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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十二女色-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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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什么都可以。到底台湾应否独立,岸芷说,本地人希望独立,大陆来台的民族主义者不希望独立。到底应否保卫钓鱼台,岸芷说,大家要冷静行事,保卫也好,不保卫也好,基础是要合法和理性。不要将话说死了,这年代,不要说是,也不要说不是,要给自己一个寰转的余地。
  在岸边,不要下水,也不要上岸。
  公司要改组,各部门主管要开大会,讨论裁员的名单。该到岸正谈她的部门,她沉吟着,我不大舒服,头脑不好,不如大家一起作决定,这样也比较民主。被裁的员工闹大了,在公司门口静坐绝食抗议,找岸芷做资方代表去谈判,岸芷劈头第一句便是:我没有参与裁员的决定,这不关我的事。
  男友来逼婚,岸芷咿咿哦哦道,结婚也好,结婚大家有一个合约,凡事都有个底。想想又道,独身也好,独身可以给个人多一点空间。男友道,这样你到底结不结。她正色道,也可以说结,如果我们要有个孩子,结婚就比较好,也可以说不结,譬如我们想进修啦,从政啦,不结婚就有多点时间做其他事情。
  男友道,这样你到底结不结呢。岸芷又道,结嘛,不全嘛……男子当然结了婚,新娘也当然不是岸芷。
  岸芷可以说有点难过,可以说有点轻松。
  她连坐电车还是乘地铁都在推敲,为免表态,坐一程电车一程地铁,电话么,既用香港电讯又用新世界又用和记,报章杂志轮着买,反正都一样,有选择等于无选择。
  这么一个微凉的晚上,不大热也不大冷,不像冬人,也不像夏大,月是阴灰的,不亮也不黑,岸茫夜归。在家门等她回来的是三个男子连三把牛肉刀。
  男了用刀搁在她的头上:要钱定要命。
  要命的话,开门。岸茫慌乱中答她心里所想的:我不知道我要钱还是要命。这是观点与角度的问题。
  岸茫这样的人应该死于非命。但世界不是这样的。她没事,在拉扯沉吟间,邻居报了警。
  活得最久的就是像岸芷这样的人。
  像皇帝企鹅一样,她什么都不是,为此是以非常骄傲。
  第九色·蓝田日暖
  【第九色】蓝田日自然是好女青年。
  如果在革命前的俄国,蓝田日会是个离家出走的贵族,寻求婚姻与爱情的自由。寻求个人的自由当儿,从自身的不自由而明白其他,她就会离弃她的资产阶级爱人,爱上一个和她一样是背叛贵族的布尔什维克,如果命运更桀难的话,她会爱上一个托洛斯基党,男子后来被暗杀。她以为自己是一个革命者,为妇女和无产阶级、农奴的自由自主而奋斗,但当她加人革命党,她发觉下过为那些口口声声要解放全人类的革命分子倒酒烘面包,他们谈理想的时候她酿伏特加酒去市场卖,写些毫不革命的浪漫小说赚生活费,好让那些高尚的理想主义者继续辩论国际革命策略,她总觉得有什么不对,但说不上来,或许只是她自己不对。
  革命成功以后蓝田日当厂个地区党委委员。她开始发胖,酗酒,而且很喜欢勇猛地告发人和演说。
  这么勇猛,近乎报复。
  胸口撞得砰砰作响。好女青年不甘后人。
  如果在中国的〃文革〃,蓝田日会抢头唱造反歌。想来想去,哪里有革命对象呢,除了自己的老妈,她想不出有什么好对象。老妈年轻守寡,蓝田日遗腹儿,母亲是个小学教师,是个臭老九,会读诗词,不坐班的时候会画国画。除了她还有谁可以斗呢,难道是隔壁卖油条的五婆吗,是巷口打铁的九大叔,是对屋电机厂工人宋玉书。光是他的名字已经够资产阶级,可惜蓝田口慢了一步,他已经自绝十人民,吊死了,真是革得快好世界,革得慢,无鼻哥。
  蓝田日今年已经四十五岁,已经移民加拿大。她对当年的无知感羞惭,时常在酒会讲给外国朋友知:当年哪,我们的理想呀,革掉我老妈的命呀。还写下来,叫《好女青年的前半生》,书成了畅销书,她赚了二十万美元的版税。
  好女青年在香港这地方嘛,没什么发挥的余地,这也许是这地方聪明俚俗之处。
  蓝田日只好四处讲话,当道德警察。你转软!你没政治理想!你出卖国家!你维护殖民地统治你没看清殖民地统治者的邪恶嘴脸!你忘记了卖国丧权的南京条约、穿鼻条约!你出卖港人!
  你歧视妇女!你歧视伤健人土!你歧视同性恋者!你不懂艺术!你打击言论自主艺术自主!你色情!你是道德主义者!你保守!你激进!!!
  蓝田日头上有光环。蓝田日雄赳赳,气昂昂,声大大。她可以是议员,记者,心理学家。她高声说话的时候,会走音。
  第十色·荔带女萝
  【第十色】可以想像带女是这么温柔的一个人,从不高声说话,双目低垂,人多的时候她会为其他人倒茶,清理垃圾。〃带女。带女〃他们叫。什么事都叫〃带女〃,就像莎士比业《暴风雨》里魔术师布斯婆噢叫他的仙了奴隶爱来流一样。〃带女。带女。〃带女就是他们的仙子奴隶。而她踏着舞步轻盈,你可以这样,你不如这样吧,让我这样这样做吧,你不要动。佛朗明高跳舞女郎都没她这样爽辣好看。
  可以想像带女是这样温柔的一个人,明明知道他们在说谎话,她也不明言,也不埋怨,只微微笑,由他们吧,如果我有能力,何不呢。于是他们问借钱老不还,叫她出来吃呀玩呀叫她找数,待黑社会来找他们他们又慌慌忙忙的找她去跟黑社会讲数摆平,太平盛世时便将她一脚踢开。她又老又丑,他们嘲笑她。她也不烦恼,说,是呀,我又老又丑。你们的日了还长呢。她可没有说,你们将来跟我一样老的时候,可不见得有我的素质。她知道她说他们也不明白。
  这样温柔的一个人,断于血肉。
  带女不碰血。猪血鸡血的,一概不碰。见血的食物,她看也不看。血肠布甸还有越南人吃的血鸭蛋,她听到都全身发紫。西班牙人的血橙,没有血,但都会远远避开。人家脸上有颗血暗疮她可以绕路走。电影上她不能见血,胶片上有血,她会晕。
  女子是血肉所生,更生血肉。带女多么痛恨女子的身体与命运。
  每个月经期来的时候,她都会呕。她怎可以忍受她的身体每个月都会流血。
  血极其不洁。她这么温柔的个人,她竟为血肉所生,更生血肉。
  这么温柔的一个人,偏偏要流最多的血。她不过晚上在湾仔喝一杯热奶茶。她每天都喝一杯热奶茶。忽然起哄,不知谁不知做什么,总之刀光剑影,明代东西厂决斗一样,刀起头落,连坐在茶档旁边的带女都给斩得手断脚断。
  原来人身上有这么多的血。有没有十公升。这么多血,流也流不完的。急救室军医生吩咐要给她输血。带女半昏迷的,听到一个血字,猛地醒来,说,不要不要,我不要血。
  她不要血,不要她自己的,更不要别人的。
  没有血,她的身体很白,白得像大理石,没有再宁静的。
  没有血,她很干很干,尸体和咸鱼一样,久久都不会腐烂,还发出腐香。
  这么温柔的一个人,你不可以想像,身体发出香气,叫女儿香,香得很,是尸体的无血的腐香。
  第十一色·金焦玉裂
  【第十一色】要么爱,要么杀。要么所有,要么一无所有。吃么要劲辣,不然要冰。房间空凋开到变雪房,下一刻去局桑拿。去哪里工作都雷厉风行,一炒炒全部,大换血,不然自己一天使辞上。买楼要住四十楼,或索性住地牢。
  〃我就是这样。我最不管人的了。〃金焦说。
  〃何必这样。〃她跟周见容吵架时她在窗前剪光厂自己的头发。周见容吓得立即要求公司调他到哈尔滨工作。
  开车开到一百二十公里,吧吧吧的按着响号。〃吱〃的一声便停下。金焦的同事坐她的顺风车坐得全部在呕吐。
  〃怕怕。〃连那些热心公益的教友都不敢叫她捐钱,怕她虽是受薪阶级,心肠一热,一捐捐一百万。他们可受不起。一旦她反起悔来,法庭一定相信其他人在讹骗。
  连酒吧老远见到她来都立刻找个黑社会来守着门口。她喝了会跳到桌面上跳艳舞,大哭大笑,亲吻每一个客人的脚。因为要找黑社会拦截她,酒吧无端要多交陀地费,支出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所以金焦一到,酒吧在两个月内的酒一定涨价。
  像金焦这样的人,居然还结了婚。来喝喜酒的都语神色凝重的来祝福新郎哥:〃你好自为之了。〃感情脆弱的还拥抱新郎哥,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之势。金焦挺着八个月身孕的大肚子,十分高兴的宣布〃双喜临门了,谢谢各位。〃人人都说,这是个令人难忘的婚礼。
  男子是个好男子。和金焦分手的时候,什么都没有说,也从不对人说为什么,没有说金焦什么话,只是他无法解释他面上、背上、手上的伤痕。已经离开金焦很久,还没有消失,可能这疤痕,一世的了。
  也没跟金焦争女儿的抚养权。女儿像得一点都不像金焦,不知像谁,名字叫玉裂。
  〃都是为了你,都是为了你呀。〃金焦一直独身,老跟五裂说。
  一不高兴,一个玻璃茶杯扔过去玉裂的头上。
  玉裂很乖的,才四岁已经自己洗澡,母亲下班回来立即躲入衣柜。
  〃我行我素。我是我。〃金焦说。
  是不是年纪开始大呢,金焦觉得自己没什么朋友。有性格的人通常没有什么朋友。像我这样独特的人,注定要寂寞的,金焦想。
  下班回来就只有对着玉裂和电视机。电视节目不好看,金焦将玉裂用湿水麻绳缚起,吊在窗花上打。冬天的时候,脱光玉裂的衣裳,用湿毛巾包着她,开着风扇,叫她坐着看电视。〃不错吧,这节目。〃 金焦阴阴笑。
  〃我最宝贝的便是我女儿。〃金焦说。
  那年玉裂才八岁。打开窗,跳了下去。金焦立在窗前,怔了怔。
  〃她呀,她真像我。〃
  〃我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烈性女子。〃 金焦说。

  第十二色·百劫红颜
  【第十二色】真年轻。真年轻。哗,看不出来,这么年轻。有这么大的岁数了么,我还以为她还二十多。
  红颜也曾沾沾自喜。三十多了,她头发剪短短的,神情老是十分决绝。日常就穿一条长裙,拖呀拖的,有时抽烟,有时抽雪茄,有时什么都不,光喝开水。或许因为这样的缘故,人家老以为她还二十岁,人赌场要查她身份证,看三级片明明买了票带位员一样用电筒照照照,要看她身份证,她气起来誓不肯给,结果和带位员先口角后撕打,累得她三级片都没得看,还上了差馆。
  年轻真是好,老给一群男子簇拥着:红颜呀红颜,你先吃,你先走,你要不要这样,你要不要那样,我和你到米兰去看歌剧吧,到威尼斯嘉年华跳舞,到罗马吃雪糕。红颜呀红颜,你有没有空,红颜呀红颜,你到底喜欢不喜欢。
  后来这群人都结了婚,黄昏匆匆回家里逗弄小孩。以前都穿华沙齐,现在都改佐丹奴,还天天都要是那一件。最可恨的是他们偏偏还生活得十分好似的,见着红颜,都笑眯眯:你什么时候落叶归根呢,问她。
  又不是死,什么落叶归根。红颜这年二十九岁。
  还一样,夜里三时睡不着时她就打电话找人。哎,我家的菲佣呀,偷我的首饰戴。今天我的高跟鞋掉了跟。要不要出来兜兜风。电话里的人,比她年轻十岁。
  比她年轻二十年的人都没她这样瘦,肌肉那么结实,穿晚服都没她这样好看。十年后红颜活得年轻三十年,还是二十岁。她的声音越来越轻,身体越来越软,哎呀,左靠左倚的,去米兰看歌剧吧,到威尼斯的嘉年华跳舞,罗马吃雪糕,你喜欢梵高莫奈吗?她喜欢粉红玫瑰,喜欢朗夜星空,她一时感触起来,感到人生的无常,会流眼泪。红颜永远不老。头发一次又一次的染黑,脸皮拉了一次又一次,天天花二小时做运动,没有阳光她都戴着太阳镜;无论怎样,都快六十岁的人,皱纹怎样拉都拉不走。冬尽之日,天气突然回暖,她想起她的父亲。他把她放在膝上,她要什么,他都让她说。她走到哪里他的目光跟到哪里,她叫他爬他就爬,叫他扮火车头他就扮火车头。父亲过世已经二十年。死前他中风,三年没有离开过房间,房间有一种腐肉的味道。如今老房子经已拆掉,前尘旧事,荡然无存。她想到这些,举起手来,在阳光里,手背上全是一回一回的皱纹。
  撑了一辈子,她在这一刻,突然衰老。头发白掉,肌肉松弛;她的一生,全然荒废。
  暖暖的,略带惆怅,她想起当初,看来略有不同,然而原来人生在世,相同的时候居多,能有多少新鲜事儿。
  她垂下手来,好像挥手,好像又不是,不过睡着了,坐在椅上都可以睡着,毕竟年轻令她实在人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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