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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史上第一痴汉 作者:囧囧婶(晋江vip2014.8.3完结)-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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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朱宝因为嫁不出去才选择他,对他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他丢下自尊,终于还是说出那句“你要是三十岁嫁不出去,我牺牲自己来补偿你。”

    没想到,结果还真是和他设想的一模一样,朱宝完全无动于衷。周浩南心里像有千只蚂蚁在咬,煎熬得快崩溃了。

    他知道自己该好好睡一觉,不然太阳穴还得继续疼下去,这是来自身体的警告。但是他没有办法。

    自从收到她那一条短信:“明天不要来接我了”开始,他就一直睡不好,睡着了半夜也会突然从噩梦中惊醒过来,大多是梦见她和别人结婚了。

    他坚持着他的骄傲,绝不轻易屈服。但事实却是,他心里挣扎着,反复说着不屈服,最后还是找了个借口去了一趟分公司。他全部的骄傲,在她面前都要化成一滩地底泥。

    去分公司看她的那天晚上回来,他做了一个梦。

    大片白色光芒中,朱宝牵着男人的手步入教堂,笑得灿烂:“我愿意。”

    他坐在木椅子上,想说点什么,喉咙却像堵住了什么似的,怎么也没法发出声音来。他又是惊愕又是焦躁,几乎是猛然站了起来,两步三步上前,要带她走。

    她却回头冲他笑:“放心吧,我这辈子也不会跟周浩南啦!”

    他猛然从噩梦中惊醒来时,几乎浑身虚脱般,一摸额头,全是冷汗。梦境里那种心脏揪疼的感觉太清晰了,竟然像是真的会发生似的。他不敢深想下去。

    他大概想明白失眠的症结。噩梦太可怕,他潜意识里宁愿醒着。可惜,现实并没有比噩梦好上多少。

    *

    朱宝最近迷上了微博。她长期远离这种新兴网络媒体,连微信也是周浩南为了方便沟通,半强迫教会她的。

    这年头,三十岁以下不玩微博的女人,少见。不知道微博的女人,那一定是与世隔绝。朱宝为了赶上潮流,不给亲戚朋友丢脸,还真花了心思去搞明白这玩意。

    难得弄明白了什么叫,什么叫私信,她就沉浸在微博里一发不可收拾。一点点琐事也要发微博,恨不得喝口水也给那老土的水杯拍个照,好传上去。无论是搭公交还是等电梯,她把握一切琐碎的时间刷微博。

    有一次她到了公司才发现自己忘了拿手机。其实也没几个人会给她打电话,但为了刷微博,她忍住心痛,请了一小时假回去取手机。

    对一个狂热的微博爱好者来说,朱宝最大的痛苦是,她身边其实并没有那么多人玩微博。

    宋姿每天飞来飞去,三天才发一条;周浩南算半个公众人物,微博都由专人管理,上面大多是企业宣传之类的无聊事。她的同事年纪大多三四十,也很少会热衷这东西。这导致她的粉丝数只有寥寥三十个,还包括了不少推销广告的。

    而就在这个时候,康少勤不知道怎么弄来了她的微博号,关注了她。当然朱宝的微博名就叫朱宝,资料填写详细而认真,还真是一搜就能搜到。

    这天中午,朱宝边吃饭边刷微博,见一个新粉丝跳了出来。她喜滋滋打开一看,发现是康少勤,

    康少勤看来是走极简路线,名字是Kelvin,头像是一个不知名的小岛屿,椰林树影,白沙碧海。

    帅哥的影响力是非同寻常的,康少勤的粉丝足足有十三万。朱宝心里羡慕嫉妒恨,拿他的十三万和她的三十个一比,顿觉得自己寒酸死了。

    等朱宝再定睛一看他的资料,心里有种被雷劈了的感觉。他的粉丝十三万,而他却关注了几个人,除了名流周浩南和一些国际一流名模外,就只有她是不入流的小老百姓。

    她还没来得及哀伤,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怎么他关注的都是男人?朱宝一拍脑门,尼玛果然是钙没跑了啊。

    她心痛不已,再一看列表里出现的周浩南,那心情就变得更复杂了。细细回想起来,周浩南也不是没被男人表白过。

    唉!

    本来以为自己多了个追求者,没想到是多了个情敌啊。

    周浩南这乱放电的!想起以前她还在读初中,她当时是周浩南的小跟班,经常有女孩子突然跟她搭讪,要跟她做朋友,给她送好吃的。

    起初她还挺高兴的,毕竟那时候她朋友不多,因为她和周浩南同一个小学升上来的,走得挺近,班里的女孩子也不太喜欢她。后来发现又是因为周浩南,才故意接近她,她还伤心过好一阵子。

    时隔那么多年,居然又是因为周浩南,康少勤才接近她?

    朱宝正懊恼着,一条新私信跳了出来。

    “朱宝,今晚有什么计划?”

    哎,温柔美男就是不一样啊!换成周浩南肯定是:“你今晚要不要约我去吃饭啊。”

    朱宝:“买菜做饭,今晚准备做甜酸排骨,豆豉鲮鱼油麦菜,熬红萝卜玉米骨头汤。”

    康少勤说:“周浩南会去吗?”

    周浩南简直就是她的克星。

    朱宝看着这条私信,心里悲愤欲绝,简直吃不下饭。旁边有同事进茶水间,凑过来说:“朱宝,你怎么失魂落魄的啊。”

    朱宝回头冲她无力地笑,“最近倒霉得很,我得找个时间去打小人才行。”

    *

    还没下班的时候,外面天色已转暗黑一片,狂风骤雨来临前夕,大树倾摇,路人的伞都被吹得变形,东倒西歪一大片。

    同事们纷纷朝窗外探头看:“哎看样子要下暴雨。”

    早上还是和风春暖,现在转眼间,暴雨即将来临。朱宝拉开自己的抽屉一看,自己放公司的伞,上次借给小李了还没还回来。

    她担忧地望着外面的天色,用手机发了条围脖:“看在我这么勤奋减肥的份上,千万别下雨啊!”

    祈祷没起任何作用。五点半还没到呢,外面已经下起了倾盆大雨。隔着窗子看着外面白茫茫一片,电闪雷鸣,轰隆隆不停,看样子那雨能下一天一夜。

    走出了电梯,朱宝望着同事们带着伞一个个冲进雨帘里了。雨幕中,四面八方全是雨伞,那横刮过来的大片雨水,带着伞也被打得浑身是水。

    公司楼底下挤满了没带伞的人们,喧嚷着,都在想怎么回去。

    雨势丝毫没有要停下的趋势,这么干等着实在不是办法。要朱宝去附近的便利店买一把伞,那她宁愿冒雨冲出去。

    她正想着把头一蒙冲出去算了,下了决心,把自己的头发胡乱扎起,开衫往头上一罩,裤腿一挽,袖子一卷,就准备要冲出去。

    就在这时,一辆白色保时捷缓缓地驶过来,车子稳稳地停住在众人面前。

    暴雨当前,人们眼巴巴地瞪着那台车子,多想那车是冲着自己来的,最好走下来一个帅哥,撑开一把巨伞,搂过自己的肩膀,钻进车子里,从此和烦闷的雨水隔绝,和悲催的路人们挥手永别。

    朱宝望着那车子,心里陡然一激灵。她想起自己发的那条微博来,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

    不会是康少勤吧?

    她再低头一看自己邋遢的造型,顿时绝望得想夺路而逃。这形象要是被康少勤看见了,她还真是不想活了。

    她连忙要把裤腿拉下来,刚拉下来一只,还在和另一只裤腿奋斗着,那车门就已经打开来了。

    一把巨大黑伞撑开,几乎能容下三个人。

    黑色长裤紧包的长腿迈出,尖头鞋踩在地上。她的视线里缓慢地出现一道高大笔直的身影,在黑色的伞下,冷酷的侧脸,如刀锋削过。

    花痴这种事情是没办法看场合和时机的,就在他下车那一瞬间,朱宝觉得眼睛都移不开了,不仅她一个,在场女人的眼光都情不自禁地投向了周浩南。

    周浩南眼光梭巡着,三秒后定格在朱宝身上,见她在冷风里单薄得像草,摇摇欲坠,有些心疼。他那眉头不自觉微皱,脚下如同生了风,朝她迈过来:“走吧。”

    在这情况下,女*丝和高富帅之间的鸿沟,显得直观又震撼。众人看得好奇,只纷纷在两人间打量着。

    不是康少勤!朱宝大松了口气,内心不住点赞:周浩南真是及时雨!

    她发自内心地感激他:“谢谢你来接我啊!走吧走吧。”人们探究的眼光刺得她浑身不自在,只想赶紧撤。

    周浩南一言不发,自然而然地把外套披在她身上,在众人羡慕嫉妒恨的眼光里,搂过她的肩膀,撑着黑伞,护着她进了车。随后,自己也跟着钻了进去。

    周浩南瞥了一眼窗外那辆姗姗来迟的宝马,不着痕迹地微勾了下唇:“开车。”

    *

    车内温暖如春,把那凄风楚雨完全隔绝在外头。

    朱宝觉得整个人从脚底缓慢升起温暖来,她把罩头的开衫拿了下来,听见周浩南嫌弃地扯扯她的衣服:“穿那么少,冷不死你啊!”

    朱宝不想跟他讨论这些,只关心为什么周浩南忽然转了性子,主动来接她了。“你怎么会来啊?”

    周浩南不动声色地转头看窗外:“你老是忘记带伞的,我还不知道你啊。”

    朱宝听得心头一暖,周浩南和她多年朋友,对她其实真的挺好的,什么时候都想着她。他虽然嘴巴说话是难听了点,可关键时候只有他最靠得住的。

    要不是周浩南之前做得太过分,而她又莫名其妙喜欢上了周浩南,两人说不定还能做朋友。

    朱宝正想说话,手机就响起了。

    那头温柔声线缓缓传来:“朱宝?”

    朱宝下意识看了周浩南一眼,又压低了声音说:“嗯,我是。你哪位,康少勤?”

    周浩南对这三个字就像猫对天敌一样敏感,耳朵立刻竖起来了,留神听她说的每一句。

    康少勤说: “没带伞的话,我给你送伞?”

    朱宝简直受宠若惊,“不用不用,我朋友来接我了。你还没出门吧,这种下雨天啊堵车堵得厉害,很折磨人呢!”

    康少勤沉默了一秒,很快笑道:“还没有。”

    挂了电话后,康少勤看了一眼手里的伞,把伞放到一旁,缓缓对司机说:“开车回家吧。”

    司机疑惑地回头看他:“康先生,不是要接人么?”他们刚从东区别墅群出来,好不容易熬过了漫长龟爬似的堵车,结果是白跑一趟,实在让人很沮丧。

    康少勤并不多解释,只苦笑道:“晚了一步。”

    *

    朱宝挂了电话,把手机放口袋里,一转头看周浩南正看着她,心跳差点没漏掉一拍。“干嘛?”

    周浩南又把目光转了回去,假装不在意地问起:“康少勤?”

    朱宝孤疑地盯着他,总觉得他又要想什么阴谋诡计,警惕防备地上下打量他:“怎么?”

    周浩南低头整理着腕袖,“没什么,只是有点好奇,他是不是真的喜欢你。”

 第四十四章

    两人一路闲聊着;周浩南转头看着窗外雨势还是很大;心头一动:“要不要吃火锅?”

    朱宝想起以前大学时候,两人住同一个公寓时,她常常买些菜回家做火锅。

    学生哪有什么钱,吃不起海鲜牛肉;就买回白萝卜;蔬菜;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丸子;全往那小锅里丢。再加一根大棒骨做汤底。后来又学别人买了些柴鱼干;调得那一锅汤香气浓郁。这么看着虽然挺简陋,可吃得整个人都觉得温暖起来。

    周浩南嘴里永远吐不出好话,没什么赞赏的表情;不过从他的食量推测;他应该还挺喜欢的。

    她也很怀念这样的温情,所以周浩南提议去他家吃火锅,她很爽快地点头:“好啊。”

    周宅。

    落地玻璃窗将雨水全部隔绝,只听得见雨水倾盆,顺着屋檐哗啦啦倒下的声响,水珠接踵,噼里啪啦狠狠砸在地上。广阔天地尽是一片白。

    周浩南平时最痛恨下雨天的,哪里都不能去,空气里都带着几分水汽,看得人不痛快。但今天,周浩南发自内心感激上帝。

    伴随着腾腾的热气,锅里翻滚飘香,朱宝就坐在他对面,隔着重重白雾,他隐约能描绘出她的轮廓,心底一阵激动。

    他终于又能和朱宝坐在一章桌子上吃饭,尽管聊的都是些买菜之类的琐事,他却觉得非常满足,有种洗过热水澡后的舒畅温暖感。他恨不得这场雨一直不要停下来,最好朱宝还能留在他家里过夜。

    他从来心狠手辣的,对自己狠得下心,对别人也下得了狠手。唯独是在感情上,他自认软弱,克制力低下,和他平时的表现相距太远。但如今失而复得的感觉实在太美好了,一瞬间,他那自制力又荡然无存。

    他半句话也不说,抿紧了唇,免得破坏这温暖美好的气氛。

    可就像饿极的流浪汉面对满汉全席,就像戒酒的人,美酒端到了嘴边,他脑子里已经被诱惑占满,自制力在崩溃边缘,只求自己的吃相不要太难看。

    他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朱宝。”

    朱宝往自己碗里捞了一块牛肉,抬起头来:“嗯?”

    类似“你留在这里过夜好不好”这种肉麻恶心的话,他说不出口。他患得患失,就像所有情窦初开的傻子一样,梦寐以求的女人近得触手可及。他喉咙不觉哽了一下,出口的话就变成了——

    “外面雨下得真大。”他的眼光难以控制地直盯着她看,为了掩饰只好拿起水杯喝水。

    朱宝转头往外看了一眼,果然是暴雨如注,叹气地放下筷子:“是啊,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停。”

    “你读大学那时候,我们总在公寓里吃火锅。连块牛肉都没有,寒酸死了。”周浩南抿唇低笑,十指轻握着,“还记得我们怎么吃的么?”

    朱宝转回视线,周浩南那英俊的脸就在眼前,她看得一时出神,也没注意周浩南在说什么。直到修长手指在她眼前晃了下:“又发呆。”

    周浩南微眯着眼看她,特别迷人,朱宝心里砰砰跳,一瞬间特别期待他再凑近些。她心里慌张,忙移开了视线:“啊?你刚才问什么?”

    周浩南有些失望,“我问,你还记得我们那时候怎么吃火锅的吗。”

    朱宝想起就觉得挺好笑的:“记得啊,那时候懒得洗碗,就在锅里吃的,吃完你这老佛爷就往沙发上一躺,我只好去洗碗啦。”

    “明明我提议一起洗,结果你每次都说厨房太小,两个人很挤,还嫌我洗得慢,我才偷懒的。”

    朱宝说:“你这种大少爷每次洗碗都能打破几只,谁放心啊。碗不要钱啊?”

    周浩南心痒难耐,很想和朱宝一起在厨房里体验下一起洗碗的感觉,可家里那洗碗机放着太碍事,就找了个借口要去厨房:“我去榨果汁,你要喝什么?”

    “奇异果好了。”

    在轰隆隆的榨汁机声音里,周浩南对那洗碗机果断下了狠手。

    *

    吃完火锅,周浩南悠闲地拿起报纸在看,眼角余光瞥见朱宝从厨房出来,愁眉苦脸:“洗碗机坏了。”

    周浩南装作惊讶,“坏了?”他慢悠悠地放下筷子,勉为其难地摊手:“哎,好吧,洗碗去。”

    *

    幸福果然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在哗啦啦的水声里,周浩南这么想着,边递碗给朱宝,边微侧头看着朱宝沾了点水的侧脸。

    这种一起洗碗的气氛很是美妙,温情脉脉的。朱宝说一句话,他就应一句。周浩南的心情美得冒泡,飘飘然起来。他感觉他们就像一对新婚夫妇似的,夫唱妇随,琴瑟和鸣。他考虑过了,照这节奏发展下去,也该抽时间想好在哪里度蜜月的问题。

    他想得三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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