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囚档案 作者:丁一鹤-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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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一 真实的震撼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 新闻发言人倪寿明
丁一鹤的这套《解密案卷》系列丛书,给人最大的感受就是真实。真实不但是新闻的生命,更是纪实文学的生命。为了强化这种真实,丁一鹤向我们展示了案件形成过程中的一些最原始的材料,这些鲜为人知的供词、笔录,极大地丰富了作品,真实得令人震撼!
法制纪实作品的生命就是真实!丁一鹤谈起他的法制纪实作品时,常常说他文章的情节“无一处无出处”,所有情节都来自于他采访的素材和案件卷宗。真实难吗?当然很难。有些新闻记者说,那个案件我也采访过,可没有发现丁一鹤所写的那些细节!其实不是没有!是你的采访不深入。丁一鹤关注一个案件所花费的时间、精力,不是用简单的几句话就可以说清楚的。无论旁听庭审、采访当事人、查阅卷宗、采访法官等等“功课”,他做得都很认真。熟悉丁一鹤的法官都知道,他是最不好应付的记者,他一定要看到卷宗、采访到当事人或者被告人才可以。当然,丁一鹤本人是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有便利的条件,能够相对容易地得到法官的批准,查阅案件卷宗。这就保证了作品的真实性,也为《解密案卷》系列中引用一些判决书和与案情相关的其他材料提供了方便。正是这些材料,在他的梳理下比较充分地展示了案件发生和审理的全貌,让读者看了十分过瘾。
真实并不一定就能保证作品好看好读,还要加上作者独到而细致的观察和判断。一个线索,能从陈旧的表面现象背后看到新鲜独到的东西,这就是判断的功力!一个案件,你能从不同的线条中找到一个别致的主线,这就是选择的功力!把一件真事写得具有新闻性、传奇性、可读性,还要有提炼主题、选择角度和结构文章的能力!没有深入的采访和敏锐的触角,是难以做到的。这需要投入时间,投入精力,投入热爱,投入心血。在个别案件中,由于关注点不同,涉案人员的有些人生经历,法官不一定完全清楚,丁一鹤却要梳理清楚主人公的成长轨迹和案件的来龙去脉,所以他在采访中常常挖出许多别人没有发现的故事和主人公的内心冲突,为他的文章增光添彩。
想要作品好看,足够的文字功夫也是必不可少的。尽管生活远比虚构的故事精彩,但具体到某个案例中,能够把案件故事讲述得一波三折引人入胜,并且讲出点社会意义或者人性特点,这就犹如戴着镣铐跳舞,还要舞出精彩来。深入的采访、独特的角度、深厚的文字功底,是一个纪实作家必备的素质。
来自真实的震撼,加上理性的法律思考和人文关怀,正是丁一鹤这套图书的突出特点。
丁一鹤是我的朋友,嘱我为这套书写几句话,无法推辞,写上点滴感想,是为序吧。
总序二 人性的审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
丁一鹤的《解密案卷》系列丛书请我作序,我欣然接受。原因有三:一是我熟悉丁一鹤;二是我熟悉丁一鹤所写的这些案件;三是这些案件对读者对社会有借鉴意义。
我熟悉丁一鹤是在8年前,那时候我还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和政治部的工作。当时,按照上级要求法院要接收几个军队转业干部,在众多被挑选的人员当中,丁一鹤是入围的3人中最年轻的,而且在部队的经历也比较丰富,当过连队干部,做过集团军和师、团的新闻干事,还担任过编辑记者和首长秘书,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能写会画,是一个不错的政工干部人选,当时我们已经决定要他。但是一个月之后,这小子却被高级法院挖走了,并创刊了一份法院的内部刊物《北京法官》。
这是我认识丁一鹤的开始,之后我调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依然分管刑事审判和政治部工作。这个期间丁一鹤在研究室工作,担任《法庭内外》杂志社的编辑记者。他在《法庭内外》工作的5年间,撰写了大量法制纪实文章,除了在全国上百家报刊发表和连载之外,还先后出版过11部法制纪实图书,这些图书很受读者欢迎,图书市场上还出现了多种丁一鹤图书的盗版,他的作品被很多报刊和门户网站连载转载。在新浪网的读书排行榜上,丁一鹤的《解密北京大案》和《死囚档案》两本图书,位居时政类图书的第三名和第四名。
我愿意作序的第二个原因是我熟悉丁一鹤图书中的这些案件。在《解密案卷》系列的图书中所涉及的案例,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有反映女性犯罪的《女囚档案》,有反映官员腐败的《落马官员档案》,有反映新型案例的《中国第一案》,也有反映知识产权审判的《知产名案》。书中的很多案件是我作为主管院长督导过的,也有些案件是我亲自担任二审审判长参加过审判的,其中很多案情当然熟悉。
丁一鹤撰写的这些法制纪实文章,全部取材于北京市各级法院审判的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占了很大比例。我在高级法院担任副院长的这几年,一直分管刑事审判工作,也分管了一个时期的宣传工作,所以对丁一鹤《解密案卷》系列中的很多案件,是耳熟能详的。比如《解密案卷》系列第一部《女囚档案》中,马秀琴制造的京城最大贩毒案,打工妹吴金艳杀人无罪,童琇琳雇凶复仇后回国自首,都是近几年影响比较大的案件。
我愿意作序并向读者推荐这套书的第三个原因是,丁一鹤撰写的这些法制纪实文章,无论对读者还是对法律研究者而言,都有借鉴意义。读者看了,可以在消遣的同时得到启迪和深思。而对法律研究者和工作者而言,这套图书囊括了近5年来北京法院审理的大案要案的全貌,并分门别类地通过纪实的方式展示给大家,可以清楚地梳理北京法院审判工作的特点。
我认为丁一鹤作品的最大特点就是真实感很强,很多扑朔迷离的案情令人震撼。这些震撼既来自于案件本身,也来自于丁一鹤的理性思考和对涉案人物的人性关怀。丁一鹤的长处和他独特的写作风格在于:他能够把对案件事实的刻画与深沉的思考融合得非常到位,非常自然,没有附加的痕迹。他的讲述看起来很平淡,却有人性的哲理,他的思辨没有戴着呆板的哲学家面孔,而是站在平民的立场上,用草根的方式记录这个时代发生的大事件。
善于思考而又充满人文关怀的作家,作品写出来也必然有深度。丁一鹤的法制纪实文章不仅仅是讲述案件本身,他最关注的是案件中的人,所以他在更多的笔墨落在“人”上,他善于用典型的动人的细节,凸现主人公的精神状态,尤其是灵魂深处的本质感受。这是他的法制纪实作品与众不同的特点,也是读他的作品有一种极其亲近感的根本原因。
法官是用法律的标准进行审判,丁一鹤是用人性的标准进行审判,这套图书在法律和人性之间找到一个很好的契合点。
第一章:手刃情夫;空姐血溅富商花溅泪(1)
按照常规来说,一个案子终审判决之后就算尘埃落定,不该再去触动那些尘封已久的岁月烟尘。但是,5次追踪采访杀人空姐杨旸,却给我留下了很多不同的印记,这些印记也记载着杨旸不同的心路历程。是泪,是笑,都犹如一朵花的绽放与凋零。
2006年11月,我再次在电视上看到杨旸的访谈,顿有恍若隔世之感。我没法不感慨,杨旸杀人案已经过去5年多了,还有那么多人惦记着她。
我之所以首先在这本书的开始就讲述空姐杨旸的故事,原因有很多,首先,她是我担任政法记者之后采访的第一个死刑犯,也是第一个由死刑改判死缓的女犯。其次是杨旸杀人案至今余波未平,就在我写这篇文章时,说不定杨旸正在黑龙江女子监狱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在某个演出舞台上主持节目呢。
为了解杨旸的最新动向,我在网上键入“空姐、杀人、杨旸”这几个关键词,立即出现了上千条相关新闻。而且这些新闻的发布者大多是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传播比较广泛的主流媒体,甚至在网上还可以看到多家电视台对杨旸最新报道的几十分钟的电视画面。
我是最早也是最全面报道杨旸杀人案的新闻记者,先后多次采访过杨旸,也写下了关于杨旸几万字的文章。后来杨旸被改判,是我写作之初始料未及的,很多人把杨旸的改判归功于我的文章,甚至有位老先生在我的一本书的序言中专门提到我采访杨旸之后引发的一些事情。还有一些法院的朋友开玩笑说,杨旸要是出狱,第一个就是找你谢恩。每次听到这些话,我都无言以对,只好笑笑说,饶了我吧!
客观地说,很多人关注杨旸,是因为她是空姐,有一张还算漂亮的脸蛋,加上我在文章中对她的定位既是杀人犯,又是受害者,因此很多人怜香惜玉起来。我记得在第一次文章发表之后,很多媒体予以转载,当时杨旸杀人案尚在二审阶段,就有一位姓宋的先生辗转打电话给我,要通过我联系见杨旸一面。被我回绝后,这位宋先生非常执著,声称要亲自到法院找院长为杨旸求情,后来这位宋先生不知道从哪个渠道得到了杨旸亲友的联系方式,据宋先生说,后来他还真的跟正在服刑的杨旸开始了通信,似乎有鼓起杨旸生活风帆的意思。
如果仅仅是怜香惜玉,也就罢了,但是还有更极端的。2006年3月12日《黑龙江晨报》用一个整版的篇幅,报道了杨旸在黑龙江女子监狱服刑的一些情况。这篇文章除了摘抄了部分我以往对杨旸的报道外,还找出一个很好玩的新闻由头,说是一个内蒙古青年跑到黑龙江女子监狱门口,哭着喊着要见杨旸一面,还说正是看了杨旸杀人的报道,他才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在这篇名为《高墙内外的特殊对话,内蒙古痴情男子要见杀人空姐》的文章中这样写道:
杨旸,一个柔弱而美丽的女子,在成为别人的“第三者”后不能自拔,最后亲手杀害了自己所爱的人。2006年1月,杨旸的案件被央视报道后,一名叫杨军的男子(化名)来到了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要求见杨旸一面,声称自己与她有过相似的经历,如果不是看到了杨旸的报道,自己早已将相爱10年的爱人杀死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杨旸与杨军有着怎样的相似经历呢?带着诸多的疑问,记者开始了一段特殊的对话。
2006年1月底,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文艺监区副监区长孙淑娟的平静生活被一封来自高墙外的信打破了。内蒙古青年杨军在信中称自己看了杨旸的经历感触很深,“和我相爱10年的爱人喜欢上了别人,残忍地把我抛弃了,我以她的名义买的房子也被霸占了,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曾经爱得死去活来的爱人怎么在一夜之间变得那么冷酷无情呢?我恨她,我要杀了她和她的家人。我已经计划好了一切,过完正月初七我就动手……”杨军说,杨旸的经历使他暂时将自己的“杀人计划”搁置了,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到哈尔滨见一眼杨旸,如果能见到杨旸,他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如果见不到杨旸,他就杀了“那个狠毒的女人”。
第一章:手刃情夫;空姐血溅富商花溅泪(2)
杨军还在信中写道:“我向单位请了两天假,坐火车来到了哈尔滨,经过几番周折终于找到了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但门卫说什么也不让我见杨旸,我说那让我见见孙大姐也行,她是杨旸的监区长,但门卫仍然拒绝了我。”杨军在女子监狱门口站了4、5个小时,就为了能在孙淑娟下班的时候见到她,求她帮忙,让他见杨旸,但眼睁睁地看着一辆辆警车从自己身边开过,杨军也不知道孙淑娟究竟在哪个车上。无奈之下,杨军只得踏上了返程的列车。
杨军回到内蒙古之后,便给孙淑娟和杨旸各写了一封信。他在给孙淑娟的信中说:“孙大姐,当我在电视上看到你为改造杨旸付出了那么多的心血时,我就知道你是一个好人,我就想听你劝我几句,许多大道理我都懂,但我就听你的……”孙淑娟看到这里再也坐不住了,她立即拿起电话按照杨军留的手机号拨了过去,结果对方却关机了。孙淑娟脑中浮现出了不好的结果:杨军是不是已经杀人了?他是不是正在逃命?难道他已经被逮捕了?各种各样的念头交织在一起,孙淑娟急得坐卧不宁。后来孙淑娟查到杨军单位的电话,接电话的人说杨军休息,周一能上班,孙淑娟一听对方的口气很平静,便猜测杨军可能没有出事,于是暗暗松了口气。她告诉对方让杨军周一早上9点给她回电话。
周一上班后,孙淑娟一直等在电话机旁。9点整,电话铃声准时响了,孙淑娟拿起电话,只听对方说:“我是杨军,请问是谁找我?”孙淑娟告诉杨军自己就是他想见的孙大姐时,杨军在电话那边激动地哭了。杨军说:“姐,我真没想到你能给我打电话,真的,太意外了!”孙淑娟告诉杨军,她和杨旸都看到了来信,她们都很担心,怕杨军一时冲动做了傻事。孙淑娟说:“杨旸还让我转告你,如果能从头再来,她一定不会做这种糊涂事的,她劝你别步她后尘,等到失去了一切才后悔莫及……”
孙淑娟的一番话让杨军感动不已,他答应孙淑娟暂时先把这些儿女情长放一放,认真工作。孙淑娟放下电话,心情既欣慰又担忧。欣慰的是杨军暂时放弃了“复仇”的念头;担忧的是,不知道在这个社会上究竟还有多少有过和杨旸一样经历的人,他们是否都能理智地解决问题呢?
在这篇文章的中间部分,引用了我5年前第一次采访杨旸时写下的关于杨旸杀人的前因后果,因为在下一步的讲述中还要说到,就不再重复了。杨旸被改判死缓后,因为她在福建厦门的母亲已经远嫁国外移居加拿大,杨旸的父亲户籍所在地是在黑龙江哈尔滨,所以杨旸被安排到黑龙江女子监狱服刑。关于杨旸在黑龙江女子监狱服刑的情况,是我没有采访到的关于杨旸的一些情况,且引用这篇文章的一些内容。
据黑龙江女子监狱监区长孙淑娟讲,杨旸刚到监狱的时候,很孤僻,整天整天不说话,人也瘦得不成样子。为了解开杨旸的心结,孙淑娟想尽各种办法,让杨旸办报纸,主持节目,就是想让杨旸发现自己的价值。女民警侯晓曦性格活泼开朗,没事的时候她就主动找杨旸聊天,还教杨旸学吹长笛、弹吉他。在侯晓曦的影响下,杨旸也变得开朗了,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2004年春节前,杨旸的母亲从国外回来。这是杨旸出事后,母女俩第一次见面。杨旸说,母亲那次来的时候,穿的还是5年前的衣服,头发乱乱的,人苍老得不像样子了。更让杨旸无法接受的是,母亲是拄着双拐来的。原来在杨旸出事后,母亲便一病不起,因为膝关节坏死而截去了一条腿。母女两人这次见面没有太多的语言,只是不停地流泪。杨旸说,她真想砸碎阻隔母女的大玻璃,摸一摸母亲的脸,握一握母亲的手,眼睁睁地看着近在咫尺的母亲却无法感受到她的温暖,杨旸的心就如刀割般难受。
母亲走了,也带走了杨旸的心,就在这一刻,杨旸深深地体会到,在这个世界上,自己最爱的就是父母,最爱自己的也是父母。后来,杨旸收到了母亲的一封信,信中说:“我最亲爱的女儿,自从你出事之后,我经历了许多磨难。但身体上的病痛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