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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管好你的嘴-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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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马寅初先生应邀参加中文系郭良夫老师的结婚典礼。贺喜的人们看到校长亲临现场,情绪顿时高涨起来,鼓掌欢迎马校长即席致词。马寅初先生本来没有想到要讲话,但是置身于喜庆的环境里,不能有违众人的意愿,何况自己也真想讲两句祝愿的话。但是,讲什么呢?讲几句场面话吧,马校长没有这个习惯;讲做学问吧,显然不合时宜。突然,他灵机一动,来了个一句即兴:“我想请新娘放心,因为根据新郎大名,他就一定是位好丈夫。”
  在场的人听了马校长的这一句话,起初莫名其妙,还是在场的一个人联想到新郎官的大名,一点一拨,大家顿时恍然大悟:良夫,不就是善良美好的丈夫吗?于是大家都开怀地畅笑起来。
  马寅初先生借助新郎的大名加以发挥,既表示了校长对教师的良好祝愿,希望郭老师人如其名,做一个好丈夫,又妙趣横生地增添了喜庆气氛。
  如果把马寅初先生如上的那句话引至卡耐基的“位置对调”或韩非的《说难》理论来理解的话,更印证了说话者在说话前对“听话者”分析的重要性。
  如此说来,“嘴痒”之诫的真义还不仅仅单一地理解为勿躁,因为让说话时即时的“位置对调”未必就能使对方真正达到满意。在这样的情况下,说话者是不是还要进一步考虑自己的说话态度呢?韩非子在《说难》中已经把士人说动人主时可能遇到的种种难题罗列出来,并做了解剖,提出种种奴颜媚骨、卑躬屈膝、鉴貌观色的说客方案。这种说话方式和孔子所斥责的那种无节操、无人格的“巧言令色,鲜矣仁”的意思无异。
  我想马寅初先生在如前所说的那句话之精彩,就在于他道出了所有来贺喜者的心声。也就是说,他的祝词无论由谁说出口,他人的理解都是一样的。这就提醒我们,说话前最重要的思考,就是在不违自己的节操与人格的前提下,如何把话说得让更多的人听明白,更乐意接受!
  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吾欲借佛意念天下人心,故不齿一问:尽思考,不躁言,汝今能持否?


四类败嘴——无畏的嘴仗之源

  西方一位哲人说过,一个人所有器官中最难管教的就是自己的一张在不停地说话的嘴。
  讲错话本来就是难以避免的,如果把太多的时间耗在讲话上,那么可能出现的讲错话几率就更高了。这就像做一篇文章,本来几百字就能完成的文章,可能只会出现一两个错处,若是非要往里灌一大堆文字,这篇文章还能读吗?这个道理谁都知道,但有“笔痒癖”者虽知理却未必明理,因为“癖”字注定了他宁可与错误为伍,也不愿意止笔之“痒”。如果一个人的“嘴痒”也有成“癖”的倾向的话,那么我看他这张“败嘴”之名也就基本定型了。
  不要以为“快言快语”就是好口才。事实上有很多的“败嘴”恰恰就是败在他自我感觉良好的“快言快语”上。“快言快语”容易学,但在快言快语下不出语失,那可就难了。真正既能快言快语,又能很少出语失的人毕竟都是些语言天才。凡夫俗子,逢人逢事未思发语,其结果自然扑朔迷离,正误难料。如果你患了“嘴痒癖”,那么,你在每天空耗了大把时间的同时,又要在无头的语言官司上浪费多少精力呢?
  看到什么说什么,听到什么说什么,闻到什么说什么——语言是“快”了,但却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未及缕理的前提下感官的语言折射,因而这种语言往往是非理性的、片面的、不成熟的,也是容易引起各种更多的语言争纷的。中国人由史而今一脉相承的好打嘴仗的劣习,其主要症结就出在广泛使用“少思多嘴”的“直入式”语言上。既然大脑是听觉、视觉和嗅觉的综合过滤器,为什么偏偏要让动嘴走在动脑之前呢?
  患“嘴痒”时来不及动脑——这也许是一种最好、也是惟一的解释。但凡干脆别动脑那倒也罢了,问题是脑子还总是要开动的,脑子一开动,大都是囿于对他人多心眼、小心胸的“有错必纠”上,于是“嘴痒癖”的“下文”自然会是互不相让的嘴角之仗。在这种嘴仗中,输赢已显得举轻若重,因为被空耗掉的宝贵时间已经举重若轻了——大家彼此彼此。
  那么,什么样的“嘴痒癖”会成为无畏的嘴仗之源呢?我谨列以下四种类型,供诸君参考:
  爱抬杠型话说得精彩不见得就有人听,事办得漂亮不见就有人认。常常因为说话不注意分寸而挑起嘴仗的人,多是因为偶然的冲动、莫名的躁动、有意的抬杠心理——这是制造自身“嘴痒癖”的一根坏骨——这些挥之不去的迷茫与无妄,很有可能使人妄自菲薄、自以为是,凡事都要以反向的立场凑上一嘴巴,以自己观点为核心而寻人愆尤。无畏的嘴仗由此而引发。
  戴尔·卡耐基就遇到过这样的人。有一次他参加一个宴会。宴席中,卡耐基讲了一段幽默故事,并称他所征引的一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是出自莎士比亚。殊知坐在他右手边的一个仁兄嘴发了痒,老气横秋地予以“指正”说卡耐基犯了错,“那句话应该出于《圣经》。”卡耐基见他说话时表现出来的一副抬杠的嘴脸很不以为然,况且他的话是完全错误的,正想与他争辩,这时坐在卡耐基左边的老朋友法兰克·葛孟先生在桌下踢了卡耐基一下,对那爱抬杠的仁兄说:“戴尔,你当然是错了,这位先生是对的。这句话出自《圣经》。我们都应该向这位先生请教才是。”
  回家的路上,卡耐基对葛孟说:“法兰克,你明明知道那句话出自莎士比亚。”
  “是的,当然,”他回答,“《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二场。可是亲爱的戴尔,我们是宴会上的客人,为什么要证明他错了?那样会使他喜欢你吗?他抬杠了,就给他点颜面;你也跟他抬杠,说明你也跟爱抬杠的人一样无聊。”
  “永远避免与人正面抬杠。”说这句话的人虽已经过世了,但卡耐基得到的这个教训仍长存不灭。
  葛孟给了卡耐基一个智慧,卡耐基给了抬杠者一个大度,那场无畏的嘴仗终于没有打响。反观我们国人:“文革”时期街头巷尾“大鸣、大放、大辩论”的遗风迄今尚未褪尽。“嘴痒癖”“抬杠癖”癖癖都能生辩,逢事来不及思考嘴就先到,其实都属对鸡毛之辩蒜皮之争,毫无意义。有时旁观者能发现两人的观点在实质上并不矛盾,争论的目的纯粹是玩弄语言诡辩的把戏,掰语言腕子,无聊透顶。
  诡辩在中国可谓师出有名:公孙龙“白马非马论”是也!如今被爱抬杠的“嘴痒癖”们“发扬光大”了。在他们嘴里,别提大事小事都能扇起非理性的口角之争,即使无事,由于惯性“嘴痒”作祟,有时也能生出一场无畏的嘴仗来。诚然,若是只把“辩”当做一种语言游戏,或许还能算得上文化美餐,但若在平常交际生活中也拿来使用,因而屡屡与他人发生嘴仗,那就纯属无耻了。
  爱愤青型愤青,《现代汉语词典》迄今也没有做过规范的解释。但在大多数人眼里,愤青大概就是愤怒的近义词。说近义,即因为它还不同于愤怒。有人干脆称其为“愤怒青年”的缩略。这不能被公众所认同,因为现在像年迈古稀老人中也不乏因为愤青而喋喋不休地骂人者。因此按我的理解,愤青就是颓废者看不惯别人颓废而尽可能地让自己更颓废的一种极端情绪状态。这种状态表现在他的言行举止上,大多会是性格孤傲,满肚子都是怨气,看什么都不顺眼,看什么都要发表偏激的评价,就是永远也不会承认自己的浅薄。
  愤青者很喜欢用他们所谓的伪“反叛”的“酷语”来展示自己的与众不同。其实这正是他们缺乏自律意识,某种物欲得不到满足,以至通过精神上寻求自我慰藉,来掩饰心里不敢正面面对的现实。有人说,和愤青在一起的人中惟有聋子最幸福。此话不无道理,因为爱愤青者大抵不是“愤”忧国忧民之“青”,更不是有什么高屋建瓴人的卓凡见识,而是长了一张地地道道“欠揍”的“痒嘴”!你听不见他说什么且罢,听了他说的话总觉得他说的不是人话,因此你一听他说愤青的话就想揍他。假如你不揍他,他就会因为你“麻木不仁”而更愤青了。
  大多数愤青者属于寄生在物欲文明社会里的百无聊赖之人。他们说话既刻薄又浅薄厌世,骂起街来一套又一套,永远没有反思的勇气。到为自己“树牌坊”时,他们张嘴闭嘴声称自己是最具挑战性和叛逆性的“新新人类”,他们在所谓的“新新”中热血沸腾但却没有任何主见地“嘴痒”着,他们以抱怨、指责他人为最大的乐事,他们愤世嫉俗,面目狰狞却有些憔悴,他们的语言像濒于灭绝的珍稀动物一般既怪且异,既不美也不雅。
  所以有人把愤青诩为“粪青”。因为爱愤青者对“嘴痒”都有出奇的偏好,以至“粪”言“粪”语出口成“青”。他们越“青”脸皮就越厚,脸皮越厚就越指望别人的宽容,然此时的“愤”无疑已沦落为毫无价值的“粪”。为“粪”而“青”,那种天真和热情的面具自然会渐渐褪尽,仅留下令人无法容忍的痞性——固化在他逢事“嘴痒”的人格品位中。
  爱愤青者虽不像前述的爱抬杠者那样处心积虑地四处与人作对,而且偶尔也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一些新意,但他们的“嘴痒癖”则会给人们的感觉带来那么一种不妙的信号:一旦到他们非愤青不可时,喷发几句略带些许臆想的谵妄,那就真该让人闻声而遁了。
  爱插话型有这样一种人,他自己既没什么主见也没什么能耐,但一听别人在谈话,便竖起耳朵,兴趣大增,不管是与他有关无关之事,他的嘴都要发痒痒,不失时宜地在别人的话中插上一杠,要么打断别人的谈话,要么让说话者中途停下来聆听他的“高见”——不管别人愿不愿意听,也不管插的话是对是错——患有这种“嘴痒癖”者,也正是人们平常诟病的没有素养的“爱插话”者。
  插话成瘾成癖的人之所以爱插话,其主要原因是心里有一道怕孤独、怕受人冷落的阴影,一旦听到有人谈话,他的那种心里的阴影就会出现莫名的膨胀,嘴就会言不由衷地发痒。若是逢得有话可插,语到嘴边,还真叫八匹马也拉不住。
  一句本来很精彩的话,如果被人打断后再接起来说,原来的精彩自然会被大打折扣。这就有如一个人吃热包子,咬了一口放回碗里,去干别的事,过了半天再回过来吃,那热包子肯定是什么香味也没有。“嘴痒”、爱插话的人,就等同于不让人吃好热包子一样无耻。有人把这种人比做爱管闲事者,其实,他们远不是爱管闲事者那般简单。鲁迅曾说:“世上是仿佛没有所谓闲事的,有人来管,便都和自己有点关系。”有什么关系呢?还是前面我所说的:怕别人话说多了,自己被人忽略了。
  有位新西兰老师问她的一位学生:“为什么人要有一张嘴,两个耳朵?”她看其弟子在想,便自问自答道:“因为上帝让我们多听少说。”在别人讲话时做一个好听众是美德,不仅表现教养和风度,而且不会错过可以利用的某种信息。所谓“三人行,必有吾师”,就是此理。这个道理说起来容易,但做起来就难了。别提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愿意做“听人说话”的听众,即使那些“训练有素”的电视节目主持人中,也会出现因为不尊重别人而爱插话之大忌。比如最近较为流行的“谈话”栏目,我常常看到一些主持人与嘉宾上演“喧主夺宾”之“戏”,时不时地打断人家的谈话,未等人家把一个话题讲完,就迫不及待地横上一杠,打断嘉宾的思路,致使嘉宾精彩的发言戛然而止,不得不硬着头皮去接主持人的话碴儿再往下说,这样的节目要能办得让观众满意,岂不怪哉?
  在团队各种活动,在朋友聚会,在公众场所,乃至在“一对一”的对话场合中,再没有哪种人能比爱打断别人谈话的人更让人讨厌的了。如果爱插话者仅仅是为图个热闹,发发“嘴痒”倒也罢了,而我们常常遇到的爱插话者往往会是插一两句话还不过瘾,还要滔滔不绝地“长篇大论”,上演“插入为主”的角色。他们以为自己说得越多捞得越多,殊不知被打断话者的心里绝非好受,若是他们也像爱插话者一样不容你的表演,一场嘴仗恐怕就在所难免了。
  爱损人型俗话说:“口是伤人斧,舌是割肉刀”“舌上有龙泉,杀人不见血”——说明如果一个人想搞垮另一个人,并不需要动刀动枪动家伙,只需要发发“嘴痒”,制造一些无中生有的事端损损对方——这就足具杀伤力了。
  靠一张嘴来损害他人者大抵有两种。一种是有计划、有预谋地靠损人而使自己得益的。我以为这种损人行为本质上已经远远超出了“嘴痒癖”的范畴,是地地道道属品质上的问题了。既然不属“嘴痒癖”问题,在此就不说他了。我要说的另一种靠“嘴痒”损害他人的人——他们大多属于纯粹的“嘴痒癖”患者——这类人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比比皆是。他们通过耍耍贫嘴,挑人毛病刷人脸面之事也是极感兴趣的。像贫嘴张大民之类的人,你就没办法说他道德品质有多么恶劣,但“小打小闹”的损人利己之事却干得不亦乐乎。他们大都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有一点点小聪明但没什么出息,长期以来与自卑心理相依,养成了一副既散漫、不思进取,又爱谈资的市侩德行。他们没有真知灼见,但其“嘴痒”之癖却屡屡会给真正的有真知灼见者制造各种无端的麻烦。
  更可气的是一些工于挖苦之能事的“嘴痒癖”者:他们虽然不直接地骂人,但一张“先扬后抑”的嘴只要一说话,就好比是逼人吃苍蝇裹陷的包子般——奇损无比。比如见到同事穿新衣,便说“这衣服你穿起来挺有型,但我穿起来就像孕妇了”;比如见到朋友买新房,便说“这房子蛮大的,如果有游泳池就好了”;比如见到朋友购新车,便说“这车子不错,我家邻居的车好像更高级”;比如朋友请吃饭,便说“这餐厅菜上得真快,只是味道差一些”……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请诸君试做分析:这些听似赞扬他人的“好话”背后,究竟还裹着一层什么东西呢?
  依我之见,这种东西应该叫阿Q般的自我心理满足。殊不知这种短暂的心理满足总是不可能持久的,它大有可能因为语言失当而招致他人的不满,以致反唇相讥,但凡许多无畏的嘴仗也由此而起。然而爱损人者最不怕的恰恰是打嘴仗。不是吗?这边的嘴仗尚未告结,指不定那边的“嘴痒”又将要开始了!
  我之所以将如上4种类型的“嘴痒”者统称为“四类败嘴”,是因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消极生活、不思进取、娇纵自己、嘴不饶人。而这16个字,恰恰都是给正常的人际关系制造各种麻烦的“病源体”,这些“病源体”一旦扩散,隔三岔五地弥漫在人际交往中,嘴仗就在所难免了。
  想想当今中国社会:心浮气躁者俯拾皆是,一些头脑简单“两片”发达的不为人齿的沉渣,并不因为社会的进步而消弥,反而愈发“活跃”地占据着忙忙碌碌的人们的心灵空间,他们以低成本的“举嘴之劳”为荣,恬不知耻地制造各种无端的嘴仗——分散着人们创造各种有效价值的注意力,瓦解着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良好期待——他们的“嘴痒癖”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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