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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蓝鸟记(短篇小说集)-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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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了。
如果那个人跑出来,又黑又胖又矮,那怎么办?
我的想象力越来越丰富了,像个孩子一样,啊老天啊老天,我对一个陌生人这么有兴趣干什么?是的,我寂寞,是的,我一直没有碰到适合的男孩子。
一般的男孩子都太………现实。这年头的人都太现实,也不能怪他们,生活如此,生活迫人。
现在这个人,我对他很有兴趣,我想认识他,但是我现在没有这个胆子了,以前我会跑过去说「你好吗?我是什么什么人,我们是邻居」。现在,现在不行了,现在我老了。
等他过来跟我打招呼?他这么多朋友,又这么懂享受,他也许还有很多女朋友,很多。他不会过来的。
有人说:「如果你要一样东西,不要等人家施舍,走出去,争取!」
但我是不行了,我还是等一下子吧。这里附近如果有这么一个理想的男孩子,真是幸运。等一下也不妨,我叹一口气,不知道他的样子如何,我不介意一个人的样子,本质与性格才是最重要的。
他每夜放不一样的音乐,每支音乐都很重复,到深夜才停止。我买了一副耳塞,不爱听就塞住耳朵,耳朵有点胀,早上起来时并不好受,但总比失眠好些。
阿佳很愤怒,她不喜欢对面那家人,所以她从来不与他们说话,她说她被吵死了,我只好苦笑,但是我们始终没有见过那里的主人。
我常常在有空的时候过去张望一下,除了那个佣人之外,也不见有什么人,那两个佣人的年纪很大了,一个是花匠,一个是煮饭的,他们倒是很礼貌。
我不知道有没有人留意我,不过我是注意对面那家人家的,我留意着他们每一个人的举止。
有一次,我在星期六上午出去为阿佳带点罐头食物回来,看到一辆保时捷在我面前驶过,银灰色,我认得那号码,就是我们那邻居。我加了油,追上去,我实在想看看他长得怎么样。我追到它旁边了,一春之下,却有点失望,因为车里只是一个女孩子,长发飞舞,腥红的嘴唇,戴着一副大大的太阳眼镜,一件黄衬衫,一看就晓得是个美女。


我泄了气,车子慢下来了。
他的女朋友?
我一整天都在想,他的女朋友?当然,那还用问?有谁敢开他的车子?当然是他的女朋友。而且又这么漂亮,我黯然的想:太漂亮了。
为什么每一个看得上眼的男孩子,不是结了婚,就是有了女朋友?永速被一些高明的女孩子捷足先登?永远轮不到我?我躺在床上想了一个下午。
那辆银灰色的跑车停了一个周末,没有动过,没有音乐。
当然,有人陪就不必音乐了。一连好几个当然,把我过去想认识他的念头,完全打消了。
我还是很寂寞。
那屋子里时有时停的音乐,阿佳与我都习惯了,不以为奇,我跟着下来,把好奇心压抑了下去——管人家面长面短?还是好好的工作吧。
夏天近了,天日渐长,下了班开车回来,那太阳还很好,我常常嫌自己的脸色有点苍白,于是走到沙滩那里坐了下来,没想到有人比我先到。
是那个长发的女孩子。她穿著大花鲜艳的两截泳衣,躺在毛巾上。
我看看她左右,不见有人,她一个人?
她也看见了我,向我笑笑。她的牙齿小颗的,雪白。
她是一个无懈可击的美女,纵然带点艳俗,还是美女,她的伴侣呢?没有空﹖在听音乐﹖她的脸是明朗的,一点沉郁都没有。
我们两个人在沙滩上坐着,终于她拉起大毛巾,走了。
临走她向我说:「你住在对面的房子里?」
我点点头。
「我们是邻居,」她说:「我们住得很近。」
她笑着走了,即使穿著游泳衣,也还留下一阵香风。
我有点反感,我心里说:才不是,你并不住那里,只不过因为你男朋友的缘故。
太阳沉下去了,我回家帮阿佳做饭菜。
她说:「小姐,最近你吃得很少,大概是睡得不稳的缘故。真是,对面那家人,太吵了,害你瘦了呢。」
我说:「要找比这里更静的地方住,也难了,只好将就一下,除非住到荒岛去,有人的地方,难免有声音,在这个城市,做了和尚,也还是俗的,简直没地方逃。」
阿佳沉默了一会儿,她说:「小姐,你也太静了,不如过去也参加一份子玩玩,也许就不觉得吵了。」
「什么话,我过去做什么?」
「不,今天对面那家子,派了个人过来请你呢。说明天晚上有个舞会,请你八点左右过去。」
「啊?」我一怔。
「小姐,依我看,你就过去坐一下也好,又不用搭车,就不住就马上回来好了。」
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到时候再说吧。 」
派了人来请我?几时的事?他是几时知道有我这么一个人的?
明天,明天又是舞会?
他家里真是热闹,果然六点钟不到,车子已经陆续的到了。我于是换衣服,既然有人来请,不过去就骄傲一点。我在挑衣服,选来选去,并没有好的跳舞裙子,只有一件红的,我没穿红衣服已经两年了,而且也不喜欢红的,这件红裙子是为了某一年圣诞买的,我并没有穿过几次。


还是穿黑的吧,我穿了一件黑的长袖裙子,齐膝的,换了丝袜皮鞋,戴一副耳环,看看钟,八时正还差一点,我躺在床上想,今天可以知道他长得如何了。这是一个谜呢,悬疑了那么久,终于到了揭晓的时候。


我的脸还是有点苍白,不过算了,我不是一个相信化妆品的人,我拿起我的小皮包,就下楼了。
走到对面,灯火通明,大门是开着的,不用通报,人人可以进去,这样做有点危险,不过满屋是熟人,这里又离市区远,也就没多大关系。
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看见我,迎上来,一手拉住我,「你来,实在太好了。」她上上下下的打量我,明艳的脸上忽然罩上一阵阴影,「你真好看,」她说:「家瀚就是喜欢你这样的女孩子。」
家瀚?家瀚是谁?谁喜欢我这样的人?
她自己也够美了,桃红色的长裙子,露着整个背部,头发云一样的垂下来,真是诱死人。女孩子多数不肯赞同性美,我是一个公道的人,如果对方是真的美,我只好承认。
她对我说:「你随便玩,随便走走,我们住得近,本来应该做好朋友的,但是我今晚要招呼很多人,如果冷落了你,你不要介意。」
我笑了,她这番话说得很得体,我想,这也就很难为她了。她是这里半个女主人?我慢慢的离开人群,向静一点的地方走过去。那个书房,我想,我要到那个书房去看看。
我摸索着,这座房子的间隔我很熟,因为跟我们那里是一模一样的,连灯开关位置都一样。我按亮了书房的灯,那盏灯在地上,很黯,仅仅够亮光看得见房内的布置。
我坐在那张真皮安乐椅上,一低头,。那本红楼梦还是在地毡上,我轻轻的拾了起来,抖落了上面的花瓣,拿在手中,左边有几个水晶瓶子与杯子,我打开瓶子闻闻,是很好的拔兰地,我倒了半杯,喝了一口。


太舒服了,这个书房,我关上了门,才发觉这房间的隔音设备很好,客厅外面人声音乐声顶沸,但是书房里只隐隐的听到一点点。
我几乎是躺在这张大椅子里的,享受着。这书房是这样熟悉,我在外边不知张望过多少次了,我很高兴,又站起来,每样东西摸一摸,走到一个书架子前面,我看到了一只照片架子,我拿起来看。
照相架子是水晶塑料做的,里面一张黑白照片,拍得很好,一个男孩子与女孩子。我拿到亮光附近去一看,发觉女的就是那个漂亮的女孩予,这个舞会的女主人,而男的——我呆住了。
真有这种巧合?纤长的身子,秀气的脸,秀气的眉毛眼睛。我的天。我拿着镜框的手一直抖,没有办法停下来,太巧了,这样的人终于被我找到了。即使他已经有了女朋友,看看也是好的。
我走到他的书桌面前去,我看到了一颗血红的图章,我拿起来一看,图章后刻着「辜家瀚」三个字。啊,他就是家瀚。他就是家瀚。
我放下了一切,我一定要走出去,去找到他,去看他一眼。我拿着酒杯,推开了书房门,回到人群里,一张张脸的找,但是我找不到。
我又不好去问这个女孩子,我颓然的一个人回书房,躲在里面吃闷酒。
我想,也许他还没有来,他还没有来。他有事。但是我一定要等到他回来。是的,我向自己笑了,拿着酒杯,很是得意。我可以在这间书房里过一辈子,我真可以。
我喝了不少,看了半本红楼梦。坐在地毡上,头渐渐沉重,我抬不起眼来。我想我是醉了。我倒在那里,心里塞满了事,很不开心,又很开心,就这样睡着了。
真要命。
我是被热毛巾敷醒的。我睁开眼睛,看着那个女孩子扶着我,一脸微笑。我羞得满脸通红。
「没关系。」她笑说:「你喝多了。」
「是的。」我抬起头了,「对不起,真失礼,什么时候了?」
「早上四点。」
「唉呀,我的天,舞会散了?」
「散了。」她笑笑。
我冲口而说:「他呢?他回来了吗?」
「谁?」她问。
「家瀚。」我说:「他大概回来了吧?」
她脸上苍白起来,「谁?你见了谁?你说什么?家瀚?」
「没什么,没什么!」我连忙否认,怎么可以用这种口气问及别人的男朋友,甚至是爱人呢?她当然要不高兴的了。
「你见到了谁?见到家瀚?」她拉住了我。
我尴尬起来,她吃醋了。
「不,」我也语无伦次起来,「我知道家瀚是你的男朋友。」
她打断我:「家瀚不是我的男友,我叫家灎,我是家瀚的妹妹。」
「啊!」我低呼了起来,充满了希望,啊!我怎么没有想到?怎么没有想到,这么说来,一切还不算太迟﹖不迟就好。我们是邻居,我还可以向他表表心意。
但是家灎的神色很紧张,她问:「你真看见了家瀚?」
「什么意思﹖」我觉得奇怪。「我没有见到他,但是我看见了他的书房,他的车子,他的屋子——」我大胆的说:「我想见他!」
家灎松了一口气,看着我,她低下了头,很久很久,我看得出情形有点不对。她抬起头来说:「家瀚,家瀚,你永远见不到他了。他五年前撞了车,死了。」
我像五雷轰顶一样,「不!」我大声说。
「是。五年前他二十七岁,最有前途的建筑师。坐在朋友的车子里去听音乐,回来车子失了事,就是这样。父母为了这个意外远远离开这里,他的屋子就空下来了,谁也没有动他的东西,直到我回来,拭去了灰尘,仍然没有动任何东西。他去听音乐的那天是下午九点。他坐在书房里看了一段小说,喝了点酒,朋友来接他,他没有开车子,恶耗在午夜传来。 」


我几乎疯了,我说:「五年前,」我喃喃的自言自语,「五年前,五年前我还没有毕业,我比他小十岁。」
「是的,」家灎苦笑,「他会喜欢你的,他一直喜欢静的女孩子,一直没有女朋友,第一次我见到你,就呆住了,这不是家瀚心目中的女孩子吗?我把你请了过来,想让你知道,你们住的那幢房子,是我哥哥设计的。 」


我知道,但是太迟了,什么都有办法挽救,但是失去的生命……
我颓丧的靠在真皮沙发上。
天渐渐的亮了。
「现在我住在这间屋子里,但是我不爱静,这里交通又不方便,我想我就要搬走了!」她叹一口气,「我觉得大家都不肯承认家瀚已经不在了。像今天,我老觉得他在我们中间——通常碰见这种舞会,他是肯参加的,不过老是皱着眉头,坐在一角不出声,偶然笑笑。今天我发誓他回来过。」


我凄惨的听着。
家灎说:「不要说我神经不正常,那天晚上音乐会的票子,是我去订的。我从来没有停止后悔过。」
忽然之间,我想回家了。我真正的家,不是隔壁的家。我要回去了,回去看看父亲,以免将来想见他还见不到,空恨自己。忽然之间,我觉得梦想是无法达到的,得到了,再失去,只有更难受,天下有什么如意的事!


我看了案头的那张照片一眼,再一眼,再一眼。
我是永远见不到我的邻居了。
我回家,睡了一觉,养足精神,就开始收拾我的行李。
阿佳不舍得我走,她说:「小姐啊,你走了我就太静了。」我只是笑了笑,安慰她几句。
我搬出去的那一天,家灎也在收拾东西,她的女佣人将书房的窗帘拉好,我瞥了一眼,老实说,我也相信家瀚会回来的,一个瘦长个子的年轻人,学问性情都好,不大笑,声音是柔和的,穿著长袖子衬衫,缝工考究的衣服,他是会回来的。


但是我要走了,终久不能在这里逃避一生一世。
但是啊我的邻居。
我黯淡的想,我的邻居,我并没有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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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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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了三次博物馆,三次都见到她。她是很发噱的一个女孩子,廿一、二岁的样子,可是那谈吐大概只有十六七岁,第一次跟她在一起的是她的父亲,她父亲已经走不动了,她还精神奕奕,大大声的叫「爸!爸!来这边。」


我很不喜欢人家在博物馆里大呼小叫的,登时投过去一眼,见她的可爱相,就不出声了,大热天,她穿一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一件破破烂烂的牛仔衫,一顶破破烂烂的鸭舌头帽子。
她真滑稽,一口英文,夹着几个法文字,是正牌的假洋鬼子吧,我想,因此把她当一个怪物似的研究。
她在那边说:「嗳爸,听讲都是乾隆御览之宝呢。」
大家都朝她看,微笑。
我摇摇头。
她走到我旁边来,我正在看一幅郎世宁的孔雀图,那几只孔雀金光闪闪,栩栩如生,然而最好也不过是个画匠,我不喜欢。
但凡这种官庭画匠,不论中外,自从彩色摄影发明之后,大概都失业了。
我看还是要看的。
那女孩子说:「爸,有透视感呢,真像洋人画的。」声音已经压低了。
我实在忍不住,就转过头去跟她说:「郎世宁根本是洋人,你查查去。」
她也转过头来,脸忽然之间就胀红了。一双眼睛圆滚滚的,皮肤晒得非常的黑,看上去是一个很舒服的女孩子,她看了我一会儿,就转到她父亲那边,一起走了。
我很后悔,我本来是开一句玩笑,没想到她就这么走了,一个女孩于,喜欢艺术品总是好的吧,她可能是一个学生,回来度暑假的。
没想到第二天,她又来了,独自一个人。
对着玻璃橱窗,一直看,兴奋得不得了,鼻子都贴上去了,口气都呵在玻璃上。
我跟我的教授说:「看那个女孩子。」
我的洋教授笑笑,「很漂亮。」他说:「不过不是美术学生。」
「如果她这么感兴趣,应该读美术的呢。」我说。
教授向我笑了一笑。
我与他这次来东方,是为了搜集一些关于法琅的资料,一到这间博物馆,他是完全被迷住了,天天一大早来,到关门才走,足足弄了一个星期。我只替他做一点解释,翻译。
是的,我是他的学生,或曾是他的学生,读完了美术,我在一家广告公司任职,虽然不算十分学以致用,也还过得去。这次他邀请我回来,我想也有两年没回家了,就回来一次。
我请了三个礼拜的假,与教授在一起,逍遥自在的来来去去,就忽然对工作不满,这次回去,辞了职也好,找份美术教师的工作,虽然年薪低一点,可是有意思得多,假期又可以到处逛。
而且我这个人也适合做老师,这么多嘴,刚才那女孩子就是被我得罪的。
现在她又来了,我决定躲得远远的,以免打扰她。
可是就在字画那里,又碰见了她。
她傻傻的看着一张竹子,是倪赞的,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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