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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045]流木-第1章

小说: [045]流木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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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木
  作者:吴小雾

  引

  她十九岁的时候认识他。
  很普通的相识过程,交往了并不久,越来越觉得这个男人哪哪哪都顺眼。爱得死去活来。虽然表面没动什么声色,却在他说要离开的时候,向来倔强的她收不住眼泪。
  “还回来吗?”
  他不回答,死死吻住她。
  她挣了命推开,嗓音走腔儿:“我问你还回不回来陆……”
  他以指尖点住她的唇,告诉她:“你想我了就来找我。”
  她不去找,不要找,不能找。
  木行于流水,不触两岸,不为人取,不为洄流所住。
  亦不腐败。

  第一章

  刚跨出师范学校的小陈老师,第一节课上点名请同学回答问题:“……伍胜。”念完忍了一下才没笑出来。武圣?还诗仙呢。
  坐在教室最后排的一个女同学在哄笑中起立。她违反校规地披散着一头长发,没什么表情地告诉老师:“伍月生。”
  当天回到家,伍月生对程元元说:“给我改个名字。”
  程元元正在看《上海皇帝》,随口应了一声。心说我还不喜欢我自个儿的名字呢,你姥爷不也没给我改?没想到第二天伍月生不依不饶不上课。程元元小时候没用过不上课这些个招术来威胁家里啊,只好郑重地答应下来。
  几天后,新名字面对主人阴森的目光,瑟缩在户口本上:伍月笙。
  程元元说:“老师再点不出来武圣就行。”她可生不出那么伟大的人物。
  伍月笙想,这是天底下最懒的妈。
  可她就这一个妈,懒也没办法退换。何况程元元逛街的时候挺勤快的。但伍月笙并不太喜欢同她出门儿。
  程元元在县里小有点儿名气,只不过她的名气出在某个特殊行业。所以自打伍月笙上了高中开始,母女俩就尽量不在一起出入公共场所。
  巧不巧就有面含淫色的男人远远走过来。程元元挡住女儿半边身子。伍月笙看得明白,也没做声。
  那男人在她们面前停下,涩着脸对程元元说话:“七嫂~”两只蒜瓣眼睛却把伍月笙上下打量好几遍,“帝豪新来的?漂亮啊!”
  程元元不知该笑该气:“胡咧咧!这我姑娘。”
  伍月笙起哄:“我可是老人儿了。”没有帝豪的时候就有她了。
  程元元踹她一脚:“大人说话小孩接什么茬儿!”
  男人略微尴尬,摸着鼻子欲盖弥彰:“这么看是有点儿像。”
  人走了之后伍月笙对着他背影轻啐:“瞎了你狗眼。”回头看浓妆艳抹的母亲,“我长得像你这么妖叨?”
  程元元颇以为荣,抚着耳后云发邪笑道:“长你娘我这副妖相是你福气。走吧,想买个什么样裙子啊?我怎么发现你越长越高裙子越买越短……”
  帝豪夜总会是立北县第一家挂牌色情场所,那几年政府机关比个体户捞钱还狠,扫黄打非都是来钱道儿。程元元领着特殊经营许可证,开办起帝豪,养了七八十个卖春女。整个立北县,甚至全省说来,程元元也算得上是最早一批拿大哥大的女人。冲着这份派头,光顾的客人,老老少少,都叫她一声七嫂。但七哥是谁,连伍月笙都不知道。
  她们家户口本上就两个人名,户主程元元,长女伍月笙。
  伍月笙的姥姥一共生了七个子女,程元元最小。唯一可寻的“七”字排法应该就这一个,道理上来讲是叫七姐才对,但是这群人也没什么讲理的。
  到底“七嫂”是从谁那儿论的?伍月笙有时候当打发时间地琢磨琢磨,也不去问程元元。知母莫若女,程元元想说的话从来不用问。
  伍月笙对自己的名字偶有不满,对赐名者更是常常抱怨。偏程元元对女儿的这个名字特别钟爱,连名带姓叫得齐全,口口都是伍月笙快来,伍月笙滚蛋。连女儿取名都随意对待的人,伍月笙自然从没在她那儿受过“长幼有序”等家庭伦理关系的基本教育,有事没事儿拿亲妈消遣。
  程元元,陈圆圆……程元元就扑上来撕女儿的嘴:“你这丫头片子是不是嫌来错了家想回去重托生。”
  伍月笙倒没想过重托生这么复杂的转运方式,就是觉得这名字起得太没水准。据说程元元当年还是全市的文科状元,结果7月高考,8月一表录取通知书邮到,9月开学前她去大姐程裕子的医院做体检,意外发现怀了伍月笙。
  程老爷子大怒,程老太太大哭,程家上下大乱,最乖的七元居然出了这种事!今儿验血明儿验尿,一直到伍月笙生下来一岁多,程家老少十余口还是不知道以什么心态接受这个意外。于是程元元搬了出来。是时伍月笙还不懂是非,很是后悔没能替老妈的行为拍手叫好。
  伍月笙很不喜欢姥姥家那一族势利人种。
  程元元对此倒没明确表态,只是很少与娘家往来。当然她也没有婆家。关于伍这个姓氏,是女儿自己挑的。“本来你应该生在六月,非得早出来那么几天。我可喜欢陆月生了。”她更喜欢上海皇帝杜月笙。曾经想给女儿改叫杜子笙,被夜总会工作人员笑话而放弃。
  反正伍月笙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姓伍,生在五月,叫伍月生,那要生在年底呢?复姓十二?
  以前跟人做自我介绍的时候都说我叫程五月。程元元说:“这可使不得啊我儿。娘叫程七元,你叫程五月!?”
  是不妥,可伍月笙很爱听李述叫她五月。
  伍月笙在小学六年级时候就认识李述了。
  那年程元元的帝豪刚开业,只有十几个小姐,长相也都一般,好在够嫩,都只比伍月笙大三四岁。贫苦人家来的孩子,体力好得很,赶一晚上工,第二天还成群结伙去闲溜弯儿。
  不知是谁先发现路口那家纹身店的,先后几个小姐都去纹了花样。伍月笙看着好奇,也想去纹。程元元先是说:“跟萍萍去,纹完了不用给钱,把萍萍留那儿陪他哈哈哈。”
  沙发上那个穿着黑色内衣内裤涂脚指甲的小姐被点到名儿,头也不抬地接道:“我倒是他妈的想了。”
  这个萍萍就是第一个去纹身的小姐,整个后背是一幅鲤鱼荷花图,纹得很生动,鲤鱼随着她的动作好像要游下来。其它小姐都说她是看上纹身那小爷们了才豁出疼了不顾纹这么大一片。萍萍说我咋那么有瘾,在咱家我脱光了有人上钱儿,这我脱光趴着让他上,办完事儿我还得给他钱。
  众人哄笑。程元元也肆无忌惮跟她们扯荤的,猛然注意到一知半解地眨巴两个乌溜溜大眼睛的伍月笙,才想起该表示一下母亲的威严:“伍月笙你不行去哦,弄得跟这些骚货似的回来我打不死你。赶紧上学去吧。”
  伍月笙揣着妈妈热乎乎警告,大步流星直奔街头的纹身店。

  第二章

  “木木”是它的名字。
  李述解释说:第一个木,是脱了鞋的李,第二个木,是摘了帽子脱了衣服的述。这是原始状态的我。伍月笙骂:流氓。李述哭笑不得,他从来不敢猜测五月脑子里正在想什么。
  伍月笙推门进去时,李述专心致志地画着画,听见门响半天才抬头。伍月笙已经大大方方地绕过去来看他的画板。是一个很煞气的狗头。她问:“这个也能纹到人身上吗?”
  李述用手背拂开过长的流海,对这个背着书包长发披肩的小女孩儿轻轻皱了眉:“不给你纹。”
  这句话说完的五年后,李述用红颜料在伍月笙的左手腕上纹了一只变形蝙蝠。伍月笙忘不了那种感觉,明明很疼,却不能躲,更不能还手。
  因为情愿。
  按照中国习俗,逢五逢十,都算得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年份。跟李述认识整第五年的时候,伍月笙身高到了一米七二点五,仍旧是一张圆圆的娃娃脸,披泻一头黑发,梳中分,为了让长发遮掩两腮,使脸看上去细长一些。尽管嘴上不服气,事实上伍月笙有时候的确羡慕程元元的妖艳,可惜自己从模样到气质半点也没继承到。
  程元元为此很得意,愈发地喜欢在女儿面前扮妩媚,教导她:“气质是可以培养的。”
  伍月笙来气,想方法打击她。看着勉强进一米六这档的母亲,有一次伍月笙问:“我爸是不是很高?”
  程元元很惊讶地挖耳朵又瞪眼:“谁——?我不认识你说这人儿啊。”
  伍月笙故作疑惑:“身高不能培养的吧?”
  程元元打断她:“怎么不能,你就是小时候吃得好。”
  伍月笙受教:“你意思是猪营养跟得上就能长成大象?”
  程元元脸不红不白地换说法:“你姥爷个子高,你属于隔代遗传。”
  伍月笙冷哼:“我要是有半点儿像他,他能这么烦我?”
  程元元坏笑:“那是你自己招人烦。”她很严肃地说着睁眼瞎话,“我看长得挺像。真的,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咋这么像……”
  伍月笙听不下去了:“我宁可接受我是基因突变。”
  程元元哦一声:“那也有可能。你这小孩儿是挺奇怪。”
  伍月笙不客气地说:“随根儿嘛。”
  程元元恼了,一个抱枕飞过去:“你随什么根儿随什么根儿!个头儿都随不到我别的也少赖我。滚滚滚。我看你就来气!”
  伍月笙自我评定斗胜一回合,快乐地滚出家门,带了两个大头梨去“木木”打发时间。
  李述给十八九岁的女孩子在肩膀上纹好小蜘蛛,涂了凡士林霜,嘱咐一些注意事项。那女孩又问东问西了好一阵,最后付钱,李述没接:“算了,拿着吧。”擦着手上的颜料看看店里的摆设,“这儿明天就关门了,你可能是最后一份活儿。”
  女孩平白捡个便宜,甜甜地谢过了哥,兴高采烈出门。在门口撞上神色郁卒的伍月笙,两人同时进出,挤了一下。伍月笙轻骂:“要死啊。”
  对方正要还口。
  李述说:“哦,五月来了。”
  听见这句话,她回头看看店主,再看伍月笙的一脸挑衅,翻个白眼走人了。
  伍月笙掐着半斤重的梨子出神地目送她。
  李述好笑地收起纹身工具,唤她过来:“水果是给我吃的吧?”
  伍月笙龇牙乐:“美死你。”转身在他画板前坐下,大口啃着梨。
  李述撇撇嘴:“高考成绩出来了吗?”
  “估计没有吧,我妈她们一天几遍电话地查,有信儿早疯了。”
  “嗯。你这么聪明,肯定能考上大学。”
  “李述你说许愿考不上大学好笑吗?”
  李述说:“不好笑。我们不会嘲笑病人的。”
  梨子不假思索地砸过去。
  李述急忙闪身。身后一只小画框被击中,玻璃应声而碎。他气得直笑:“拆店啊?”
  伍月笙一点愧色也没有:“反正你也要关门儿不干了。”
  愣了愣,李述苦笑:“原来你早就来了。”
  刚才在门外听到他的话,有几个瞬间,伍月笙的脑子停摆了,那是一种不愿接受某种讯息的反应。此刻得到确认,脑子真空带再度出现。
  李述孩子气地爬爬头发:“其实今天就是过来拿东西的。”
  伍月笙嚼着梨,沉默地看他收拾画具、图案本。看他取下那个坏掉的画框,想把画纸从里面拿出,碎玻璃渣挤破了手指的皮肤。一点点凝重起来的红色,让她有点心跳加速。探着身子看啊看,小声说:“快把它弄出来。”
  “我给你留个纪念吧五月。”李述自作主张地说,拔出碎渣儿,举起手指对伍月笙笑了笑:“现成的颜料。”
  伍月笙撇嘴:“那我要纹全身。”看不把你透成人干。
  李述还是笑:“全身可不行。”
  突然意识到他不是说着玩的,可是“木木”关掉了他要去哪?伍月笙摇摇头:“我妈可能不让我弄这个。”
  他说怎么会,七嫂那么时髦的人。
  伍月笙起身伸个懒腰:“我去逛街了。”
  “五月。”他望着她:“过些天我可能到南方去。我妈让我过去。”
  她朝着大门走,脚步未停,抬起一只手摆了摆。
  几分钟后,伍月笙折回“木木”。李述蹲在那一小堆碎玻璃前,吮着受伤的手指,另一只手托着肇事的凶器——被伍月笙咬了两口的梨。
  伍月笙提醒他:“喂,不要拣掉在地上的东西吃。”
  李述绷了绷,还是忍不住要笑,举起梨来瞄准她。
  伍月笙举起背包挡下抛过来的流弹,从里面又掏出一只来:“我请你吃梨,你给我纹一只蝙蝠行吗?”
  白光闪闪的纹身针,一头连着线,发出电钻一样的声音,浅浅地在伍月笙的皮肤打出淡雾。红色颜料随着针的走线慢慢溢开,把之前画好的细线氲得极粗,触目惊心。
  刺痛很巨烈,但还在承受范围内。
  “不是血。”李述没有抬头,却知道她在一直盯着看。“针下得浅,不会出血。”他解释:“长几个月后就会看不太出来。以后想洗掉也容易。”
  伍月笙想说那你下针深点儿,最终也没吭声。静静凝视的,不是手腕外部渐渐形成的图案,而是李述的脸。
  一如五年前她刚踏进这屋子时看到的那样,这张脸很专注,眼神有些酷,有不自尽咬下唇的小动作。五年来一直是这样。
  听说他小时候爸爸就进了号子里,这辈子恐怕是出不来了。妈妈跟别的男人去了南方,只有一个奶奶在立北,去年也过世了。李述这个人话不多,朋友也不多,又没什么亲人,平时没事儿的时候就在店里画画和捏泥巴。画摆在橱窗子上,有人来买的就卖掉。泥塑倒是一件也没卖。有一个买画的老顾客看中一件,跑了几次,价儿哄到一个伍月笙听了直眼的高度,李述还是不肯卖,也不说什么理由。这两年县里陆续起了几个纹身店,“木木”的生意虽然被顶了,维持温饱却也不成问题,但伍月笙看不惯他这有钱不赚的傻劲,趁他不注意偷走给卖了。晚上上门去邀功:“发现你家少了什么没呀?”
  李述斜眼看看原本放那件泥塑的位置:“你给抱家去了?”
  伍月笙把钱放进他抽屉里:“我妈说好看。非得要买。”
  李述感觉不对劲,再看那钱的数额,一想就知来龙去脉。直叹气:“你这丫头啊……”没再多说,别了脸继续在电脑上看图库。
  他常无意识地说伍月笙,“丫头啊”怎样怎样,满满的纵容和溺爱。伍月笙没什么经验地猜想:爹说女儿,就是这种语气吧。
  伍月笙并不是想为他赚这笔钱,只是想知道,李述的原则,如果她冒犯了,会怎么样。
  高中毕业的伍月笙,就同长大后的一样,不认为爱情客观存在,但承认李述吸引了她。而且她也相信,自己对李述来说,并非什么都不是的人。
  恋人未达,大致也不远吧。
  至于他大她六岁,会不会是把她当女儿来疼了……也无所谓。总之,对彼此来说,应该都没有计较这个。

  第三章

  李述离开之后,伍月笙去了外地上大学。离立北县不远的一个普通高校,校园很小,用程元元的话说是“划根火柴能绕操场跑一圈”。伍月笙的学习成绩向来还不错,所以看到这样的学校,程元元多少表示了一点失望。伍月笙觉得奇怪,当初填志愿的时候,可是程元元自己说,进京的话离家太远了,希望在家附近的本科找一个读,这样可以没事儿开车去接她回家住两晚以解相思。
  伍月笙倒也没想走远。李述离开之前,她甚至希望考不上大学,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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