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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蓝鸟记(短篇小说集)-第3章

小说: 蓝鸟记(短篇小说集)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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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在十二月里还穿短袖子衬衫。整个人似在新鲜牌牛奶缸里捞出来似的稚气天真。
而世杰,他穿著「维孔那」羊毛衫,跟我说:「圣诞新年假期我们带孩子到佛罗烈达的迪斯尼乐园去。」
「我不去。」我说。
「为什么不去﹖」
「我独自在香港轧姘头。」
「轧姘头?」世杰笑。
「你不相信?」我淡淡的问。
「你?你连与陌生男人喝一杯茶也不敢。」世杰说。
「别看死我。」
「太太,你是三十四岁的人了,你不会变这些花样,要变早就变了。」世杰拍拍我的肩膀。
「你不怕我临老变?」我抬起头。
「我对你有无限的信心。」他说:「你既然不想去,好得很,我带孩子们走一趟,你多多休息,多往陶瓷班做数只花瓶。」世杰一面的笑容。
真令人生气。我已经三十四岁,但镜子里淡妆的三十四岁尚年轻,尚可以与男朋友在浅水湾散步。
我与班到浅水湾酒店,坐在他们著名的吊扇下,喝柠檬茶。
我说:「你看这吊扇,像「『卡萨白兰卡』。」
班凝视我。「很少有人做了十二年的太太,还有你这么多幻想。」
「这不是赞美吧?」我有点惭愧。
「我不是损你,但一个人过安定的生活久了之后,逸乐之余,很少想东想西。」
我仰仰头,无可奈何的笑。
我说:「在我小的时候,我从未曾遇见你这样的男孩子。」心中牵动地惋惜。
「现在遇见有什么不好?」他诧异的问。
我坦然的答:「现在我老了。」
「你老?」他轻轻扯扯我的头发,「我尚没有看见白头发——让我们这么说:你不再年轻,但你也还没老。」
「我没有前胆。」我的牢骚终于开始。
「但是我们都没有前胆,」他跟我说:「我们都是活一日算一日。我们上午不知道下午的事,所以我们要快乐。」他又老规矩皱皱鼻子。
「如何快乐﹖」我问。
「自得其乐,苦中作乐。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乎?乐在其中,及时行乐……」
「这个贫嘴的!」我终于笑。
「看,你终于笑了。」他说:「我喜欢看你笑,你的笑容盖过你手上钻石的光芒。」
「但是女人活到三十四岁,尚没有钻石皮裘是不行的。」我坦白的说。
「这便是你的烦恼。」班又凝视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这是个现实的世界,你不能拥有一切。」
他是在暗示我吗?他想说什么,他是在指示我?
「你得到的,已经远比一般人为多,」班轻轻的说:「想想你所拥有的,别想你欠缺的。」
我微笑。
「你不是在找寻蓝鸟吧?」他问我。
「不。」我看着远处的沙滩。浪碧碧蓝地一个个打上来,卷起白色花沬。他猜中了我的心事。
「你想演国语片﹖」班问:「要不要脱掉鞋子走走沙滩?」他笑得一脸太阳。
我摇摇头。我已经满足,看着他是多么高兴——至少这世界上有人是知足的,有人是懂得廉耻的,有人健康可爱。
我用手掩住脸,深深叹一口气。
「假期到什么地方去?」他问我,「有什么大型舞会?」
「你又知道了。」我说:「哪儿都不去,我休息。」
「陪丈夫孩子?」
「不是,他们在佛罗烈达。」 我说:「去旅行。我怕累。」
「呵,」他说:「佛罗烈达很美,你真应该放宽点,别老钻牛角尖,为什么不去走走?」
「班,」我忽然转过头来。「今夜可以陪我吃晚饭吗?」
「当然。」他天真的摊开手。
我笑一笑。我们两个人去烛光法国餐厅吃晚饭。我喝多了白酒,用手撑着头,心头很踏实,难怪自古那么多女人偷情,原来有这样的乐趣:丈夫在外埠,男友在眼前,保障之外,添清添趣。
(我是个罪恶的女人。)
班喝着啤酒,他的酒涡深深地现在脸颊上。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
他曾经说过:「我留长发的时候,比花拉科茜好看。」这个人的一张嘴。
世杰说话也厉害,但是世杰的笑话只说与旁的女人听,他的正式妻子没份儿。
「有钱的太大都像你这样吧?」班微笑。「叹寂寞,其实你可以出来工作。」
「工作?你的意思是,出来供众人吃豆腐?」我白他一眼,「你又不是没有女同事。」
「嗳嗳,话不能这么说,你侮辱女性,我反对。」
「算了吧,我自己难道不是女人?一个女人便是一个女人,总会得流露女人的本性,总会得多多少少利用她们原始的本钱,我难道说错了?才不会。」我说:「我丈夫不让我工作,他不喜欢我拋头露面。」


「我早说过,你是个幸运的太太。」他耸耸肩。
「我觉得一切太太都不应出外工作。」
「是是,」他搂着我肩膀:「一切女人都应该被抚养着,被珍惜着,女人们都该早早结婚,找到最佳的归宿,像你这样,是不是?」
我微笑。把最好的十年青春换保障,结婚。
是,然后在十年之后,再出来找男朋友。
今夜我仿佛已经决定要勾引班。
他很快就会意了,这么聪明的男孩子在这方面怎么会得笨呢,他轻轻的问我:「你想清楚了?」
我点点头。
「我的嘴巴很牢,你放心。」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是严肃的,具有诚意。
我又点点头,我并不怕他的嘴巴。
「你的家还是我的家?」他轻声问。
我在考虑。在我的家未免放肆点,但是半夜里穿衣服走的将会是他,我可以一觉睡到天亮。到他家去?方便得多,但谁知道那是个什么鬼地方。一个人成年之后,永远是自爱——爱自己。
「你很慎重。」他吻我的手。
「我们到酒店去。」我说。事后两个人穿衣服一起走,但是有点脏相。
他犹疑。「我从来没到酒店开房间。」
我说:「我也没有。」
「到我家来,」他说:「你该看看我的家。」.
「说叫『舍下』。」
「你该来看看『舍下』」他笑道:「很暖和别担心、你不会被待慢。」
「那张床很多女孩子躺过吧,」我笑说:「我当然没想过你会为我买一张新床。别介意。」
「别介意?当然我不会介意,女人都有妒忌狂。最好是每个男人一见她就中魔成为她一生的奴隶,她爱不爱他倒不是问题。」他笑。「是不是?」
「是。」当然是。
我们终于到了他的家,那是个很不错的小公寓,两间房间两个客厅,居然还看得见海港景色,收拾得也很整齐,只是没有个人特色。
他解释:「我只是回来睡觉。」
我笑,坐下来,很有点紧张。
他把手放在我肩膀上说:「我们其实不一定要做那件事,真的,我们聊聊天也可以。」
我握住他的手。「谢谢你,班。」
「如果我可以帮助你恢复信心,如果我可以使你快乐,尽可能范围内,我一定会做到。」
他可以做得到。但是我呢?从此之后,我这个人不再完全属于王世杰….世杰知道了又会如何?
我真正的在想,他知道又如何?也没有怎么样!不错,他是赚钱的那个,但是我即使回了娘家,父亲恐怕会把我供养得更好。饭票不是理由,不过我与世杰是有感情的,不足以山盟海誓,但足够白头偕老。「你在想什么?」班把我拥在怀内。


「想我的丈夫。」
「女人总是在最荒谬的时间想最荒谬的事。」他喃喃的说,缓缓地吻我的耳朵。
我觉得我无耻:耳朵上戴的是世杰送的钻石耳环,人只有在无耻的时候才最满足最快活——占了便宜,成功地做了一次骗子,诸如此类……
我们坐在他那张小小的床上。
我说:「什么事总有第一次,过了第一次一切会成为习惯。」这话是为说服我自己而讲的。
「是吗。但是我却希望你永远觉得是第一次。凡事成为习惯之后实在太糟糕。」
我明白,我与世杰……
班的身体强壮而有力,他很年轻,比他的年龄小很多很多。剎那间我像回到极幼的小女孩时期,身上永远穿粉红色裙子,白袜子。糖与香料。我紧紧拥抱着班,我并没有流下眼泪,一切也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妙,蓝鸟并没有出现,我只觉得一点点高兴。


高兴在十二年之后,我还能够吸引到年轻的男人。,这证明很多:证明我还是一个女人,尚被需要的女人。
班问我:「有没有失望?」他还是那么可爱。
我微笑。
他送我回家。
在家淋完浴,我发觉掉了一只耳环在班家中。
那是只一卡拉的方钻耳环,而且具纪念价值,我必须要把它取回。我不知道班的电话,不过记得他住的路名与门牌。我披上大衣马上出门,心中很懊恼,这简直是蛇足。如果不立刻去,又怕他的佣人会拾走。


我不会原谅自己。我把车子开得飞快,到了班家,胡乱停好车子,上楼按铃。
屋内有灯光,而且我走了才不够一小时,我相信他人在。门铃按完又按,他终于来开门。
「你——」他很惊异。
室内有音乐声。我马上明白了。
我低声说:「一只耳环,快去找一找。」我给他着左耳,「同样的一只,我在门外等你。」
「谢谢你。」他也低声说。掩上门,进去了。
里面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声音:「谁啊﹖」
「呵——收报费的,欠了他好几个月,所以趁夜来追数,我到睡房去拿给他,三分钟。」
我靠在门口,所有的话听在耳内,我不是不觉得好笑的。真是的,亏他想得出来:收报费。他家里订此些什么混帐报纸。
同时我也觉得辛酸。女人。女人喜欢什么都往最好的地方去想。而事实上我不过是他轮班女人中的一名,他当然有女朋友——许多许多。(蓝鸟!)
过没多久他又来开门,把耳环放在我手中,我摊开手一看,不错是它,真是不幸中大幸。
他用手作挥汗状,「嘘!」他说。
「谢谢。」我说:「再见。」
他摆摆手。
我忍不住笑着回敬他一句:「龙体保重。」
他作其要揍我状,然后关上门。
我走到楼下,已经筋疲力尽。我把耳环戴上,开车再度回家,心情完全不一样,几乎忽然老了十年。
并不值得。我不懂得玩,我太投入,不够洒脱。
一切都并不值得。
事后那几天,班有打电话来,但是佣人替我回掉了,我对班完全失去胃口,一切不过是我幼稚的幻觉,一切一切,我不过是一个贪婪与愚蠢的女人。
世杰带着孩子们渡假回来,我开着平治去接他们,儿子缠着我又叫又跳,头上戴着迪斯尼乐园买回来的米奇老鼠帽子。
世杰说:「你的气色好多了,我真有点怀疑你有情人调剂精神。」
我握着他的手,笑一笑。
我开车把他们送到家,行李马上摊满一屋子,世杰往床上一倒,呼呼地睡。大儿子猛抓着电话向他的小朋友报导旅行过程。小儿子在厨房找冰淇淋。幸亏女佣人大前天已经回来上工了。
我踢世杰。「喂,你把你那臭鞋脱掉好不好?床罩是新的!」
他跃起把我拉在床上,咆吼一声,「当心!我是一个性饥渴的丈夫。」
我笑说:「救命救命!非礼!」
他做一个狰狞的样子,「不会有人听见的!」
小儿子脸上糊满冰淇淋,站在房门口说:「我听见了。」
我们大笑。
我发觉我其实是一个快乐的家庭主妇。
世杰问:「你好吗?」
我答:「很好,谢谢。」我把头埋在他胸膛里。
世杰,我收回一切对你不公平的抱怨。
于是我们又开始正常家庭生活。
隔了很久很久,我又见到班。
还是世杰先看到他的。世杰说:「那个男孩子,不是跟你同一陶瓷班的?」
我说:「你的记性倒是很好!」
「又错了。记性不好是错,记性太好又是错,做丈夫在这个年头真是难。」
我隔一会儿才转过头去,是班。班与他的女友。
那个女孩子艳丽得惊人,穿得很暴露,天气还凉,她已经绷着小小的T恤,眉毛跟班一般浓,眼神与班一般的具挑逗性。
世杰也说:「美丽的女孩子。」
我点点头。
班也看见我们,很大方的走过来,我们四人互相介绍。
班看着我一会儿,我微笑。奇怪,我并没有脸红,我问他:「好吗?」
「好,你呢?许久不见。」他拨拨耳朵。
我又微笑,我想我还是喜欢他的,这可爱的大男孩子。
我说:「带儿子们来游泳。你们刚要走吗?不客气了。」
「再见。」班说:「有机会再见。」
他带着他那耀眼的女友走开。
世杰说:「这男孩子仿佛对你有点意思。」
「呵﹖」我反问:「我﹖你难道没瞧见他的女伴﹖我已是老太婆了,能把他养下来。」
「别那么说好不好?」世杰笑,:「那我岂不是成了老头子?」
儿子们自泳池上来的时候我才想起,咦,世杰吃醋了。他刚才那话儿当中,多少带点酸味。由此可知,我还不致是王家的一件客厅家俱。
我微笑。我是一个贪婪、无耻,而且幸福的女人。我很为自己庆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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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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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

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美丽的身裁,美丽的面孔。


我在饭堂吃饭的时候,她忽然跑过来坐在我对面,用手撑着下巴,看着我微笑。
我从来不相信天下有「飞来艳福」这种事,所以我报以微笑,等她开口。美丽的女孩子对男人微笑的时候,必有所求。但是我已经完全准备应允她。
她问:「你叫王晓庄?」
「是。」我说。连我的姓名都打听好了。
「英文名字叫尊?」
「是。」我说。这句奇怪了,这是什么意思?
「念中国文学的﹖」她问。
「是——小姐,完全正确。」我答。
她尴尬地笑一笑。像难以启齿的样子。
我叹一口气。「你需要帮忙?」我主动问:「那篇功课来不及写?没关系,你去跳舞好了,我是著名捱义气的。」
「是需要帮忙——」
「你哪一系?」我问。
「医科。」她笑一笑,「第三年。」
「哗!」我怀疑起来,「我能为你做什么?」
「尊,我能不能请你吃晚饭?」她问。
「为什么?」我问:「这年头谁也不会无端端请吃晚饭,你有什么道理?」
「你是否五呎十一吋高,一百四十五磅重,英文名字叫尊,念中文系?」她重复问一次。
「是。这就是你要请我吃晚饭的道理?」我指着自己的鼻子。
「是。」她深深叹口气。
「我不相信。」我笑。
「今天晚上,八点钟,我到你宿舍来接你,然后把详细原因告诉你。」她站起来就走。
我傻坐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又转回头。「对了,我忘了告诉你,我叫莉莉安,姓潘。记住,晚上八点。」
一阵风似的,她走出饭堂。
我?美女八点钟来接我出去晚饭?我?真不简单。我得把报章杂志翻出来瞧瞧,我的星座说些什么,是不是真走了运。
八点正。
我穿得很整齐,坐在宿舍房间里等。
她真的来了,一件米色羊毛衫,牛仔裤,青春洋溢,美艳亲王似的。
她说:「朋友叫我阿莉。我们去吃饭吧。」
她甚至开了一部小小日本车来接我。她为什么要待我这么好?卖掉我也不值多少。
饭局设在天香楼。这么破费。还叫了上等的黄酒,一边吃油爆虾一边敬我酒。必有所求。
我说:「你要我如何两胁插刀,赴汤蹈火,说吧!」我挺了胸膛,表示士为知己者死。
「这是一件很复杂的事,尊。」她似有万分幽怨,「你有没有时间听我从头说起?」
「有。」
她用手撑着金棕色的脸蛋。(这是她的惯性动作。)她开始:「我父母移民到英国已经一年了。因为我不想转到英国重新念医科,所以自己一个人留在香港念书。」
「哦。」我点点头,「只有你一个人在香港?没有兄弟姊妹?」
「没有。」她摇摇头,「我是他们唯一的孩子。」
我始终不认为这跟她忽然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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