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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王蒙话说红楼梦-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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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中国的小说一般是教化性的,所以真正写到罪恶,而且又不是真正的特别坏的人的罪恶,并不多。但是《红楼梦》里却充满着罪恶。譬如说贾宝玉,贾宝玉本人就充满着罪恶。一开始就说他辜负了天恩祖德,他也是公子哥儿,同茗烟闹书房的时候,那种强梁,那种不讲道理,见到一个稍微漂亮一点的,不管是男性女性,表现出来的那种轻薄;还有回去的时候叫门,开门慢了一点儿,开门的是袭人,袭人是对他最好的人,他既接受袭人的关爱,接受袭人的引导,而且贾宝玉同袭人还有试云雨情的关系,却仍然照着袭人就是一个 “窝心脚”。再比如说王夫人,她的罪恶就更大了,但王夫人似乎是无懈可击的,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坏人,她是为了维护封建道德,为了维护男女之大防。但王夫人手底下又有多少条人命啊?金钏是被她迫害死的,司棋是被她迫害死的,晴雯是被她迫害死的……所有这些无一不充斥着罪恶感。至于《红楼梦》里的那些男人,那些下三滥的行径,就更充满着罪恶。像贾雨村,刚开始还想搞点 “廉政”,但如果要搞廉政的话他这官就没法做了,经过手底下人对他的 “教育”,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红楼梦》能将罪恶感写到这种程度,正如柳湘莲所言:贾府里除了两个石狮子以外都是不干净的,都是肮脏的。
  还有就是《红楼梦》所表现的荒谬感,什么事都是事与愿违,特别是几件大事。一个就是为秦可卿办丧事,借着丧事交了钱,捐了官给秦可卿的丈夫贾蓉;又是北静王路祭;又是贾宝玉受到北静王的赏识;轰轰烈烈,将一场丧事变成了一场没落官僚的示威,真是荒谬绝伦,何况秦可卿的死还有诸多可疑之处。贾宝玉挨打也荒谬,贾政打得荒谬,非要把他打死不可。贾母一出来就更热闹,她一句话就让贾政直挺挺地跪在地上,比他高一级的人出来了,贾政威风就没了。到了搜检大观园,就更加荒谬,为了追查一个淫秽的工艺品搞抄家,闹得整个大观园杀气腾腾,鸡飞狗跳,整个都震撼了,但绣春囊到底是谁的?责任到底是谁的?没有人出来负责。而且王夫人做这件事的时候充满了一种道德责任感,好像维系家国的道德面貌就靠此一举。这就是《红楼梦》所表达的荒谬感。
  要是仅仅只有这一面还好说,我们可以认为红楼梦是一部颓废的作品,是一部悲哀的小说,但是不,问题是在充满着悲凉感、屈辱感、荒谬感、罪恶感的同时,又有爱恋感和亲和感。我想了半天,用什么词儿好呢?可以叫依恋,可以叫眷恋。我想《红楼梦》还是讲“爱恋”,因为不管讲多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其中心还是讲“情”,“情”在《红楼梦》里是难分难舍的,比生死还要强烈。贾宝玉毕竟是小说里的中心人物,他不但对林黛玉是充满了情的,而且对其他姐妹也是充满了情的。这种情是真诚的。我无法用道德的观念去分析,说贾宝玉爱情应该专一。他对林黛玉是真情,以至于紫鹃的一句玩笑话引发得他差点儿得了神经病,他对薛宝钗也有情,对史湘云也有情,对晴雯也有情,对袭人也有情,对芳官也有情,对金钏银钏也有情,他见一个, “情”一个,都是为了“性”吗?我想不能这么理解。他对爸爸妈妈奶奶也有情,你能说这种情是假的?空虚的?荒谬的?不错,最后这些 “情”都完了,都没有开出花结出果来,是没有结果的,但又是难分难舍、难以释怀、刻骨铭心的,“到底意难平”。即便最后贾宝玉变成石头了,整个贾府变成石头了,整个世界、整个宇宙灰飞烟灭了,《红楼梦》里的这种爱恋之情依然弥漫在天地间,弥漫在宇宙中。

  人生性(2)

  《红楼梦》会让你觉得是这么亲和,虽然它抽象地说一切都是空的,一切都是虚幻的,一切都是泡影,一切都要毁灭,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但是一进入具体的场面,一切又都是那么可爱:一块儿吃螃蟹,吃螃蟹不是空虚的,有没有螃蟹吃感觉是不一样的;一块儿做诗;一块儿说说笑笑。譬如说“芦雪亭联诗”,简直就是一次青年联欢节,也是一次诗歌节,即便是现在,倘若能够参加这么一次活动也是非常好的,既有美女,又有靓仔,又有美酒,又有烤鹿肉,外面天空飘着大雪,你一句诗,我一句诗,争相联诗,才思敏捷,诗作得非常好。所以说《红楼梦》是充满了生活的魅力。你会觉得空虚,但又觉得这种空虚很值得,因为它不是一开始就空,从空到空,而是无中生有,有再归于无,不是从无到无。从无到无有什么可说的?从无到有,从有到无,有就是无,有最后会变成无。“有”本身是非常可爱的,是值得我们为之付出一切的,是值得为之承担对“无”的种种焦虑和悲哀的。即使感到种种焦虑和悲哀,也能觉得到此世界上走这一趟是值得的。
  《红楼梦》就是这样,一方面给人的感觉很荒谬,很空虚,而另一方面,又是很真实的,很值得的。譬如贾宝玉,一个年轻人,体验了那么多爱爱愁愁,“享受”了那么多女孩子对他的情谊,就是活十几岁、二十几岁也是值得的,不一定非得活一百零八岁。还有贾母,刻画得很真实,栩栩如生,很容易为读者接受。这是《红楼梦》的人生性。

  总体性

  有很多很好的小说最终只能算是行业小说。武侠小说是行业小说。《儒林外史》也是一部行业小说,写当时读书人的事。再比如农村题材、商业题材、工业题材、环保题材等等都属于行业小说,凡是能够用题材划分的小说,一般都有点行业小说的痕迹,而《红楼梦》是超行业的。不仅如此,《红楼梦》最大的,在于它超越了中国文学自古以来以道德教化为剪裁标准的观念。在这里,善和恶、美和丑,兽性和人性乃至佛性都是结合在一起的。没有回避任何东西。
  解放以后,以毛主席为代表的新红学侧重于从阶级斗争和社会发展的观念去看《红楼梦》,往往把人物分为两类:一类是反封建,一类是封建的鹰犬。前一类是正面人物,如贾宝玉、林黛玉、晴雯等,后一类是维护封建道德和封建秩序的,如贾政、王熙凤、袭人等。自古以来都有认为袭人是奸臣的看法,但产生这一观点的时代就有问题,它所批评的,是袭人没有为贾宝玉守寡,也没有自杀以守住名节,又改嫁了,而且嫁的是一个戏子蒋玉菡,所谓好女不嫁二夫,忠臣不事二主,所以有的评者就将袭人视为奸臣,这本来就是靠不住的。但是我们细细看来,不管林黛玉还是晴雯,不能说她们没有毛病,她们也有很讨厌的地方。譬如说晴雯,有反封建的一面,但也有维护封建秩序的一面。我们知道,怡红院的丫头是严格分等级的,谁能够做贾宝玉的贴身丫头,谁能够给贾宝玉倒水,谁能够给贾宝玉铺床,谁只能够在院子里扫扫地,谁只能够在门口看看门,都是非常严格的。有一个小丫头没有按照这种次序,过来想给贾宝玉倒杯茶,就使得晴雯大怒,另一个小丫头偷了东西,晴雯对之施行肉体迫害。但我们曾经为贤者讳,为“革命者”讳,老想把晴雯打扮成一个革命者的形象,一个半女侠的形象,从来就不提这些。整个贾府,整个大观园,美和丑就是如此糅合在一块儿。有的人,比如贾琏、贾蓉、薛蟠,他们有些做法就像野兽一样,但是古人还都挺喜欢薛蟠。其实现在也是这样,一个人粗俗不怕,但假如自己承认粗俗,别人就能理解他,原谅他,人性就是这样的。其实刘姥姥也很粗俗,可刘姥姥的粗俗是贾府所需要的,尤其是贾母所需要的。因为贾母经常接触的都是一些上层人物,人五人六的,装模作样的接触得多了,就希望有一个粗俗的人。即使是读者读到薛蟠口中那些低级下流的语言的时候,也觉得很过瘾。本来,世界上有子曰诗云的高雅,也有一张口什么都来的大荤大素。
  《红楼梦》这一点尤其难得,在一部爱情小说里居然写了如此多的经世致用的东西,写了如此多的“政”。《红楼梦》有两条线,一条是“情”,感情,一条是“政”,政治。但《红楼梦》具体表现的不是朝廷政治,而是家族政治,家庭行政,有那么多的人情世故。而且曹雪芹一再表现“事、体、情、理”,自古以来中国都强调这些,《红楼梦》也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所以说,《红楼梦》是一部超题材的小说,它有爱情的主线,可政治家也喜欢读,有材料证明慈禧太后就喜欢读《红楼梦》,而且还有批语,只是批语已经找不到了。毛主席也喜欢读,长征中曾经发生过《红楼梦》是否可读的争论,有人对长征中读《红楼梦》进行批斗,但毛主席说可以读。他在《论十大关系》中说,中国对世界的贡献是什么?我们对世界的贡献还是太小了,我们无非就是地大物博,历史悠久,还有一部《红楼梦》。这是我们中国立国的依靠啊,一、地大,二、物博,三、历史悠久,四、《红楼梦》。这是毛主席说的,不是我说的。据说江青也爱读《红楼梦》,她自称是半个红学家。陈伯达也写过几十万字的关于《红楼梦》的文章。
  所以说《红楼梦》是一部超题材的作品,如果说这是一部政治书,那说法就更多了。这恰恰反映了文学的一个特点,因为文学的特色不在于开药方,不在于把生活、人生分成一条一条的,再给一条一条的生活和人生开出一条一条的药方。文学的力量在于把生活的状态、生命的状态揭示出来,“横看成岭侧成峰”,文学必定要揭示人生的本质,但提供给人的却永远不是本质,文学要是本质的话就变成哲学了,文学提供给人的永远是剪不断理还乱,永远是纷繁的现象、形象、情感、色彩和声音。而中国的文学作品,能够做到从总体上反映人生的只有《红楼梦》。外国作品中,就我所读过的来讲,能够和《红楼梦》相并提的,不好找。托尔斯泰很伟大,著作比曹雪芹多得多,《安娜·卡列尼娜》、《战争与和平》、《复活》,卷卷是精品。但托尔斯泰在自己精致的天才的笔端,有着过多的取舍,写舞会,写一群贵妇人在说无聊的话,用法语在不断地对话,很精致。但是不像《红楼梦》那样,滋味是如此地难以咂摸,难以拿捏,难以掌握。我个人愿意非常谨慎地低调地说,到现在为止,《红楼梦》是唯一的一部这样的小说:能从总体上逼近人生的一切方面,酸甜苦辣咸、美丑善恶、空无实在、情与政、有趣与无聊、吃喝拉撒睡、生老病死、金木水火土、地水火风等等,全有。

  开放性(1)

  《红楼梦》有一种活性,有一种开放性,香港有一个词叫做“动感”,《红楼梦》给人一种动感。这本书本身是活的,让人觉得《红楼梦》就像一棵树,看完了这本书,这棵树就种在心里了,种在脑子里了。然后慢慢地长出枝杈,长出叶子来,开出花来,一夜没见,又开出一朵花来,又一夜没见,又长出一个枝杈来。这样的书非常少。
  《红楼梦》的一个最大特点,现在被各派专家所普遍认定的,就是《红楼梦》前八十回是曹雪芹的原作,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作。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遗憾,因为人们已经找不到最后那四十回的原作了。但是这遗憾又给《红楼梦》带来了很多开放性和活性。为什么呢?既然已考证出《红楼梦》的后四十回是高鹗的续作,不是原作,那么我们读者立刻就增加了信心,我们的专家立刻就增加了信心,立刻就指出后四十回这一点是不对的,那一点是不对的,应该是这样的,应该是那样的。解放以后,大家尤其指责它写到了兰桂齐芳。本来曹雪芹就已经讲了,《红楼梦》的最后结果是“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为官的当不成官了,有家的家业凋零了,飞鸟各投林,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哪儿像高鹗写的那样,荣国府被抄家以后,后来又还给他们了,贾政又恢复了原来的级别待遇。哪有这事儿?说他写得不对。俞平伯也分析过,说用掉包之计,明明娶的是薛宝钗,但是偏要告诉贾宝玉说是林黛玉,贾宝玉把盖头掀起来以后,才知道不是林黛玉而是薛宝钗。这个写得也是不对的,是不合理的。
  对后四十回有各种各样的推测,各种各样的说法,这种现象使我产生一种奇怪的想法:《红楼梦》压根儿就是无法结局、难以结局的。因为前八十回实在是写得太生动了,太繁复了,太复杂了,它的层次太多了,方面太多了,可能性太多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你想把它收拢已经不可能了。曹雪芹也是没有办法控制了,怎么给它结束?怎么给它收拢?要想把它变成一部能收拢的书,前面的线索必须明确,必须有一种封闭式的结构。什么封闭式的结构?譬如说,一件侦探案,一上来是一具女尸,最后弄清楚了,是谁杀了人,中间有四个、五个人都不是凶手,但是你看着都像是,最后真凶出来了。基本上就是从哪儿开始,到哪儿结束,它是封闭式的。再譬如奸臣陷害忠良,把忠臣搞得好不狼狈,但是最后忠臣又翻过身来。《赵氏孤儿》也是最后翻过身来了。原来是你砍我的脑袋,现在变成了我砍你的脑袋了。再或者是才子佳人,已经定了亲了,小姐慧眼识英雄,但是又有很多的坎坷,中间有很多的风波,最后仍然是成功了,男的做了大官,女的封了一品夫人,五男二女,子多孙多,这才结束。可《红楼梦》不行,写出来以后就结尾不了了。世界上许多事都是这样。所以你看,《圣经》一上来就讲世界是怎么制造的。上帝说应有光,所以就出来太阳;上帝说应有水,就出来海、河,上帝说应有陆地,就有了陆地;上帝说应有植物,就有了植物。基本上还是有条有理的,你觉得上帝造世的时候很有章法,很有条理。但是上帝造出世界以后,上帝也管不了了。上帝造出了这么多人,人越繁殖越多,人越活越聪明,还有各种的主义,各种的意识形态,而且人还会杀人,会用刀片杀人,会用毒药杀人,会活埋人,然后有了枪,有了炮,有了导弹,有了原子弹,有了热核武器、化学武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你说这时候上帝怎么办?它管得住谁?
  我从《红楼梦》里得到这么一种启示,它是一种开放性的结构,它各种的矛盾,各种的问题,各种的任务,它每一种关系,都有无穷的可能性。尽管曹雪芹在开始的时候,通过金陵十二钗的判词对一些人物作了大概估计,但这个判词本身就是很玄妙的,模棱两可的,是无法让她们一步一步地走下去的。有时候我就想,是不是曹雪芹压根儿就没有把这四十回真正写完?这是第一个问题。
  第二个问题,如果我们现在真找出曹雪芹后四十回来了,假如说,某年某月某日,在哪儿挖掘墓葬,发现了曹雪芹的后四十回,很多问题就都解决了。为什么史湘云也有一个什么麒麟?为什么王熙凤 “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都解决了。这是不是好事呢?这会不会使《红楼梦》反倒减少了一些魅力呢?当你一切都知道,既知道它从哪儿来,又知道它往哪儿去,而且知道它一步一步怎么走,那你对它的关切是不是反倒减少了呢?命运的吸引力就在于它的不可预知性。当然有些人说命运就像下棋一样,说他能看好几步。对,好几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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