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短篇小说集)-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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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吃一惊,我真不知道这些。
小宝涨红了脸,「谁说的?妈妈爱我!当然她会看我的信。」她生气了。
「如果她爱你,为什么不来看你?为什么忘了你的生日?」
「她爱我!」小宝忽然哭了。
「小宝,不要哭。」我劝她。
但是七岁的小女孩像是真的伤了心,一直大哭,大宝过去哄她,道歉,她只是不肯停。
然后他们的爸爸走来,把她抱起。看我一眼,冷冷把她抱进房去。哭声才渐渐停止。
大宝镇静地跟我说:「女人!」
他不是不像他父亲的。
我走的时候女佣人走过来跟我说:「先生请小姐留下来晚饭,如果小姐有空的话。」
「啊,当然,我有空,你们几点钟吃饭?」
「六点半。」
我看看表,都五点了。
「好。」
我与大宝入席。
小宝的头发已梳成辫子,坐在她父亲身边。
男主人看见我站起来。
我说:「不客气。」
他说:「谢谢你,莫小姐,你把我的孩子们教得很好。」
「你过奖了。」我说:「应该的。」
「明天你会多一个学生。」他说。
「啊?」我抬起眼睛。
「那将会是我,」他笑笑,「医生叫我在家休养一个时期。我也乐意学点中文,我其实是个文盲 很惭愧,住在外国久了,枉自做着中国人。」
「欢迎。」我说。
小宝笑说:「爸爸说「李白」写了些什么。」
「很多,好几百首诗,他是最好的。」我说得不可收拾,「迟阵子我教你们「离我去老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老今日之日多烦忧」,多棒!」
「我们会拿个A。」大宝笑说。
他们的父亲闷着不响很久,然后喃喃的说:「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这个文盲。
中文文盲一向最引我同情,怎么可以不懂中文,身为中国人,眼前放着无穷无尽的文化
「莫小姐在什么地方受教育的?」他问。
「香港与英国。」
「香港可以学到这么多的中文?」他问。
「基木是,教是教那么多,各人的爱好与吸收程度不一样,我是特别喜欢阅读的,」我据实说:「从儿童乐园到红楼梦,我的一双眼睛非常疲于奔命。」
他点点头。
「你是干什么的?」我好奇。
小宝说:「我爸爸是个建筑师!」
大宝说:「小宝,要教你多少次..大人讲话的时候莫插嘴!」他推妹妹一下。
我忍住笑。
上了菜,我们四个人默默地吃饭,他们在吃饭的时候不说话。
吃完饭上水果,我抬起头看到小宝在与大宝挤眉弄眼。
我笑一笑,小宝跑来抱住我脖子,她问:「蜜丝,你真的收爸爸做学生?」
「 啊。」我有点尴尬。
小宝问:「他如果默不好书,你是否也一样罚他写十次?」
「当然。」我说。
我买多一套笔墨纸砚,他果然依时坐在那里。
我还不知道他是什么病,后来才知道是胃动过手术,医生非叫他休息一个月,他闷得无聊,所以跟着子女学中文。
我对于他们家庭状况相当明白,女主人跟另主人分了手,故此永不出现,她恐怕已经再次结婚,故此孩子们才知道她在渡蜜月。
不知道为什么,他下了决心要孩子们学国文,但是我能够教的不过是我喜欢的,一些小学的课本因为非常无聊,所以跳过不教。
表姐问我:「你可喜欢这份工作?」
「还可以,不久我江郎才尽之后,便得引咎辞职。」
「男主人怎么样?」
「我无意做「简爱」,」我笑,「对离婚男人没兴趣。」
「怎么?」
「男人嫌离婚女人,女人何尝不嫌离婚男人,前妻的孩子,前妻的影子,你看过蝴蝶梦没有?」
但是我相当喜欢这一家子,他们礼貌客套,令人舒服,而且真的有兴趣学东西。
男主人的病不久痊愈,他照常上班,便缺课不到。
而大宝小宝已可以看得懂浅易的儿童书,他们像是发现了另一个世界,为了嫦娥奔月的故事兴奋半日。
大宝高兴的说:「中国的月神原来不叫戴安娜。」
「谁教你戴安娜?」
「爸爸。」
「他不知道有嫦娥?」
「他从来没说过,」大宝耸耸肩。
他们的父亲说:「当然我知道嫦蛾!」他生气,「我不说并不是代表我不知道!」
大宝向小宝装鬼脸,小宝马上背:「嫦蛾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做父亲的很气,「莫小姐,我们把补习时间改在六时至八时,我会在场!」
真是好笑。
以后他如果没有应酬,他便会在场。
「你从来没读过中文?」我问。
「我是加拿大士着,我们又不住唐人街,当然没有机会学,」他没好气。
「那么为何又说得一口好国语呢?」
「我的外祖母是北京人。」
「哦,」我说:「孩子们因此也会说国语?」
「当然。」他似乎挽回了自尊心。
妈妈很不服气。「你那中文?何苦误人子弟?」
但是我的学生们似乎都很快乐,打成一片,我可不怕那个建筑师,背不出古诗十九首的时候臭骂他,痛罚抄十次,他很规矩,都抄得端端正正的递上来。
匆匆半年过去。
在一个炎热的下午他约我去跳舞。
我说:「我不喜欢跳舞。」
「我以为年轻女孩子全喜欢跳舞。」他说。
「才怪。」
「你喜欢做什么?」他问。
「你为什么要约我?」我问。
「见你呀。」
「我们不是见着面了。」我愕然。
「我想以另一个角度看看你。」他说:「不要老当我是个学生。」
「为什么?」我瞪着他。
「别问那么多,因为我喜欢你。」他说:「还不够吗?」
我耸耸肩,「我想是够了。」
「那就好。」他说:「明天我们去跳舞。」
「我并没有跳舞衣裳。」我说。
「穿你的粗布裤与T恤吧。」
我们并没有去跳舞,我们去看了一场电影,大宝小宝坐我们后面,然后我们到公园去散步。
小宝问:「蜜丝,你不怕我们爸爸?」
「我为什么要怕?」我问:「他很可怕吗?」
「他」转头说:「你真是唯一不怕我的人。」
「啊!」
「你不知道,」大宝说:「爸爸是很凶的,他说:「只有蜜丝莫对我大声叫。」」
我马上看着他:「我否认我「叫」过。」
他难为情。「大宝!」他喝止儿子。
大宝小宝走开了。
他终于说:「只有你把我当朋友。」
「是吗?」我看着他。
「女人们常常把我当﹃未来饭票﹄。」他说:「可怕。」
我气,「别这么自大,少在我面前诋毁女人。」
「你不相信算了,」他很骄傲,「只有你当我是学生,我的身份根本与大宝小宝没分别。」
「有分别的,你的程度比他们差。」我毫无留情。
「看!这是我的意思,」他无可奈何的笑,「我喜欢你就是为这个,只有你敢这样。」
「好啦好啦,别吹牛啦,香港的建筑师成千成万的,你就特别吃香?」
「我是说实话。」他告诉我,「香港人最虚伪。」
我看他一眼,难怪他那么说。的确是,他年轻漂亮,大把前途,资历好,收入丰富,多多女人追求,并不稀奇,可是人家就算有两打公主跟在身后跑,也不会告诉别人,他实在太坦率,抑或我们太虚伪。
「明天学什么?我们会不会学﹃老庄﹄?」他问。
「没可能,明天念﹃大学之道,在明明德﹄。」我说。
「你打算在我们家终老吗?」他问:「还要教多久?」
「我不知道,我最近在找工作,白天太闲,晚上又比较忙,我觉得大宝小宝应当缩短补习时间,他们在学校功课已经够忙了。」
「你打算怎么办?」他问。
「或者在暑假再找。」
「不行,简直是「一曝十寒」!」
「说对了,」我说:「那句成语用得好!」
「不行,你一定要继续来。」
「我明天去见工,美国图书馆请人。」我告诉他。
他很不高兴,坏脾气都在脸上,他情绪一低落,神情很忧郁,不如意的事仿佛很多。
其实一个男人只要有事业,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他还有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
我在见工后得到那一份工作,晚上去替他们补习有点力不从心,疲倦得可以。
我想辞职。
他听了之后,「你要离开我们?」
我解释,「没有那么严重,孩子们已看得懂儿童书本,而且我也做足九个月,几乎可以拿双薪。」
他脸色变动,终于说:「我留不住女人。」
我觉得他过份,我说:「我不是你的前妻,我只是你的补习老师 你像一个被纵坏的孩子,三个人当中,你的自我控制力还不如小宝。」
他忽然摔下杯子,「走走走!」他嚷,「别教训我!」
我叹口气,「我抱歉,但为了生活,我不能一生都教国文,我得为自己打算,我也舍不得大宝小宝,我会教到月底。」
以后那几天他都不来了。
小宝说:「以后我看不懂书,没有人问生字了。」她说:「我的猪仔银行里够钱我们去吃冰淇淋,我们几时去,蜜丝?」
我说:「说﹃扑满﹄,不是猪仔银行。」
大宝说:「你如果走了,爸爸生气的时候,谁骂他呢?」
我叹口气,「我不知道。」
「你是不是﹃心乱如麻﹄?」大宝问。
「是的。」
「你为什么要走?」小宝问。
「我不是你们家的人,怎么能跟着你们一辈子?天下无不散之筵席,迟早各人要做各人的事去的。」
「你可以嫁给我们爸爸。」小宝说。
我连忙看看四周有没有人,我低声说:「谁要嫁你们爸爸?脾气那么坏!」
大宝说:「你可以改变他,不行吗?」
我说;「喂!你们写字好不好?快!」
两个孩子连忙低头做功课。
我呆呆的看着课本。
我会舍得他们吗?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没有妈妈,只有一个工作繁忙的爸爸,自外国搬回中国人的土地住,不习惯的事有多少!
不,我不舍得他们,但是再留下去我走不了,只怕那个时候人家要叫我走,一个人最主要是懂得什么时候出场,切莫等到人家讨厌。
我走了,总有人来继续我的工作,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一份很好的工作,原本可以增加一点收入,但因为我对老板的感情日渐起了变化,逼得要走。
我喜欢看着他努力写毛笔字的神情,就像一个孩子,我喜欢他洁净的打扮,我喜欢他拿着公文包与时间搏斗的样子。
我喜欢忙的男人。
我喜欢尽责的男人。
他一人担起了父母的责任,毫无怨言。
我喜欢有才干的男人,没想到有这么多著名的大厦是他设计的。
我还怎么可以留下来?
我只得走了。
我为什么要走?
真的没有空吗?才不,有上述的难言之隐。
表姐问:「你为什么要走?真的没有空吗?」
我说:「他说每个女人都把他当「未来饭票」看待,真是气人,我不喜欢这种老板。」
「你是他们的老师,你怕什么?」表姐说。
我说:「但是渐渐我很喜欢他,你明白吗?喜欢他!」
「该死!自己打自己的嘴巴。」表姐说。
「我何必死!最多另外找一份工作!我不是找到了吗?这是什么年代了?还有家教嫁给主人的故事?」
「去死吧!」表姐说:「这么倔强!」
我没有去死。我正式辞了职。
大宝请我在厨房里吃果酱饼干。我大口大口的喝着牛奶。
大宝问:「我可以打电话给你吗?」他又问:「当我长大,我可以约会你吗?」
「可以,你想约我到什么地方去?」我问。
「我们可以去郊外,」他一本正经的看着我,「那么你可以说孙悟空的故事给我听。」
「一定。」我肯定地点点头。
「大宝,等一等!」他忽然走了出来,「你在说什么?」
「没什么。」大宝说。
「快去做功课,快!」他把大宝赶走。
「别担心,」我站起来,「我这就走。」
「没有人叫你走。」他说:「你听我说 」
「不!你听我说!」我嚷:「你是我的学生!你少那么自大,以为每个女人都会看上你。」
「你别赌气,」他说:「我来向你求婚的 」
「什么?」
「求婚。」
「我们并不认识对方。」我说,但是心恐怕马上要跳出来?
「当然我认识你!」他斩钉截铁的说:「恐怕你不知道我吧?」
「我不知道你?才怪!」我用手撑起腰。
「OK!刚才你不是说我们互相还没了解吗?」他着着我。
「我不能够做你太太,你太漂亮,你太能干,你的条件太好了。」
「少讽剌我!」他说。
我说:「是实话。」我举起双手,「是真的。」
「别这样好不好?」他说:「我们三个都需要你。」
「说笑话,国文老师一毛钱三打。」
大宝回到厨房,他说:「但是蜜丝,你很特别。」
小宝在后面出现:「大宝,与你说过多次了,大人说话你别插嘴。」
「出去!」两个孩子又被轰出去。
「你可以以回家去考虑,」他说:「我不会逼你,但是我正式向你求婚。」
「谢谢,我会回去考虑。有什么特别的要求?」
他说,「当然要无条件的教我们国文,直到我们三个都能了解红楼梦为止。」
「OK,OK。」我投降。
表姐问:「你答应他吗?」
「不答应?我又没发痴,当然答应他,放着那么好的人不嫁,嫁谁去?」
妈妈说:「嫁了好,以免闲着慌,整天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要命!」
大宝:「这婆婆的北京语又快又好,快教我们。」
小宝:「我要蜜丝妈妈教。」
他:「这是一个办法:把她娶回家来,她就不得不躭在我们家教一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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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痕无恨
她还在床上。
我静静的看着她。
她的头发漆黑光亮地撒在枕头套上,她背着我。她的肩膀,圆润如玉,一只手搁在被外。手也是雪白的,留着长指甲,搽着一种令人不置信的玫瑰红,中指上一只纯银的戒子,手腕上套着一只银手镯,与戒子配对的。
她不化妆,连眉毛都不拔一条,但是手指甲上、水远搽着那种鲜红,她咬手指甲。红色提醒她:不能把手放进嘴里。这是她的理由。
她是真不化妆的一个女人,连头发都不熨。我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只觉得她有一张雪白的脸,近乎苍白,眉毛相当浓,配在那张扁扁的脸上,仿佛是唯一特出的地方。她长得高而且瘦,穿著一件银狐大衣,黑色毛衣,黑色长裤,人家替我们介绍,她伸出手来与我握,我看到她手指甲上的鲜红,呆了一呆,那仿佛是她身上唯一的颜色。
她的丝巾掉在地上,我替她拣起来,触手的是轻柔的真丝,触目的是YSL三个英文字母。她是那种千金小姐,留学不过是为了更多的自由,更自由的亨享受与挥霍。
她没有怎么注意我。
她甚至没有微笑。
她的头发则是墨墨黑的,没有染过,也没有熨过,但剪得很好。
她的神态,与其说是骄傲,不如说是心不在焉。她并不是单单对我不加注意,她对任何事物都不大注意。她抽烟。左手中指戴着一只戒子,左手腕上一只银手镯。她没有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见她。
她算不上美丽。
或是活泼。
或是可爱。
或是健壮。
只不过有那种出世的姿态,目无下尘得如此自然,仿佛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你太骄傲了。」
仿佛她自生下来那一日,便自觉高人一等。
她不用香水。洗澡的肥皂,她用「无香味」的那一种。偶然在她头发里,只是一剎那,可以闻到一点点草药味,那种牌子的洗头水带着股青草味道。
然后见面的次数多了,我觉得她五官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当她偶然笑的时候,她的神态像一个婴儿。而且她不是学生,她已经在工作了。她在一间律师行里做女秘书。
她赚得不多,也花得不多。
她可以回家,香港的律师行会付三倍的薪水请她这样的人材。但是她情愿留在异乡。她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