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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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过气氛再和谐,他们心中却是非常明白的。就算彼此的想法有过那么一点两点的交集,却始终道不同,难以成为肝胆相照的朋友。
雷损与苏梦枕原本最应该成为朋友的,而且在几次联手中配合的相当默契,但是要他改变自己的做法却有所不能,所以他与苏梦枕永远只能是合作,无法同流。想到这里,雷损不禁有些黯然。江湖摧人老,创业难,守业却也不容易。他纵横江湖多年,如今被奉为黑道的第一把交椅,如果不是谨慎小心,怎能有六分半堂的今日。苏梦枕的锐气激烈他欣赏,只是他不能想象自己如果也象他这样,是否仍能维持住他的堂口,他的地位。
到底是老了啊……
雷损默然起身,负手站在窗边。
窗外一树繁华。
——如果终究不能成为朋友,那么,最好能够死在他的手上,或者让他死在我的手里。
雷损心想。
——或许只有死的时候,才能发现没有了彼此的江湖,非常寂寞。
方应看则走到墙边琴台旁勾指弄弦。
他长得俊美,手指也如女子般修长纤细。
可是他弹的曲子却是激越豪迈的《将军令》。
惨厉如他的剑法一样。
他的剑法,以天下为柄,以权势为锋,杀意纵横,血气弥漫。
手握天下,翻云覆雨。
其实他是个惨烈到骨子里的人,只是外表却给人温顺腼腆的假象。
所以有时候他并不是忍不住,而是不想忍。
那是他的血性,也是他的骨气。
他从来是个骄傲的人。
他认为自己可以和无情成为知交的,他也认为自己绝对有那样的资格。
可是无情就是不肯靠近他。
方应看弹着琴,眉心微微一攒。
虽然随即便舒开了,但是那一攒眉的惆怅,却凝在了心底。
——如果说我对苏梦枕示好是为了彼此利用,对他,却是真心实意的欣赏。为什么就连他,都不信。
或许真的是道不同,注定无法一路。
方应看在心里苦笑一声。
尊贵如他,缺少的只是一个解人,一个知己。
但无情却并不愿意。
“那次与关七交手险些败死后,就一直在想,”
雷损在窗前看闲庭花落,方应看在弹琴,说话的是苏梦枕:“如果哪一天我先你而去,要记得每年忌日来坟前讲讲你的事情,金风细雨楼的事情,还有,”他本就泛着绯色的眼因为酒力显得有几分醉意,轻笑道:“想哭的时候,可要拼命把眼泪忍住。”
无情愕然,看着他认真的说着一点也不好笑的玩笑话,随即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淡淡道:“现在就说遗言是否为时过早。”
“不,”苏梦枕与他碰杯:“那时如果死在关七手里,恐怕连遗言都留不下一句,幸亏……”
说到这里,又想起唐燕为了救他,现在已成废人,不免心头一阵感伤。
“你说的对。”无情点头,喝酒的样子也如他人一样静而宁定:“我记下了。”然后象是想起什么似的,笑的天轻云淡:“如果先走的是我呢?”
苏梦枕认真想了想,道:“以诸葛先生的智慧居然会让你遇险,那么,把神侯府拆了怎样?”
无情板着脸看了他半天,确定那是玩笑后,难得的露出恶作剧般的笑容:“那我做鬼也不放过你。”
露出这样的表情,无情才头一次象这个年龄的孩子。
苏梦枕与无情对视半天,一起笑了。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已是午后,他们四个都是要务缠身的忙人,当即苏梦枕会了钞,大家拱手告辞,各自回府。每个人心里都明白,今天的小聚之后,便再无这样的机会了。他们毕竟所谋不同,虽然彼此欣赏,却注定无法靠近。象这样坐在一起喝酒谈天的愉快时光,只能很久很久以后,长夜寂寥的时候独自拿来回忆。
事实上除了无情之外,他们确实都没有什么朋友可以回忆。
雷损有的是‘心腹’。
苏梦枕有的是‘兄弟’。
方应看有的只能是‘棋子’。
所以想起这一刻,每个人的心里都涌起了一刹那的暖意。
那是他们彼此关系最接近‘朋友’的时刻,也是纵横天下的枭雄人生中,非常温暖的回忆。
只是他们不知道,那天承欢楼的老板在他们四人离开后收拾残羹时,却也有个惊讶的发现。
在桌子的一边,浅浅的留着一道水痕写着‘天下风云出我辈’。
字迹很清秀,边角勾勒的尖锐,而且工整漂亮。
而在窗台的石板上,却留着深深的苍劲指痕‘一入江湖岁月摧’。
字迹貌似规矩,仔细看来横竖却都出了头。看来写字的人指力相当惊人,窗台是大理石铺垫,居然给他入石三分。
同时房间一角的琴台上,也留了一句‘皇图霸业谈笑中’。
这句字迹又与前两句截然不同,每一处勾笔时都小心翼翼的敛去了棱角锋芒,显得圆润顺眼,只是倒着看时,却又笔笔惨烈,好似剑锋。
而在桌子的另一边不起眼处,老板找到了最后一句‘不胜人生一场醉’。
这一句好像是利器刻下的,字迹如句意般狷狂,仿佛醉后狂草。
四句诗,留在了四个地方,显然留字的人事先并不知道,其他人也写了些东西。然而,这四个人四句诗却连成了一首,如同事先约定好般的巧合。
只是这些巧合,他们是不知道的。
天下风云出我辈,
一入江湖岁月催。
皇图霸业谈笑中,
不胜人生一场醉。
狂飙·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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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将陆续放出,请大家继续支持
撒花~
后记·花痴无罪,YY有理
就如大家所知,狂飙是我第一篇暧昧向武侠文,在写狂飙之前,我没有看过任何DM文,只看过漫画《绝爱》《冰之魔物语》,但是看文与漫画的朋友应该知道,漫画的耽美与文章的完全感觉不同,所以我被朋友勾引着写这文时,心里是有点不安的……从刚开始的忐忑到后来的妖魔化(众兄弟评语),我凭借狂飙一文完成了进化为绝对DM狼的飞跃,当初勾引我的某雪感叹的说,现在我的YY功夫已经青出于蓝了,奸笑。我虽然经常故作忿忿状说她把我带到了一条不归路上,但是实际上我也觉得之所以能写下来,也不能说全是被人引诱,而是自己本身就有狼的潜质,只是在合适的时间被合适的人发掘出了我体内的耽美因子,从而一发不可收拾。(某雪,你不能因为这么说就完全没有责任了,虽然没有你的勾引就没有狂飙这文,但你把我弄到一条不归路是事实,事实!)
然后是第二个转变,从只爱苏梦枕到无所不花,也是在写狂飙的过程中转变的(我现在博爱,但仍是最爱苏,公子,我对得起你了),可以说我的每一篇文都是花痴YY的结果,朋友们曾善意的笑话我说,没见过你这号的,成天花自己写的人物,我倒是觉得没什么不妥。如果自己写的人物连自己都不花,你怎么去让别人喜欢类?对吧,对吧?
第三个该记下来的是,因为写了狂飙,本来无比喜欢美男的我竟然被贴上了大叔控的标签,从此抬不起头,我们窝里的结拜兄弟姐妹从五开始叫起,现在已经成为大家公认的嗜好,我欲哭无泪。再次郑重声明,我绝对不是大叔控,只不过我喜欢的几个碰巧年龄大而已……
整篇文并没有什么特别过火的地方,对于暧昧,我更欣赏心灵的交流重于纵欲,所以苏无到文章结束仍可以算是清水,两只粉纯洁的孩子,忽忽~倒是有些过火的都扔到番外去了,阿门,我纯洁的名声算是保住了。曾想写关七XXOO唐燕来着,但是震慑于众怒难犯,终于没敢把唐燕挂的那么凄惨,保住了他一条小命……说起来,狂飙里真没死什么人呢……我是亲妈……绝对的亲妈……谁说燕窝是后妈窝来着?谁说燕窝遍地是坑来着?
狂飙写完了,终于写完了,我忍不住欢呼撒花一下。累死我了。尤其是最后这两天,赶了数万字终于下决心把它写完了,很有成就感的说~
狂飙的主角自然是苏梦枕与无情,但是几乎可以做为第二主角的雷损和方应看也是我特别喜欢的人物。雷损是看温书就喜欢了,方应看么,看原著时我真的挺讨厌的,本来没把握写好他,但看来反应还不错……写着写着,我这个亲妈就忍不住开始疼爱小方,自己笔下的孩子,不疼就不是亲妈了……所以小方写的,还算符合原来的气质吧……
可以说,朋友们跟我反映我的同人与原著的人物出入不大,让人能够感觉到这个人就是书里的那个,这是我的成功,也是狂飙的成功,我很自豪。其中争议比较大的是雷损,但是由于我对雷损的偏爱以及揣摩他这个人的性格,因此觉得雷损应该是我的雷损,也是书里的雷损。原著书里对雷损的刻画并不多,所以更有再创作发挥的余地,所以我就把他打造成了我的雷损。而且我固执的认为,就算是原著里的雷损,也是我想的这样的!
再来关于人物的就是我原创的人物唐燕和一叶枫。关于唐燕和一叶枫的故事,在中篇《蝶恋花》里有写,有兴趣的朋友不妨看看。我很喜欢这两个人物,所以把他们也扔到了狂飙的世界过把瘾,但由于这两人太强,如果进入狂飙赌赛的会场,搞不好就把主角的风头抢了,所以只好让他们去对付关七,然后小虐一把……我不是为虐而虐的,剧情需要,剧情需要啊……
我对剧情并不是很满意,虽然不至于出现明显的硬伤,但是原来构思的大纲有很多没有写出来,一来是篇幅不够,全写出来的话估计现在也结不了,再来就是我懒了……回忆一下全文,我个人最喜欢的桥段分别是:苏梦枕收服部下;苏雷客栈品酒论花;苏无澜沧山庄与方应看等人一战;狄飞惊说服苏无同去空禅寺;苏无悬崖互动;雷损说出‘天要我杀,我也不肯’;唐燕断臂不承情;温柔跟老爸胡闹;苏雷联手回京;唐燕情蛊迷惑关七、一叶枫与唐燕相见以及方应看狂飙的出手和最后一幕的结局。
书里没有所谓的好人或坏人,就连奸相蔡京,都狡猾的有些可爱,还有阴狠的耶律逍宗,最后那一死我觉得我笔下的这个人可以圆满了。
我还想提的一点是,从《翩若惊鸿》到《狂飙》,扬大总管一直披着的那件杏色披衣。还记得苏梦枕刚回来时金风细雨是三座楼,他让杨无邪着手盖一座楼子吗?当时苏对杨说,颜色可以随他喜欢,结果……我们的杨军师就把楼子图成黄色了,从此多了一座黄楼……这是我开的小玩笑,嘻嘻~
总之说了这么多,就是想庆祝一下狂飙的顺利完结,再次撒花~(汗,你家花不花钱的哈,拼命撒)
看过狂飙的诸位,给我留个爪印,并说点什么读后的感想吧,不用多,几句都好,我想看看大家对这部作品的完结有什么感受想说,交流一下~
最后,我要感谢燕窝论坛的朋友们。我一度沉迷游戏,放弃写作,如果不是认识了你们,我现在或许还在游戏的深渊里以升级为乐,也就不可能有这么多的作品出炉,写文虽然很累,尤其是我这样高兴起来几天不睡疯赶,真的很累,但是写完了后再看的时候,却很开心,很有成就感,尤其是看到大家都在看,然后还认真的留评,觉得努力与辛苦都是值得的。
写文就要写自己喜欢的,自己花痴的,然后勾引大家一起花,寻找能够一起花的朋友,在小圈子里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开心到老,这就是我写文的全部目的,我想,只要这些朋友陪伴一辈子,我就能够坚持着写完这一辈子,与和我一样整天做梦的朋友一起哭笑白头慢慢变老,那也是非常非常幸福的事。
套用我另一篇文《血族正典》里的话,人最终会变成什么样子,到头来只取决于他所遇见的是什么人啊。
再次感谢一直支持我的朋友,你们如果喜欢这篇文,就是我最大的收获。
红袖刀削面
这个是燕窝大哥燕一燕飞云送的番外~我们窝里结拜十三人,都是胜似亲兄弟的兄弟~~所以,跟他们打了招呼后,把他们送我的礼物和番外一起发过来,有助于看后面我写的番外里的那个夫妻相性的问题,SO,大家请吧,偶不多说僚
面条来了---狂飙番外之红袖刀削面
说在前面的话:偶自己不大满意这文,但是昨晚偶然起了兴致说要煮面,所以不好归不好,也就发了。大家多指点吧。偶不会写人……真的不会形容人……泪啊……
红袖刀削面
老李今天很高兴,非常高兴。因为他今天有一整天的空闲时间,但是这空闲的一天却赚了一个月能赚到的钱。确切地说是今天他花了一个时辰的时间赚到了一个月的钱,顺便得到一天的空闲。
“老李刀削面”这个牌子看起来有点脏了,这是个不太大但是里面却颇为整洁的店。平常这个店很热闹,今天却虚掩着门,看起来没开张,但是烟囱明显的在飘着烟,所以毫无疑问,厨房里在生着火,可是老李却在街上闲逛着,厨房里是谁呢?
锅里有大半锅水,水已经滚了,有个白衣人正站在锅前,凝视着沸腾的水,眼神专注,仿佛考古者在考察自己刚发现的是否是最有价值的古迹;古董收购商在辨别手里的物品是否是最老的古董;武林高手在观察评估是否已到出手的最佳时机一般,凝神而立,心无旁鹜。他的脸有点白,发寒,眼神锐利,这人随便往哪里一站,其他人都会黯然失色,仿佛别人只能是满天繁星中的一颗,只有他才是/才可能是那个唯一的月亮!
这个人赫然/竟然/居然是金风细雨楼的新任楼主苏梦枕!
目光微闪,一道刀光倏然在他身前扬起。
这是让许多武林中人望之丧胆,美学家见而忘俗的刀光。
但是这片刀光此刻不露丝毫杀气,清冷凄艳却带着一丝飞扬的温柔一缕如梦的绯色,如一个绝色女子,在夕阳下尽情飞舞,红日半落,孤鹜低鸣,即使是迟钝的人也忍不住驻足惊叹。
然而这样的刀光却因一个面团而生!
面团就在这他的左手中,随着右手刀光飞舞,一片片呈柳叶状长短宽厚长度一样面便如雪花般落入锅中。跺跺脚京师要震一震的金风细雨楼楼主居然亲自抄刀下厨,还用他的红袖刀削面?如果这时有认识他的人进来,一定会以为自己看花眼了,就算相信太阳会从西边出来,也绝不敢相信自己眼睛所看到的!
还有半刻便到午时了,正好,面煮熟了加上调和,那个人就该来了。因想到马上就要到来的人可以偿到自己亲手作的削面不觉微微一笑,竟有些雀跃的感觉。他的脸因这一笑忽然就生动起来,寒意被暖意所代替,眼里的锐利也稍敛,多了一丝温柔。像在寒夜里燃起一堆火,说不出的舒服,只想靠近他,更靠近他。
苏梦枕已经停止了削面,看了一眼旁边在浇头,自己和他都喜食淡素食物,所以浇头是香菇木耳鸡蛋卤(其实他的本意是想作金针菇木耳鸡蛋卤的,但是那时还没人种植金针菇,只好舍而用香菇,和木耳一起切成细丝状)。削面在锅里翻着,很快就煮透了,捞到细瓷碗中,忽地心神一动,听到一阵轱辘转动碾地的声音,有人正进入店铺。手下不停,碗中加了适量的汤,浇上浇头,又加了一些青菜、黄瓜丝、绿豆芽 、青蒜末,最后滴了些老陈醋上去,这才一手端着一碗,闲庭散步般从厨房走了出来。
店铺中坐着一个同穿白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