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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大熊猫看小电影 作者:沈宏非-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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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年丧偶
        张国荣死了。他不是我的偶像。但是事件给了我谈一谈偶像以及“丧偶”的机会。若张国荣算是因缘,此前此后则各有一事形成“际会”:愚人节前一周,在报上读到罗大佑与“上海精英畅谈会”的报导,“面对偶像很激动,心跳得厉害。”(复旦大学教授严锋语)。其二,电视上,李敖惊爆张之自尽乃艾滋病之故。
        我的惊讶不在“料”猛不猛,而是他老人家报料的态度:“我不是乱说,是有可靠消息的。别忘了我的前妻是谁。演艺圈中的消息,我也很灵通的。“
        “别忘了我的前妻是谁”——这话听着耳熟啊。想起来了,李敖被囚于军法看守所时,写过一篇后来大名鼎鼎的歌词,名字就叫《忘了我是谁》。从《忘了我是谁》到“别忘我了我的前妻是谁”,愤青情怀已沦为娱记腔调。岁月、电视,一个比一个毁人。
        想当年,也曾有机会向罗大佑当面示爱,惜乎由偶像做东的那场饭局过于丰盛,以致我光顾了埋头于火锅里挑肥捡瘦,满怀的景仰,竟惘付了那一锅滔滔肥水。无论如何,以上两种态度皆大壮了吾之贼胆,得以狗仗人势,放开怀抱,干一干这件一直想干而不敢干的事——张国荣死了。我不是他的fans。我的偶像其实是山口百惠。国荣亡而思百惠,皆因《风继续吹》——前者在1989年红馆告别演唱会所唱,系翻自后者的《再见的另一方》(或名《再见的彼岸》)。其实哥哥与同时代诸星一样,都爱翻唱和谣,《Monica》翻自吉川晃司,《拒绝再玩》翻自安全地带,《不羁的风》翻自吉川晃司,等等。国荣在告别演唱会上以《风继续吹》作别歌迷,声泪俱下,几度泣不成声;距此十九年前,百惠却在同一种场合把《再见的另一方》唱得哀而不怨,怨而不伤——就在这一年,山口百惠成为我的偶像。这一年,我大一,9月入学,一个月后山口百惠在东京武道馆举行告别演唱会,再一个月后与三浦友和在灵南阪基督教堂举行婚礼并宣布退出演艺界,又一个月后列侬在纽约遇刺——真是苍茫时分,偶像的黄昏。
        但是爱偶像和爱国一样,都不分先后的。偶像在我们的求偶期就位,作用仅限能指,经过很长的潜伏期之后,所指才能得到体现,并且逐渐形成“偶像”的形式和概念,当我们在这个孤独的行星上缅怀个人历史,“明星”才会以一种虚拟的光照亮过去,“在头顶的山上它缓缓踱着步子,在一群星星中间隐藏着脸庞”,我们并籍此与他人取得联络,寻求慰藉,最终产生意义。这种效应,正如华东师大教授毛尖女士向罗大佑所做之表白:“我前两天就很激动的,我到处嚷嚷:我能见到罗大佑了。因为青春时代你就像我们的一个恋人一样,我是听着你的歌长大的。年少时对你有着如恋人般特别的感觉,但见面时却发现没有了激动的心情,我想是自己长大了。能不能请你为我们清唱一首,让我们能够回到1980年代?”(据《南方周末》)也就是说,偶像在叙事功能上类似后设小说(metafiction),超越了文本的叙事者,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完成着回顾,反思以及质疑的使命。
        遗憾的是,上述潜伏期的终结总是以偶像的消失为标志。此处涉及一个明确的时间概念。“歌很容易给人幻想,歌是媒介,你的生活借着我的歌,与现实若即若离,时间在这里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罗大佑回应毛尖语) 

        欲将“偶像游戏”玩得功德圆满,偶像必须在某一适当的时间迅速而果断地撤离,从fans的视线里消失。“作者已死”,游移的文本属于广大读者而不再是偶像的个人叙事,尤如张迷心目中,哥哥翻唱的那些歌曲之原作者和原唱者不仅早已“死亡”,甚至根本就没有存在过。这方面,山口百惠堪称完美之典范,说告别就告别,大丈夫,说不出来就不出来:Thank  you……Sayonara no kawarini,连再见也不说,玩的是真“谢幕”,然后拒绝再玩。
        “丧偶”是这场游戏的关键词。它是一门技艺,需要偶像和崇拜者之间的高度默契。山口百惠那样的假死才是真正的“作者的死亡”,而不是张国荣的选择,哀莫大于死掉。就职业生涯而言,张国荣其实相当清醒:“我很佩服退休艺人,十多年前百惠退休,当时我好似尚未入行,我看着电视,感动得哭起来。我觉得做艺人不应该让观众见到你的底,这样你留在他们脑海里的印象才会恒久,如果占士甸在娱乐圈待到现在,肯定不会再是一个神话。”失去的偶像使我们得到救赎,中年“丧偶”更是幸事一桩。偶像是我们卑微生命中的“小神话”之一,我们籍此而成为自己的批评家。按照巴特的意思,批评不是科学,“科学探讨意思,批评则生产意思。”做为偶像,主动的肉身消灭固不可取,但假死之后复以“显灵”方式与fans做面对面畅谈,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亮各自的老底,无论是探讨意思还是生产意思,最终都会把整件事变得没有意思。
        到深圳去当老爷
        “妈妈,你知不知道有一个地方叫马尔代夫,那里椰林树影,水清沙幼,是位于印度洋上的世外桃源…………妈妈,你什么时候带我去马尔代夫呀?”
        按剧情,麦兜上了一当,囊中羞涩的麦太,只是带他“早机去,晚机返”地在本地玩了一天。说实话,那些不是急着排队乘缆车上太平就是忙着到铜锣湾购物的观众究竟是否真能看懂香港小市民的梦想和辛酸,我是有点怀疑的。不过,好在也就是一卡通,而且还是盗版
        ,也就不必认真,然而认真值得欣慰的,是今日的麦太和麦兜们已不再为马尔代夫而烦恼,因为他们大都幸福地直奔深圳“旅埠”而去。
        通缩持续,经济萧条,除了赤贫阶层,香港人的日子都不好过。做为消费主力,中产和小资早已沦为比无产阶级更惨的“负资产阶级”。在这种情况下,深圳便成了一个经济实惠的“出境游”之全民首选。港人进出深圳的方式先是单枪匹马,独自偷欢,而后呼朋唤友,结伴过岗,进而拖家带口、扶老携幼。也就是说,北上消费的人群,已从男性扩大到女性,再延展至合家之欢(适合女性及家庭消费的项目,有量体裁衣,吃饭饮茶,做头发,购正版书,买翻版名牌手袋、波鞋、内衣裤,等等,就连传统上只向男性提供的按摩业,也顺应潮流地推出了家庭套餐)。网上说,香港名作家李碧华在节假日“最热衷的一件事,就是一身便装呼朋唤辈,齐齐过境到深圳,先去书城拣书,然后开着车在市区绕来绕去,寻觅美食,她说深圳什么菜都吃得到,且物美价廉,在深圳吃什么去哪吃,她比一般深圳人都清楚。”
        据港府统计,2001年香港居民前往内地达5200万人次,较96年增加80%,年度在内地的消费为276亿元,其中单在广东省的消费已达203亿元,占内地旅行消费总开支大半。做为港人北上消费的首选,从罗湖入境的年人流量已逾7000万人次,平均每天有20万人次。联检大楼附近的罗湖商业城日均客流量高达二万多人次,节假日且高达七至八万人次,顾客中九成以上是香港人。很显然,与其说去深圳旅游,不如说是去消费,与其说是消费,不如说此事正在内化为香港人的生活方式。其实,地球上有不少国家和地区之就近的“境外”都存在着一个“深圳”,例如直布罗陀之于西班牙人,泽西岛之于英国人,当温哥华市民于周末纷纷越境涌入美国,美国人则纷纷越境涌入了墨西哥。虽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过,天下的此类“旅游者”相信也不都是会为了买便宜货而来来往往,香港人应该也不例外。深圳的物价低是低,但是加上旅费和时间这两样最珍贵的东西,账一点也不难算,遑论新界地区的同类消费品价格正在向下赶超深圳。再亲眼看看罗湖那“爆棚”的人潮,切肤地想想人潮中的百般皮肉之苦(今年复活节假期,21万人经罗湖进入深圳,拥挤中,六旅客当场晕倒),任何正常的旁观者都有可会生出与我一样的疑心:欲养成这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壮游”精神,除了账面上的利益,想必还另有所图。
        一个专程到深圳做头发的香港女人承认,如今在香港做个头发,也不过六、七百元,但她还是宁愿上价格差异不大的深圳去做,因为心里“舒服”。有一些重要的背景资料这个女人没说出来,或者,她自己心里也不很清楚:深圳的发型师,月薪几千,而他在香港的那个同行的月入,随便就是数万。这很可能就是“舒服”的根源。中文大学市场学系今年进行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北上消费的市民主要分三类:“享乐一族”、“面子一族”及“节俭一族”。其中“面子一族”的族群最为庞大,占43%,并以低收入人士为主。其北上消费的主要动机是“为了追求被尊重的感受。”受访者在小组分享时透露,他们在香港消费时很有挫折感,不受尊重,例如不满小费少、光顾金额低等,但他们却在深圳重拾这些尊严,感觉自己“是一个大款”。一名长者说,在香港做脚底按摩,给(按摩者)二十元小费,“唔该(多谢)都没一句”,深圳却“当我是老爷,鞠几个躬都不止”。
        性别研究专家指出:只有当一个女人混得不如另一个女人,这两个女人才有发展亲密友谊的基础。消费者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虽然不尽如此,但是,如果我们仍相信股市和楼市都是“信心”产业,那幺二十世纪以来的旅游业,就很有可能与“自尊心”有着密切的关联。上世纪四十年代末,眼见欧洲游客群起涌入巴西,利维斯史陀(C。Levi…strauss)因在《忧郁的热带》一书中断言:“旅游的时代已经结束”。事实上,旅游的时代非但未曾结束,反而因利维史陀深恶痛绝的那种“宾主互相之间的做作”而蒸蒸日上。圣诞新年在即,罗湖桥头,鹏城内外,想必又是一番人山人海的万民欢腾。在此衷心地敬祝宾主双方各得其所,圣诞快乐。
        扒扒垃圾
        Paparazzi,中译“狗仔队”。毕竟港式译法,总觉不甚妥贴——“狗仔”二字虽然传神地表现出Paparazzi那种以超灵敏嗅觉穷追不舍之专业精神,但以我个人所见之香港“狗仔队”,虽然大都偏瘦,却并不总是采取劳动密集型的作业方式,故一个单干的独行“狗仔队”便不可以复数的“狗仔队”称之,同理,亦不可将一位只身救火的孤胆英雄称为“消防队”,或者“朕即国家”。当然,也不可将“狗仔队”一词自行非团队化为“我是狗仔”,这样说未免流于自我“卡哇伊”美化,并且也很容易招惹爱狗人士的反感。
        按照通行的解释,意大利文 Paparazzi出自费里尼1960年作品《甜蜜生活》。马斯杜安尼饰演一名专做上流社会花边新闻的记者,这种职业,电影里叫paparazzo,为paparazzi的单数形式。一时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故“狗仔队”现已通用于华语世界。曾有人将Paparazzi音译为“帕帕垃圾”,“垃圾”很精到,“帕帕”却不知所云。以我之见,与其“帕帕垃圾”,不如“扒扒垃圾”:一来,比较符合汉语的构词习惯;二来,以在垃圾堆上“扒扒”之情状,对“狗仔队”一词做了充份的观照。
        “垃圾”不难理解,关键在于“扒扒”这种姿态。垃圾本来是一大堆无价值的东西,一经“扒扒”,便有了另一堆垃圾中的垃圾,由“扒手”们亲手撕给我们看,或者,看完了由我们自己来撕。如果你觉的“扒扒垃圾”也不够好,我们还可以慢慢切磋,一名之立,旬月踟躅。但是,恐怕这一次不能等得太久——上个月,我在一份周刊读到这样的大字标题:“狗仔队离我们有多远?”感觉是一记当头棒喝,份外警醒,大有“WTO离我们有多远?”或者“蓝牙离我们有多远?”之意。众所周知,在中文的媒体语境中,“离我们有多远”经常就隐喻着“我们十分向往”或者“我们已经等不及了”。也就是说,中国现在也有了垃圾,并且也很值得去“扒扒”。
        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一个垃圾场?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的的垃圾自有中国特色,中国味道以及中国扒法。我发现,与港台和外国同行相比,中国内地“扒扒垃圾”们在境界上来得个高:他们总是盘踞在一个事先抢占的道德高度之上,居高临下地扒扒之。更有意思的是,无论是按照专业操守还是职业道德,本应隐身的“扒手”却总是热衷于把自己也“扒”成垃圾的一部份,令“扒扒垃圾”带上了扒灰的色彩。“记者暗访”是目前最流行的中式“扒法”。充斥于报端的这类“暗访”其实是有一个固定模式的:在进入某一“不道德交易平台”之前,记者一定是假装得既单纯木讷同时又表现出略带邪恶的好奇心,进入交易程序之后,转换成一付傻头傻脑的样子问东问西,一旦入港在即,便借机开溜。谨借重庆某报的一则试析之:记者推开某茶楼大门“探头朝里望”,突然,一“中年男子不由分说,抓住记者拖进茶楼。”此刻,传说中的小姐出场了,“小姐突然抓住记者的手往其胸前拉,脸跟着贴了过来…………记者走出茶楼,小姐尾随而至,(把记者)推进门外的一间宾馆客房。‘和我做爱!’小姐关门后脱口而出,并动手解裤子纽扣。‘你干啥子?’记者喝斥,却被她推倒在双人床上。记者慌忙中,她已将长裤脱至膝盖。”
        说句老实话,每读这类报导,我总是为那个从头到尾都在表演着甘地式自我考验的记者捏一把汗。正应了费里尼自道:“我渴望取悦于人,引人注目并教育他人。使自己成为一个预言者,一个目击人,一个醒世的丑角。”相比之下,另一种纯属狗(仔队)仗人势的“扒法”,不但太不专业,而且明显地把广大垃圾消费者当成傻瓜。上海某电视台播出过一则新闻,只见记者在大批公安的簇拥之下“突然”闯入一家KTV,客人和小姐一个个都乖乖坐在原处接受记者的采访,并且一路保持着被破门闯入之前的姿式和身段,记者把话筒伸向一个掩面坐在客人腿上的小姐:“请问你为什么要坐在他的大腿上?”
        “没有啊,我只是想看他衬衣的牌子而已”。
        去年圣诞,赵薇与吴大维在上海复兴公园被香港狗仔队拍到“躲在一个阴暗角落激吻”的照片。事后,赵的保姆解释说激吻只是为了互相取暖而已——我绝无试图把发生在上海的这两件事做横向联系之意,我想说的是,香港“狗仔队”把“扒”的目标锁定为名流,他们在内地的同行则偏爱去扒“些不入流的大众化垃圾。做为八卦新闻的忠实读者,我其实一直都环保地遵循着个人的垃圾分类法:后者不可回收,前者可以回收。我比较敬重的,是那些专扒可回收垃圾的”扒手“。唯有如此,”扒扒垃圾“才能完全不拘形式地由技能上升为精神。再说,Parazzi的本义其实是”追踪摄影队“,虽不一定视美国的间谍卫星为”空间扒扒垃圾“,却不妨尊《万象》上最可读的陈巨来先生为”文史狗仔队“。
        怎么才能变得不那么出名
        名人因群众的“名人崇拜”而成为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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