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隐-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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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一个堕落的年代,忠诚并不是必须的。”
尼斯并不认同路克的话:“你们难道还没有注意到吗?菲利普王子殿下并不在意我们是否忠诚,他需要的是我们能够帮他的忙,而对腓特烈公爵来说,你们就算忠诚,又有什么用处?”
路克和伊斯特一脸黯然。
“你有什么想法?”
路克问道,他有些想接受尼斯的建议,不过他要知道尼斯为什么会想多处下注?
“圣殿骑士团靠借贷起家,沿海那些城邦靠贸易发财,佛兰德尔靠工业繁荣,他们都是很好的榜样。”
尼斯说道:“你们还没有发现吗?和以前比起来,土地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关键是要有人有钱,再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地盘,这样就可以养活一支军队。如果你们觉得没有领地不保险的话,那么就去申请一份‘黄金诏书’,然后和异教徒开战,从异教徒那里夺来的土地,总是属于自己的。”
他点出其中的关键。
“黄金诏书”的存在,是为了保证上帝控制的势力范围会不停往外扩张,而不是像古代那些庞大帝国一样,经历一段辉煌的扩张之后,就渐渐开始萎缩,最终衰亡没落。
只要是从异教徒那里夺取的土地,教会就会承认它们的归属权,任何人想要抢那片土地,都会被认为是对上帝的挑战。
路克和伊斯特全都听懂尼斯的意思,不过两个人心里充满犹豫,这就是骑士和牧师的最大区别。
骑士的眼里永远都盯着现成的东西,因为那样才能够为他们带来利益,而牧师则不同,没什么比开辟新的教区、将异教徒感化为上帝的信徒更有意义。
对于那些真正虔诚的牧师来说,这是应尽的职责,而对于像尼斯这样的人来说,这可以给予他实力,让他拥有属于自己的教区。
苦修士想要成为圣职者、想要拥有自己的教区,只有为数甚少的几种办法,这就是其中一种。
整个晚上都没有发生任何事,第二天也一样。
和之前的紧张忙碌完全相反,现在是闲的的让人发慌。偏偏此刻他们是在敌国境内,不能发出声音,也不能露出行踪,除了站岗放哨,就只能躲着睡觉。
到了第三天,众人原本以为还会在悠闲中度过,没想到天刚亮,魔法师哈尔就有了反应,之间他朝着远处看了一眼,然后手一招。
片刻之后,风精之羽飞射而来,悬停在头顶上。
这玩意有两种用法,一种是自己催发,另外一种就像现在这样,由一个魔法师负责收发。前者运用起来灵活,后者则更为方便,不过后者那种方式有许多限制。那边的人必须待在原地,不能乱动。
随手捻起那根羽毛,魔法师哈尔倾听着上面携带的消息,片刻之后他抬起头来,向路克报告道:“那位勋爵已经到了,不过仓库里的人却没有做好准备,勋爵和几个随从不想等待,所以选择先走,另外一部分人则等到物资装好之后再赶上。那边问我们要不要下手?如果决定下手的话,他就撤回来,如果不下手的话,他仍旧会潜伏在小镇里。”
“你们怎么想?”
路克转头问尼斯和伊斯特。
“靠,前面那批人肯定是硬骨头,后面那群人的实力应该不怎么样。”
伊斯特的赌性又上来了。
尼斯犹豫了一下。如果是以前的话,他或许会反对,但是这两天的等待实在太枯燥乏味了。如果放弃这个机会,他不知道下一个机会什么时候才会到来?
再说,那支队伍的人本来就不多,兵分两路之后,力量更加分散,而且后面那批人十之八九是随从。
他们的目标就是那些随从。
大贵族身边的随从可不简单,很多都是某个家族的孩子,路克他们当年如果被送往大贵族家,想得到这样的位子,说不定还要经历一番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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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路克他们来说,这种等级的俘虏最合适,因为这些人的实力不会太强,也因为战斗中难免会失手,万一杀死对方,路克他们也扛得起这样的仇恨,要不然换成某位伯爵的爱子丧命在他们的手里,绝对是一场灾难。
伯爵以上的贵族已经不用顾及教会的面子,完全可以派出刺客要他们的性命,而教会绝对不会介入。
“不过,有一个前提,两批人必须离得够远。”
尼斯虽然赞成动手,但是他的打算更趋向稳妥。
三个人里有两个人的意见一致,而路克原本也不打算反对,所以最终的结果就出来了。
他们立即开始准备。
尼斯和魔法师哈兰负责放哨。因为前面那批人的实力会很强,绝对不能用眼睛探查,不然的话肯定被发现,所以他们只能用耳朵听。前面那批人经过的时候会传来马蹄声,而后面那批人经过的时候,除了马蹄声,还会有车轮碾压得声音。他们两个必须确定这两批人离得够远。
“让梅特洛回来,顺便让他想些办法,让那两队人之间的距离尽可能地拉远。”
路克遥控指挥着。
魔法师哈兰立刻发出风精之羽,而风精之羽很快就又回来了。
“他已经得到命令了。”
魔法师哈兰报告道。
几分钟之后,一张爬犁摇摇摆摆出了小镇,爬犁上放着一堆农肥。弥漫开来的臭味让镇口的士兵们全都躲得远远的。
几辆已经装好军械的马车正准备离开小镇,可惜他们慢了一步,梅特洛的爬犁在他们之前出了小镇。
闻到那股浓郁的臭味,几个骑着马的人立刻命令驾车的士兵停下来,他们可不想一路上闻着臭味前进。
“真是晦气,现在是冬天,怎么会有人往外运肥料?”
为首的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孩,一头金发,白皙的脸蛋,灵动的眼睛,看上去十分可爱。
他的身分肯定不简单,因为其他人都只穿着一身锁链甲,行军的时候很少有人全副披挂,像铁甲衣,盾牌,长枪这类东西全都有专门的马匹驮着。只有这个小孩全副武装,甚至连马匹都披上马铠。
全套的马铠最轻也有四十几公斤,再加上人的重量和全套的铠甲,总重量绝对恐怖。
上阵厮杀还好,这样的长途行军,一般的马根本吃不消,但是那个小孩胯下的战马,却像是一点感觉都没有。
如果路克他们在这里,肯定会一眼认出,那是一匹血统纯正的安蒂尔马。
“大概是收肥的,粪便这东西只有在人多地地方才容易取得,所以很多住在偏远乡村的人,会赶着没有农务的时候,到镇上运一些肥料回去。”
说话的是一个身材瘦长的随从。
这些人全都是贵族出身。
贵族出身并不意味着高高在上,整天风花雪月,相反的,他们必须学习怎么打仗,怎么管理领地,而农务就是领地管理之中最重要的一件事。
一个合格的贵族可以不谙农务,可以不会养马,但是这些知识都要知道。
事实上,被送往大贵族家的孩子,一开始必须和下人们住在一起,但并不像路克和伊斯特他们所说那样,是一种屈辱的事。
和下人们住在一起,大多是为了让他们学习底层的工作,学习如何管理一个家,如何管理一片领地。所以这种出身的骑士,在领地管理方面确实比教会出身的骑士要强得多。
爬犁在前面不疾不徐地走着,那队人也只好跟在后面,用同样的速度前进。
梅特洛确实挺精明,他的速度不是很快,却又不至于让后面的人跟得不耐烦,恰好踩在他们能够忍耐的底限上。
从小镇到伏击点只有十几公里的路程。
转过一个山坳,后面的人看不到他的身影,梅特洛立刻加快速度,他赶着马往斜坡上跑,爬犁上的农肥早已被他扫落,这玩意儿熏了他老半天,他也感觉快受不了了。
“辛苦你了。”
在山坡上,路克朝着梅特洛挥了挥手,在他身后,波而布早已为老爷准备好了盔甲和武器。
车轮碾压路面的声音愈来愈近,那支车队终于进入山坳。
“吁!”
那队人马全都拉紧缰绳,让马停了下来。
只见两侧的山坡上全都站着人,前面的大道上更是停着四匹马,紧接着又有几个人从身后的山背拐出来,掐断退路。
“你们是土匪还是骑士?”
那个小孩非常不满地喊到。
“我们当然是骑士,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光明正大地站在你们面前。”
路克显得理直气壮:“用不着担心,我们会堂堂正正的把你们击败,你们现在可以穿上铠甲,拿上你们的武器,不过别想拖延时间。”
他嘴上说得慷慨激昂,心里却在滴血,这样的伏击在他看来,绝对傻透了,对方两边都有强援。不管是刚才过去的那批人调头回来,还是驻守小镇的那队人马杀过来,都够他们受的。
但是为了不破坏规则,他不得不这样做。
让他庆幸的是,对面的那群人全都血气方刚,居然也想堂堂正正地打一场,根本没有拖延时间的意思。
那群人的平均年龄也是十七、八岁,他们迅速披上马铠,穿上铁甲衣,戴上头盔。
从顶级战力的数量来说,路克这边还要少一些,他们四个见习骑士、一个蛮族扈从、两个牧师、再加上一个魔法师,而另一边则是十二个见习骑士。
说到士兵的数量,路克这边占优势,总共二十二个士兵,再加三个随从,那边却只有二十个士兵。
高高举起长枪,两边的人马开始列队,路克他们早已占据有利位置,对面那群人需要同时兼顾前后两面,不得不背靠着那几辆马车而分成两队。
从头到尾,路克这方没有做任何小动作,在那群人穿戴铠甲的时候,他这方甚至没有准备魔法和神术,直到对方列阵,他才举起右手。
这是向对手致意,同时也是战斗的信号。
几乎在一瞬间,魔法师哈兰和那个牧师开始各自吟诵。
被拦截下来的那群人顿时紧张起来,这时候他们才发现自己这边最大的弱点——他们没有魔法师和牧师,除此之外还有一个致命的弱点,他们没有指挥官。
此刻,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赶快冲过去,趁对方的魔法和神术还没有准备完成,杀掉这两个人,最不济也应该打断他们的魔法,可惜,那十二个见习骑士面面相觑,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发号施令。
战场上的机会稍纵即逝,当青濛濛的羽毛虚影升起,当金色流光在路克和他们的战马身上流转起来,对于另外一方的人来说,一切都已经晚了。
正面,路克、帕尔姆和尼斯三个人骑着马冲了过去,尼斯的马最慢,但是他的攻击却最快,他的右手飞快拨动着弓弦,将一枝枝箭矢射出去。
仅有的半捆箭矢现在全都给了他。
在山坡上,那些士兵同样也在射箭,没有了意识连接,他们的箭法变得非常差,好在目标离得很近,他们又居高临下,占了很多便宜。
不管是尼斯还是那些士兵,射的全都是对方的士兵。
那些从马车上跳下来的士兵,实力并不怎么样,用的武器又是长矛,是标准的长矛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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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矛兵攻强守弱,克制骑兵,却被弓箭克制,这是常识。
惨叫一声接着一声,尼斯的箭刁钻而快疾,射的都是小腿、肩窝之类最不容易防守的地方。而从山坡上射下来的箭矢同样也有不小的收获,至少他们的存在,让对面的士兵不得不分心旁顾,而面对尼斯那如急雨一般的箭矢,分心的结果绝对是致命的。
一轮快箭下来,二十个士兵倒下三分之一。
长枪阵必须组成密集战阵才有威力,一旦有了缺口,那就什么都不是了,更何况少了三分之一。
另外两个人的目标是那些见习骑士,路克和帕尔姆几乎直接撞上去,两个人同时发动朗基努斯枪的神术,两道光芒如同孔雀开屏一般,朝着对面攒刺过去。
那十二个见习骑士同样分成两队,朝着前后两个方向,正面只有六个人,在路克和帕尔姆的恐怖攻击下,根本就没有抵挡的能力。
其中的四个瞬间被打飞,另外一个实力稍强一些,不过他要护住那个小孩,免不了有些手忙脚乱,所以被帕尔姆的长枪擦了一下,肚子上划开一道一尺长的口子。
“走、护着少主快逃。“”侥幸逃过一劫的那个人高声喊到。
他所说的少主,指的当然是他保护的小孩,但是此刻他们根本没有上下关系,也不知道由谁断后,又是谁要带着少主离开,所以话音落下,其他人都没有反应。
不过,这句话倒是提醒了那个小孩,他猛地一夹坐骑,那匹马顿时串出去。
他快,尼斯同样不慢,随着一连串的弓弦响起,一排箭矢朝着那匹马射去。
虽然那匹马铠严丝合缝,连马的四条腿都被包裹起来,但是飞奔的时候总会露出一些缝隙。
可惜,尼斯的箭法这一次失效了,叮叮当当一连串轻响,所有的箭矢全都钉上马铠,那匹马铠仿佛是用磁铁做的,射过去的箭矢全都偏离轨道,直接撞在钢片上。
远程武器实在有太多破解之法,这也是其中一种。也难怪骑士很少使用弓箭,除了需要携带大量的箭矢,克制的东西太多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不过尼斯的手段不只一种,他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小孩逃掉,小孩一旦冲到前面求救,把前面那批人招来,麻烦可就大了。
一道银光从尼斯的袖管里飞出,瞬间追上了那匹马。
那匹马很有灵性,猛地往旁边一闪,试图避开,但是尼斯射出的银光同样也拐了一下,银光贴上马背,却没有引发马铠里封印的防护法阵,而是滴溜溜一转,从那个小孩腋下的缝隙里钻进去。
任何护甲,腋下的部位肯定是弱点,小孩尖叫一声,从马背上摔下来。
那匹马久经训练,立刻前腿收拢,人立起来,强行刹住前冲的力量。
人从马上摔下来并不会死,但是被拖着走的话却会被活活拖死,所以训练良好的战马,在主人摔下来时都会这样做。
让人感到讶异的是,小孩把脚从马镫里抽出来之后,立刻拍了一下马腿,嘴里喊道:“快,去报信。”
那匹马像是听得懂他说的话,立刻朝着前方飞奔而去。
其他人来不及反应,魔法和神术需要准备,时间来不及,路克他们是骑士,因为有尼斯这个专职的弓箭手,所以他们连标枪都没有带,伊莲娜倒是掷出一支标枪,但是标枪和之前的箭矢一样,全都吸在那件马铠上。
突然,一条绊马索贴着地面,朝着马腿缠绕上去。
这玩意儿就是两头挂着重物的绳索,一边旋转着,一边飞出去,碰到细长的东西就会牢牢缠住。
尼斯瞄准的是马腿。
那匹马灵性十足,居然能感觉到威胁,双腿猛地一蹬,身体飞跃而起,绊索从马蹄底下飞过去。
再想拦截那匹马已经不可能了,那匹马如同一阵风一样迅速远去。
所有的人都仿佛从睡梦中惊醒一般,原本堵住后路的伊斯特也冲下来,高个子美女更是接连把六枝标枪全都掷出。
有这么多人出手,尼斯就没兴趣湊热闹了,他骑着马走到那个小孩身边,看了看小孩,然后伸出一只手:“起来吧,小家伙,战场可不是你这种年纪该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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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也斜着眼看了看尼斯,冷哼了一声,说道:“你有资格这么说我吗?你也不比我大多少。”
不过他倒是挺配合,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