到UT里的那个男人叫她素素也或者苏苏。
当我得知两人同居的时候,心脏居然很奇怪的抽疼了一下。
我开始变得八卦,这两个人居然是游戏里的名人,人妖配妖人的美事传遍整个论坛。
我轻笑,多彪悍的女人,配这个男人可惜了。
在三儿的电脑里,我看到了有人出钱杀她。我说:这CASE我接。三儿惊奇万分,他说:哥,你不只杀该杀的人吗?这女的是个警察。
我知道她是个警察,她所有的资料都在我的脑袋里,不太容易忘掉。
那天晚上,我见到了他们。
她比我想象的要漂亮要聪明,看到她身边的男人我忍不住不绅士了一回,我向她隐晦地传达了一个信息,她毫不犹豫的拒绝,那时我知道,这两人的中间容不下其他人。
午夜,站在夜风中,凝视着15楼某个亮着灯的房间。
宁素素这三个字从我舌尖滚过,翻了几个个儿又悄无声息地吞到肚子里。
梦想庄园不会再上了,虽然我知道他们不会把我就是迷失的天空的秘密说出去,其实,他们说了也没用,身份证和指纹都是城西一个报纸摊老板的,警察拼死也查不到我。
我知道还有更大的灾难在等着她,可是,我不会管了,因为她不是我要去负责的人。
祝她平安吧。
也许我会再找个游戏玩,毕竟游戏让我不是那么寂寞。
黑暗中,路显得格外长,路的尽头会不会有个女人在等我?
我不知道。
但我会一直走下去,抱着希望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