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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逆水寒·戚顾)荷叶杯-第35章

小说: (逆水寒·戚顾)荷叶杯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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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一年始,青岚公子终于绝迹江湖。
  那把杀人名剑上邪,和妖冶骇人的半面莲妆也终于淡出了武林人士的视线,渐渐成了传说,邪道再次处于群龙无首的混乱之中。
  而又过了很久以后,有个出身江南的俊美少年步入江湖。
  他只知道那个来历神秘的老者教了自己三年便飘然而去,不知所踪。而他教了三年的武功,已经胜过了很多苦学了十年八年的江湖侠客。
  他步入江湖以后,严遵那位前辈的教诲,从未透漏过师承来历,只是因为仰慕他的风范,始终穿着一袭青衫。
  渐渐的,他从江湖传言上得知,当年邪道至尊柳独夏负手立于江湖顶点,是怎样的威风,听了他许多传说,知道了古剑上邪,知道了半面莲妆。
  于是本是孤儿的他,将自己的姓氏也改成了柳。
  起初,他并不明白‘柳独夏’当年所说的那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而那位柳前辈贵为邪道至尊,武功天下无敌,却似乎并没有其他弟子,又为什么不愿意自己学到他所有的功夫。
  他想,如果自己有智慧,亦有无敌的武功,自己就可以做立于万人之上的绝世英雄,又为什么要去帮助别人?
  这个邪道至尊柳独夏既然不反感狠毒的手段,为什么又要那样郑重的告诫自己,天下只有一个人绝对不能欺骗?
  虽然这些以他的阅历年纪都还想不明白,但他很快就懂了。
  因为他被一个人看了一眼。
  一眼而已。
  那君临天下却空负大志的眼神,让他猛然抬头。
  江南烟雨中,又一次宿命的相遇。
  彼此只是看了一眼,心里却莫名知道,就是他了。
  对天下人都可以狠毒,对他不行;
  可以骗天下人,不能骗他;
  可以怀疑天下人,不能怀疑他的人,
  已经出现了。
  知己一人谁是?已矣。赢得误他生。有情终古似无情,别语悔分明。
  莫道芳时易度,朝暮。珍重好花天。为伊指点再来缘,疏雨洗遗钿。
  ——'清'纳兰性德?《荷叶杯》
  ——荷叶杯?全文终——

  后记

  这篇文章本来打算是写八九万字,如重楼飞雪一般的中篇,谁知写到后来,自己却爱上了自己的人物(……老毛病了),不知不觉间,便成了如今的上下两部十八万多。
  我尤其要感谢一位叫做‘广渊家的猫’的朋友,她是诤友,亦是解人,对我的写作方面,给予了不少鼓励和指教,她的评论我亦是不时翻看从中体悟出很多的东西。
  前段时间,有人在争执中拿我当作发泄的借口,指责我的人品和文章,更令我惊奇的是,这些人的名字,我甚至一个也没有听过,更别说有过什么交情或旧怨。我虽然并没有理会,但被人如此指摘,怕是任谁都不会太痛快。
  文章写完了,便在这里说说自己的看法。
  诚然,我写荷叶杯最大的原因是为了夏夏,而且我确实对戚顾并不太萌,所以有人责难我说,写自己不爱的文章怎能写好?尽管我并不认为自己写得好,但确实是用心的文章,相信认真看过的人应当明白。况且,我对戚顾虽然无爱,但相信诸君应知,纳兰佩紫是老资格的温迷(并非摆资历来了,只是一种说法,虽然老而无当并无建树,但确是迷了温书很久),所以我对逆水寒这本书的热爱,应该无人质疑。所以,尽管我不萌戚顾,但本文我是本着为逆水寒写同人的立场来写,所以并不存在无爱下笔这一说法,任何人爱一本原著,想必并不用爱里面所有的人物吧?
  我本身不是专业作家,甚至有一段时间专写同人,可以说是同人作者,我自己也非常反感对原著无爱却胡乱下笔的做法,所以写这篇文时,尽管逆水寒一书已经看了不下十遍八遍,仍是时时拿出来回顾翻看,甚至亦重看了一遍电视剧,这才心惊胆战的来写——温大哥的文笔,在我眼里是需要焚香膜拜的,写他作品的同人,每一部我都写的相当汗颜头大,生怕毁了原著的那种美丽。
  写的好不好,这属于各花入各眼的事,但我可以说,自己是尽力而为,并不是敷衍做出来的文章,自己的写作态度是可以对的起读者的,我可以确定这一点。
  我并不讨厌被拍砖,指出我文章的毛病,虽然我不喜欢大修,但会吸取教训,在下一篇里尽量避免。但是我不愿意看到这种为拍而拍,甚至殃及池鱼的拍砖。尽管我也曾‘横砖立马’,但毕竟仍是少数,在温圈子、逆水圈子可以说绝不涉及是非,埋头钻进文章的世界里,甚少去过问纷争,自己亦不明白为何那样严苛的指责会牵扯上身,甚至连我的好友一并折辱,这确实是让我有些震惊。
  所以我希望‘关注’我的诸君如果看到这里,给我几分薄面,日后大家亦好相见,免得误会丛生,成了死仇。
  如果不喜欢一个人,就要从各个方面来打击她、伤害她,那么扪心自问,自己的做法又高贵到哪里去了?说到底,网络上不过就是个虚名浮利,有什么深仇大恨呢?
  我并非君子,柳独夏在文中说的那番歌吟是我自己的情怀。但是我喜欢什么事情明着来,是以生平三次拍砖,一是在战国圈子,一是在动漫圈子,一是在温瑞安吧,皆是真身主ID,从未用过马甲攻击他人。如果不到你死我活的地步,不妨一笑泯恩仇。说到这里,心迹应当表明,所以,若是当真十分看我不顺眼,请找个场子相约,彼此放到台面上解决,相信我,我绝不会逃开。
  想来这个后记尽记了一些不相干的东西,十分对不起真心看文的读者,再次鞠躬。
  对于此文,我只想说自己已然尽力,其余不言。
  最后,恨我后妈的亲们不要着急,俗话说落崖不死嘛。在夏夏的再三恳请下,我给了包子一个模糊的结局。夏夏说她要写包子复活的番外,所以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期待一下。不过不知道夏夏还记不记得她这番豪情壮志,如果她懒得写了,那大家……就当作包子已死吧(泪)……
  最后,我要写一篇无聊的东西说说最近潜修的感悟心境,觉得不耐烦的亲可以散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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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首欲笑翻成泣。荒浪经年,业废而心浮。虽深明世之正论,然尝为之而不得,遂聊以记之可也。
  昔轻慢而薄礼,独倚三千白发,揽我冰雪满怀,孤光自照,少青眼于人,对世冷笑而已。今始知笑己及人,何也?一叶障目矣。自恃出世者,未及修身而如锦衣夜行,豪现不过如是。
  欲修品之高洁如履薄冰,一念错,便觉百行非。忙处事为,应闲中检点,过举自稀。纷扰固溺志之场,而枯寂亦槁心之地。故栖心元默,以宁真体。亦适志恬愉,以养圆机。
  坐看世上尘氛,且消心之浮乱,人间烦恼有九万风,自扰三千。心体澄彻,常在明镜止水之中,则天下自无可厌之事。竹坚雅操,一夜霜、一朝雪,琅嬛冷秀。二道皆非,何以方圆规?善择道者欣然状——偏安者左,激扬者右,中或踌躇——古人有云,君子独善其身,亦偏安者可邪?
  众生皆醒,不敢独醉。尝谓之所欲,不过富贵权势。然此二者如镜花水月,美则美矣,高岭之花,易看难摘。强求者缘木求鱼,何必恋恋如痴,徘徊此间者,进为迷,退亦为迷,念之所系,信之所坚,惘无可守。
  一期荣华一杯酒,彼岸虽好,不过一期开谢。富贵如刀,权柄如剑,杀戮盈野,比之器物尤甚,高情者几?小子山野游弋,达者鄙之曰无志于天下。然志几何?天下几何?可慰我怀?
  相识遍天下而知己寥寥。知我者为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紫衣奉剑纳兰佩紫
  2008…7…14

  弹剑歌哭紫衣郎

  弹剑歌哭紫衣郎——浅析纳兰佩紫的武侠
  箫冷的名字发现被人抢注了,查了一下,两三年前的戏作,那人居然也敬业的给发了,让我有点哭笑不得。没奈何,只好用这个比较扎眼的ID来了,雪殿不要怪我。
  作者: 明智秀风 2008…7…18 17:37 回复此发言
  
  弹剑歌哭紫衣郎——浅析纳兰佩紫的武侠
  前言:
  笔者其实是有愧的。
  与佩紫相交多年,却甚少为她写点什么,甚至比一般读者还不如,经常霸王,虽然知道她不在意,但是多少年来这个心愿都以种种借口敷衍过去,如今潜水读了《荷叶杯》,再也按捺不住这种念头了,再不写点东西,以后真要后悔了。
  就如荷叶杯里统领一道的青岚公子一样,纳兰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传统意义上的‘大侠’,‘好人’,相反,很有反骨,认识她以来,她就不做什么‘善事’,就算是兄弟朋友,也很少看到她的身影,更不奉行什么以德报怨的正统思想,如今明智家的家规‘恩还双倍,怨还十倍’,已经明确了这一点。
  但是有这样的人作为朋友,确是极其有幸的。那年笔者夫妻受邀帮她管理一个小论坛,外边不知是谁故意上门找了点小茬,但现在想想,也确实是我做的不好,以至于给人抓到了找茬的把柄,印象里,那时她劝我去道歉,我反问说‘明知对方借题发挥,何必自讨没趣’,男人嘛,面子还是要的。然而从来没见道歉的她,却背着我,跑到那个论坛去道歉,而且道的很诚恳,对方也当真算了,这让我惊讶不已——平日里,别说她道歉,就是她当真做错了,也是从来不承认的。这人嘴硬,但真的道歉了,又让人觉得手足无措,于是没多长时间,我也找个借口离开了那个圈子。
  然而现在想来,有点对不住她了。半年前,我与朋友谈起来,说起纳兰,全都想不起她往日的跋扈(这个词有点欠斟酌,一时想不起太准确的),当时与她相交,有个什么要求,莫不是一口应下,无论手边有多少坑,要她的文当真不难。《狂飙》是送燕窝的,《重楼》是送她大哥的,《翩若》是送她家老十的,还有其他林林总总的短篇,有的甚至不见于网络,却是我们一要就到手,那时反而不甚珍惜,甚至觉得能者多劳,她打字快,才思敏捷,想来写这万把字是很容易的,殊不知再容易也是一字一字打出来,而我却无以为报,只是一年前受她之邀,给她明智家翻译过一点东西,她那开心转圈的样子,好像欠了我们多大的情义,让我们惭愧不已。
  她说,我们要的文章,包括给别人写的那些,说起来虽然是别人想看,但莫不是她自己想写,所以肯写,因此不要我们感激,甚至连个读后感也从没问我要过,那时觉得心里一阵轻松,现在看到荷叶杯里的痕天青,眼眶就忍不住有点热了。
  她真如弹剑冷笑的男人般,看似不易接近,实则相交之后,却是挚友。当年不仅要文容易,若是坛子里哪个朋友出了事,莫不看到她的身影,对错不论,是非不论,只是护短,这性儿也的确算的上跋扈,然而她自己三次拍砖,也是在荷叶杯的后记里方才知晓,她没有拉一个朋友帮忙,或者是对自己辩才的自信,更多的大概只是想独揽是非吧!结合着这些事情,一个作者的性格决定了文章的风格,且看——
  1:长夜狂歌
  纳兰最早发于网络且一战成名的武侠作品是《狂飙》,然而最早的是这篇,也是后来在她专栏潜水时偶尔看到的。那时方初中,文笔自然稚嫩,在文案里再三强调,大家最好不要看,不推荐看,人都是有逆反心理的,越是这样,越是好奇的看了。
  的确,文章虽然勉强算是流畅,主线也很分明,文笔却与现在差的很远,也亏她敢发出来,虽然她说是凭吊一下当时的情怀,但若是我,我不敢,怕人笑。然而这里面已经显出她日后两样功力,一个是起名字很美,一个是很会写人。
  花独楼、叶白孤等等这些美丽的名字,以及独特的个性,支撑起一部很俗的武侠剧,那时她笔下的女儿便十分烈性,这些人物如果以她如今的笔力来写,应是很吸引人的。可惜这一部作品确实是稚了一些,中间穿插了很多奇怪的语句,有些不伦不类,人物的设定也偏激,真的犯了很多武侠书里的通病——出手阔绰,杀人如麻。虽不至于三观不正,也出了很多让人喜爱的配角,然而主角却有很多让人争议的做法。但是这时的作者还是年轻,最后的诗句显示出了一种年少轻狂的气概——
  动荡山河侠踪少,我辈岂是负手人?
  纵青锋,傲俗尘,但教碧血洗剑痕!
  2:狂飙
  《狂飙》是被很多朋友推崇的同人作品,甚至算的上是‘成名作’,在乃至后来的所有文章里,《狂飙》的格局与情节并不算是最出色的,但是写人,尤其是刻画主角,却是最成功的。这可能要归功于主角苏梦枕与无情都是作者所爱。偏偏有这样奇怪的事,一般来说,笔者的情况是,越是喜爱哪个角色,越是难以下笔。但是在《狂飙》一文里,这种情形却并不存在。
  我看过冷艳贵族大人为《狂飙》写的长评,那评论真是字字珠玑,让人汗颜。无奈勉强说几句,的确如果是温大书里的苏梦枕,虽然可敬,并不可爱,或者说不是不可爱,是敬而远之的不敢去爱。苏梦枕的病体与豪情,或者是女人眼中的男人,但绝不是男人眼中的男人,他的‘恢复中原,还我河山’的梦想,只有在‘江湖闲话’里提及,说英雄正文里,反而更多的是帮派斗争,甚至很多方面他并不如雷损,所以这个人物尽管是正面的,却有很大的争议。
  《狂飙》书里的苏梦枕,比原文更残忍,而且作者明白的说了,他就是要以杀止杀,而且和无情虽然是很亲密的朋友,彼此却对对方的作法有很大的不满。虽然笔者并不看耽美,当时去看《狂飙》一是不知耽美何物,二是被朋友拐骗,但掠过那些暧昧情节不谈,这里面的男人,个个都是男人。
  少年无情的淡定救世,苏梦枕的时不我待,雷损的老辣自重,方应看的趁世成枭,加之原创人物唐燕和一叶枫的肝胆相照,这几个男人哪个不让人击节而叹,哪个不是性格丰满有血有肉?有的文章是情节造就人物,而《狂飙》却绝对的人物支撑情节,让人不由自主的想看这些人物会发生什么事件,会有怎样的举动,情节本身反而并不重要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独特的魅力,虽然有缺陷,却让人认了。
  这时的作者,还是很年轻。《狂飙》里面的人物,老谋深算如雷损者,都有‘天让我杀,我也不肯’的大义,方应看也是外表柔顺,内里惨烈,都还有一腔热血,都有忍不住的时候,所以看到狂飙的赌局时,当真是剑气纵横,青红狂飙,一种热血往喉头涌来,让人忍不住想要大碗喝酒,及至最后风流云散,都有一种酒意泛起的热烈,朋友一场,终不是一路而散,却丝毫不见悲伤,反而留下了余味和怀念。《狂飙》的结局虽然茫然,却还是暖的,因为里面的人物和作者本身都还年轻,于是就有了‘道不同,且尽一日欢’——
  事实上除了无情之外,他们确实都没有什么朋友可以回忆。
  雷损有的是‘心腹’。
  苏梦枕有的是‘兄弟’。
  方应看有的只能是‘棋子’。
  所以想起这一刻,每个人的心里都涌起了一刹那的暖意。
  那是他们彼此关系最接近‘朋友’的时刻,也是纵横天下的枭雄人生中,非常温暖的回忆。
  3:翩若惊鸿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被朋友拐着看了狂飙之后,对暧昧向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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