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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阿加沙自传-第14章

小说: 阿加沙自传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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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只是不得离开药房。我开始考虑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写一部侦探小说。我的四周都是毒品、药品,也许应该写投毒案的题材。我构思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反复斟酌,觉得还满意,就最后定了下来。于是开始构思故事中的人物。谁将是受害者?投毒者又该是谁?发案的时间、地点?投毒的方式、起因?以及其他各方面的问题。谋杀最好是发生在家庭内部,也就是说,是骨肉相残。当然还要物色一位侦探。只是我笔下的侦探一定得与福尔摩斯不同:我要自己塑造一个人物形象。还要为他物色一位朋友作为陪衬。这倒是不难做到的。我转而构思其他人物,谁该是受害者?丈夫会谋害他的妻子——这似乎是司空见惯的谋杀案。我完全可以写一个为了不寻常的目的而进行的奇特的谋杀案。但这从写作艺术上并不使我感兴趣。一部好的侦探小说,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把故事中的人物写得模棱两可。既像是罪犯,又由于某种原因使人感到不像罪犯,不可能有此罪行,尽管的确是他(她)所为。为此,我感到怅惘,只好将此搁置一边,去配制两三瓶次氯酸洗涤液,这样第二天就有更多的空余时间。 
  我就这样冥思苦想着,逐渐理出了头绪,一个谋杀者的形象日渐清晰。他看上去就该是阴险的,留着黑色山羊胡子——那时在我看来,山羊胡子就是邪恶的象征。当时,我结识了一对刚搬到我们邻近的夫妇。男的留着黑色山羊胡子,他的妻子比他年长,而且非常富有。我觉得这一对夫妇倒是可以作为小说人物的雏形。我反复思忖着,这样处理未尝不可,但是并不十分令人满意。我敢肯定,这个男子永远也不会杀人。我抛开了这个念头,决心不再从现实生活中找人物的原型,一定要自己塑造人物,倒是可以在电车上、火车上或者饭馆里偶然见到的人物雏形,创造出自己的人物。 
  第二天,我在电车上果然碰见一个我要塑造的人物:一位下颌蓄着黑胡子的男人,他坐在一位老妇人的身旁。老妇人喜鹊似的叽叽喳喳个没完。那个女人并不中我的意,那个男的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坐着一位身宽体胖、精神饱满的女人,正在高声谈论着卷心莱。我对她的相貌很感兴趣。要不要把她也写进去?下车后三人的形象仍然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我沿着巴顿大街走着,嘴上不停地嘟囔着、就像我儿时跟基顿一家做游戏一样。 
  不久,几个人物的雏形脱颖而出了:一位精力充沛的女人一一我甚至为她取好了名字:伊夫林。她既可以充当一个穷亲戚,又可以充当一个料理园子的女人或者是家庭女佣人。不管是什么,这个人物就定下来了。另一位就是长着山羊胡须的人。我感到除了他的黑山羊胡子外,我对他仍然缺乏更进一步的设计,这远远不够。也许这些就足够了,因为人们只能从外表观察他,所以能看到他的只是他的外在表现,而无法了解他的真面目。至于他谋害年长于他的妻子的动机,那是为了金钱,而不是她本人有什么不足之处,所以他的性格特征也就无关紧要了。紧接着,我又增加了几个人物,儿子、女儿和侄子,必须要悬念迭起。一家人要组合很自然。 
  我把这些人物暂时放置一边,开始考虑侦探。只有一个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我永远也不能超越和效仿的。阿塞尼·卢品——他是罪犯还是个侦探,也说不清楚,不过,他不是我要写的那种侦探。《黄屋之谜》中有一位年轻的新闻记者鲁莱塔比尔,这倒是很像我要塑造的侦探。那么我应该物色一个什么样的侦探呢?学生吗?侦破这样的案子对他难了点。科学家怎么样?可是我对科学家又了解多少呢?我忽然想起了比利时难民。在我们那个教区侨居着一大批比利时人。他们初来的时候,当地居民很同情他们,对待他们非常热情,纷纷将家里的仓房布置上家具让他们住,尽可能使他们生活得舒适。可是,比利时人对这些善行似乎并不感恩戴德,抱怨这个,埋怨那个。这些可怜人身居异乡感到惶恐,英国人不喜欢他们这样。移民中大多是疑心很重的农民,不愿意别人邀请他们出来喝茶,也不喜欢陌生人的突然来访。他们喜欢独处,与世人隔离。他们要蓄钱,开一块菜园,按照祖传的方式浇水施肥。 
  为什么不让一个比利时人来作书中的侦探呢?移民中各式人物都有,为什么不可以是一个已退休的警官?天哪,我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啊:其结果是,我作品中的这位侦探到目前为止已活了一百多岁了。 
  就这样,我决定塑造一个比利时侦探的形象。我让他逐步进入自己的角色,先是作过检查官,懂得——些犯罪知识。 
  当我在清理我卧室里的杂物时,我自言自语道,我笔下的侦探一定得是一个精明、利落的矮子。在我的脑海中已清晰地.形成一个干练的矮子,总是在整理东西,喜欢什么东西都成双成对、方方正正。他足智多谋,思路明晰。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呢?埃尼尔斯?这名字倒不错。他的姓氏让我费了一番脑筋。最后采用了波洛这个姓。我不知道怎么会让他姓波洛,也许是他忽然跳进我的脑子,要么就是在某张报纸上读到过这个姓。后来我终于把他的名字定为赫尔克里·波洛。感谢上帝。 
  现在我得给故事中其他几个人物取名字,不过他们的名字就不那么重要了。阿尔弗雷德·英格索普斯,这名字与黑山羊胡子挺相称。我又加进了几个人物。其中有一对漂亮的男女,夫妻间有些隔阂。接下来考虑的是故事主线以外的分枝——虚设的线索。和许多初学写作的人一样,我在故事中加进了过多的情节,设置的虚假线索太多,这不仅给作者剥离那些虚假的线索带来困难,而且读者读来费解。 
  一有空闲,小说零零碎碎的片断就在我的脑际徘徊。我设计好了开头,安排妥了结尾,中间那一大块却不是那么容易填满的空白。我让赫尔克里·波洛露面的时候显得自然,顺乎情理。可是别的人物呢?怎么样安排他们出场?这仍然是一堆理不顺的乱麻。 
  我在家里时总是心不在焉。母亲不住地追问我为什么对她的问话置若罔闻,或答非所问。我不止一次地织错了姨婆的毛活;该做的事情都忘了去做,好几封信都写错了地址。我终于自信可以动笔了。我将自己的写作计划告诉了母亲。她像以往一样深信她的女儿无所不能。 
  “呃?侦探小说?那对你的生活一定是一个美好的转折。 
  那你还不赶快动笔?”母亲说。 
  我难得有大块的闲暇,只能挤时间。我仍然保存着麦琪曾经用过的那部打字机,每写完一章就用打字机打出来。我完全陷入了创作的亢奋之中,从中得到了乐趣。但是我渐渐地感到疲乏和烦躁。我发现这也是写作引起的。书写了一半就陷入了困境,错综复杂的情节搞得我不知所措,难以驾驭。就在这时,母亲向我提出一个很好的建议。 
  “写了多少了?”她问我。 
  “大概有一半吧。” 
  “你最好离开家去休假。这样就可安安静静地写完后半部分。” 
  我想了想,要是有两个星期专心写作,没有人打搅,那可是再好不过的了。 
  “你打算去哪儿度假?”母亲问道,“达特穆尔吗?”“对,达持穆尔,就去那儿。”我兴奋极了。 
  就这样,我去了达特穆尔,在莫兰德旅馆订了一个房间。这家旅馆很大,许多房间都空着,客人寥寥无几。我几乎没有跟任何房客来往,以免分散我写作的注意力。我每日上午都埋头疾书,直到手臂酸痛为止。接着是午餐,边吃饭边看书,然后去沼泽地散步,在那里消磨上两个钟头。从那时开始,我爱上了沼泽地。散步的时候,我口中不住地自言自语,排演着将要写的那一章,时而以约翰的口吻对玛丽说话;时而又扮演玛丽跟约翰交谈;时而又以艾弗琳毕恭毕敬的口气向她的老板汇报,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故事情节。我回到旅馆,吃罢晚饭倒在床上,一睡就是十二个小时。第二天一早醒来,就又满怀激情地投入写作,直至午餐。 
  在这十四天的假期里,我写完了后面几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就此定稿了,我又将第一稿中的大部分,尤其是纷繁盘错的中间部分重新改写。最后终于完成了全书。自己感到比较满意。基本上达到动笔前的设想。我觉得还可以改得再好些,但又不知道从何处下手。我将写得比较呆板的几章改写了一下。书中的玛丽和约翰因夫妻不和而离异,到了故事结尾时,我又让他们破镜重圆。这样做是为了给故事染上浪漫色彩。就我本意来说,我讨厌侦探小说中插入爱情故事,认为它是属于浪漫小说的,推理性小说中掺进爱情成分未免不协调。不过在当时,侦探小说中总要有些爱情插曲——我也只好随波逐流。我请人用打字机打出一份清样来,当我觉得全书无可改动时,就寄往一家出版商。不久我就收到了退稿。没有附加任何说明。退回的稿子整整齐齐,一点皱格都没有,显然是没有谁阅读过。我对此并不感到意外——这是意料之中的。我把稿子重新包奸,寄往另一家出版社。 


2

  阿尔奇第二次回来休假是在两年之后。这一次我们过得很愉快。假期为时一周,我们去了大森林。时值秋季,万木霜染,阿尔奇的心绪比以前好多了,我们对未来也不那么担忧了。俩人漫步在林中,共享着天伦之乐。我尽量避免谈及医院和我的工作,阿尔奇也很少提到法国的战事。他暗示我说,大概要不了多久我们俩就可以生活在一起了。 
  我告诉他我写了一部小说。他津津有味地通读了一遍.认为写得还好。他说他在空军里有位朋友,曾经在梅休因出版社当过主任。阿尔奇建议,如果书稿退回来的话,他就让他的那位朋友写一封信,我可以将他朋友的信随同手稿一起寄给梅休因出版社。 
  这样,这部名为《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小说手稿又辗转寄到梅休因出版社。稿子在那里存放的时间比在前两个出版商那儿长了些——大约有六个月左右。出于对前任主任的尊重,他们给我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回信。说明尽管小说情节有趣,有发表的价值,但是这种书并不属于该出版社所出版的读物之内。我倒觉得这不过是他们的托词罢了。 
  我又试投了一个出版商,结果同前几次——样被退了回来。我已经心灰意懒了。这时,出版商博得利·黑德和约翰·莱思新近出版了两部侦探小说,我觉得不妨试试,便将书稿包好寄了出去,不再去想它了。 
  后来,阿尔奇忽然回来了,他被调到设在伦敦的空军司令部。战争已经持续四年了,我对每日医院的工作和家庭里的生活已经习以为常,突然要改变习惯了的生活.我真有些不知所措。 
  我来到伦敦,和阿尔奇在旅馆里暂时安顿下来。我开始四处寻找带家具的单元房。我们找到了两处合适的房子。经过多方面的比较。最后选中了位于北韦克高台街上的旧式房子。租的是两间一套的单元房。房间宽敞,家具陈旧。每周租金两个半金币。房子的事谈妥之后,我回到家里收拾行李。姨婆哭了。母亲想哭但忍住了。她说:“你要跟你丈夫在一起过另外一种生活了,亲爱的。祝你万事如意。” 
  “如果你们的床铺是木制的话,别忘了察看一下有没有臭虫。”姨婆说。 
  我回到伦敦,跟阿尔奇搬进了北韦克高台街五号。我们那套房子还附设了一个小厨房和一间小卧室。我计划着要雇一个厨子。但开始的时候是由阿尔奇的勤务兵巴特利特充当。他曾给公爵们当过仆人,战争爆发后才从军。他做事非常麻利,无可挑剔。这套房子有许多不足,最糟糕的是床铺,上面订满了弯弯曲曲的大铁钉。但我们的生活是愉快的。我计划去听课,学习速记和会计,以填补白日闲暇。至此,我告别了阿什菲尔德,开始了新的生活——真正的婚后生活。 
  众所周知,新婚妇女往往感到寂寞。男人们都有工作,整日在外,而女人一旦结婚往往换了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不得不一切从头做起,与陌生人接触。结交新友,寻找新的消磨光阴的方式。战争爆发前,我在伦敦也有几个朋友,不过现在已各奔东西了。 
  我多少有些孤寂,怀念着医院的生活和那里的旧友,思恋着我那可爱的家。同时我也意识到这是在所难免的。学习速记和会计给我带来了乐趣。同班的一些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们学习速记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取得很大的进步,常使我自叹不如。可是在会计方面,我总是胜人一筹。 
  一天,在商业学校上课时,老师忽然中断讲课,走出教室。他回来时高声喊道:“彻底结束了!战争结束了!” 
  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并没有明显的迹象表明战事即将结束,人们都以为至少还要拖上一年半载。法国战场上的形势毫无起色,战争双方处于拉锯战的状态。 
  我茫然地走到街上,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情景使我感到馆恐,至今难以忘怀。街道上挤满了妇女,她们兴高采烈地唱着跳着,英国妇女是不习惯在大街上狂舞的,那是符合法国人的性格。今天,她们一反常态,尽情地大喊大笑,又唱又跳,你推我拥,简直是一场狂欢。那情景有些吓人,使人不禁想到,此时附近要是有德国人的话,她们肯定会走上前把去他们撕得粉碎。 
  我的女儿罗莎琳德是在阿什菲尔德出生的。分娩的那天晚上,母亲和护士彭伯顿跑来跑去,忙着将各种必备品准备好。我和阿尔奇不知所措,有些担心害怕。如同两个被大人遗忘的孩子。阿尔奇后来告诉我,他当时深信,假如我有个好歹,他应该负全部责任;我也以为自己有可能会死。要真是这样的话,我会格外伤心的,我热爱生活。 
  我嫁给了我所钟情的男人,生了一个孩子,有了自己的居所。在我看来这种幸福的生活将会永远地持续下去。 
  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信:我随手将它拆开,心不在焉地读着。信是博得利·黑德出版公司的约翰·莱思写来的,邀我去出版公司就我寄去的《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一稿进行磋商。 
  老实说,我早把这部小说忘到脑后了。手稿在博得利·黑德出版公司压了快两年。自从战争结束,我们有了像样的家庭。过上了甜蜜的生活,我的写作兴趣和对那部手稿所抱的希望都已经淡漠了。 
  我满怀希望应约而去。他们一定是对我的手稿有些兴趣,不然的话也不会请我去那里。我被领进约翰·莱思的办公室。他站起身跟我打招呼。他身材矮小,胡子已经白了,举止温文尔雅,蓝色的双眼闪烁着狡黠的目光,这本应引起我的警觉。他有礼貌地请我坐下。我环顾四周,屋里所有的椅子都被那些陈旧的名画占据,无处可坐。他忽然意识到这一点,笑了笑说:“噢,天哪,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他将一幅肖像画从一张椅子上搬下来让我坐。 
  接着,他就谈起稿子来。一些读了这部手稿的人认为还可以,也许能卖得出去。只是有些地方需要修改。比如最后一章中描写法庭的部分,与实际的法庭相差太远,这会闹出笑话。他问我是否可以用其他形式作小说的收场,不然的话就得找一位通晓法律的人协助我修改,但这样做也不是件易事。我立刻回答说我可以设法做一些改动。除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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