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流行病系列 ii)-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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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我觉得有点孤单。”晶晶突然说:“我想知道,这世上是不是也有其他人发生了同样的事情?拥有寄生在鞋子里的脚?”
“晶晶,我必须说那现象,要说是产生寄生关系,还太早下定论呢。而且演化要好几千年,你的脚的改变也太快了一点吧?”头脑转得快,常识也要好,这是阿修一直秉持的DJ原则。
“不管怎样形容这脚吧……总之,这就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怪事。”晶晶平淡地说。
“好的,谢谢你给我们分享这样一个趣事!接下来我们有另一位朋友在綫上……”说著,阿修按掉了晶晶,接入了等待著念稿的布莱德。
等到整个节目结束,他们才真正感觉到那个叫自己晶晶的听校堑哪侵置倾と坏母芯酢
“寄生在鞋子里的脚?”小强低头望了眼自己的脚:“不知道爲什麽,想象那个画面我觉得有点可怕。”
“不是有点可怕,而是很可怕。又不是没有鞋不能走路了。”说著,小霞也低头望了眼自己的脚,看到自己脚上的拖鞋,马上踢掉。
“你们!有点科学常识好不好!”阿修倒是完全不受影响:“那女人穿太多高跟鞋,要看骨科了啦。”
“还有她也需要上生物辅导课!叫她不要胡思乱想!又不是什麽外星人对外星人的科幻电影。”阿修耸了耸肩,离开了录音室。
布莱德望著阿修离开,转头就对上了小强担心的双眼,就拍了拍小强肩膀:“别担心。”
小强只是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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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鞋寄生 (3)
3
蓝富德推开门的时候,酒吧才刚开门,六点的酒吧里没有什麽人,酒保还正在慢条斯理地擦拭酒杯,表演的乐手都还没到场,侍应生还在把一张张椅子从桌子上拿下来摆好。
他缓缓地走进酒吧里,酒保听到开门声,擡头以意兴阑珊的眼神望了富德一眼,又继续沉默地擦拭酒杯。
这时候的酒吧虽然冷清,但是还不是全然没有顾客。吧台边坐著一个长发女子,她穿著几乎长到拖地的浅青色长裙,正喝著一杯浅金色的HOEGAARDEN啤酒。
这种时候会进来酒吧的人,除了像富德自己这种自由业者,就只有时间无处花费,或者与酒吧里的谁认识的人。从她喝酒一下没一下的行爲,可以猜出她在等人,而这个人却不是来与她聚会的——大概是待会儿会出现的乐手或另一个当班的酒保。另外,她选择喝HOEGAARDEN啤酒,可能代表她平时不太喝酒,这也可能表示她年纪很轻。
多年的私家侦探经验,富德已经把自己训练得一次观察就能抓住重点细节。当我们看某些人事物的时候,我们常会忽略一些不重要的细节,但是人的大脑是一个容量庞大的记忆黑箱,每一个细节都被其捕捉,只不过大脑以惯性处理掉那些旁支的细节。大脑的惯性处理,很多时候就是我们的“下意识”——有时候我们看一个人不顺眼,很可能就是大脑记忆里一些让你不愉快的人物表情特徵,跟眼前这个人有相似之处。
而富德经过努力训练,才能意识大脑的惯性处理,精准抓住细节。细节对於私家侦探而言非常重要,一根头发,一个表情变化,都可能是綫索。
胆大心细,这便是作爲私家侦探必须具备的特质。
富德坐到吧台边,与女子隔开一个空位。
“喝点什麽吗?”酒保仍然一副睡眼惺忪的样子。
“给我一杯BLACK VELVET,谢谢。”富德坐下来,回答。
“马上来。”酒保说著,却仍摆著一张百无聊赖的脸,从酒柜拿出一瓶吉尼斯黑啤酒及一瓶香槟,同时倒入一只冰过的高球杯里,轻轻调和之後,马上递过去给富德:“您的BLACK VELVET。”
举起眼前那杯装著暗琥珀色液体的酒杯,手指还能感觉到酒杯的冰凉。富德望著酒精中细小气泡如沸腾般从底部缓缓飘浮至表层,宛如一层黑色天鹅绒。望了几秒,他把酒杯举到嘴边,喝了一口。香醇冰凉的口感,让他精神爲之一振。
“看起来很特别。”坐在富德附近的女子突然开口,一双杏眼饶有兴致地望著富德。
正面看到女子的模样後,富德更肯定她的年纪非常地轻;看那还未脱稚气的脸,大概才20嵗吧。
“这杯酒?”富德朝女子举起酒杯,笑了笑:“黑色天鹅绒,BLACK VELVET。”
“我知道,刚刚我有听到你点酒。”女子也扬起一抹笑容,她身上带有一种青春少女的单纯气质。
富德但笑不语,又喝了一口酒。
“你在等人?”女子又问道,把一只手肘放在吧台,撑著下巴,歪著头望著富德。
“是啊。”富德又喝了一口酒。
“我也在等人。”
“是吗?”富德假装没有猜到。
“我在等今天的表演乐手。今天来的是MERMAID。你知道她吗?”
富德轻轻摇了摇头。
“是个钢琴自弹自唱的女歌手,她最擅长像BILLIE HOLIDAY那样的爵士乐了。”说著,女子眨了眨眼。
富德又笑了笑。
“你是侦探吗?”女子冷不防问了句,仍带著好奇的神情望著富德。
富德怔了一下,但很快打趣反问道:“你是侦探吗?”
女子呵呵地笑了起来,然後站起身,坐到富德的旁边,拿过酒杯,把脸凑近富德,压低声量问:“你觉得我有潜质吗?”
富德礼貌性地後退了一些,笑笑:“我怎会知道。”
“来试验一下我啊。”女子直起身子,喝了一口啤酒。
“好,你要怎样试验?”富德心想,反正闲著也是闲著,陪小女生玩一玩打发时间也好。
女子又露出那抹天真的笑容,然後飞快地说:“你是个侦探。你的脚有旧伤未复原。你没有抽烟的习惯。你可能每星期来这里喝一次酒。你刚刚是搭计程车过来的。你在等的人与你的关系可能是雇主与雇员,又或者是师徒,总之他并不是你真正的朋友,但其实你本身并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这可能是因爲你有前妻,但她可能已经不在这个世上,关於这点我很抱歉。”
提到他的前妻,富德的心揪紧了一下。但他很快地冷静下来。他眯起眼,望著女子,喝了一口酒:“你凴什麽作出这些推测?”
女子神采飞扬地回答:“这种时间会来酒吧的人,通常是自由业者。看你进来的时候,在不经意间惯性扫看过了酒吧每个角落,表示这是你的习惯,很可能就是职业习惯。这种职业习惯除了小偷、警察之外,就是侦探才拥有。但我猜你不是小偷也不是警察。你坐下来的时候没有把车匙放在桌上,代表你应该没有驾车,而这里鲜有巴士到达,因此你应该是搭计程车过来。你走路有点向左倾斜,擡脚有点吃力,表示你有脚伤。你进来坐下点酒的规则顺序很自然,表示你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但看酒保的表情你应该不是天天来的常客。另外,你的左手无名指还有戴过戒指的印痕,但是看你把自己打理得好好的,却处处流露孤独者的气质,表示你还爱著你的前妻,而你却没有办法与她在一起。至於你等的人与你的关系,只是我从你如此防备心强烈的表现推测的罢了。”
富德微笑起来,突然觉得眼前的女子很有趣。
“有,你绝对有潜质。”富德说著,又喝了一口酒。
女子笑起来,伸出一只手:“我叫芷玲。”
“富德。”富德接过芷玲的手,轻握了一下。
“我觉得你是个很有趣的人。”芷玲笑著说。
富德忍不住笑了:“何以见得?我觉得我是个乏善可陈的人。”
“因爲你从开始到现在就一直在回避我的问题,你这个神秘男。”芷玲微笑著,举起酒杯,喝了一大口。
富德只是举起酒杯表示敬意,也喝了一口酒。
芷玲放下酒杯,凑近富德,轻轻地说:“现在卫生间应该没有人使用。”
说完,她扬起一抹魅惑的笑容。
富德只是笑笑:“我有脚伤,而且我还在等人呢。”
“你不敢?”芷玲带著点挑战的意味问道。
这女子是喝醉了吗?况且,才这麽年轻的女孩,看起来都能做自己的女儿了。富德不禁失笑起来:“我对你而言,年纪太大了一点吧。”
芷玲却不服气地重复问题:“又怎样?你不敢吗?”
富德眯起眼睛打量了一下芷玲,瘦削但发育成熟的身形,姣好的脸蛋,再加上她那几乎可以与他一较高低的敏捷思维,其实她是个极其吸引人的女性。
“把我抱到卫生间去,你敢不敢?”芷玲又凑到富德的耳边,轻轻地呢喃。
芷玲身上飘来一阵淡雅的香水味,撩动著富德的每一根神经。
“你说的。”富德站起身,一把把芷玲抱起来,芷玲伸手环绕富德的脖子,露出灿烂的笑容;酒保和侍应生似乎早就料到这一幕发展似的,没有什麽特别反应。
富德抱著芷玲进入化妆间,把芷玲放在化妆台上,弯腰按了一下作痛的双腿。接著芷玲伸手擡起富德的头,两人迫不及待地热吻了起来。
一直到富德的手机响起,两人才从难分难解中分开。
“你等的人来了吗?”芷玲笑著问道,她的口红因刚刚的亲吻而化开了一点。
“我得走了。”富德整了整袖子,按掉了手机。
“我喜欢你。”芷玲继续笑著,然後从包包里拿出一支口红,在一张卡片上写下一串号码:“有空再约。”
富德接过卡片:“很高兴认识你。”
“再见。”芷玲挥挥手,继续坐在化妆台上,目送富德急匆匆地离开了化妆间。
“师父!”小强一见到富德,忙不迭地挥手。小强自从去年的一场瘟疫後,就决意要跟随富德学习侦探技巧。
“在这种地方,别那麽高调。”富德拉下小强的手。
“是!”小强点点头。
“发生什麽事了?”富德又点了两杯啤酒。
“你听説过鞋寄生吗?”小强接过啤酒,喝了一口。
“懈寄生?”富德擡起眉毛:“那植物又怎麽了?”
“不是那个植物,是鞋子的‘鞋’。”小强压低声量:“寄生在鞋子里的脚啊。”
“鞋寄生?”富德挑了挑眉毛。
这个好像挺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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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鞋寄生 (4)
4
站在自己公寓的落地窗边,郭文素望著夕阳渐渐西沉,整座城市笼罩在一片金黄中。
久违的这座城市。
文素举起手中的咖啡杯,轻呷了一口。带著浓浓香味的奶褐色液体从她的舌尖,一直流进她的喉咙里。她用力地吸了一口气。
带有刺激性的咖啡因冲进她的血液里、她的脑神经里。然而这并没有帮助她晕眩的脑袋恢复清醒状态。
大概是时差造成的头昏脑胀。
她望著窗外林立的高楼大厦的玻璃在夕阳馀晖下映出刺眼的反光、下班时间堵塞的车子仿如一大片露天停车场、天边的一片黑色像一只巨手慢慢地往前抓住仅剩的天光。眼前的景象带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暮色低垂的暮光之城,文素突然想到日前很火红的小説改编电影。
她上个星期才在美国看了暮光之城这部电影。电影里有美型得可怕的吸血鬼和让人血脉卉张的狼人,看完之後她自己对自己失笑,没想到这把年纪了,还去看这种拍给年轻小女生看的爱情梦幻电影。
电影、小説、戏剧等等,就是有这个权利,能美化所有悲剧的故事,把世界理想化,把结局简单化。文素想起一句话,是说如果一部电影没有好的结局,那便是还未演到剧终。如果真实的人生也能如此理想化,多好啊。
而不是像现在她这样。
想著,文素握住咖啡杯的手因愤怒而稍稍颤抖了一下。她的头又痛了起来,就像有什麽在里面綳得很紧很紧,就快弹飞出去一样。
她用力地闭上眼又睁开,窗外林立的高楼大厦在那一刹那间,仿佛拥有一双双眼睛,正直视著她、监视著她。
她摇了摇头,把咖啡杯放在桌上,坐了下来,伸手搓揉自己的太阳穴。
然而思绪像穷追不舍的恶狗,不断追咬著她的脑神经。
那场瘦瘟疫、那种街上随处看到死人的感觉、被相信的人背叛利用的愤怒、与时间赛跑背水一战的恐惧……经过逃避到美国休养一年後,仍像洗不掉的血迹一样,黏附在她的脑海里。
如果可以,她不想再回来这座城市。
这座经历过瘦瘟疫之後,没有她仍然生机蓬勃的城市。
一年前,她的噬菌体解救了这场瘦瘟疫。但这并不代表她的成功。
相反地,她的噬菌体作爲打击抗药性病菌的研究仍然失败,仍然一无是处。
是命运吗?有时候她会自问。她永远不可能在自己梦想的研究里闯出一片天空。
瘦瘟疫爆发前,文素的噬菌体研究早就没有了经费赞助。
这修休养的一年间,她也没有找到谁来继续赞助她这个研究。
没有人相信她可以。
没有人相信噬菌体可以。
大家都开始放弃从噬菌体身上寻找解决抗药性病菌问题的方法了。
她这年间接到的推辞邮件,大概达一百封了吧。
“很抱歉,您的研究提案与本组织宗旨不符合。”
“非常不好意思,本组织认爲您的研究提案不具良好投资潜质。”
“恕我直説,您的研究已经过时了,噬菌体早就被淘汰了。”
“与其执著於噬菌体研究,不如考虑加入干细胞研究行列吧?”
医学研究也有所谓的“流行”,就像时装有流行期、有过时的时候,医学研究的课题也有同样的现象。
近年来,干细胞的研究閙得满城风雨,一下受道德捍卫者抨击,一下受外科医生提倡以给需要器官移植者拥有再生的希望。
文素这年来在医学杂志上看过不少相关文献,更遇到不少大力推崇干细胞研究的行内人。现在很多人都跳到这条“金船”上,由於其对於细胞器官再生方面的重要性,许多政府及私人机构都愿意投入巨资支持这些研究。
人体内的器官、血液、血管、骨胳,整个人体,都是由各种细胞组合而成的。而干细胞是一种极致特殊的细胞类型,它可以不受局限地更新、复制及分化各种不同功能的细胞。干细胞在人体发育成长时制造新的细胞组织,也在人体遭受伤害或病毒、细菌攻击时,复制分裂所需细胞去修复人体伤口。换言之,干细胞是一种充满巨大可能性的八寳袋,只要能够操控它的机制,那麽就算再生出整个器官都没有问题。
“再生。”文素想著,头似乎没有那麽痛了。她放下双手,轻蔑地撇了撇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