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爱小说网 > 游戏电子书 > 狂飙 >

第37章

狂飙-第37章

小说: 狂飙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雷损是老江湖,老狐狸,老谋深算。
  老江湖的反意,就是都怕死。
  可是雷损想也不想,便弹起几缕指风,然后冲了过去。
  就连雷损自己,都为这毫不经过大脑考虑的行为暗吃一惊。
  他没想到自己的意志居然不顾本能。
  雷损自己都非常吃惊。或许,他那时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重视苏梦枕。
  “其实你不必如此。我不会疑你故意赚我来的。你本可以逃。”苏梦枕头也不回,却低声而迅疾的道:“谁拦的住你。”
  雷损将他身后的唐花全部挡下,苏梦枕才有机会放手一搏。
  苏梦枕也没有想到雷损会帮助自己,他又不是善于道谢的人,所以他问他。于是雷损告诉他这样说:
  “回你刚才的话。”雷损沉声道:“是雷某将你邀来的。所以我不能走!”
  雷损此时,才尽显一代宗师的气概,临危不乱,悠然自得:“雷某虽然自认阴险狡诈,但毕竟也有原则!不然,倒叫六分半堂也让人小觑了。”以及——
  “咳咳……我倒看错了你。”苏梦枕气若游丝,左手连弹,封住了肋上的血洞,默默逼毒:“我没想到你会做出这么不明智的选择。谁要是再说你老谋深算,沉稳睿智,我就跟谁没完。”
  “你搞清楚一件事,苏公子。”雷损淡淡的道:“这虽然不明智,但不是选择。在那么激烈突然的情况下,我没的选择。只能凭心意行事。直觉告诉我要走,但我不愿意!”
  看到这里,对雷损油然而升一种敬佩之情,也使我真正开始喜欢上这个人物,为什么呢?或许,就如文中一句话所说的:
  ——笨人陪他送死虽然可敬,并不一定值得痛心。
  但聪明人明知危险明知可以脱身却仍毫不犹豫的留下,这更使人震动。
  雷损无疑是聪明人中的聪明人,所以他的举动使苏梦枕震动,也使作为读者的我对他的印象大为改观。
  这是个重塑极为成功的人物,到了后来文中CP转为苏无,雷损出场很少,但偶尔露面的那几句‘我不认得他们,不过他们应该认识我’和‘我说了算’都是极显性格与魅力的。这时我想起了《狂飙》新年贺礼之一七个问题中的一句恶搞的话:老男人就是好,老男人就是帅,老男人就是有性格……谨以表达我对这个人物的喜爱以及对无比BH的作者改造人物的功力表示无与伦比的崇敬。因为他虽然改编的完全超越了原书中那个使人起不了半分好感的反角,却使人觉得雷损,还是那个雷损。
  3:无情
  且说无情。先焚香沐浴,顶礼膜拜。
  笔者自认在同人圈子混的较早,也看了很多文(由于那时鱼龙混杂,踩了不少雷),那时没有现在的逆水风暴,四大同人还是很多的,于是欣欣然不停的跳坑,直到泪流满面。(并非被剧情感动,而是看到被改的面目全非只有名字相同的人物时忍不住想哭),无情同人多,虽然证明了公子在同好中的地位,但也使公子难免遭到不少无良作者的荼毒(为了少得罪人,我就不举例了!)
  无情的面貌,在看完几部温书后,都一直模糊。唯一清晰的是他白衣,残足,擅轻功精暗器,智计过人。温书中对无情面貌描写甚少,我们知道的,只是他有一双多情的眼,还有他长的很漂亮。但正因为无情的过分漂亮,使一些同人作者将之夸张,动不动就用整段整段的篇幅来描写无情有多么漂亮多么冷清,就连一些用来形容女人的词也拿来放在他的身上。这是极不公平的。
  我承认原书中写过无情很俏,但我想那些作者并没有领会俏的全意,而直接理解成了女子式的俏丽。于是雷文横行,使我不堪回首。
  在这里忍不住大吼一声,无情是很男人的!别把形容女人的词用在他的身上,那样是对他的一种侮辱!
  再次猛擦汗。平息一下有些激烈的感情,平心静气的说,无情的同人真的非常难写,因为他就象一团模糊的雾气,有的只是气质,所以很难把握,稍不留意便会触怒一大群FANS,遭到群殴= =(是群殴,拍砖头都是轻的了)
  幸好,《狂飙》里的无情,虽然年纪很小,但已极显气质,非常接近原书里那个让人喜欢至尊敬的无情。
  无情在《狂飙》里的出场,不能不说让人震撼:
  “我来的晚了。”他转过身,坐在凳上,叹息似的开了口。然后他双手一按,轻飘飘的落在了雷苏身旁的桌上,仍是正襟危坐,他的声音冷如冰魄寒光,脆若珠玉落盘:“唐朝组织杀人夺命,首脑人物却一直隐藏行迹。如今,在场的都是明证。”
  还未照面,便先声夺人,接着才对无情的外形进行描写:
  他还是个孩子。
  非常漂亮,白皙,瘦弱而伶仃的孩子。
  他穿着白衣,头发薄薄的披落在肩上。他谁都不看,只低头看着自己垂在桌面的一片衣摆。
  他的睫毛很长,眼睛很亮,亮而清,清而绝艳,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犀利。
  他的神情很定。很傲。也很决绝。
  象是决不轻易动摇心意的决绝。
  然而他也只是个十四五岁少年。
  雷损一见到他,就想起了小时候的苏梦枕。
  同是一个不懂得如何收敛杀气的孤高孩子。
  不同的是,苏梦枕的杀气浓烈,而这孩子却将杀气升华到了清绝。
  从而显得他更加的清冷寂寞。
  这里,我最欣赏的便是那一句‘惊心动魄的犀利’,然而却是一种很宁很静的‘惊心动魄的犀利’。这里将无情说成一个如苏梦枕般不懂得如何收敛杀气的孩子,让人不由想起少追里无情出场,也是很小的年纪,很震慑人心的犀利。无情从来就是杀气很重,但这么小的年纪,让人忍不住的怜惜。
  可是无情却怜惜别人。少年无情出场后,连着说了两遍‘我来的太晚了!’,这是我欣赏《狂飙》里无情的一点。因为这里的无情,虽然年纪小,却很有男子气概,又冷又傲,又非常倔强要强,更有着让我们尊敬的救世之心。若无情同人里只写他和某个CP爱恨纠缠,我想这样的文也就没了读下去的价值,恐怕也不会引起苏的欣赏。
  同时,这里的无情非常自信。不是自负骄矜,而是对自己智慧武功的绝对自信。这点从他一开始对唐多愁说‘我保证,早我面前你一个人也杀不了’,和‘哪个跟你来日方长?我要留谁,谁也走不了,你也一样。’
  在这里要小小HC一句,有段形容无情与他的暗器的手法非常新鲜,而且恰如其分:
  唐多愁大骇。
  他是高手,也是名家。
  是使暗器的高手、名家。
  唐门十九少,‘花落几多愁’的唐多愁,无论破门与否,都是唐家值得称道的人才。
  他这种人无论到哪里,都是人才。
  可惜他太有眼光。
  他一眼就看出这残废少年使暗器的手法比他高明。
  所以他心惊气馁。
  能让一个出色的‘人才’灰心丧气的莫过于他突然遇见了天才。
  唐多愁的眼光实在太好了,他对暗器的研究也实在太精通了,所以才更加的沮丧。
  这个少年不知学了多少年的暗器功夫,但他对于暗器,绝对有着天分。
  很高的,旁人难及项背的天分。
  因为他望向那一尾犹在颤动的紫色小箭时的目光,突然失去了冰华清冷,取之的是恋恋深情。
  他居然对无情物有这样的感情。
  而这无情的暗器,象是在回应他温柔的目光一样,在他的目光注视之时,紫芒愈发的明亮。
  使暗器的人才,能把有情物也利用成为自己的暗器,使之变的无情。
  使暗器的天才,却能化无情物为有情,成为自己的心腹。
  又或许,这少年的情全给了暗器,所以他看上去那么冰冷寂寞。
  这一段对人才和天才的解释如此令人绝倒!这或许就是无情的暗器能够冠绝江湖的理由吧!而之后无情吓走了唐多愁,昏迷时,那一句‘他已昏迷,失去了知觉。但咬紧牙关,硬是将涌上来的一口鲜血吞了回去’将无情倔傲的性格表现的淋漓尽致!使我们怜惜之余,又平添几分尊敬!
  无情的形有了,神则借一些简单的对话立体起来。如开始苏梦枕对他说同病相怜时,他那一句我可没病,及‘不好的兴趣会给人给己都带来麻烦’等,而首次让我震撼的是,当苏梦枕问无情如果他是自己,是否愿意以失去武功为代价换取健康如常人时,年幼的无情想都不想的回答他说:‘我不愿意。有了武功,我可以救助更多象我这样身世坎坷的人。我幸运,因为我虽然腿残,却遇到了明师贵人,学得一身绝艺,可天下许多象我这样有着悲惨过去的人,还在苟活残喘,再没有光明可言。所以不能没有武功。如果是个正常人,却没有能力打抱不平,那还不如死了的好。因为遇到不平事,我无法坐视。’‘乱世之中,每个人都有自己想守护的东西。虽然一个人力量有限,但努力去做,总比不做的强’
  这一番话在少年无情的嘴里说出来,尤其使人感动!拍案!几句话说出,便是无情的风骨!从此,无情形神兼备,更开心的是,一直连载到现在,无情的这份风骨都没有走形。
  与温书不同的是,这里的无情相当年轻,有着孩子特有的好胜之心,却没有半分胡闹,这些微的任性在与苏梦枕的几段对话里尤其明显,这样的无情十分可爱,可以说塑造的相当成功。
  汗,由于太过喜欢无情,所以忍不住想整段整段的摘文,如果真这样做了,我这就成了HC文了,所以忍着先写到这里,《狂飙》一文里的无情,让我喜欢欣赏的地方很多,多的实在无法一一列举,我想,看过《狂飙》的众位,应能体谅我的心情,所以,打住,打住。
  4:方应看
  方应看是说英雄系列里一个重要的角色,其风采有时甚至盖过了主角,更得广大温迷(尤其是女性的)喜爱。不管怎么说,温大塑造这个角色是非常成功的,他到目前为止,立场亦正亦邪,但是就算是不喜欢他的人,也绝不至厌恶。而这个人的风采也特别难以把握,用文字来描述出方应看的风姿,在我看来是极其困难的。
  在纳兰动笔写方应看之前,曾预告过小方就要登场,但是当时好像有很多人担心,因为纳兰曾坦言他不喜欢这个人物。我一度以为,只有喜欢一个人,才能反复研究从而写出味道来,但没有想到,原来不喜欢一个人,也可以将他描写的如此倾倒众生。
  方应看在《狂飙》里,是非常出采的配角,到现在我动笔写《浮生》时,都会忍不住拿来做为参考。
  方应看在十八幕与二十五幕中是最引人注目的。当时的反响,甚至有些超过苏无,这可能也是纳兰颇为头疼的地方,把一个人写的太出采,也不妙啊,所以我们郁闷的看到,后来方的出场越来越少,只有番外才拿来虐一把,汗,我满脸黑线的发现纳兰是真的不喜欢方啊……
  而十八幕与二十五幕的方,描写侧重点不一样。十八幕里的方之所以出色,着重写的是这个人的外貌性格。性格自然是用他的剑他的语言表现的,此不赘述,而外貌却别具匠心的用的对照手法,且看:
  ……苏梦枕和无情都换着盛装。
  无情的盛装也是白衣。虽然袖口和衣摆处用银线滚边,显得比平时的衣着稍稍华丽了一些,但是仍被他穿出了清冷的孤单。
  苏梦枕却不同。他平时也穿白衣。再素淡的衣服穿在他身上,都有一种属于男子的艳色。如今外面更披了件淡紫毛裘,衬的他脸色都减了几分寒意。
  方应看其实穿的亦是白衣。只不过他的衣服上用大团金线勾出鹤舞云飞的花纹,显得高贵优雅。所以他那已不算是白衣,而是锦服。
  先是一段衣服上的对照。三人都是白衣,而无情穿出了清冷,苏梦枕穿出了绯艳,方应看则是穿出了锦绣贵气。
  接着,就是三人外貌上的对比:
  方应看走在湖上的大理石回廊上,锦衣翻飞,影着雪光,好象一朵出尘的雪莲。
  他与这湖泊的气质竟如此相似,以至于跟在他后面的两人都一时以为他原本就是这湖上的精灵。
  比起这个人来,无情的漂亮太过清冷,苏梦枕的英俊则失之阴寒。
  方应看的俊美,正是君子如玉,白璧无瑕的温文儒雅。
  这里或许是为了突出方应看过人英俊的外形而采取了褒贬手法,但奇怪的是,虽然抑苏无而褒方,却并没有给人一种苏无被贬低的感觉。
  至此,在与苏梦枕和无情的对照下,大家对方应看的外表已有了具体的概念。
  而方应看的性情,这里用了几个互相冲突的词来形容,如‘还懂得羞涩的少年’‘邪艳’‘温文’‘清斥’等,在感觉方应看气质多变的同时,也领会到这个人绝不简单。而这里,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句子莫过于——‘只听方应看仍带着三分阴毒却有七分温和腼腆的笑着对中间人道’三分阴毒却有七分温和腼腆,这是怎样的表情呀!阴毒温和腼腆怎么可能混杂到一个人的脸上同时体现出来呢?可是读来却不觉突兀,反以为方应看这样的人,脸上出现这样的表情是绝不奇怪的。
  而二十五幕干脆就是方应看单独表现的舞台,题目《凤凰一飞》很明确的告诉我们,作者也是打算在这章将方应看的魅力攀升到顶点。方应看‘谈笑袖手剑笑血’雅号也不是白来的,至少在《狂飙》里,借雷损之眼详细写了他说话的特点:
  雷损默然。
  他发觉这年轻人的词锋相当的绵里藏针,柔而不软。
  这一句柔而不软相当传神,不由又联想起很早前某一篇雷文里,方应看不仅被写的气质全无,说话还不时冒出个‘嘛’‘呀’(具体的话忘了,但大概就是‘好不好嘛’之类的感觉,恶寒)从而苦笑,方应看本就难写,对于方,我基本抱着只要不走形就好的态度,不与苛求,但没有想到在一个不爱方的人笔下能看到这样的方,甚慰,甚慰。(再次擦汗)
  这一幕终结处的几句已成为我的最爱——
  然后他踏雪临亭,静立良久。
  只不过眉宇间的神色就象衣角一样已挡不住的飞扬起来。
  这个白衣锦绣如梦胜梦的方小候爷方应看,到底为了什么而如此开心?
  八大刀王远远的看见那个人立在亭中衣袂翻飞的风姿,就好象真的可以乘风而去一样。
  且入梦中,
  同一醉。
  大志略筹——
  是了,就是那种青云直上略筹志向的笑。
  一点点内敛,一点点清狂,一点点的色舞忍不住的从眉飞出
  至此,终于呼应题目的凤凰一飞,将方应看写的活了。
  而后面就没有了方应看的身影,大概也是怕他太惹人喜欢而抢了主角的风采吧,只有二十七还是二十八幕里,寥寥几笔,写了他后来的作为:
  经过这许多事,唯一不受牵连的,就是方应看吧……
  方应看明知苏无逃离,而不通知雷损的结果就是,雷损仍然依约刺杀诸葛,之后为避六扇门追究,而遁入空门,京城势力一时持平,而有桥集团却在这时悄然崛起,等壮大足以与迷天七等一较高下时,已没有人制的住了。
  他把握住了最好的机会,乘风直上,真正成了飞翔天际的凤凰。
  而这座澜沧山庄也被他当作撇清自己的赔礼,送给了苏梦枕。
  猛抖中,这个方应看,厉害的让人毛骨悚然!这才是枭雄本色!
  5:其余人等若干
  《狂飙》人物众多,这么多人物演绎一场盛世繁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