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嫁 作者:如小果(晋江vip2015-02-10完结)-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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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萧雨歌句句属实的指控,陆遥脖子以上的地方全都红透了。他原本想说下次会表现的更好,却怎么也说不出口。眼睛在萧雨歌那张精致淡漠的脸上流连了一会儿,把视线集中在她微肿的双唇上。
咳咳,昨晚太放纵了。
萧雨歌知道他在回想激~情无限的画面,连忙捂住嘴唇。
陆遥微微勾起嘴角,视线继续往下,停留在她的胸前,眼中是隐忍的笑意。
萧雨歌低头一看,这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个吻痕?呃,不止一个,是红彤彤的一片。
“陆遥,打住,别再记忆回放了!”她捂着胸口,恼羞成怒。
陆遥虚握着拳,抵在唇边笑了出声。他俯下~身,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她,不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个小表情。
这样小女人模样的萧雨歌,实在是太好玩了。
“你,你别这样看我。”萧雨歌目光躲躲闪闪,就是不敢正视他。
“雨歌,你居然也会脸红。”陆遥捏着她红扑扑的脸蛋,呵呵笑道。
萧雨歌气呼呼地鼓着嘴,推开他,大步往前走去。却动到了下半身的伤口,疼得龇牙咧嘴。
陆遥半是心疼半是愧疚,声音柔成一团水,瞬间把她淹没了,“还疼吗?”
萧雨歌叉着双腰骂道:“你让我捅一下试试?我这朵娇嫩无比的花被你——”她的双脚突然离地,只觉得天和地都在旋转。回过神时,整个人都躺在陆遥那双结实有力的臂膀上。
陆遥凝视着她,眼里是浓得化不来的深情一片,“雨歌,我想和你谈此生唯一的一次恋爱。”他低头,在她额上留下了轻轻的一吻。
“嗯,唯一的一次恋爱。”萧雨歌搂着他的脖子,也开心地笑了。
金色的阳光柔柔地照在草地上,晶莹的露珠在微风中眨动明亮的眼睛。萧雨歌深深地嗅了一口气,感觉到身体仿佛被泥土和芳草的气息填满,清新又惬意。
她想,她会永远记住这种味道。
一种叫做幸福的味道。
**
萧风颂等在草原的出口处,见到萧雨歌时,立刻迎了上去,诚恳地道歉:“雨歌,对不起。哥不该打你的。以后别出走了。你吓死我了!”
“你不陪着你白莲花一样的老婆和你小猴子一样的儿子,来这里干吗?”萧雨歌极为的凉淡。
“我来找你。雨歌,那次我没有拉开你,是因为你离我实在太远了。对不起。我毁了你的梦想,我也很自责,所以我从来没有逼你做你不喜欢的事。”打从萧雨歌出道以来,萧风颂从没安排她去参加任何应酬,也没有给她制造过任何绯闻。一年只安排她拍一部戏或电影,其余时间随她瞎玩瞎闹。哪怕她想第二天就退出娱乐圈,萧风颂也随他。
“哥,你来开车。我和陆警官很累,需要休息。”萧雨歌拉着陆遥坐进后座,躺在他大腿上,睡觉。
经过了那场从女孩到女人的蜕变后,她真的很累了。可是,即便在睡梦中,她的嘴角还在高高扬起——
真好,终于吃了他。
在机场候机时,屏幕上播放着情歌女王赵梓艺的新歌宣传视频。
伴随着如泣似诉的小提琴声,赵梓艺出现在一片萤火虫中,说:“大家好。今天我带来了我的全新单曲《萤火虫》。这是我一个非常有创作才华的小师妹写的。她说她曾经经历过一段萤火虫般的爱情。她说要用这首歌,来埋葬那段记忆,还有,那个人。”
舒缓的前奏响起,她低低吟唱道:
“萤火虫,亮晶晶,
飞过来,飞过去。
燃尽自己短暂的生命,
只为等待属于它的爱情。
那一晚,你和我,
说好了,在一起。
可你的承诺却像萤光,
光亮了一瞬就转眼即逝。”
旋律慢慢激扬,进入了副歌部分:
“再绚烂的烟火,绽放过就陨落。
再美丽的梦境,天亮了就消失。
满天的萤火,灿烂如你的笑容。
你转身的那刻,是否看到了,
萤火虫的眼泪?
萤火虫,燃烧了自己。
那一刹的光亮,照亮了谁的心?
我不该,不该奉献所有。
当黑夜再次降临时,
用什么来温暖自己?”
撕心裂肺的呐喊之后,旋律渐渐慢了下来,只剩下女声在低低诉说着:
“后来的我想起从前那个你,
那是我们都回不去的过去——”
“这首歌真感人,一定会火。”萧雨歌扭过看向她哥哥。他居然没有发表任何评论,安安静静的,仿佛怔住了,然后……
有液体从他宽大的墨镜后掉了出来。
“哥,你怎么哭了?”萧雨歌大惊失色。
萧风颂快步走到休息区的另一侧,靠在墙上,整个人无力地滑落在地板上。他死死地捂着嘴巴,不让自己发出一丁点的哭声。
“风少,怎么呢?”赖莱快步走了过来,关切地问道。
“那是曹洛写的歌。”萧风颂哽咽着又说,“蕙心回到我身边,我还多了个儿子,可是,我一点都不开心。”
“风少——”赖莱愧疚地低下头。
萧风颂捶了捶自己的胸口,声音低哑乏力,“这里,好像失去了什么,再也不能完整了。”
赖莱跑到洗手间里,忍不住大哭了一场——对不起,风少,是我害了你!
这段日子,他一直自我安慰,他这么做是对的。因为风少一直放不下沈蕙心,他爱的其实是沈蕙心,他和曹洛的结合不过是为了名和利,所以自己这么做其实是帮了他。
可是,直到现在,他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懊恼、自责、失落、愤怒,狂躁、痛心、苦闷、不甘……种种情绪积压在赖莱的心中,胸腔涨得快要爆炸了似的。在这些情绪的迫使下,赖莱一下飞机,就找到了唐小昭。
“小昭,你必须要和我在一起。要不然所做的一切不就成了笑话吗?”赖莱恳切地求道。
唐小昭坚定地摇了摇头,说:“赖莱,我的家庭是你负担不起的。你是个好人,值得更好的女孩。我们不合适。”
向来女方分手的桥段都是:一,发张好人卡。二,轻描淡写的一句“我们不合适”。
“你知道我为了你做了什么猪狗不如的事吗?我,我——”赖莱抓起唐小昭的手,那枚亮闪闪的钻戒刺痛了他的眼睛,“怎么回事?”
唐小昭淡淡回道:“有人向我求婚了。我答应了。”
赖莱退后一大步,身体重重地撞到了墙壁上,痛得他全身都快麻痹了,声音不住地发颤:“他是谁?”
“不久你就会知道的。我要去学古筝了,再见。”唐小昭坐上一辆宾利车,离开了。
赖莱哈哈哈地苦笑了三声,眼泪再次肆无忌惮地流了下来。
**
萧家大宅。
萧易天娴熟地烫壶、温杯、置茶、洗茶,还不忘问道:“雨歌找到了吗?”
尚管家低眼耷眉地回道:“找到了。”
“这个女儿永远让人操心。那倔脾气,太像我了。”萧易天微蹙的眉头舒展开来,又问,“小昭有去学琴吗?”
尚管家又回:“有。古教授说她很认真,也很有天赋。”
“那是自然。凡姝弹得那么好,小昭当然也不会差。”萧易天看着两份亲子鉴定的文件,面无表情地问,“是我的儿子吗?”
尚管家琢磨好语气,极为谨慎地回道:“不是。”
砰的一声,茶杯砸到了地面上,发出了刺耳的声响。
萧易天弯起唇角,笑了。他脸皮木然,眼里也无半分笑意,就像蜡像一样,十分的渗人。“那就是风颂的儿子。白养了个孙子。沈蕙心给我的耻辱,我会十倍百倍的还给她。”
尚管家又开口了:“萧先生,错了。也不是大少爷的孩子。”
☆、第47章 闪闪发光的男人
“打扰了。”曹洛推开VIP病房,对着沈蕙心说,“听说你要出院了;所以来探望下。小宝贝——”她从沈蕙心的手中接过婴儿,笑笑道:“你可是我接生的。还认得我吗?”
沈蕙心在月嫂的帮扶下,站了起来;由衷道:“曹洛;那时真的谢谢啊。”
“谢啥?我是医生,这是我该做的。对了,起好名字了吗?”曹洛用手指点了点他的嘴唇;看着他懒懒地打哈欠;心情豁然开朗。
沈蕙心怜爱地看着儿子,回道:“四年前,我怀过一个孩子,可是没保住。那时医生说我再也不能怀孕了。这个孩子的到来简直就是上天对我的眷顾。所以叫恩铭;萧恩铭。要孩子铭记上天的恩德。”
“小恩铭;你好。”曹洛打量了下萧恩铭;没找到半点像萧风颂的地方;“沈老师,他长的更像你。以后肯定也是漂亮的男生。”
把萧恩铭交还给沈蕙心,曹洛转过身,只见萧风颂立于门口,目光沉沉地看着她。
曹洛面带最灿烂的笑容,迈着最优雅的步伐走向他,用最悦耳的声音说:“风颂,恭喜你升级当爸爸了。”她拉起他的右手,握了握,又迅速地放开了。
萧风颂望着她潇洒远去的背影,手心里还残留她的温度,可是那个人已经不属于自己了。他现在能做的,唯有珍惜眼前人,只愿今生不再负人。
“恩铭,爸爸来带你回家。”
**
曹洛回到心外科室,看望她正式执医后负责的第一个病人。
小男生叫林之,今年十一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重度肺动脉高压。病情非常严重,急需手术介入。
“林之,又在听音乐,不乖哦。”曹洛拿掉他的MP3,柔声说道,“后天就要手术了,现在抓紧时间好好休息。”
林之塞了一只耳麦到耳朵里,一副早已看透生死的模样,老气横秋地说:“说不定我后天就死在手术台上,所以现在要抓紧时间听我的生命之歌。”
曹洛想到手术成功率只有50%,心中阵阵酸涩,脸上仍是笑笑的:“不会的。给林之主刀的可是这一领域最有名的裴教授。”
“我的主治医生不是你吗?”林之好奇地问。
“是我。只是我现在还不能主刀。虽然只是助手,可别小看我哦。”曹洛拍着胸脯,保证着。
林之切了一声,把另一只耳麦塞到曹洛的耳朵里。歌者用沙哑的嗓音呐喊着——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象飞翔在辽阔天空。就象穿行在无边的旷野,拥有挣脱一切的力量。
林之低沉的声音也随之在曹洛耳边响起,“曹医生,我是在医院长大的。我真的恨透了这个病。我不能像别的孩子一起跑步,甚至不能正常上学。曹医生,如果我能恢复健康的话,我想去学吉他,去学摇滚,将来给大家唱出正能量的歌曲。”林之说这话的时候,眼睛亮晶晶的,闪着期盼渴望的光芒。
“我向你保证,这一天会到来的。”曹洛与林之碰了碰拳头,黑黑的眼珠子一转,脑子里又冒出个好主意,“想不想现在学吉他?我教你。”
一个小时后,顾离拿着吉他,迈着大长腿,向花园的小石桌跑去。
“你的男朋友闪瞎了我的眼睛!不行不行,我的眼睛要送到急诊室抢救!”林之夸张地做出一副惊呆样,又揶揄道,“曹医生,我怎么有种大白菜被猪拱了的感觉?”
顾离用手心堵住曹洛要反驳的话,弯着嘴角,对林之说:“小朋友,我是猪,她才是白菜。”
曹洛握着他的手腕,顺势把他拉到自己身边坐下,笑着问:“林之,你有见过这么闪闪发亮的猪吗?”
她拿起吉他,弹了一段欢快的旋律后,耐心十足地教授道:“无名指、中指、食指分别放在第1、2、3弦上方,如果4、5、6弦有音的话,用大拇指弹。你试试看。”
林之非常认真地学着,神情专注而虔诚。听着从自己指尖滑出来的音符,眼泪突然落下,砸到吉他上,溅起了一小朵晶莹的水花。
“曹医生,我生来就是不良品。每天晚上我闭上眼睛的时候,就做好心理准备,也许我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我明明没做过什么坏事,为什么病魔会选中我?这就是我的命吗?”林之抱着吉他,伤心地哭了出声。
曹洛不忍,搂着他单薄瘦弱的肩膀,语气坚定地安慰道:“曹医生答应你,一定会治好你的。”
“林之,想听一个故事吗?”顾离牵起他稚嫩的双手,缓缓说,“我有个朋友,他人生的第一个记忆就是沿街乞讨。很糟糕吧?后来,人贩子被抓了,他也被送到了孤儿院。可是,那里的院长和煤老板狼狈为奸,把小孩子全送去采矿。没完成工作就没饭吃。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了四年,直到他九岁时,一个男人来领养走他。这个男人非常有钱,带他来到一座漂亮的城堡。就在他觉得好日子终于到来时,男人用鞭子狠狠地抽打他一顿。那时,他明白了,原来男人需要的是一只随打随骂的狗。”
林之被他的故事吸引,悲伤的情绪渐渐抽离,忍不住插嘴问道:“那他为什么不逃跑呢?”
顾离摸着他的头,继续笑着说:“因为比起暗无天日的矿井,那里简直就是天堂。他决心一定要出人头地。不管是在乞讨还是在挖煤,他的心中都有个声音在说,我不应该在这里的,我一定要找回自己的位置。他对所有看不起他的人微笑。他非常用功地读书,并且把养父交代的每一件事都做到尽善尽美。因为他觉得,命是失败者的借口。他要让所有人看到,总有一天,他会把被诅咒的命运踩在脚下。所以,林之,你不要相信所谓的命,你要相信这里的医生,他们会治好你的。”
林之点点头,抹去眼泪,脸上绽放出一个笑容:“前一阵子,心脏痛得快爆炸了,我就想还是死了算了。可是,那只是赌气而已。其实,我比任何人都害怕死亡。我一定要活下去!”
曹洛弹奏起林之的生命之歌,和林之一起轻声唱道:
“曾经多少次失去了方向,
曾经多少次扑灭了梦想。
如今我已不再感到迷茫,
我要我的生命得到解放
……”
把林之送回病房,曹洛又飞快地跑下楼,叫住了医院门口的顾离。
顾离转过身,看着气喘吁吁的曹洛,眉毛一扬,无声地问她怎么呢。
“我想你需要一个拥抱。”曹洛走上前,紧紧地抱住他,“阿泽,你是我见过的最坚强的人。你已经闪闪发光了。”
顾离俯身,在她耳边轻轻说:“那你现在看到我了吗?”
“下雪的那天,我就看到你了。”曹洛道了声再见,又跑了进去。
顾离在原地站了好一会儿,眼底眉梢全是璀璨的笑意。
“怎么,顾离,看上曹家小姐了?”浑厚的男中音骤然响起。
顾离侧过身,在一辆路虎车旁,看到了一位满头白发的中年男人。“徐先生,你什么时候到的?”顾离毕恭毕敬地跑过去。
徐政禹心情很是不错,开起了顾离的玩笑:“我到了很久,只是某个人沉浸在温柔乡,自动无视我这个大电灯泡。”
顾离不好意思地笑了下,打开车门,请他入座。
车子往海边别墅驰去。一路上,徐政禹不停地摘下眼镜,用手帕擦拭,又戴了上去。
顾离透过后视镜观察着他的表情,问:“徐先生,是近乡情怯吗?”
“顾离,我说你这人,看事情怎么这么准?”徐政禹望着道路两旁后退的梧桐树,叹道,“我已经二十五年没有回来了。慕凡出事后,我就再也没有勇气踏足这里。现在老了,突然想回来看看。”
哎,二十五年了……
车子刚停好,吴管家步履蹒跚地跑过来,老泪纵横道:“徐先生,我总算把你盼回来了。”
“小吴啊,不,都老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