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春"雷"记-晋江文学网-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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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在踏上这片土地之后,轻薄的唇畔扬起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他来多宁,并不是为了度假,而是为了找人。一个在多宁很有名的医生春日。她以前应该是个很优秀的医疗忍者,对于人体查克拉穴的认识丝毫不亚于雨之国最为出名的针灸大师,然而,她从不用查克拉为人治病,而像普通医生一样,切脉,试药,每天都起得很早去山里采药。她高超的医术得到了雨之国的认可,尽管她的脾气很坏。
“春日医生啊。“在村子商业街开了家水果店的阿松看着俊美青年脸上略带邪气的微笑,心神有些恍惚,“把我那个被肺痨纠缠了好几年的丈夫治好,是个很了不起的人呢,只是脾气有些坏。”
“脾气坏?”青年挑挑眉,问。
“其实她待人还是很温柔的。”阿松摆摆手,“挺和气的一个人,就是总对照顾她的男孩儿拳打脚踢。”
“照顾她的人?”青年皱着眉,“还有人照顾她吗?”
“是啊,一个长得很漂亮的男孩子。”阿松笑了笑,“春日医生在这人一人住了半年后才来的,好像以前跟春日医生很熟络。你要找春日医生,就去松小路二十八号,这个时候她肯定在家。”
松小路二十八号是一座花园式的小洋房,矮矮的巴洛克式铁栅门,可以透过它看见园子里怒放的郁金香,沿着细小鹅卵石铺成的小路穿过小花园,就来到这栋二层小洋房的门前。门前吊着一盏灯,在黄昏时分绽放着暖暖的,橘黄色的光。
青年在铁栅门前站了很久,房门才打开,一个穿黑色T恤与牛仔裤的男子走了出来,他有着一头漆黑的长发,泛着墨玉一般的光泽,面具轮廓柔和,肤色也有些苍白,一双血红的丹凤眼,配合着英挺的鼻子与轻薄的唇,显得阴柔而妖艳,男子理了理有些凌乱的长发,走进花园,刚走出几步,就看见了站在花园外的青年。
妖艳男子一愣,继而微笑:“才三年而已,你效率不错。”
青年眯了眯眼:“你知道我是谁?”
“我怎么不知道?”妖艳男子挑挑眉,“我可是小阿合的终极上司灵王大人,只是她不相信罢了。只是你,宇智波斑,当年小阿合用自己最后的灵魂力量去救你,就是抱着永别的心态去做这一切的,你为什么还不放过她?”
“我不管你是什么人,我只是想和她在一起而已。”宇智波斑说。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男子耸耸肩,“阿合与你的梦想也不能共存。”
“啊,我知道。”宇智波斑点头,微笑,“所以我放下一切找她来了。”
男子微微一愣,然后微笑,与以前的妖艳魅惑不同,他真心的相容就像一株纯净的白莲,美好迷人。他向斑伸出右手,说:“你好,我叫鸦杀,你也可以称呼我为灵王大人。”
“阿合是我用我一般的灵力救回来的,即便她现在稍有瑕疵,但也是我最珍爱的人。”鸦杀说,“只有她获得了真正的幸福,我才会觉得这一切都值了。”
“你想让她获得的,我会全部给她。”斑也笑着说。
过了很久很久,洋房的门再次开启,一个穿米黄色连衣裙的女孩走了出来。她一只手杵着拐杖,一只手拎着水壶。她就用那只拐杖探着前方的路,一步一步地朝前迈,当脚触到柔软的草地时,她才将另一只手的水壶倾斜,一股股清凉的水柱洒在郁金香娇艳的花瓣上,她白皙而清秀的面颊扬起甜美的笑容,那双漆黑却无神的双眼似乎也吸进了这一刻的光华。
浇完了花,她又开始跌跌撞撞往回走,只是鹅卵石铺成的小路本就凹凸不平,用拐杖探路也未必见效,她一个不慎,踩到了意料之外的小石头,身体失去平衡,往后倾去,她的手在空中慌乱地抓着,无神的双眼睁得大大的,似乎已经看见自己待会儿的惨状。
然而,惨状并未发生,她跌入一个温暖而厚实的怀抱。“鸦……”她开口,一位这个人是陪伴自己三年的朋友,然而,这个怀抱陌生而熟悉的味道却让她住了口,不是鸦杀,这个人不是鸦杀,那是谁……她的手抓紧了身上连衣裙的布料,脑袋里面一片混沌。
眼睛触上一个柔软而温暖的东西,似乎是什么人的唇。
继而,耳垂被人含住,温润的气息打在她的脸上:“呐,小傻瓜,我抓住你了。”
三年前,静灵庭,十二番队的队舍。
“中央四是六室要你带回的东西,好像叫做万花筒写轮眼。”涅茧利笑着说,“而且,是那个名叫宇智波斑的男人的,万花筒写轮眼。”
沉默了很久,清秀的少女说:“如果想要那个东西,就拿我的吧。”
“等我死了,我会让鸦杀把我的眼睛带给你。”少女闭上眼,“你放心,我不会活太久。”
“死神的寿命是很长的。”
“但只要用死神的寿命去换别人的寿命,死神也是会死的。”少女说,“那双眼睛,他不能失去。而我的眼睛,想要,你就拿去吧。”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终于完了,至于那个【已完结】不过是我发泄一下怨念而已啊哈哈哈哈哈
番外还是会贴上来的,那个……不定更新,我先去更我的猎人文了啊哈哈哈,筒子们过来吧,葱娘在坑底接着你们吖~
番外 三千世界鸦杀尽
灵王大人没有名字,他从一出生,就叫灵王。
灵王用一千年的时间来孕育生命,用一千年的时间来成长,用一千年的时间来无聊。是的,无聊。王座是很无聊的,空荡荡的宫殿,无趣的仆人。然后,花天狂骨说,去当一把斩魄刀吧,当斩魄刀其实是很有趣的。于是,灵王大人留条出走了【N年后,蓝染BOSS打开王座后,就只找到这张条……】
灵王大人就想了,不可能当人家的斩魄刀也叫灵王吧,要不会吓坏小朋友的,于是,他给自己去了一个名字,叫“鸦杀”。他是在几年前游荡在流魂街上时遇见一个叫作高杉晋作的人写了一首俳句:三千世界鸦杀尽,与君共寝到天明。他觉得鸦杀这个名字很帅,很适合当名字,尽管他并不知道这首俳句是什么意思。
呐,既然叫“鸦杀”,那么是不是还该要一只乌鸦?
于是,灵王用自己的一小部分灵力幻化出了一只乌鸦。此鸟爱吐槽,还很聒噪,灵王烦不胜烦,于是,将这只鸟丢给了朽木家性格很不华丽的白菜小鬼,但没想的,白菜小鬼还很喜欢那只鸟。灵王就像,是不是当朽木家的斩魄刀来玩玩呢?但是,朽木家的斩魄刀是家传的千本樱,一个戴着恶鬼面具的很傲娇的家伙。灵王想了想,还是决定不抢千本樱的生意。
“真央有很多可爱的小鬼哦。”花天狂骨说,“去真央看看吧。”
于是,灵王大人去了真央。他本来看中的是一个叫作日番谷冬狮郎的小孩儿,不过观察了一段时间,发现这小孩跟朽木白菜一样拥有极其不华丽的性格,而且人家也有了冰轮丸那个忠犬,于是,灵王决定,要排名第二的小鬼好了。
排名第二的,是一个叫作春日合女孩子,长得倒是挺可爱的,就是性格更不华丽,老是被日番谷冬狮郎耍着玩。而且说她被耍了她还不信。灵王大人就说,这丫头真是笨,我怎么能当他的斩魄刀呢,还是得重新再找一个小鬼。找是还没有来得及找,他就被那个笨丫头强行召唤了,他那些还没有来得及藏起来的珍贵的人头骨就把笨丫头给吓了个半死。半死之后,笨丫头复活,说:“你愿不愿意当我的斩魄刀呢?”
真是个笨丫头,难道她不知道凭她的力量是难以驾驭他的么?
灵王大人冷哼一声,思来想去,还是答应了。
他只是因为这个笨丫头太笨了怜悯她而已,绝对不是因为他在那么一刻觉得笨丫头挺可爱的。
后来,他有好几十年没有见到笨丫头。因为笨丫头是在太弱,驾驭不了他,真央那帮老杂毛怕她力量失控,就把他的力量暂时封印了起来。他倒是没有什么异议,就是觉得蛮不爽的。不过,看这个丫头如何成为一个死神,如何在一个番队里拥有一席之地,如何解决每一件棘手的任务,还是挺不错的。
至少不会那么的无聊了。
很久很久之后,灵王大人才知道,那不是无聊,是孤独。
凌驾于万人之上的孤独。
而那个笨丫头,在无意之间,驱走了灵王大人的孤独。当然,灵王大人绝对不会承认,顶多只是说这个丫头是一个消遣的笑料。
笨丫头很笨,所以干出了许多啼笑皆非的事情。但是,有很多人宠着她,让着她,虽然嘴里老是数落她的不是;笨丫头不坏,她很善良,她对所有人都很好,就算十二番队那个机器人队长老是吓她,但她顶多也只是害怕罢了,从来没有想过使坏;笨丫头的工作很特殊,她每天都抱着一个小本子走街串巷,寻找队长与队长之间的□,灵王大人都在想,还好自己不是死神的队长,要不然难逃魔掌。
他跟着笨丫头生活好几十年,逐渐摸清了笨丫头的性格。外向,活泼,乐于助人,有点脱线,还有一点……嗯……让人无奈。
笨丫头接到去异世界的任务,这让他还是有点想不通的。因为笨丫头力量不强,所以只有在番队之间传递之间的任务,最多只是在队长狩虚的时候打打下手而已,绝对不可能去接异世界的任务。灵王虽然有些不解,但还是陪着笨丫头去了那个所谓忍者的世界。
他看着笨丫头照顾小屁孩,看着笨丫头交了新朋友,看着笨丫头个臭屁小鬼吵架,看着臭丫头……有了喜欢的人……
为什么会有喜欢的人呢?笨丫头怎么可能会有人喜欢呢?笨丫头那么大条的神经怎么可能会喜欢别人呢?笨丫头不是说过要好好过日子吗?那就好好过日子吧……和我……一起好好过日子吧……
这个时候灵王大人才知道,其实,他早就不无聊了。
可是,他陷入的是另外一个深渊。
他看着笨丫头为那个人高兴,为那个人回忆,为那个人绝望,为那个献出自己的眼睛。他默默地守在笨丫头的身边,在笨丫头伤心的时候摸摸她的头,他想说:“丫头,不是有我呢嘛。”
可是,他问不出口。
笨丫头太笨,笨丫头不懂他。
好吧,既然不懂,那就永远也不要懂。
既然不说,那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你,我喜欢你。
三千世界鸦杀尽,与君共寝到天明。
以前他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个中韵味。
挥剑斩尽世间黑暗之后,只愿与心爱的人共度黎明。
三千世界のからすを杀し
ぬしと朝寝がしてみたい
【番外三千世界鸦杀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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