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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邪童正史(16岁作品)-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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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晋的陆机——有名的名士,写过《文赋》——他养了一只狗,名叫黄耳。他带着那只狗到京城做官,狗帮他叼拖鞋的时候,陆机对黄耳笑道:“我家好久都没有给我写信了,你说他们是不是不喜欢我了?我写了一封信你帮我带回家吧?”狗以狗特有的方式狂叫着跑了一圈,点头答应了。 

  陆机把信装在竹筒里,系在黄耳的脖子上,黄耳就上了高速公路。它一路上都高兴得惊人,饿了就吃草丛里的小动物。每当经过大河的时候,它就依偎在摆渡人的腿边,用脸磨蹭着他们的裤脚,讨他们的欢心,因而就得以乘船过河。 

  它来到陆机的老家,一路狂叫着奔向大厅,陆家人打开竹筒,看完了书信,圈出了信里的几个错别字,就要回卧室了。黄耳却大叫着把他们喊了回来,陆机的家里人只好在黄耳的监督下写了回信,如果写得不够肉麻,黄耳还会不满意地叫。他们把回信放在竹筒里,把竹筒系在狗的脖子上,狗又以惊人的快乐跑回了洛阳。平常人走完往返的路程要五十天,但是黄耳只用了二十五天,陆机很是得意,把黄耳借给了很多人当邮差,当然,黄耳都活蹦乱跳地完成了任务。 

  先别急着喜欢陆机家的黄耳,我再给你们讲个故事先。 

  陆机的邻居海老头也养了只宠物。是一只白色的狐狸,他给白狐盖了一间房子——我愿意把我对自己房间的最终幻想借给白狐。那是一间墙壁白色的房子,有一张柔软的床——亲友来作客时,海先生都会对白狐通报姓名:“王生,男,二十五岁,未婚,现任九品官。”报完以后,白狐就从它房间的窗户里伸出手,同客人握手,小手肥白软腻,如同七八岁的孩童。有人把头伸进白狐房间的窗子,想偷窥他的样子,白狐就会拿石头打他,并且再不和他握手。 

  我想当那只坏脾气的白狐,被所有人在背后指点批评,但主人最宠我呀最宠我。那只最劳苦却开心的小狗则是凄凉的,把宠物当成新款邮政车也不是厚道的。 

  过了几年,两只宠物都死了,陆机给黄耳挖了个土坑,海先生给白狐竖了个牌位。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宠物是用来宠的。 

  据古代笔记《酉阳杂俎》记载,在唐朝荆州的街上,有很多专业的刺青工人,叫做“扎工”,也有卖文身工具的摊子。简单的刺青工具像印章,印章上有一簇小针,围成各种东西的形状,最卖座的图案是蛤蟆,此外还有比较时髦的蝎子和小鸟等等,古代人比较夸张,把这些样式称为“应有尽有”。文身的步骤是:先把自己惹怒,惹到足以自虐的程度,然后再把那个印章狠狠地刺向自己,刷上一层石墨,或者拔出铅笔芯涂一涂,接下来就可以上街转一转,收一收保护费,等到痂掉了以后,文身就会保留下去。 

  不过,刺青的意思不仅仅表现在花少量的钱,忍受剧烈的疼痛,在身上留一个永恒模糊的吓人的伤疤。不仅蛊惑仔刺青,比较变态的文化人也搞文化刺青。 

  有个叫王力奴的,他梦想住在大房子里,但是一直没有住上,后来他到了纹身店里,叫文身师从脖子开始,在他全身刺出一个完整的庄园来,好像他的身体住在庄园里。 

  还有个韦少卿,学习不好,喜欢文身。有一天老师要检查背诗,他想把那首诗连带配图都刺在身上。结果第一句就很复杂,图上面有人、有树、有牛,还有一棵大树,他整个胳膊都刺满了,却还没刺完第一句——用刺青来作弊,显然不是个好办法。 

  还有一位葛清——见过变态的,没见过这么变态的。他是白居易的超级大fans,所以他把文身和崇拜白居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他把白居易所有的诗都刺在身上,只空出自己的一张脸来。完成这项工作以后,他也不工作啦,每天都赤条条地逛大街,有人问他:“‘不是花中偏爱菊’在哪儿呀?”他就指指后背;有人问他:“‘足蒸暑土气’在哪儿呀?”他就指指脚丫子。每当白居易写出一首新诗的时候,他就要刺在身体上——很不巧的是,白居易写出了罗里罗嗦的《长恨歌》——路上的人都不是葛清的老婆,所以给予了他最大的支持,他们称赞葛清:“你可真是体无完肤呀!”也有人称葛清为:“流动的白居易。”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崇拜写长长长长恨歌的诗人。 

  我用迷信的方法,推算出古代的我是一个富人,不过我没有开心,担心身在古代的我没有选择正确的生活态度,过得像《世说新语》上面的郭太太一样。 

  郭太太是晋朝人,刚刚死了老公,她唏嘘了一会儿,就招来了家里所有的婢女,要带她们上街,婢女们都很高兴,穿得漂漂亮亮的。来到了大街上,郭太太却布置任务:“你们每个人都要捡几斤粪,人粪马粪牛粪都可以,达不到指标不要吃饭。”她自己先伏下身捡粪,穿得漂漂亮亮的婢女只好分头找粪。 

  郭太太每天都带着婢女上街,晚上回到家里,就把粪堆在西厢房里,准备种菜用,种菜也用不了这么多的粪啊,剩余的粪,盘算着卖给菜农。郭太太总是无比依恋地看着这群粪,用棍子拔拉来拔拉去。郭太太的继子住在西厢房旁边,每天闻到这味道,头发都竖起来了,对郭太太说:“你这样做是不行的。”郭太太吼道:“你爸把你托付给我,不是把我托付给你!”然后拿着大棍子打他。她的后儿子跳窗户离家出走了。 

  在古代赚钱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很多人,一辈子都在耕自己那块地,弄自己那个摊,捡街上那坨粪,他们小小气气节节约约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他们不小心被贫穷选择到了,但像郭太太那样的人,本来不怎么穷,却选择了贫穷这种生活方式,他们吃菜只吃菜根,家中堆满了腐烂的苹果,古代的人把这叫做简朴,其实这是到死都无法改正的恶习。 

  贫穷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且还是容易让人沉迷的生活方式,迷失在无数快乐的细节——“呀!这个易拉罐可以卖五分钱!”“我挖了一点菜根吃!”——让人沉沦,这是最邪恶的沉沦,使人忘记生活的本质:生活虽然曲折,但是要不断快乐地向前呀,不改进的生活不是好生活。 

  我害怕变成郭太太,因为我现在已经是小小郭太了,走路时弯着腰随时准备捡钱,整理了十四年的存钱罐。我要停止这种恶习,萧伯纳说得好啊:“(有人)一辈子都在弄他的那片土,那只猪,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片土,一只猪。”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远离粪便,从我做起。 

  李园李嫣是兄妹俩,后来长成了两个一样坏的人,而且一样穷。李嫣说:“如今的战国时代,是多么适合流氓无赖生存的好时候啊!我俩为什么受穷呢?”李园啃着发霉的馒头说:“可能是我没有本事,你没有气质吧。啊呸,馒头好难吃!” 

  兄妹俩就出国了,先后到齐国找孟尝君,到赵国找平原君,到魏国找信陵君,这几个君是有名的贵族,都在招聘门客,门客就是要么不做事,做事就涉嫌命案的闲人。面试完了之后,人家就客气地请兄妹二人“另谋高就”。李嫣兄妹俩深情地说:“妈妈的,要想阔,多炒作!我们也要炒作!” 

  他们的最后一站,是到楚国找春申君。春申君是楚国宰相。名叫黄歇,黄浦江姓黄,又名春申江,就跟他有关系。有一次开会,李园故意迟到,气喘吁吁地说:“对不起对不起,好几个国家的王子向我妹妹求婚,我好不容易才把他们打发掉,所以来晚了。”春申君说:“真的,订婚戒指送了吗(聘入乎)?”李园说:“还没有,不过已经有意向了!”意向的正确解释就是:八字没有一撇。但是春申君不懂,说:“你妹啥样啊,我想见见!”见了之后,李嫣就做了春申君的姨太太,顺利怀上了小baby。 

  当时的楚王患了不孕症,委托春申君给他找适合生儿子的妇女,找了几百个,还是没有用。李嫣说:“还不如把我献给楚王,直接给他戴个绿帽算了。到时候楚王一死,你就是王子唯一的爸爸了。”——这个创意,好像是从吕不韦那里抄来的,他的妾就是怀着小秦始皇嫁到秦国的。春申君一想也对哦,反正也没有发明亲子鉴定方法,不会穿帮的。 

  李嫣生了一个健壮得可疑的早产婴儿,立为太子。楚王幸福地糊涂地死了。春申君又愧疚又开心地去认儿子,李园早就训练了杀手,把春申君“挟死”了(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挟”的),然后割下春申君的头,像扔橄榄球一样,准确地投进王宫的大门。春申君还没有做一天吕不韦,就被灭口了,并成全了一个成语:无妄之灾。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养门客不好,接受门客进献的东西或者人,也不好。 

  身为一个古代的无赖,一生中少不了做骗钱的勾当。 

  有一个体力不足以打架的无赖,他的正业让他赚到了不少钱,但他的副业是乱花钱,他总是把钱用来买金灿灿的手镯或者项链,又难看又贵,他很快就穷得丁零当啷响,穷得没钱吃饭了,有一天他走在街上大声摇晃黄金首饰的时候,忽然感到一阵急迫的晕眩,他仔细地辨别了一下身体各器官的运作,发现原来是饿的呀。他坚强地爬到附近的一个有名的寺院里,那个寺院有名是因为它收藏着一个舍利(就是佛祖的牙齿,骨头之类的),他要求方丈把那个舍利拿给他看,方丈小心翼翼地拿给他看,他一把抓起来吃了下去,方丈打他,说:“你讨厌啊你好讨厌啊!”无赖露出职业化的笑容,说:“你给我两百块钱和一个巴豆我就还给你。”方丈只好给了他两百块钱,无赖吞下巴豆,开始泻肚,顺利地拉出了舍利。 

  有一个文身师,也穷得叮叮响,他用自己最后的钱,在他背后纹了一个神仙像,然后光着上身到街上明目张胆地偷东西,受害者纷纷表示,他们“自那个以为自己穿了隐身衣的偷儿(一叶遮目的主角)之后,再没见到过这么明目张胆的小偷”,衙门很快抓到了文身师,但是看到他背后的神仙像,却又不好下板子了,他们的捕头脾气比较火爆,亲自凶狠地打了文身师几十大板,然后给了文身师几百块钱“亵渎神灵赔偿费”。 

  还有一个读书人常年走在大街上,长得很脏,手上拿着一篇文章,看上去像乞丐,但他总出其不意地拍一下路人的肩膀,表现出熟络的样子,介绍自己的情况:“我是上届状元呀,准备上任当官的,但我不小心把委任书弄丢了,你看你看,这是我的高考满分作文。”他的收成好得惊人,有不少人给了他不少钱,他坚持从事这项工作十几年,秘密地成为了那座城市的富人。 

  当然,骗钱是不好的,但在我的脑海里,却总是浮现出古代无赖改邪归正的幸福晚年:骗钱人有了足够的钱买下一块儿地,从此耕地劈柴,永远不再谈起“想当年”。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满分作文就是吸引眼球啊。 

  我读《论语》,总看到孔子坐在那里谈论他的学生:这个可以做什么,那个可以做什么。孔子不像办学校,倒像办“成功人士速成班”。那时很多人报名当孔子的学生,当他的学生有很多外出的机会,一游就游到了国外,在路上孔子还会组织大合唱,。 

  下面几个学生是没有在速成班里成功毕业的。 

  子路的一生都跟随着孔子。他和孔子的年龄差不多,是孔子的首席马车夫,每次孔子出国的手续都是他安排的。有一次孔子要去见名声不太好的南子夫人,子路就在马车外唱《男女授受不亲歌》,逼得孔子在马车里发毒誓:“我要是瞎胡乱搞,我就天打雷劈呀天打雷劈(天厌之天厌之)!” 

  孔子最喜欢的学生是曾子,曾子按照孔子的教导修炼人格魅力——孔子做到的他做到了,孔子还没做到他也做到了。他白天抄写《孝经》和《大学》,晚上就三省自身,反省他有没有做到“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有一天,他忽然感觉到自己快死了,赶紧大声把他的爸妈叫来:“父母呀,过来一下好吧?”他爸妈惊恐地走进曾子的房间里,曾子说:“我快要死了呀,临死前我只有一个请求,我身下的这个席子太漂亮了,我不配用,赶紧给我换个破的吧。”他爸妈赶紧七手八脚地把他抱起来换席子,他却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挂了。 

  冉伯牛是个意外,昨天刚刚得到老师的表扬,转眼就得了严重的皮肤病,躺在布帘子里看自己腐烂的手,数有多少人来看望过他。孔子听到了这个消息之后,激动地说:“我要看他,我不怕我不怕。”孔子搬着一个小凳子坐在冉伯牛床边上,把手伸进布帘子里,他向冉伯牛讲了很多道理,冉伯牛十分激动,手从布帘子里伸出来抓住孔子的手,孔子哭道:“你是个蛮好的人,怎么会生了这么难看的病嘞(斯人有斯疾也)?” 

  每当我考虑着“我当孔子学生中的哪一个”时候,就一定会选子路,因为他没有速成,也没有死,也没有把孔子的人格魅力当回事,始终在孔子身边保持着清醒和暴躁。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孔子挺天真可爱的。 

  王粲一生受到两大诅咒——一是成名在即,一是不久于世。他一生都落魄地等着这两桩大事的到来,做啥都做不成。在元杂剧《王粲登楼》里,他有两句极好的唱词:“又不在麋鹿群中,又不在麒麟画里。” 

  王粲的头衔是“建安七子之一”,仅此而已。王粲是一个忧愁的人,他刚加入建安七子这个团体的时候,刚高兴了一秒钟,就不胜悲哀地想:“其他六子的爸爸妈妈都是高级干部,就我的爸爸妈妈不是,真不好。” 

  王粲是个很丑的人,不过算术学得很好,围棋下得很好,诗也写得很好。他十四岁的时候,到蔡邕家去玩,蔡公听说王粲来到,慌忙出门,拖鞋都穿倒了,历史上把这次事件称为“倒屣迎之”。蔡公为了掩饰自己不会穿鞋子的缺陷,向宾客解释说:“这个王粲呀,很厉害,我真是不如他,听到他来我真兴奋。”有好事者听到了以后,说:“咦?你不是有个女儿吗?为什么不嫁给王粲呢?”蔡公的女儿就是蔡文姬,蔡公考察了一阵,决定还是不要把女儿嫁给他;后来王粲到了襄阳,地方官刘表看了他的文章以后,本来也答应把女儿嫁给他的,后来不知为什么不仅收回了女儿,从此也不重用王粲了。该叫王粲“岳父杀手”? 

  有一天,名医张仲景看到了王粲,他对王粲说:“你已经患病了,应该及早治疗。不然,到了四十岁,眉毛就会脱落。眉毛脱落后半年,就会死去。现在服五石汤(一种矿物质的软性毒品),还可挽救。”王粲半死不活地说:“哦。”二十年后眉毛果然慢慢地脱落,然后就死了。 

  真恐怖啊,王粲眉毛脱落的那段时间。他在死前的半年里,一定一直在回忆他十四岁时蔡公穿倒拖鞋迎接他的景象,这是他人生里最辉煌的记忆,因为这使他勉强保持一点积极的调调。这种积极的调调又不足以扭转命运。 

  王粲的葬礼是他的人生另一大辉煌的事情:王粲生前喜欢学驴叫。在他的葬礼上,魏文帝曹丕率领所有参加葬礼的人一起学驴叫,所以王粲最后的记忆是“一片怪叫声。”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王粲呀王粲,你不是一般地惨。 

  陆岩是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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