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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5章

回到明朝当王爷-第6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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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那你说,这三个部落区别主要在哪儿?他们以何为生?」杨凌笑吟吟地,就象一个谆谆善诱、富有耐心的先生。
  「建州女真半农半牧。而且不但有人经商做生意,还开了些药材铺、皮毛作坊等等,自已简单制作之后再卖给汉人行商,赚了很多钱。海西女真和我们差不多,依靠游牧,再就是捕鱼。生活也还不错。野人女真还是靠捡野果、打猎为生,温饱都做不到,基本上还是茹毛饮血呢」。
  杨凌一拍手,表扬道:「银琦很有头脑,看的很透澈呀。你看,这就是游猎、游牧、耕种发展。对部落百姓的生存和贫富造成的影响。我准备啊,等你的银琦城建好,就招募一群汉人,利用城池附近的沃土,教授你们耕地、种庄稼。还可以种植棉花,种了棉花,不这么就卖给别人,我可以帮你建设织造工场,自已生产布匹,多余的呢,就销往西域和北方,还有朝鲜等国。你看,你们养殖地牛羊,还有打猎猎取的狐、虎、狼等野兽皮毛,只会简单缝补,一整张毛皮卖给行商,人家制作成精美地裘服,转手就是十余倍的高利。你看西域的兰绒,用驼毛加工,在中原可是价值百金的昂贵之物呀,如果你们也能生产这样的东西,你想想看,在你银琦女王治下,将是何等繁荣昌盛?」
  银琦的脑袋已经消化不了这样地诱惑了,她嗫嚅着小嘴,喃喃地道:「你你是大明的国公,为什么对我一个蒙古王族这么好?」
  「应该的嘛!洪武皇帝曾经说过:『朕既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字如一』,天子,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皆朕赤子,岂有彼此。」杨凌很亲切、很诚恳地道:「所以,什么汉人、蒙古人,其实你我是一家人呐,你说对不对?」
  「嘎?」银琦干笑两声,脑子更糊涂了:「怎么这么一会儿功夫,我和他成了一家人?」她瞄瞄一旁还未及撤下的酒杯,心道:「他不是喝多了吧?」
  「呵呵,你听我说,不止制革、制裘服,我还可以帮你开设许多工场作坊,烧造、煮盐、掘煤、造纸、冶铁、铸造,唉!看到许多牧民家里连口铁锅都没有,实是令人怜悯之情油然而生呀!」
  杨凌很沉痛地叹了口气,又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道:「畜牧,农耕、经商、工场以及城池的出现,那时在银琦女王统治下地草原部落,还是现在这样靠天吃饭、四处游牧,没有积粮积蓄,一遇旱灾雪灾,只有在寒风呼啸中惨呼等死的模样么?还会有人总想着内讧、残杀么?」
  「我还开辟了一条海上航线,到那时,蒙古特有的物资,马、牛、羊、驼、肉、奶、皮、毛、角、筋、胶、骨、刀、毡、织绣毡毯诸般商物,可以从水路直接销往南方,甚至更远的南洋诸国,那价钱自然和现在不同。粮食、茶砖、食盐、酒醋、布匹、丝绸、铁器、陶瓷、漆器等物,不但可以大量流入,而且价钱必然大大下降。」
  可怕的文伐之计,人一旦过惯了好日子,谁肯再回到过去落后地、颠沛流离的生活?身居上位者如果那时还想领着他们去和日益强大起来地大明去打一场难以占到便宜的战争,只有众叛亲离。
  「你想想,在你一生中,可以为自已的族人做下这么有成就的事,你虽然是一介女子,可是有了这份功勋,你将比成吉思汗还要伟大。」
  「成成吉思汗?」银琦的汗快要下来了。尤其杨凌那亲切的声调、温柔的眼神,真是叫人受不了,银琦一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是啊,成吉思汗用武力为草原部落打下了一个大大的江山,可是却未能改变草原人的生活,让他们从此过上幸福的日子。他能依靠武力打败比他先进富裕的文明,却不能成为永久的征服者,因为他只懂破坏,却不懂建设,他无法在别人的文明上建造更了不起的文明,那就只有最终垮台!」
  「我我」,银琦傻掉了:「给我粮食,帮我筑城,教我种地,助我工商,让我们这里象大明百姓一样过上好日子?天上会往下掉馅饼吗?」
  她忽然警惕地瞪起眼睛:「你肯给我这么多好处?那你要我付出什么条件?」 
 
 
 
  
第十一卷 南征北战 第466章 三个条件
 
  女人对于建功立业、名垂千古的诱惑抵抗力终究要强一些,杨凌一番花言巧语,换作一位好大喜功的君主早就喜出望外了,可银琦反而一脸的警惕,杨凌见此情景也紧张起来。
  政治婚姻在古代乃至近代,无论中外都事属寻常,而当事者也鲜有以之为怪的。事实上在哪个普通百姓家也是先入洞房、然后恋爱的时代,这种婚姻的稳固程度、幸福比例反而更高一些。在家族利益高于一切的时代,做为两股力量缔结象征的联姻,还因之蒙上了某种神圣的面纱。
  客观地说,即便抛开双方的身份和联姻的长远利益,仅以杨凌、银琦两个人的个人条件来说,也不失为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其实很琦倾心于『杨英』,何尝不是如此?如果『杨英』只是一个弓马嫡娴熟的普通牧民,做为身系全族那么多重大责任的首领,银琦还会那么痛快的确定和他的婚姻么?
  然而杨凌却很不适应这种婚姻方式,他觉的这对银琦、对他自已,都是一种不公正的行为。以这种方式来结合,杨凌总觉的是对感情的一种亵渎,有种本能的排斥。然而他现在是逼上梁山了。现在人家的老公忽然变成了自已的老婆,这件事岂是解释两句就可以化解的?再者,不管是接下来向皇帝摊牌、求准开疆拓土。还是将来与蒙古部落一起向北方进发,征服北方那些大大小小地鞑靼汗国,都离不了现在已成为草原之主的朵颜部落的配合。
  如果不以联姻方式把两股势力的利益合成一体,使两家无分彼此、同进共退,试问羞怒于红娘子女扮男装利用了她的银琦,还肯相信杨凌的话?还会帮助杨凌对朝廷施加压力?还会顺从他地意思,让出辽东土地、搬往斡难河、不遗余力地配合他建造辽东工业基地、建设北大荒粮仓、稳定大草原、配合他组建一支能征善战的军队征服北方,抢在罗斯公国东征之前占有西伯利亚?
  所有的一切,如今都系在一场婚姻上,意义不在于婚姻本身,而在于它可以让双方把对方的利益看成自已的利益并为之行动。当今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兼西班牙国王,欧洲最大政治集团的领导者,就诞生于父祖两代的政治婚姻。罗斯公国从一个欧洲三流小国地位陡然飚升,得益于伊凡三世迎娶了欧洲皇族血统最纯正的索菲亚公主。杨凌的大明北拓,看来也不得不走上这一步了。
  只不过比较荒唐地是,那些势力地联盟,一开始就是明明白白的并弱为强,对外吞并和扩张,是联起手来打别人。而杨凌打银琦的主意,却是为了增强自已地筹码,给自已准备为之扩张疆土而奋斗的大明施加压力,是先联合外人解决内部,然后再为了内部去向外扩张。不这样又怎么办呢?没有足够地专断之权就不可能在远离大明的地方开疆拓土。朝野安于现状,唯务休息,满脑子不欲疲中国以事外蕃的臣属们太多了。要想说服这些腐儒主动发动战争其难度不亚于登天。再加上皇权的强大,不借助外力,要实现这一梦想何其难也。
  杨凌曾经用过各种方法,寻找与不同势力集团的利益共同点与之结盟,内廷、外廷、地方势力、江南士族,现在,不得不用这种特殊的方式,谋求与关外部落的结盟。
  入乡随俗吧,杨凌在心里苦笑一声:我在改变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何尝不是也在改变着我?
  杨凌缓缓开口道:「第一件事,比较简单。」
  「什么事?」银琦两只眼睛瞪着铜铃一般,两只小手攥成了拳头,脊背紧张地弓了起来,身子微微前倾着。
  「鞑靼草原至少有十二座以上的板升城。大的三万多人,小地四五千人,那里大多数都是汉人奴隶,由少数鞑靼人和汉人首领管理,让他们在一些沿河流域开垦土地、种植庄稼。这些人加起来有十多万人,全都是饱受欺凌的汉人。现在那些板升城主见鞑靼大势已去,必然会向女王投效,希望得到你地庇护。我的第一个条件是,你先稳住他们,以防他们趁现在草原失去控制的机会携财潜逃。待到你的军队开进鞑鞑草原全面接收统治之后,你要把这些汉奸一个不漏的全都抓起来,移交大明边军!」
  如果说侵略者该死,帮助侵略者残害同胞的汉奸就该死一万倍!无论古今,这种猪狗不如的畜牲总是最招人痛恨的。杨凌并没有忘了他们,更不会看着他们摇身一变,投靠一个新的主人,继续享用同族的血肉。
  「这个好办,我答应你」,银琦松了口气,立即爽快应道。
  「我还没有说完,那些汉人今后也不可再以奴隶相待,他们愿意回到关内的,放他们离去,愿意留下的,他们开垦的土地,要分给他们做为个人财产,当然,他们是属于你治下的平民,你有权向他们收取粮食做为税赋。」
  「行!」银琦的嘴角牵起一丝轻松的笑意:他不但人长的还不错,心地其实也不坏,嗯和我杨英哥哥五百年前是一家嘛。
  「第二件事。你该知道,大明卫所自京师往北直至奴儿干,绵延数千里,但是却被朵颜三卫和女真部落割离开来,彼此不能呼应,这在军事上,已经毫无地利可言。就是往来的驿站,都有许多是设立在你们朵颜三卫和女真部落境内。交通、动输极不便利。你们地辖地,是因当年靖难时立下功勋,永乐皇帝赏赐给你们居住,并为大明屏障的。如今,你们取代鞑靼成为草原之王,已经不具备朵颜、福余、泰宁三处大明卫所本该具有的职责。那么这三处领地就该物归原主。」
  「交出朵颜三卫的领地?」银琦吃了一惊,脸上微微变色,轻松的笑意也不见了。
  「你不要紧张」,杨凌端起茶来轻轻拨着茶水,若无其事地笑道:「朵颜三卫不过弹丸之地。你往西瞧瞧,跨过卓尔河,天高地阔,一望无边,草原之大数十倍于朵颜三卫。拥有这么大一片土地,还不该交还朵颜三卫?再者,你既做了草原之王。偏居于大明领土之内,怎么统辖治下的千百部落?呵呵,我是很公平地。银琦啊,你看,河套平原本来就是我们大明的,我们拿回来;至于辽东三卫的土地,现在你已升格为草原上的可汗,不再担负大明卫所责任了,我才拿回来。根本没占你一点便宜啊,你说是不是?」
  银琦哼了一声,不和他争辩口头之利,她仔细思索了一下双方的各项条件:
  看他方才展示的强大火力,至少阵地战的话,大明军队的武力是难以对抗的。如果大明扶植瓦剌,那么瓦剌恐怕占有的地方也不止现在提出地这些了。打得下来不代表统治得了,自已要想统治鞑靼草原,在政治、军事、经济上还需要大明地支持和配合。何况,这里左右以及后翼全是大明的卫所,势必不能作为可汗的驻地所在。一旦自已地大军撤离,此地事实上也就成了大明的势力范围,与其如此,不如示之大方,对以后双方合作更有好处。
  草原上地经济以游牧为主,固定领土的概念极为薄弱,一个地方水草枯竭,毫不犹豫就会弃之不顾迁往他地。逐水草而居的部落,他们眼中最有价值的就是草原。荷兰人能用几颗玻璃珠子从印第安人手中换到曼哈顿岛,并不是印第安人愚蠢,而是在这些狩猎为生的部族人眼中,最有价值的并不是土地本身。
  朵颜三卫的草原,无论是地域大小还是草原的肥沃程度,和鞑靼的地盘根本无法相比,得到整个鞑靼草原,那就象是一个原本穷地只有两个银角子的人,忽然捡到了满满一褡裢地金锞子,原本当成眼珠子的那点财产,现在当然很难再放在心上。
  银琦蹙起秀气的眉毛,仔细盘算了半天,觉的这笔生意还是很划算的,于是很认真地点点头,说道:「好,这一条我也答应你」。
  银琦随即狡黠地一笑,歪着头,斜睨着他道:「不过我要你先兑现答应我的条件,待我的城池筑成,我才会带领全族迁徒。建城地点,我们也得好好商量一下,共同确定」。
  「那是当然,你不嫁我,这城就没筑的必要了,我安安份份回北京当国公去。要是嫁我,你的城就是我的城,你这女主人当然得满意才成」,杨凌觉的自已很邪恶,有点象个哄小美眉去看金鱼的怪叔叔。
  他呵呵一笑道:「没有问题,悉遵女王之意」。
  「嗯!」银琦满意地点点头,忽然发觉自已其实已经不小了,起码和这个狡猾的大明国公斗智斗勇地进行谈判就没吃什么亏。她悄悄直起腰,努力挺起胸膛,瞧见自已胸口那曲线曼妙的凸起,忽然发现其实自已的胸脯也不算小了,她自信十足地道:「说吧,国公的第三个条件是什么?」
  这回换杨凌紧张了,他鬼鬼樂樂地朝外边看了一眼,成绮韵和红娘子还没来呢。杨凌只好硬着头皮道:「呃,这第三个条件,就是我个人的私事了。瓦剌使者来见我时,带来几个西域、波斯、天竺的绝色舞伎,可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呀,那些丽人我都没有看进眼去,却只喜欢了朵颜部的一个美丽女子,我想咳咳,向女王要一个女人」。
  银琦地俏脸腾地一下红了。她还是一个未出阁的少女呢,这个杨国公刚刚夸了他就原形毕露了,男人真没几个好东西!
  银琦晕着脸,忸怩了一下,才鼓起勇气道:「这个,国公人才出众、位高爵显。能有侍奉于国公身边的机会,我想被你喜欢的女子也会非常开心的。国公喜欢的话,我自然愿意玉成其事。只是不知国公喜欢了哪个女子?」
  杨凌干笑两声道:「虽说汉蒙不禁婚姻,不过这个女子身份特殊,如果女王不点头,这桩好事终究难成」。
  银琦好奇心陡起:「我族哪个女子让国公如此青睐?再说男婚女嫁事属寻常,国公地身份,要娶什么样的女子娶不到,何以还需我答应才行?」
  杨凌尴尬一笑,脑门上隐隐有些冒汗:「呃。因为此人就是女王府上的人」。他溜了外边一眼,红娘子和成绮韵还是没有露面。
  「我府上?是我府上的舞伎还是」银琦忽地想到一人,心里不由一惊:「难道是她?上次宴请威国公时。她向杨凌献过哈达和美酒。要说妖艳动人,艳冠群芳。朵颜城里大概就只有她阿茹娜够资格了。父亲没有得到塞里木卓尔之前,四十多房妻妾之中最宠爱她,现今她才二十一岁,年轻貌美,难怪杨国公喜欢了她。她是我父亲的妾室,要把她许人,当然得我答应。可是堂叔兀良哈歹那里?」
  银琦有些犯难,按她的部落习俗,一个男人死了,他的妻子可以由平辈兄弟收继或者由儿子收继生身之母之外的妻妾。这个习俗就是在王公贵介府上也不例外,成吉思汗死后。他的两个儿子就相继要求迎娶他最宠爱的一个美女。
  但是他们地习俗中却没有汉人士大夫或贵宦人家哪怕偶因斗酒论诗,又或意气相投,一时豪爽,便赠妾、借妾地习惯。尽管私相赠与的事也不是没有,可花当身份不同,在大明这边算,他是皇室所封的王,他地妻妾就是命妇;在蒙古那边算,他的妻妾可以因俗下嫁与丈夫地兄弟或儿子,却没有送与外人的道理。何况兀良哈歹在朵颜部落中也是银琦的有力支持者,她也不愿伤了堂叔的心。
  银琦小心翼翼地问道:「你你想要的,不是我父王的妾侍吧?」
  杨凌一呆,哑然失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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