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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共清梦,两徘徊清穿 十三党+四爷-第3章

小说: 共清梦,两徘徊清穿 十三党+四爷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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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秀?我正要和他谈这个。想他好歹也是个官,要女儿一定选上不容易,要落选应该不难吧。想问他能不贿赂一下那个什么内务府的,让我落选,但是我拿不准他的态度,一直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没想到他倒先提出来了。
  我走上前,轻柔地说:“阿玛,女儿一辈子给阿玛沏茶,不好吗?”唉 ̄ ̄说这样的话,自己都觉着酸。
  “傻丫头,说得这些傻话!”他莞尔笑道,“以你的品貌才情,这次选秀,即使不被皇上看中,那些个皇子阿哥、王室亲贵,也是配得起的,阿玛尽力为你打点打点,希望不要委屈了你。”
  我也赔笑,小心地问:“阿玛可有法子让女儿落选?”
  “你说什么?”我的话显然超出了他的想象。
  “阿玛,女儿不想进宫,也不想嫁人。”我满脸委屈地说。
  “哪有女儿大了不嫁人的道理?宝儿,其实阿玛也舍不得你。可你若真是能嫁个皇亲贵胄,地位自是尊贵,此后也将福泽绵长啊。”
  唉 ̄ ̄在封建社会,一夫多妻,哪有什么幸福可言,所以荣华与富贵就成了女人幸福的标志。在这个阿玛眼中,甚至在这个时代所有男人的眼中,给你名分地位、给你锦衣玉食,就是给女人最大的幸福。我知道主流意识根深蒂固,但我总不能就这样坐以待毙吧?
  我憋足了劲,挤出眼泪,凄凄地说:“阿玛,难道你要女儿像额娘当初那样盲婚哑嫁,最后落得伤心收场吗?”
  他听了我的话,先是吃惊,继而又陷入沉思。
  我轻声低诉,极尽幽怨:“阿玛,女儿不要尊贵的地fu位,也不要锦衣玉食,女儿只希望能找一个真心对待自己的人。阿玛,如果额娘还在,一定也希望女儿能嫁给自己所爱之人。”
  “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你可知道,能嫁给皇室宗亲那是天大的福分,你居然不愿意!即使落选,你的婚事也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能容你自己做主!”他霍然起身,声音沙哑,我知道,他在压抑自己的怒气,却不知道他的怒气从何而来。
  我以为他毕竟是爱过的,应该能够理解无爱的婚姻是多么痛苦,但是我却忽略了面前这个和我对话的人,是三百年前的封建大家长;我以为他对女儿的爱可以让我逃托困境,却低估了传统礼教对人的毒害程度,也高估了自己的分量。
  沉默良久,他深叹一口气:“罢了,究竟怎样个结果,看天意罢。不过宝儿,你也到了适婚的年纪了,谷梵她额娘想把你许给她的外甥,阿玛看着也算合适,这次若是被撂牌子,回来就给你操办吧。”
  我知道富察氏急着赶我出门,但我想不通,阿玛为什么也急着让我嫁人。我看着阿玛,一时无语,不知道再说什么才能说服他,或者说,我知道根本不可能说服他。他生活的时代:封建社会;他的角色:父亲,这两点决定了他的观念里地位与幸福的等同。我能怨他吗?他只是从一个父亲的角度为女儿做最好的打算。
  想要走关系落选已经行不通了,更可恨,一旦落选,回来就要嫁人! 
  TNND,我要是就这么任你们宰割,我就是猪!
  为今之计,只有--逃跑。当然,我不会在选秀之前逃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要真是有人抓我,我绝对逃不掉;二来,我不想连累别人,尤其是这个阿玛。对他,我有着特别的感情,一方面,我欣赏他对玉筝额娘的深情;另一方面,他时时的关爱,总会让我想起爸爸。而且,我仔细分析过,我被选上的机会应该不大,我不记得康熙的老婆都姓什么,但我记得没有姓完颜的;他的儿子里只有十四的大老婆姓完颜,但人家爹是个侍郎,此完颜非彼完颜;另外好像还有哪个儿子的小老婆里有这个姓的,但应该也不会是我。好在穿过来以后是姓“完颜”的,我还能够从以前搜集的资料中分析一下;要是姓什么“瓜尔佳”、“兆佳”这些后妃、福晋常见姓可完蛋了。至于不被指给什么皇亲贵戚,就得我自己想辄了。
  所以,我的计划是,选秀之前先铺平后路,然后想法办落选,落选之后玩失踪,自己找个清净地方活上二十三年。
  好在离选秀还有些日子,够我做准备了。
  上街,就是我计划的第一步。或许是出于愧疚,自我答应好好地去选秀之后,阿玛对我的要求都尽力满足。就说这上街,古代千金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我却没有费太多口舌就得到了许可,并且在我强烈反对之下,连保镖也不用带。
  腊月二十六这天,我穿了套男装,包了一袋首饰,戴着小喜上街去了。这些首饰有些是玉筝额娘留下的;有些是我之前借口打扮,让阿玛找了工匠按我画的图做的。我带这些东西是要拿去卖掉,我知道这很败家,要是等到我回去的时候再卖,一定能发大财;而且里面还有玉筝额娘的遗物,我其实是于心不忍的,可是没办法,“没钱寸步难行”,我要独自生存,钱比首饰更实用。
  我们乘轿来到正阳门外,据说这里是北京城最繁华的街道。即宽且长的青石板街道,一眼望不到头;街道两边,店铺林立,牌匾相望;店铺之前还有卖各式商品的小摊儿,叫卖声高亢嘹亮、此起彼伏。赶着今日朝廷封印,百官放假,街市之上鸿儒达官、白丁布衣各色人等穿梭往来,熙熙攘攘。原来三百年前的大街竟是如此景象,人来车往,热闹喧哗,好一副盛世昌荣。
  “格格,街上人多手杂的,咱们还是早些回府吧!”从出门到现在,小喜已经催了N次了。
  我将食指竖在嘴边,低声叮嘱小喜:“嘘,现在我是你弟弟,记住了?”
  小喜秀眉轻拢,“是。那,咱们还是快回去吧!”
  “难得出趟门,当然要逛够了才回去,而且,今天还有重要事要办!”
  “格……,您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啊?从昨儿个晚上开始就神神秘秘的。”
  “拿好那个包袱,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我没有告诉小喜我的计划,倒不是怕她会泄密,只是怕她接受不了:堂堂一个千金小姐,不想进宫却想着逃跑!要改变一个人的观念,即使在现代都不是件容易的事。自从上次失败以后,我就不再做无用功。
  逛了这一路,我观察了几家首饰店铺,选中了前面一家中等规模的,我对自己说:是好是歹就它了,谁让我不懂行情呢。
  回身问小喜:“小喜,昨儿个晚上跟你说的、让你练的,你可都记住了?”
  “记住了,可是格格,您这是想干什么呀?”
  “你只管照我说的做就是了,成不成就看你了!”
  我丢下满脸问号的小喜,转身进了那家店。客人很多,这正是我想要的。有伙计迎了上来:“哟,这位小爷,您是要买珠花送心上人吧,随便看、随便看!”
  我在店里巡视了一圈,这里的首饰种类齐全,头上戴的、耳边坠的、身上挂的,很有些做工细致、精美绝伦的,我不由得有些怯场。
  “你家掌柜的可在,本少爷有生意和他谈。”
  “哦?您请这边坐,我给您叫去。”伙计把我引到靠近侧门的一张桌子前坐下,上了茶就向内堂走去。
  这一步超出我想象的顺利。在二十一世纪,推销员想要和大老板直接对话多不容易啊!看来这是个好的开始。
  不一会儿,一个四十多岁面相精明的中年人走了出来,我立刻起身,拱手作揖,“掌柜的,在下颜宝,今日特来打扰。”
  “听闻公子要与我这珍宝斋做生意?”他坐在那,言语中充满了怀疑。
  “正是。”我也不卑不亢,径自坐下,喝了口茶,方道:“不知掌柜的如何称呼?”
  “敝姓黄。不知颜公子是替哪家宝号来同我珍宝斋谈买卖?”
  “无名无号。”
  “哦?那么是哪间作坊?”
  “也不是。”
  “那是……”
  “乃是颜某私人之物。”
  “即是如此,颜公子请回吧,本店从不与人寄卖任何物品。”他说完起身便走。
  “呵呵,非也非也。既是说了与黄掌柜谈笔买卖,自然不是寄卖个人物品这么简单。我这些个首饰卖不卖倒是其次,主要是搏个机会。”
  “什么意思?”
  “掌柜的何不先看看在下的东西。”
  我打开小包袱,将首饰一一摆开。
  他拿起一条项链,极细的白银链子上五颗不同颜色的宝石分别镶在精雕的银质小托中并成一排,宛如五朵娇艳的小花。
  “这件甚是普通,恕黄某眼拙,看不出有什么特别。”
  我但笑不语,自他手中接过链子,轻轻摆弄,五颗宝石立时首尾相接,拼成一朵怒放的彩瓣梅花。
  “颜公子,你带来的这些个首饰,不是过于素雅便是甚为怪异,依我看不会有什么销路,你还是请回吧。” 黄掌柜略有犹豫,但我却捕捉到他眼底一闪而过的惊艳。
  “掌柜的此言差矣!掌柜的经营这么多年,可知道这女人买首饰、做衣服,最喜欢的是什么?”
  他不答腔,我继续自说自话,“就是独树一帜、别具一格!尤其这富贵人家的福晋太太、格格小姐们,最讲究就是不能和别人使一样的玩意儿。这做生意,求的不正是这天下独一份嘛?”
  他听了我的话,又重新拿了那项链去看。
  我正着急小喜怎么还不进来,只听身后一伙计道:“这位小姐里边请!”
  正是小喜!玉筝的衣裳大多素雅,我挑了一套比较鲜艳的给小喜穿上,又把她仔细打扮了一番。真是人靠衣装,小喜本就清秀,配上这身行头,真真一个贵族千金。
  只见小喜在店里扫了一圈,满脸泄气地对那伙计说:“你这店里的东西也太乏味了些。”说完转身就走,直走到黄掌柜身后,突然停下,“哟!这是个什么东西?样子倒有些奇巧!”
  小喜拿过链子,细细端详,一副爱不释手的贪恋样子。
  “多少银子?我买了!”
  “这……”黄掌柜为难地看着我,我猜他是不知道该怎么报价,我也不吱声,只等小喜表演。
  “怎么!怕我买不起?十五两!”哈哈!可惜那个年代戏子受歧视。小喜不但演得有模有样,还故意提高了声调,引得一众女客们上来围观。
  只听人群里有个尖细响亮的声音:“我出二十两!”
  这链子花了十两银子做的,我让小喜说十五两,不过给这批首饰抬个价,已经准备好要自己买回去了,没想到半途竟变成了拍卖会,真是让我喜出望外。
  小喜也是悟性颇高,“是我先看到的,你凭什么出价?”
  这女人三十来岁,看着就阔气无比,她不理小喜,直接看向黄掌柜,“三十两!”
  我给小喜使了个眼色,她“哼”了一声,假装怏怏地走了。
  那贵妇人买了项链走后,其他围观的女人们纷纷上来看我的这些首饰。黄掌柜无奈,又抱拳又作揖的,“各位,各位,这几样首饰是小店今日刚到的,待伙计摆放好之后,再给各位慢慢挑选如何?”说罢,收了那包首饰,小声对我说:“颜公子,内堂说话。”
  黄掌柜一路连削带打,玉筝额娘的首饰几乎变成了买一赠一的赠品,我带去的十几件首饰,一共卖了一百八十两银子。这黄掌柜果然是生意场上的老手,先是说了一堆什么英雄出少年的恭维话,紧接着就问我这些首饰打哪来的、是否还卖给过别家、还有什么新样式等等,他问得详细,倒让我想到了一条财路:我和黄掌柜签了合同,我提供样子,以他给官府上税的销售额为准,他把按样子做出的各类首饰的销售额的百分之五,以颜宝的名字存进钱庄,我每季度查一次帐,以我的一块贴身玉佩为支取凭证--应该说那是玉筝的贴身玉佩,一只通透翠绿的碧玉雕成的小兔子,我醒来时就戴着,也就没摘下来。这还是我从《绾青丝》里学来的生财之法。
  
  
                  第五章 相识
    捏捏荷包里薄薄的几张银票,我觉得很有成就感,虽然我还不知道一百八十两银子究竟是个什么概念。最重要的,我不仅有了逃跑用的钱,如今还有了固定收入。
  出了店,我慢慢往街市尽头的另一条路走,我让小喜在那等我。路上我就在想,难怪现在那么多人盗版、侵权,这钱的确很好赚,看来我有空了还得和黄掌柜说说这版权保护的问题。
  忽然听到身后一阵喧哗,回头看,原来是当街耍把式卖艺的,光顾着想事,打从旁边路过竟是没看到。我离得远了些,看不清是耍功夫还是耍杂技,光听观众叫好声连连就知道一定精彩!这可太新鲜了,从来都只在电视剧里才有的场面,今儿个让我赶上真人秀了!
  我急忙往回走,刚走出两步就停住了,我看到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用电视里常见的撞人的招数偷了一个衣着光鲜的少年的荷包,正往我这个方向走来;再看那倒霉蛋,还跟那拍手叫好呢。我愣愣地看着那小孩,我告诉自己,遇到这种事就当自己瞎了,千万不要见义勇为。那小孩看我看他,大概是心虚,快走到我跟前时突然撒腿就跑,而我的身体太冲动了,扭头就去追。
  那孩子还挺敏捷,在人堆里左蹿右蹿的,把我落在了后边。我正懊恼,看到路尽头的小喜,大叫:“小喜,抓住他!”
  拐进一条僻静的小巷。
  “你想怎么样?”小孩死死瞪着我。
  “不想怎么样!就是见不得别人干坏事!”
  我从他怀里掏出那个荷包,藏青色的罗缎上是金线绣的繁复而精致的吉祥花纹,有钱人是不一样,一个荷包也如此乍眼。再看眼前这个小男孩,大冷的天,一件破棉袄,有许多开线的地方棉絮都露了出来;一条裤子在腿上直逛荡,根本不保暖;棉鞋也破了好几个洞。唉 ̄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都有点后悔抓他了。
  “我又没偷你的钱!”他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那架势,恨不得要把我咬死!
  “谁的钱也不能偷!我要抓你去见官。”我故作凶恶地说,准备先吓唬再教育。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我不给政府添麻烦,主动挽救失足儿童,我容易嘛我。
  果然,一听说要见官,小孩扑通一声跪下了。晕,又跪!正要拉他起来,只听他呜呜地哭,“少爷,您行行好,我不能去坐牢。”
  “做了错事就要受惩罚!”
  “少爷,少爷,您怎么罚我都行,打我、骂我、让我给您当牛做马,就是,就是别送我去见官。我娘病了,我们没钱看病,我下面还有个五岁的妹妹,我要是坐牢了,就没人照顾她们了!呜呜 ̄ ̄ ̄求求您,求求您……”
  “少爷,您就放了他吧。”说话的是小喜,她竟然也跟着哭了。
  不知道是不是在现代看多了骗人的把戏,我没有一点感动,但是我还是愿意相信这个小孩。
  “我可以放了你,但是你必须保证从今后好好做人,再不干这偷鸡摸狗的事了。”我看着他的眼睛,希望他给我一个保证。其实是我想要一个心理安慰,我不怕被他骗,只是不想看着一个孩子走向犯罪。
  小男孩仰起脸看着我的眼睛,重重点头,那眼神澄澈清明,我相信他没有骗我。
  我从自己的荷包里拿了五两碎银给小喜,“小喜,送他回家,把这银子交给他娘。另外,就说是你在路边碰到他的,别的什么也别说,回来之后就到客云来找我。”
  小喜接过银子,带着小孩欢欢喜喜地走了。走时,那孩子给我磕了三个头。暴汗!原来被人磕头这么的不舒服。
  和小喜分开后我又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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