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短篇小说集)-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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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我叫他,「找我?」
「不敢不敢,阿明,叫小张可以了,什么先生不先生的。」
我问:「什么事﹖ 」
「有一点事,你能不能坐一下,我们谈谈﹖」他低声问。
这班大学生很少有这么神情肃穆的时候,所以我说:「坐是不坐了,你说什么我听着办就是了。」
「我说错了话你不要生气。」
我越发罕纳起来,「没关系,请说。」
他说:「阿明,你出来做事这么多年,论见识,应该比我们守在教室里的人好,不瞒你说,我这次来,是为了玫瑰,听说你们来往得很密切?有人看见你们在一起跳舞。玫瑰是我们的小妹妹,我们得看顾她,她哥哥走的时候,将她托给我们。一个女孩子在外国,不是容易过日子的。阿明,你是不会找不到女朋友的,她却在读书时候,跳舞跳到清晨,大罗神仙也升不了班,你是明白人,大家都喜欢她,所以也就为她着想一下。」
我顿时怔住在那里,不晓得说什么才好。
小张说下去,「玫瑰她……我们都很明白她,她是小孩子,新鲜的事什么都好,过了一阵子也就搁在脑后了,她又小又娇,谁还找她算账不成?她个性不定,当不得真的,阿明,如果你真要找对象,不必找玫瑰,找朋友,照说没问题……可惜她哥哥临走再三叮嘱我们,叫我们留神玫瑰,只许她与学生来往。阿明,我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得罪了你也只好如此,包涵包涵。」
话说得这么清楚玲珑,我再笨,也听得言下之意,小张想说的是:小子,你想歪了,出来见了这么久的世面,还怎地毛手毛脚!居然想动起玫瑰的脑筋来了,恐怕不大配吧,玫瑰是大学生,自然不会跟你来往,别缠着她了。
我心里一股凉意升了上来,没想到他们面子上对我好,暗里却也一般的瞧不起人。
小张说:「玫瑰到伦敦开会去了,她是学校里数一数二出风头的人物。阿明,我走了。」
他走了以后,我呆呆的,下了班就到酒吧去喝了一会儿酒,怒气消了,代替了的是难受。如果我也是个学生,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约玫瑰出去?大概是的。现在叫人看见了,玫瑰的名声自然大受影响,他们会说:看,玫瑰居然跟一个侍者在一起跳舞!
那天晚上却是快乐的。我记得她的笑脸,她的轻语,即使她对每个人都一样,至少我也得了一份,我没有可抱怨的。我叹息,结果在酒吧喝醉了。
两个星期没见到她。
我是再也没有勇气再去找她了。
她却与一班朋友来吃饭,小张也在其中。
玫瑰风姿依然,书包放在空椅子上,想必是放了学直接来的,与朋友们说着笑,见到我非常和气的笑了一笑,那笑却是空白的,无心的,毫无记忆,没有感情的。
小张说得对,我对她一点特别的意义都没有,她是那种不经心的女孩子,全世界都在她掌握中,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名,不过因为她是个和气的人,所以对我也很和气,她是无心的。
我低下了眼。
他们这一次有另外几个女孩子同来,其中一个说:「那个侍者是谁﹖长得很帅。」那声音虽然不高,却也十分无礼。
玫瑰居然说:「阿明,有人说你漂亮。」
我淡淡的答:「我本来就很漂亮。」
玫瑰一怔,随即笑了。她很嗲的说:「阿明,坐一坐好不好?陪陪我们。」
她的语气是央求的,不可拒绝的,但是话的内容却不敢恭维,我又不是舞女,怎么陪他们坐
呢?但正如小张说,她这么娇这么俏,难道我还跟她计较不成。
我说:「对不起,现在生意正忙着呢。」
小张很歉意的笑一笑。我明白了。
如果我去找玫瑰,她是无所谓的,看场戏吃顿饭,是何等普通的事,她早已习惯了,不以为奇,在我,见她却是大事,我为她心跳紧张患得患失,何必呢?
我没有为她坐下来,她还是一般的兴高采烈。她是一颗明星,只是明星也有寂寞的时候,那一天她生日,一个人跑来这里坐着,那一夜她是特别真实的,就是为了那一夜,我胡里胡涂的爱上了她。
我叹一口气,转身到厨房去。
过了两天我就辞职了。我离开了曼彻斯特。
回到家,我帮父亲工作,仍然支着薪水,等我的节储达到那个数目时,已经是大半年以后的事了,我考了大学,他们也录取了我。
时间过得很快,但是每次经过龙凤楼,我都想:玫瑰会不会在里面吃饭﹖
我没有见到玫瑰,却见到小张,他诧异,「阿明,你回来念书了?」
「是的。」我说。
「玫瑰回家了,你知道吗?她毕业了,第一等优异。我们请她在龙凤吃饭,她嚷着要找阿明——」
我抬起头来。
「——她吃醉了。她回家我第一个放心,这女孩子真是天晓得,人家读了书就没空玩了,她在最后一年却真玩得天翻地覆,居然还做优异生,莫名其妙——」
我问:「她真的要找我吗?」
「她喝醉了。」
如果光是喝醉,可以找别人。
我始终弄不明白她是有心还是无心。我想以后也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更不会有说话的可能。
我上着学,也过着学生的生活。学校里有几个出风头的中国女孩子,虽然动人,也不如以前的玫瑰,我始终想念着她,她不会知道。
最后一次她跟我说的话是赞我漂亮。
而我却说:「我根本就很漂亮。」
我面皮薄,现在大了一年,更觉可惜,应该不必理会小张的话,照约玫瑰出来的,因为毕竟以后我去跳舞,总比不上那夜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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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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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邻居
我怕声音。
是真的怕,有一点点奇怪的声音,我便睡不着,整夜张着眼睛,第二天没有力气工作,所以我痛恨杂声。
家住在铜锣湾,但是我从来不住在家里,我的福气好,姑妈嫁了一个很有钱的人,姑丈在浅水湾有一憧房子,这幢房子大多数的时候空着,尤其是夏天,他们两夫妻到处旅行,把房子交给我,屋子里只有我与一个老佣人作伴。
我情愿每天开车一小时半,花汽油钱来回浅水湾。那幢房子不是盖在大路上,车子停了以后,我们还得走一条小路下去。真是静。
附近除了我们这一幢房子,只有另外一憧。而另外一憧房子,据姑妈说,从来不见有人出入。我也不见有人出入,这使我觉得奇怪。
谁住在那里呢?两幢房子是差不多式样的,显然由同一个建筑师设计,但是那住客是谁,我们从来不知道。
从另一条小路,可以走到一个沙滩去,沙子虽然粗一点,不过水很干净。
住在那里有点寂寞,真的,但是那种寂寞我习惯了,我不介意。我是家里唯一的孩子,母亲去世之后,我更寂寞。父亲健康不太好,由舅舅照顾他,我顺理成章的跟了姑妈。
我的生活很静,每天上班,开一小时车,下班,开一小时车。我开车开得很好,至少比一般人想象中的「女人开车」要好,我开得快,但是准,只是我的车子不太理想,只是一部TR6。,我情愿开一部莲花,因为莲花这名字好听,我也情愿开E型V十二,但是更加买不起。
我的TR6是黄色的,我一直喜欢黄色的车子,据我母亲说,极小的时候,我画了车子,就用黄色涂在车身上。母亲总是把我形容得很特别,其实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人。
从公司回到家,我总是看书看报纸。我不喜欢音乐,我只有一只小无线电,是用来听新闻的,那一套伟大漂亮的唱机录音机,我从来不碰。
看书看报没有声音。老佣人有时候以为我睡着了,她会轻轻的推开门看一看,然后才离开。她说她从来没见过像我这样乖的年轻女孩子。
她跟我姑妈说:「侄小姐真好,侄小姐真是难得,这么年轻,这么规矩,连鲜色衣服都不见一件,裙子都是规规矩矩的,自己的东西放得整整齐齐,又没有架子,侄小姐真好……」
其实我也没有这么好,不过年纪大的人也喜欢静就是了。况且我又没有朋友上门,男女都没有。我是一个有怪癖的人。周末我也不出去,有时候只到沙滩去坐着。
我没有老佣人想象中的那么乖,我常常偷姑丈的好酒,喝得醉醉的,上床睡一大觉。
这都是一个人在失恋状态中应有的表现。
姑妈有时候说:「两年了,人家都儿女满堂了,你还念念不忘干吗?真傻。」
我笑笑。
要忘记一个人,在别人来说,也许只是三五天的事,在我来说,恐怕要三、五年,我不知道,真怕要三、五年,也许还不够。我是一个笨人,不懂适应环境。
然后有一天我回家,我看到了对面那幢房子,有人在抹玻璃窗,我有点惊奇,有谁要搬进来了?一定有人。于是我慢慢走过去,坐下来,看住那个抹窗的人。那也是一个老佣人,她做工夫很慢,但是做得真仔细。我看着她很久,然后我朝她笑了笑。
她也向我笑了一笑。我想不出我可以对她说什么,所以我走回家去,我告诉我们家的阿佳说:
「隔壁有人要搬进来了,不骗你。」
「谁﹖」阿佳问。
我说:「我不知道啊,有人在抹窗,我看见的。」
「啊。」她说:「我去问问看。」
第二天我下班回来,停好了车子,走下小路,看见有人在搬动家具,我豫疑了一下,我想走过去看看到底在发生什么事,但又不敢,如果那里的主人看见了,必然说我多事,我不想给邻居一个这样的印象。
但是一瞥间我看见那些家俱都是桃木花梨木的,深深浅浅,好看极了。
回到家,阿佳跟我说:「对面那家人姓辜。」
「古?」
「不,姓辜。」阿佳说:「很怪的姓。」
「啊,辜鸿铭的辜。」我说。
「什么?」阿佳问。
「没有什么。」我说。
晚上,在二楼的睡房里,我掀开一点点窗帘,我向对面看过去,有灯光,但是看不见人。到底邻居有人住了。我并不是太高兴,我喜欢这里主要的原因是静,有人搬进来,如果那是个静的邻居,倒还好,如果吵起来,我吃不消。
照我这几年的运气来说,我实在不算运气好,所以这邻居,八成是个吵的。我的天。
我预测得很对。
也不能算我对啦,反正这年头,每个人都爱声音,爱热闹,我是个少数不幸的例外。
第三天我下班回家,我看到那间屋子门口停着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九一一E。
好车子。我想。
主人来了。
有人在修花。
那个老头子花匠抬头向我笑了一笑。我也向他笑笑,笑不会错。
到晚上七点钟,我实在笑不出了,那边传来不停的流行音乐,我很生气,我掀开窗帘,看见对面屋子前面停着满满的车子,有几部甚至停到我们这边来了,压倒了我们家的一株玫瑰。
他们在开舞会,老天晓得他们的舞会几时散,今天甚至不是星期六。
我坐在房间里看小说,一直到十一点,那一大阵音乐一点也没有停的意思,舞会进行得极之疯狂,只苦了我一个,我瞪着闹钟,我明天七点钟要起床的,老天,我从来没有迟上床的习惯,真倒霉。
今天是睡不成了。
阿佳来敲我的门,她问:「小姐,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阿佳问:「小姐,我们这一个晚上怎么睡啊?」
「我不知道。」我在往耳朵里塞棉花。
她替我关上房门。但是我睡不着,耳朵里塞棉花有什么用,那音乐是无缝不入的,开头我还以为是唱片,后来听出是真人乐队在演奏,这芳邻的花样也就很透了,我实在不了解,玩也不是这样的玩法。
舞会是两点半散的,跑车呼啸着散开。
那天晚上我没睡过。
第二天起来,黑眼圈,肿眼泡。
阿佳说:「小姐,如果这种音乐不停,我们要去提出警告的,如果警告没有用,我们去报巡捕房。」他们老派人管警察局叫「巡捕房」。
我在喝咖啡,我说:「算了,也许他们只是庆祝一下——新居入伙?如果今天还是这样,就没话好说了,不能怪我无礼,我们总得保护自己。」
这一天我上班真是魂不守舍,整天在喝咖啡提神,我发誓如果今天晚上这个邻居还是这样,我就要发作了。
下了班,那辆保时捷停在门前。真是大胆,这条小路是很难开车的,他能把车子开下来,真不简单了。
很奇怪,我并不是十分恼怒,至少没有像以前,以前我听见奇怪的声音,真想拿斧头杀人,但这一次并不是,因为我看得出(听得出)昨晚他们玩得十分高兴,既然有人高兴就好了,我总不能叫每个人陪我不高兴。
今夜不会有同样的事了吧?
就在我要上床的时候,我听到了音乐,我很吃惊,因为那是一段很好的音乐,而且重复了又重复,实在有点如怨如诉的样子,我不喜欢音乐,而且我不懂,我只懂书与画,但是这一段音乐是好的,我不讨厌。
它一直没有停。
我又拉开窗帘,我想我快要变瞥伯了。没有灯,车子也没有,只有音乐。黑暗里听音乐,很好。
音乐是一点多两点停的。我在音乐停止之后才睡着,我很晚才起床,第二天是周末,不用早起来。起床后我喝咖啡,打电话给一个爱音乐的朋友。我把昨天听来的音乐哼给他听,我问:「是什么?你知道吗?」他笑了,「当然,那是一首中国民歌,是小提琴拉的,很出名,也相当好听,只是知道听的人还不太多就是了。」
「啊,」我说:「谢谢你。」我挂上了电话。
那辆保时捷回来了。
我换了衣服走出去。我想女孩子是不开保时捷的,所以开这车的人一定是男人,那个老花匠在抹车子,我坐在自己门口晒太阳。老花匠见到我了,又笑笑。
我问他:「这车是你们家少爷的吗?」
他怔了一怔,略为犹疑了一下,然后低声说:「是,这是我们少爷的车,这是我们家少爷的房子。」他继续抹着车。
我走过去,到他们房子那里,那建筑式样与姑妈这一憧是一样的,小花圃进去,一面落地长窗,只是我们这里长窗进去是客厅,他们那里长窗进去,却是书房。我只隔着玻璃偷偷看一看,就呆住了。这么大的书房!他用了客厅做书房。
我看到一大束玫瑰花,插在一只蓝白的中国瓷瓶里,那只瓶子有点斑驳,不晓得是古董还是旧货。一张大概四呎乘三呎大的桃木书桌,上面摊满了文件、信件、书本、裁纸刀、纸镇、图章,什么都有。我喜欢那些纸镇,什么样子的都有。还有几件平衡玩意儿,都是金属的,我也有几只,放在写字间,有一个小人,站在一块木头上,怎么推也推不倒。有空的时候,推一下很好玩,只有寂寞的人才会在写字抬上放这么多东西,他寂寞吗?
他不大像寂寞的人。
书桌上的东西我看不完了,地板刷得很亮,腊打得很好,铺着一张巨型蓝白花纹的地毯,上面是真皮的沙发,一看就知道是真皮的,墙壁上悬着四幅字昼,看上去也很好,反正中西混杂得很美,书柜上都是密密麻麻的书。在安乐椅有一本线装的红楼梦,翻开来摊着,上面有几瓣玫瑰花瓣,已经变了棕色。
我觉得我在偷看,像个孩子站在糖果店面前,看个满足,我又有点难为情,于是赶紧离开。
我有点脸红耳赤的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想我已经知道这个主人是怎么样于的了,只要看他的书房便知道,他长得如何呢?可以想象。
他一定相当高,相当瘦,五呎十一吋?一百三十六磅?有略长的脸,长的头发,清秀的脸,清秀的眉毛眼睛,不常常笑,笑起来像个孩子,车开得不大好,但是爱开快车,有幽默感,学识很好。
我笑了。
如果那个人跑出来,又黑又胖又矮,那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