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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作品评论-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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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过于痛苦(朱青其实没能真正斩断),却是因为他们的“理性”(rationality),促使他们全面接受现实,并为了加速脚步,赶上时代,毫不顾惜完全丢弃了“传统之包袱”。
  惟独对于这种为了“今”而完全抛弃“昔”的人,白先勇有那么一点儿责备的味道。但是责备之中,又混杂着了解,好像不得不承认他们有道理:“当然,当然,分析起来,还是你对。”也可以说,白先勇的“头脑”赞成他们的作风。但他的“心”,却显然与抱住“过去”的众生同在。
  让我们比较一下《台北人》中两个都是从外国回来的中年人:《梁父吟》之王家骥,和《思旧赋》之李家少爷,前者显然是个很有理性,完全洋化,抛弃了中国传统的人。他的父亲王盂养(革命元老)去世,他从美国回来办丧事,却对中国人的人情礼俗非常不耐烦,也不了解,把治丧委员会的人和他商量的事情,“一件件都给驳了回来”。王家骥舍弃了传统,失去了中国人的精神,但在现实世界中,他却能成功,跟上时代潮流,不被淘汰。
  李家少爷却正相反:他也是中国旧式贵族家庭出身,父亲当年也是轰轰烈烈的大将军。他出国后,显然因为突然离了“根”,不能适应外界环境,终于变成了一个白痴,我们不清楚他在国外,是否遇到什么特别事故,引发导致他的精神崩溃。但我们却知,他之退缩到痴癫世界,根本原因还是他不能接受现实,只肯回顾,不能前瞻。
  一个作家,无论怎样客观地写小说,他对自己笔下人物所怀的态度(同情或不同情,喜欢或不喜欢),却都从他作品之“语气”(tone)泄露出来。我们读《思旧赋》,可从其“语气”感觉出白先勇对李少爷怀着无限怜惜之情。这使我联想起美国文豪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在其巨作《声音与愤怒(The Sound and the Fury)中,他对坎普生家庭(The psons)的那个白痴男子宾居(Benjy),也寄予同样深厚的怜悯。事实上,虽然白先勇和福克纳的作品,有很多不同处(譬如作品之“语气”,白先勇冷静,福克纳激昂),我却觉得此二作家有几点相似:一、他们都偏爱喜回顾,有“清”,但逃避现实的失败者,在《声音与愤怒》中,福克纳怜爱宾居,也怜惜蔑视肉体“贞操”的凯蒂(Caddv),更悲悯与死神恋爱,对妹妹怀着某种乱伦感情而最后自杀的宽丁(Quentin)。但他对坎普生家庭的兄弟姐妹中,惟一神经正常,有理性,抱现实主义的杰生(Jason),不但不同情,而且极端鄙视(白先勇对王家骥,倒无鄙视之意)。二、他们都采用痴狂、堕落、死亡等现象,影射一个上流社会大家庭之崩溃,更进而影射一个文化之逐渐解体。福克纳所影射的,是美国南北战争之后衰微下去的“南方文化”(Southern Culture)。这“南方文化”之精神,颇有点像中国旧社会文化:农业的,尊重传统与荣誉的,讲究人情的,绅士派头的。福克纳对这被时代潮流所卷没的旧文化旧秩序,也满怀惦缅与乡愁。所不同的,美国南方文化,不过一二百年的历史。而白先勇所背负的,却是个五千年的重荷!
  灵肉之争 
  灵肉之争,其实也就是今昔之争,因为在《台北人》世界中,“灵”与“昔”互相印证,“肉”与“今”互相认同。灵是爱情,理想,精神。肉是性欲,现实,肉体。而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中,灵与肉之间的张力与扯力,极端强烈,两方彼此撕斗,全然没有妥协的余地。
  《花桥荣记》之卢先生,来台多年,却紧抱“过去”,一心一意要和他少年时期在桂林恋爱过而留居大陆的“灵透灵透”的罗家姑娘成亲。这一理想是他生命的全部意义,有了它,他不在乎也看不见现实生活的艰辛痛苦,因为他的“灵”把他的“肉”踩压控制着,然而,当现实之重棒击碎了理想,使他再也没有寸步余地攀住他那梦幻,“灵”立刻败亡,“肉”立刻大胜,于是他搞上一个大奶大臀唯肉无灵的洗衣妇阿春,整日耽溺于性欲之发泄:既失去“过去”,就绝望地想抓住“现在”。但当他连丑陋的“现在”也抓不住时(阿春在卢先生房里偷人,他回去捉好,反被阿春“连撕带扯”咬掉大半个耳朵),他马上整个崩溃,而死于“心脏麻痹”。他之死,他之“心脏麻痹”,可以说是他的灵肉冲突引致的悲剧。
  《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之王雄,和卢先生的故事旨意,基本上很相似。王雄是个男佣,显然没受过什么教育,对于自己的行为与感情,完全没有了解力,反省力,但我们可从白先勇几句轻描淡写的对话叙述中,窥知这男主角对丽儿如此痴恋的原因:他要在丽儿身上捕捉“过去”。丽儿之影像,与他少年时代湖南乡下定了亲的“小妹仔”,合而为一,他今日对丽儿之迷恋,其实正是他对“过去”的迷恋。如此,在他不自觉中,“过去”之魅影统摄着他——“灵”的胜利。这期间,“肉”也起来反抗,企图将王雄拉往相反方向:那“肥壮”“肉颤颤”的下女喜妹,就是王雄体内的“肉”之象征,但“灵”的力量太强,挤压“肉”于一角,“肉”完全抬不起头,却想伺机报复,这种灵与肉的对峙对敌,白先勇在几句叙述中点出:
   
  舅妈说,王雄和喜妹的八字一定犯了冲,王雄一来便和她成了死对头,王雄每次一看见她就避得远远的,但是喜妹偏偏却又喜欢去撩拨他,每逢她逗得他红头赤脸的当儿,她就大乐起来。
 
  然而时间不能永驻,丽儿必须长大。入中学后的丽儿之影像,就开始不再能符合凝滞于王雄心目中那十岁的“小妹子”之影像。而丽儿在实际生活上,开始脱离王雄,也是白先勇特意用外在现象,来投射王雄之内心现象,最后,当丽儿舍弃了王雄,也就是说,当“过去”舍弃了王雄,他的生活意义顿失,“灵”即衰萎。剩下的,只是空空的“现在”,只是肉体,只是喜妹。但他那被阉割了的“灵”,哪里肯就此罢休?他最后对喜妹之施暴,与自杀身亡,其实就是他的“灵”对“肉”之最后报复,最后胜利。可不是吗,他死后,灵魂岂非又回丽儿家里,天天夜里在园子里浇水,把那百多株杜鹃花,浇得很像喷出了鲜血,开放得“那样放肆,那样愤怒!”
  过去是爱是灵,现在是欲是肉,这一主题含意,除了在上述二篇外,在《台北人》其他篇中,也时常出现。过去在南京,朱青(《一把青》)以全部心灵爱郭轸。现在,在台北,“朱小姐爱吃‘童子鸡’,专喜欢空军里的小伙子”。过去,在上海百乐门,金大班曾把完整的爱给过一个名叫月如的男学生。现在,在台北夜巴黎,她为求得一个安适的肉身栖息处,即将下嫁老迈的富商陈发荣。“教主”(《满天里亮晶晶的星星》)以前在上海,对那具有“那股灵气”的姜青之同性恋,是爱情。现在,他与三水街小幺儿的勾搭,是肉欲。余钦磊(《冬夜》)的前妻雅馨,是灵,是爱,是理想。他现在的妻子,是他为了维持“肉体生命”(吃饭睡觉),被迫接受的丑陋现实。
  白先勇的小说世界中,“灵”与“肉”之不可能妥协,或“昔”与“今”之不可能妥协,归根究底,起源于一个自古以来人人皆知之事实:时间永不停驻。时间,不为任何一人,暂止流动,青春,不为任何一人,久留一刻。卢先生一直期待,一心一意要和罗家姑娘成亲,抬回“过去”。但谁能拾回过去?即使他住香港的表哥没有骗他,即使罗家姑娘真的由大陆来到台湾与他成亲,他怎能捡回失落的十五年岁月?单就“时间”的侵蚀这一点而言,她也已不可能再是相片中的模样:“那一身的水秀,一双灵透灵透的风眼,看着实在叫人疼怜”。而卢先生自己,“背有点佝……一头头发先花白了,……眼角子两抓深深的皱纹”,怎能和当年那个“穿着一身学生装,清清秀秀,干干净净的,戴着一顶学生鸭嘴帽”的自己相比呢!如此,在白先勇的小说世界中,“爱情”与“青春”有不可分离的关系。人既不能长葆青春,爱情也只在凝固成一个记忆时,才能持久(所以白先勇小说里的爱情,必维系于生离或死别)。然而可怜的人类,却往往不甘于只保留一份记忆。他们要把这份凝固的过去,抓回移置现实中,以为这样就能和从前一样,却不想到流动的时间,无法载纳冻结之片刻。“过去”,永远不能变成“现在”。如此,白先勇那些台北人,所追寻的理想,是根本不能实现。
  上面讨论“今昔之比”之主题时,我将《台北人》的人物分为三类,并指出白先勇对此三型人物之同情程度。现在我们亦可从灵肉观点,作同样之分析。白先勇给予最多悲悯的,是抱住“灵”而排斥“肉”的人,如卢先生和王雄(当然,我们亦可引申而包括所有活在“过去”中之角色)。但他显示出这些人必将败亡,因为大多的“灵”,大多“精神”,到底不是血肉之躯所能承受的。对于只有肉性而无灵性的人,如喜妹,阿春,余教授现在的太太,白先勇则不同情,而且鄙视。但他又十分同情那些被现实所逼,不得不接受“肉”,却保留“灵”之记忆而偶然回顾的人。如金大班,余钦磊。白先勇好像满怀悲哀无可奈何地承认:人,要活下去,要不败亡,最多只能这样——偶然回顾。
  在《台北人》世界中,对过去爱情或“灵”的记忆,代表一种对“堕落”,对“肉性现实”之赎救(redemption)。如此,现实俚俗的金大班,在想到自己与月如的爱情时,能够突然变得宽大同情,把钻石戒指卸下给朱凤和她肚里的“小孽种”。“祭春教”的“教主”,之所以异于一批比他资格老的“夜游神”,而有“那么一点服众的气派”,是因他过去曾有三年辉煌的艺术生命(灵),并曾全心全意恋爱过他那个“白马王子”。余钦磊接受了现实,却还能保持人情与人性,是因他对前妻雅馨的爱情之记忆,以及他对自己参与五四运动的那种光辉的浪漫精神(灵)之偶然回顾。
  生死之谜 
  而时间,无情的时间,永远不停,永远向前流去。不论你是叱咤风云的将军,或是未受教育的男工,不论你是风华绝代的仕女,或是下流社会的女娼,到头来都是一样,任时间将青春腐蚀,终于化成一堆骨灰。
  一切伟大功绩,一切荣华富贵,只能暂留,终归灭迹。所有欢笑,所有眼泪,所有喜悦,所有痛苦,到头来全是虚空一片,因为人生有限。
  人生是虚无。一场梦。一个记忆。
  细读《台北人》,我感触到这种佛家“一切皆空”的思想,潜流于底层,白先勇把《永远的尹雪艳》列为第一篇,我觉得绝非偶然。这篇小说,固然也可解为社会众生相之嘲讽,但我认为“象征”之用意,远超过“写实”。尹雪艳,以象征含义来解,不是人,而是魔。她是幽灵,是死神。她超脱时间界限:“尹雪艳总也不老”;也超脱空间界限:“绝不因外界的迁异,影响到她的均衡”。她是“万年青”,她有“自己的旋律……自己的拍子”。白先勇一再用“风”之意象,暗示她是幽灵:“随风飘荡”,“像一阵三月的微风”,“像给这阵风薰中了一般”,“踏着风一般的步子”,“一阵风一般的闪了进来”。而她“像个通身银白的女祭司”,“一身白色的衣衫,双手合抱在胸前,像一尊观世音”,“踏着她那风一般的步子走出了极乐殡仪馆”等等,明喻兼暗喻,数不胜数。加上任何与她结合的人都不免败亡之客观事实,作者要把她喻为幽灵的意向,是很明显的。
  我之所以强调白先勇故意把尹雪艳喻为幽灵,即要证明《台北人》之底层,确实潜流着“一切皆空”的遁世思想。因为尹雪艳既是魔,既是幽灵,她说的话,她的动作,就超越一个现实人物的言语动作,而变成一种先知者之“预言”(prophecy),也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作者对人生的评语。其功效有点像希腊古典戏剧中的“合唱团”(Chorus),也类似莎士比亚《马克白》剧中出现的妖婆。
  所以,当尹雪艳说:
   
  宋家阿姐,“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谁又能保得住一辈子享荣华,受富贵呢?
 
  这也就是高高在上的白先勇对人世之评言,而当“尹雪艳站在一旁,叼着金嘴子的三个九,徐徐的喷着烟圈,以悲天悯人的眼光看着她这一群得意的、失意的、老年的、壮年的、曾经叱咤风云的。曾经风华绝代的客人们,狂热的互相厮杀(表面意思指打麻将),互相宰割”,我们好像隐约听到发自黑暗古墓后面的白先勇的叹息:“唉,可怜,真正可怜的人类!如此执迷不悟!却不知终归于死!”人,皆不免一死。死神,一如尹雪艳,耐性地,笑吟吟地,居高临下,俯视芸芸众生,看着他们互相厮杀,互相宰割。然后,不偏不袒,铁面无私,将他们一个一个纳入她冰冷的怀抱。
  女此,《永远的尹雪艳》,除了表面上构成“社会众生相”之一图外,另又深具寓意,是作者隐形之“开场白”。这使我联想起《红楼梦》第一回中,亦有含义相差不远的“预言”。即“跛足道人”口里念着的:
   
  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姣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但曹雪芹的“预言”是“明说”。白先勇的“预言”是采用现代文学技巧的“暗喻”。
  与尹雪艳同样深具含义的,是最后一篇《国葬》,中,突然出现于灵堂的老和尚刘行奇。这和尚也不是“人”。他对着李浩然将军的灵柩,合掌三拜,走了出去,回了秦义方两半句话,掉了几滴眼泪,便“头也不回,一袭玄色袈裟,在寒风里飘飘曳曳,转瞬间,只剩下了一团黑影”。尹雪艳如果是幽灵,刘行奇便是个菩萨,他悲天悯人——由于亲身经历过极端痛苦,而超越解脱,而能对众生之痛苦,怀无限之悲悯。而老和尚那种因恸于世人之悲苦,连活都说不出来的胸怀,也正是《台北人》作者本人的胸怀。
  不错——自先勇是尹雪艳,也是刘行奇。既冷眼旁观,又悲天悯人。是幽灵、是禅师、是魔、是仙。
  另一方面,我觉得白先勇也抱一种“生即是死,死即是生”的类似道家哲学之思想。凭着常人的理性与逻辑,“过去”应该代表死亡,“现在”应该代表生命。但在白先勇视界中,“昔”象征生命,“今”象征死亡。这一特殊看法之根结,在于白先勇将“精神”,或“灵”,与生命认同,而将“肉体”与死亡印证。如此,当王雄自杀,毁了自己肉身,他就真正又活起来,摆脱了肉体的桎梏,回到丽儿花园里浇杜鹃花。郭轸与朱青的逝去了的爱情,是生命;但埋葬了“过去”的朱青,却只是行尸走肉。朱焰“只活了三年”,因为随着他“艺术生命”之死亡,他也同时死亡。
  最后,我想借此讨论《台北人》生死主题之机会,同时探讨一下白先勇对人类命数的看法。我觉得他是个相当消极的宿命论者。也就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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