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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虹彩六號-第90章

小说: 虹彩六號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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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我们还得靠他们来喂饱肚子呢。」胡尼卡特同意道,嘴里塞满了食物,「我们有足够的土地,也有必要的器械,我自己说不定也会去当农夫。」

  「噢?」

  「是啊,『计画』里的每个人都有分配到的工作;这非常合理,尤其是刚开始时我们当然得一起打拚,不过我真的很想猎几头美国野牛试试看。我甚至连真正的野牛猎枪都买好了。」

  「你说的是什么啊?」

  「在蒙大拿有家施洛武器公司,它有制作野牛猎枪的复制品。我在一个月前买了一枝——那是夏普斯点四0—九0——拿它射击真是带劲。」这位猎人得意地说道。

  「这里有些人可能不会赞同你的话哦。」波卜夫说著,心里想到了那些素食主义者。

  「对啊,那些人如果认为没有枪就可以和大自然共存,那最好叫他们去念念『刘易斯与克拉克』的故事(编注:刘易斯和克拉克为美国国内首次横越大陆西抵太平洋岸之往返考察活动的领队)。一只大灰熊才不知道什么叫自然之友,它只知道什么是可以宰来吃的,而什么是不能招惹的。但是有时候你得提醒它,它最好不要对某些东西动手;狼也一样。」

  「少来了,福斯特。」基尔格坐下来加入对话,「在美国从来就没有确切的证据指出狼会攻击人类。」

  胡尼卡特认为这种想法实在是愚蠢极了。「噢?这你怎么知道呢?死人是不会说话的,医生。迪米区,俄国那边的狼呢?」

  「农夫恨死它们了,不过国家猎人会搭乘直升机去猎捕它们,但这不是你所说的那种运动。」

  「当然不是。」胡尼卡特同意道,「打猎应该抱著尊敬的心态,因为那是它们的土地,不是你的。是得照规矩来,这样才能知道它们是如何生活、如何思考,所以布恩和克洛基特才会订出大型猎物的猎杀规则。跟猎物竞争一定要公平,不适如果是和人当然就不用了。」

  他边说边眨眼。

  「我们的素食朋友可不了解打猎。」基尔格惋惜地说,「我猜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是吃草的,所以只能帮野生动物拍拍照片。」

  「真是狗屎。」胡尼卡特告诉他们,「死亡是生命进程的一部份,而我们是最顶端的掠食者,野生动物都知道这一点。而且告诉你,在野外生把火烤麋鹿肉来吃可是天底下最享受的事,那种美味是怎么也无法令人忘怀的;要是哪天我不吃了,那才真是见鬼呢。如果那些极端主义者要吃兔子吃的草,那随便他们,但如果他们胆敢来阻止我吃肉,嘿嘿,以前也曾有个警察试著要告诉我什么时候可以打猎,什么时候不可以。」胡尼卡特狞笑道,「但现在他再也不会来烦人了。他妈的,老子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运作的,还用得著他来教?」

  你为了这事杀警察?波卜夫的话并没有问出口,真正的野蛮人,他可以轻易地在超市买到肉啊!波卜夫吃完早餐之後就走到外面;很快的,其他人也跟著出来,而胡尼卡特则从他的袋子里抽出一根雪茄,并在他们走向基尔格的悍马车时点燃。

  「你一定得在车里抽烟吗?」医生一看到雪茄就抱怨道。

  「我会把烟灰往那该死的车窗外撒,好吗?约翰你该不会也是该死的反二手烟纳粹党吧?」

  这位猎人恳求道,然後坐进车内,把车窗摇下来;在他们前往马厩的路上,他一直都把烟放在车窗外。没多久就到了马房,波卜夫在「奶油」身上安好马鞍,骑上它,望了望围绕在四周的绿色波浪。而胡尼卡特则牵出了一匹波卜夫从末见过的马,一匹身上像是铺著毛毡的爱帕卢沙种马,这应该是猎人自己的。再靠近点看——

  「这是手枪吗?」波卜夫问道。

  「是把M—一八七三柯特单发军用左轮。」福斯特回答道,并从枪套中把枪抽了出来,「这把枪曾经横扫整个西部。迪米区,我出门绝对不会忘了带它。」他脸上挂著得意的笑。

  「是点四五口径?」这位俄罗斯人问道,他曾经在电影中看过这种枪,但在实际生活里却还是头一遭。

  「不,是点四四—四0。点四四口径,配上四0喱份量的火药。在一百年前,手枪和步枪用的弹药是一样的,因为比较便宜。」他解释道,「它的子弹几乎可以杀死任何生物,不过野牛可能办不到。」他承认,「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一定可以杀得死鹿,或是——」

  「或者是人?」

  「没错。迪米区,这种弹药可是有史以来最致命的武器。」胡尼卡特把左轮手枪放回枪套,「现在这种枪套也不纯正了,它的名称是『斯利波森』,我想是源自於一位叫比利.斯利波森的人。他是那种属於旧时代的警长,道地的美国人,更是一位标准的执法者。不管如何,他在十九世纪末发明了这种枪套,拔枪很容易;看到了吗?」福斯特当场就秀了一段。

  波卜夫对於自己在看了这么多部电影之後,竟能在现实生活中亲眼见到电影中的情节,觉得十分新奇。其实,除了他的喋喋不休之外,波卜夫还蛮喜欢这家伙的。

  「来吧,杰若米。」胡尼卡特在其他两人走进畜栏时,大声喊道。

  「这是你的马吗?」波卜夫问道。

  「噢,对啊,这匹马是我从内兹佩尔塞印第安人手中买到的;八岁大,正合我意。」在他们走出门时他微笑道。波卜夫心想,他是个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人。

  骑乘几乎已成了他们每天的例行公事,不过虽然就只有这么多地方可供探索,但其中简朴的乐趣却始终不变。今天早上,他们四个人就一路向北,慢慢穿过犬鼠的家,接近了那条交通繁忙的州际公路。

  「离这里最近的城镇在哪儿?」波卜夫问道。

  「那里,」——基尔格指著——「离这里大概五哩,是一个不怎么大的小镇。」

  「那里有机场吗?」

  「有个仅供私人飞机起降的小机场。」医生回答道,「不过再往东走约二十哩有个小城,那里就有小型飞机可以起降的地区机场,可以从那边搭机前往堪萨斯城。」

  「不过我们的湾流式飞机都用自家的机场,不是吗?」

  「是的。」基尔格肯定地说,「新式的飞机可以从这儿一路直飞约翰尼斯堡。」

  「你胡扯?」胡尼卡特问道,「你是说,我们可以随时飞到南非去打猎?」

  「答对了,福斯特,不过要在马背上扛只大象,可能有点困难。」这位流行病学家大笑道。

  「嗯,也许只能要象牙。」这位猎人同样地大笑道。「我想要的是狮子和豹,老兄。」

  「非洲人最爱吃狮子的睾丸,因为狮子是所有动物中最威猛的。」基尔格告诉他们。

  「何以见得?」

  「有一次某个前往拍摄影片的摄影队正好看见三只发情的狮子——两只公的和一只母的——结果在一天半的时间内,它们平均每十分钟就来一次。换句话说,一只公狮子每个小时要作三次,而且持续了三十六个小时,这比起我来可是强太多了。」这些男士们再度笑了起来,「反正,有些非洲部落深信吃什么补什么的道理——杀了某种动物,吃了它的某些部位,就可以享有该部位的特殊能力,所以他们吃狮子睾丸。」

  「真的有用吗?」麦克林问道。

  基尔格愉悦地说:「如果真的有用,科克,这世界上还会有这么多公狮子吗?」

  「你说得没错!」在晨光中又是一阵大笑。

  波卜夫倒是没像他的同伴们如此高兴,他一直盯著那条高速公路,看见一部灰狗巴士以时速七十哩的速度通过——不过它慢了下来,然後在一间奇特的小屋前停下来。

  「那是什么?」他问道。

  「长途巴士的停靠站。」马克.瓦特豪斯回答道,「这些站散布在乡间,只要你挥手招呼,它就会停下来让你搭乘,就好像以前摇旗要火车停下来一样。」

  「喔,是这样啊。」迪米区把这记在心头,然後往东奔去。他看见一只常在这附近出没的老鹰又再次腾空朝下盯著,找寻可以作为早餐的犬鼠,不过显然老鹰这次并没有找到食物。他们继续骑了一个小时,然後就回头。波卜夫住在队伍後方与胡尼卡特并辔而骑。

  「你骑马骑很久了吗?」

  「一个星期多吧。」迪米区.阿卡德叶维奇回答道。

  「以初学者来说,你算不错了。」福斯特友善地说。

  「我还想多学一点,这样我就可以进步得更快。」

  「嗯,那今晚如何?这样吧,太阳下山以前?」

  「谢了,福斯特,我想可以。晚餐後可以吗?」

  「那就说走了。六点三十分到马房见面。」

  「谢谢,我一定到。」波卜夫答应道。嗯,在星空下夜骑一定会是一次愉悦的经验。

  「我想到了。」当查森正要前往杰维茨大楼工作时突然说道。

  「怎么了?」

  「这个俄罗斯人,塞洛夫,我们不是有他的护照相片吗?」

  「是啊。」苏利文同意。

  「我们可以再问问那些飞行组员、和他有往来的银行,以及在他公寓附近的人,也许有可能见过他。」

  「你真的这么想?很好,我喜欢。」特别干员汤姆.苏利文的语气中带著些许热切,「我们尽快著手吧。」

  「嗨,查克。」电话那端的声音响起。

  「早啊——噢,该说午安,约翰。」

  「对啊,才刚用完午餐。」克拉克说道,「塞洛夫那件事的调查有没有进展?」

  「还没有。」犯罪部门的助理局长回道,「这种事是急不来的。我已经要纽约分局去找线索;如果他在城里,他是跑不掉的。」贝克答应道:「这可能要花一些时间,不过我们一定会找到他的。」

  「愈快愈好。」虹彩六号指出。

  「我知道,不过这种事不是那么快就会有结果的。」贝克知道自己现在是过河卒子,除非他打算把这桩寻人案子丢到一旁,不过这当然是不可能发生的。「约翰,我们会帮你找到他的,只要他在这里,他就绝对跑不掉。你不是也有请英国警察在找吗?」

  「噢,对啊,不过目前还是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个身份。」

  「那你目前掌握到几个?」

  「三或四个,不过都只是个大概。这家伙是个受过训练的间谍,所以他大概还有好些个『传奇』可以随时替换,就像换衬衫那么容易。」

  「约翰,这我知道。我以前曾经帮国外反情报单位工作过,他们都是最难缠的猎物,不过我们知道如何去猎捕。对了,恐怖份子那边有没有探听出更多的消息?」

  「他们说得并不多。」对方回答道,「这里警察的询问效率不太好。」

  所以,我们是不是该以细火慢炖的方式来审问他们呢?贝克并没有问。联邦调查局的作业程序必须遵守美国宪法,但他知道中情局通常都把法律放在一边,就和多数的联邦调查局干员一样,而他对这种情形多少有些嫌恶。他从未见过克拉克,只听过他的名号。摩瑞局长对他十分尊敬,不过也有所保留;他曾经暗示过克拉克曾有对犯人动刑的记录,而对联邦调查局的人来说,不管多有效率,这都已经超出了灰色地带,就算是罪恶滔天的罪犯,也不能这么做。

  「相信那些英国警察吧,他们真的不错,约翰,他们已和爱尔兰共和军交手过多次,知道如何跟他们『沟通』。」

  「查克,你说的是。」声音里带有些许半信半疑的口吻,「好啦,只要这里有任何消息,我一定马上通知你。」

  「好。约翰,如果我们这里有任何发现,我也会再跟你连络。」

  「嗯,再见。」

  贝克心想自己是否该在这场谈话之後去洗把手。有关虹彩部队及其行动的相关简报他也听过;就和许多联邦调查局干员一样,贝克曾经是海军陆战队的军官,从辟地哥基地结训出来後,就立即被网罗到调查局——他对这些人以军事手法来处理事情的作法表示钦佩。不过这和联邦调查局的作风大相迳庭……像他们就绝对不会违背法律。这个约翰.克拉克是个真正的硬汉,是个曾经干过间谍的前干员;而丹.摩瑞在告诉他这件事时,是带著称许和不赞同的复杂心情。不过管他的,他们是同一国的,而这个俄罗斯人的案子还可能跟攻击他家人的行动有关,所以这案子还掺杂了个人因素;贝克必须认知到这一点。

  查维斯在看了一整天的运动员拚斗和流汗之後,回到自己的房间。这几个礼拜是挺有趣的,不过他想念佩琪和小查维斯;一直到今天,他都还没什么机会见到他们,不过在这里确实是蛮快乐的。这里的比赛即将结束,运动记者们已经开始在计算奖牌数——美国队表现不错,而澳洲队的表现则特别出色,尤其是游泳项目——澳洲预期将可以在这项目的奖牌数上称王。再过三天就要进行马拉松赛,这一向都是奥林匹克竞赛的压轴好戏,再接下来就会是闭幕典礼和熄圣火仪式。已有马拉松的参赛者在巡视比赛路线,以便了解上坡和转弯的情况。在预期的观众热情欢呼声中,他们都不想输,不过比赛一定会有输赢。查维斯认为自己够壮,不过他绝对跑不完这二十几哩的路程,因为军人虽然知道如何跑步,但不可能跑那么远。在硬底的路上跑这么长的距离对脚和脚踝简直就是谋杀,就算有现代运动鞋的避震效果也一样。没错,这些人一定非常强悍;丁想著想著就躺上了床。

  从点燃奥运圣火的开幕典礼算起到今天,比赛都进行得非常顺利,就好像整个澳洲的国家精神和力量都投注到这个工作中一样——一如美国打算登陆月球那般。每件事的安排都完美无缺,而且再次证明了他来这里简直是毫无用武之地。奥运的安全防护是一点问题都没有,澳洲警察都很友善、积极,而且人数众多;而支援他们的澳洲SAS部队,则几乎可以和他手下的军人等量齐观,还有与虹彩部队使用相同战术无线电的全球保全人员在背後支援。

  这家公司看起来还挺有组织的,也许该请克拉克和这些人谈谈;多听听别人的意见总是好的。

  在这段期间,天气是唯一令人无法忍受的部份,因为燠热难当,使得中暑病患众多,小小的医护站几乎是门庭若市;虽然没有人因此而死亡,不过约有一百人必须送医;至於经消防队急救或陆军医疗队处理而复原的数目,则更是有三十倍之多,这还不包括那些坐在护栏下,试著让自己凉快一下的人。他倒是不担心这热浪——查维斯从不怕流汗——但他也和到奥林匹克运动场的人一样,会踱步到喷雾系统下偷个凉。电视公司的人对这套系统作了报导;这对设计和制造系统的美国公司来说,还真是个好消息。他们甚至还提到了在德州高尔夫球场上以及其他地方安装的系统,因为那里也是酷热难消。从华氏九十五度降到八十度,确实是非常舒服;这和淋浴有点类似,每到下午时分,整个走道就挤满了人,大家都想暂时逃离刺眼阳光的毒手。

  这一晚查维斯的最後念头是,他不介意擦个防晒油作隔离。在这里,到处都有标语警告人们臭氧层破了洞;如果因皮肤癌致死可不是什么愉快的经验,所以查维斯和他的部下们每天早上都会像其他人一样,一定在身上涂抹了厚厚一层才出门。嗯,再过几天就要回英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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