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囚档案 作者:丁一鹤-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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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过上好日子,只有破釜沉舟大干一场。钱楠樱跟范炜商量注册一个公司给超市供货,范炜十分赞同。2000年9月,钱楠樱和范炜东取西借,以货物出资形式,在北京市房山区注册了“北京怡和天成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他们办理了税务登记、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账号等相关手续后,被北京房山区国家税务局批准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钱楠樱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范炜任公司监事。
这一对可怜的苦命鸳鸯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就是这个他们亲手缔造的“北京怡和天成商贸有限公司”,把他们送进了监狱的大门。
经过几番周折,钱楠樱和范炜的“北京怡和天成商贸有限公司”终于挂牌成立。尽管公司所有员工只有他们两人,但他们雄心勃勃,准备大干一场。
公司成立以后,成为北京华联超市公司的供货商。钱楠樱从北京木樨园、动物园等服装批发市场低价批发服装卖给北京华联超市,中间赚取30%的差价。一开始,两人本本分分地做生意,虽然赚的钱不多,每天起早贪黑也很辛苦,但毕竟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自己的事业,生活也就有了奔头。但后来他们在经营中发现,赚钱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他们给超市送货结账时,他们要向华联超市开出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他们从批发商或小商小贩手里进货时,是根本不可能拿到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而如果没有进项发票用来抵税,他们在向国税局纳税时,就要向国家交营业额17%的税,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利润可赚了。而没有利润的生意谁也不可能愿意去做。
正在钱楠樱不知所措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位业内“高人”给她指点迷津说:“现在有很多人都在私下里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可以悄悄地买一些过来作为进项增值税发票用来抵税。这种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神不知鬼不觉,一本万利,不干才是傻子呢!”经“高人”一提醒,钱楠樱这才明白,原来很多供货商都是这么干的。既然人家都在这么做,自己也不妨试一试。
2002年2月的一天,钱楠樱又去华联商厦送货。在门口,一个女人给了她一张名片。她仔细一看,是专门贩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就把名片收好放进了包里。通过这张名片,她认识了专门以贩卖伪造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浙江籍票贩子陈某。从此,钱楠樱也就半推半就地陷进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泥潭。
钱楠樱按照名片上的电话跟陈某联系上之后,每次钱楠樱需要发票,就给陈某打电话,把公司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账号、货物名称、所用金额等情况告诉陈某。陈某按钱楠樱的要求填好税票后,双方约好接头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票,票款按票面所填金额价税的2。6%到3。0%不等的比例计算,票钱两清后,各自走人。
每次取票,一般都是范炜去,有时钱楠樱也一块儿去。每月一般情况下也不要多,就两三份,多了也没用。从2001年2月至2002年5月,钱楠樱从陈某手中共购票23份。直到后来,陈某因过春节回浙江老家了,这种非法合作才告一段落。
失去“合作伙伴”的钱楠樱,本来也想就此打住,她总觉得每次都偷偷摸摸、躲躲藏藏的,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事。但只要一想到有那么多人、那么多公司都在这样做,也没出什么事,再加上自己公司所面临的困境,自己也就只好做下去了。不久,她又联系上了一个姓赵的票贩子,钱楠樱从赵姓贩子手上共购票21份。
就这样,从2001年2月至2003年2月的短短两年里,钱楠樱先后从陈某、赵某等人手中购买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近百份,并以“北京科瑞兴达商贸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的名义,为自己的公司开具进项发票价税合计560多万元,逃税96万多元。从此,钱楠樱在非法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巨大利润的驱使,使钱楠樱失去了理智。钱楠樱不仅购票用于自己公司的进项发票,而且还购票转卖给其他公司,用作自己公司的销项发票。
在公司成立之初,根据有关规定,钱楠樱只是取得了临时性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只有每年完成180万元的销售额,才能取得正式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要完成这180万元的销售额,对于钱楠樱的小公司来说是极其困难的,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为此,钱楠樱只有充分利用手中买来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大做文章,增加销售额以获得正式一般纳税人资格。
2001年9月的一天,钱楠樱到北京木樨园服装批发市场进货时,认识了北京某超市的服装供货商张某,张某跟钱楠樱一样也是从服装批发市场进货后供货给超市。因为是同行,两人禁不住切磋起业内经验来。也可能是同病相怜的缘故,两人在一起聊起来越聊越深入,大有相见恨晚、如遇知音的感觉。
在交流业内经验的过程中,张某说自己正在为公司缺少进项发票而发愁,问钱楠樱能不能帮帮忙,并许诺可以出一定的手续费。钱楠樱想,如果将手中的空白增值税发票作为自己公司的销项卖给张某一些,不就可以扩大自己公司的营业额了吗?这样一来,自己公司的那180万的销售额也就不成问题了。至于再从中拿些手续费,钱楠樱觉得要不要都无所谓了。
于是,二人达成协议。只要张某提出要发票,钱楠樱就随时尽可能供应,有时一天里张某就索要好几张电脑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钱楠樱也没有从中收取张某的手续费。按法律规定,没有业务往来,两人之间是不应该有增值税发票上的来往,所以钱楠樱给张某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同样属于虚开。张某用这些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自己公司的进项发票到税务机关用来抵税。
之后,钱楠樱还以同样的方式,为其他几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34万余元,逃税39万余元。
钱楠樱如此明目张胆地虚开增值税发票,不被发现几乎是不可能的。2002年11月份,北京房山区国家税务局接到群众举报,钱楠樱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房山区国税局会同房山区公安局刑侦支队,对钱楠樱、范炜涉嫌非法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进行了立案查处。钱楠樱被抓获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钱楠樱、范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后,当法官宣布一审判处钱楠樱有期徒刑15年,判处范炜有期徒刑9年时,这对撞进法网的苦命鸳鸯几乎同时在法庭上泪流满面。人们注意到,法庭上刚刚30出头的钱楠樱头发已经花白,苍老得像50多岁的老人。
钱楠樱的犯罪实在令人扼腕叹息。发财致富无可厚非,但以身试法实在是愚蠢的。钱楠樱曾经觉得自己很委屈,为什么别人这样干没事,自己干了就出事了呢?其实,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侥幸都是不可以的。在商品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每一位经商者都应该从本案中汲取一些教训。
后记 感谢命运
本来除了感谢命运之外,我还想感谢点别的什么来着,但是,坐下来想想以往的生活,需要感谢的太多,确实一下子感谢不过来,仿佛只有命运可以涵盖一切。
命运是个大命题,我这里所说的命运有两个因素在里面,一是我个人的,另外是我采访对象的,也就是我笔下人物的,他们有的在快乐生活着,有的已经失去自由,有的正在用劳动洗刷他们的原罪,有的已经去了天堂或者地狱。而我只是用笔记录他们命运的人。
我先说说我的命运吧,我老家在山东乡下,20年前我没能考上大学,到了该当兵的时候就当了兵,到了该提干的时候就当了军官。当然,需要说明的,我这人没什么本事,要说特长也就是能划拉两刷子,这也就成了我“混饲料”的手段。10多年前我那个陆军少尉是写文章写出来的,之后上解放军艺术学院,也是因为能划拉两笔才读了文学系。再后来围绕着我发生的很多事情,也是跟写作有关,包括1999年从部队转业到法院。本来我先是在政治部写一些官样文章,以为这辈子也就当个刀笔小吏了,没想到命运在2002年拐了个弯儿,我因祸得福当起了政法记者,而且5年下来竟然出版了10多本书,虽然离纯文学有点距离,但法制文学也是文学啊,在法院里混了个法制文学作家当当,您说这是不是命运作怪?想想一个乡村孩子一下子出一套系列丛书,是应该感谢一下什么的。
我是一个有着18年党龄的共产党员,我不能说我信命。但是,人是不能跟命运较劲的,就像狗咬了你一口你不能去咬狗一样,你可以趁它主人不在的时候狠狠地把狗脊梁打断。听天由命实际上是顺其自然,这恰恰符合了天人合一的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用我的话说就更简单,该干嘛时就干嘛。
我现在该干的就是把法院审判的案件用文学的方式记录下来,而不是紧紧抓住当年的诗人梦想不放,人还是务实一点才好,能干嘛就干点嘛。比如法制文学是我作为政法记者的本职工作,端法院的饭碗就得给法院干活,这没说的。当然还有另外一层意义,就是我记录下来的这些案件,是21世纪初期中国法制进程中一些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在今天看来也许只是故事而已,但在若干年以后,这些故事展示的是中国法制进程中变革最迅速时期的典型案例,因此,这些案例对读者而言是消遣,对关注中国法制进程的研究者而言,是除了审判卷宗之外的另一种文本。我努力把文学作品和审判卷宗有机结合起来,努力达到相互印证、相互映衬的效果,给读者和研究者提供一点方便。这便是这套《解密案卷》丛书出版的初衷。
对于这套图书中我所撰写的文字,我需要做一点简单说明。这套丛书,主要以刑事案件为主,大家可以想象,卷入刑案中的这些人的命运应该是让我们唏嘘的,这也是我作品中最浓墨重彩的部分,所以,我要再次感谢我笔下那些不同命运的人们,无论他们是罪犯,还是受害人。
在撰写这些文章时,我创作的一个原则是,在所掌握的题材里找出一个新闻点再进行创作,这是最考验一个法制记者功力的地方。在深入采访之后,我很少急着动笔,因为我需要在众多素材中寻找打动我的东西,这个感动我的东西就是人物命运,也是文章的角度,或者是文章的主题。比如童琇琳雇凶杀人案,很多媒体报道的角度都是警察给童琇琳介绍杀手。这个角度不但损害警察形象,也没有什么新意。后来我从童琇琳是某名牌大学学习法律的高材生,她的朋友也是熟悉法律的警察,她雇凶杀人后回国自首等很多人极少关注的细节,从知法者无奈之下犯法的角度,讨论司法渠道的畅通问题,这个角度就新鲜了。再比如尽人皆知的张恩照贪污案,很多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过了,但我却从张恩照的草根出身和逐渐忘本的演化,写出了一个高官渐渐迷失自己的《草根行长“勿忘在莒”》,既符合张恩照出生地山东莒县的古代典故,又提出了一点哲学和命运有关的问题,文章就显得有点意思了。
除了文章创作需要说明的,还有这套图书中提供的相关卷宗问题。因为这套书叫《解密案卷》,所以有必要提供一些相关案件资料。首先我保证这些资料都是原始的真实资料,这一点是不敢有半点水分的。其次是大家关注的保密问题,我在部队曾经当过3年保密员,熟悉保密守则,知道泄密是多么大的一件事情。这个系列中,所有的案件我都提供了法院的原始判决书的节录,也许很多人不了解,现在法院除个别案件外都是公开审判的,判决书也是公开的,不存在泄密问题,而且在判决书中涉及的敏感内容我也已经做了相应技术处理。其次是庭审笔录和亲笔供词等内容,因为公开审判,公布部分庭审内容也不泄密,当事人的亲笔供词我也只是选取跟案件相关的部分内容,所以也不存在泄密问题。总起来说,这些都是大家极少接触的原始资料,读者和研究者不可能参加所有庭审和见到这些资料,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被解密的案卷内容,全部都是首次公开的。
还需要说明的是本书中的一些图片,除我本人拍摄之外,还有一些是法院的一些新闻同行提供的,他们分别是姚学谦、郭京霞、王文波、常鸣、高志海、王鑫刚等人。另外,这套书中有几篇文章是我和同事、朋友们共同合作的,比如胡浩立、梅玉兰、张莉萍、裴烨等人。在此一并谢过。
需要感谢的人太多了,我就不一一列举了,估计感谢命运也都囊括了,谁都有自己的命运,谁都得按照自己的命运活着,不管是罪犯还是我。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