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的抉择-第2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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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第二百四十八节 新朝官制
弘武元年五月,明帝显德的一道禅国诏书为朱明王朝长达二百八十二年的统治划上了句号。伴随着旧王朝的结束,新王朝的诞生,中原各地也就此结束了延续6年的“军管状态”。取而代之的是中华王朝崭新的行政制度。
新帝国将目前所能控制的行政区域划分为:黑龙江、辽蓟、河北、陕西、山东、安徽、江西、直隶、浙江、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陕西、台湾,二十一“行省”。另设立乌思藏宣慰司、朵甘思宣慰司、沃儿都宣慰司、南洋宣慰司,四大“宣慰司”。故而时人又称其为“四司二十一省”。
此外中华朝在地方行政机构设立上也做了相应的调整,分设省、府、县三级政府。废除原来明朝设立的巡抚、巡按、道台等临时职位。改设“省政使”、“省御使”为省级行政、司法长官;“知府”、“监察使”为府级行政、司法长官;“知县”、“县丞”为县级行政、司法长官。宣慰司级政府则设立“藩司”、“总督”二职负责军政大权。以上地方官职均由中央统一任命。
这种将地方行政与司法权拆分的布置,其实算不上是孙露的创新。早在明朝建立之初,明太祖朱元璋为了防止日后出现唐朝末地方势力割据的情况。他便在地方设立了布政使、提刑按察使和都指挥使,来拆分地方的行政权、司法权和兵权。但从永乐年间起,明朝皇帝为了加强中央统治,对付地方出现的农民起义,又另设了巡抚、巡按、总督等官职来监视地方官员。然而,正如唐朝的节度使一样,巡抚和总督最终没有帮助中央完成加强控制的任务。相反这些下放的巡抚、总督们最终成了集行政、司法、军事为一身的地方最高长官。并逐渐演变成了南明时期的地方割据势力。中华朝废除巡抚、巡按等职,将地方行政权和司法权再次拆分,也正是为了防止再次出现地方割据势力。
与地方行政、司法机构相对应的是各级地方议会。由于之前中原各地还处于战乱之中,因此之前仅东南、华南地区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地方议会。然而随着帝国疆域的扩大、政局的稳定,其他内陆地区也开始陆续组建地方议会起来。为了便于日后的管理,提高议会的运作效率,中华朝在制定行政制度的同时,亦制定了一套完整的议会制度。
依照中华朝的规定地方议会同样分为“省议会”、“府议会”、“县议会”三级。其中以县议会为基础,由民众推选出县议员;再由县议会选举产生府议员。以此类推,逐级选举,最后由省议会选举出国会议员,代表各省赴京参加五年一度的国会。当然皇帝钦点的国会议员可直接进入国会,不必经过层层选举。
此外在理论上,各级地方议会仅对同级或同级以下的地方政府拥有“质询权”、“立法权”及“财政权”。但依照《弘武宪诰》中有关议会的条款规定:如若一省或一府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府(县)议会,对其上级议会表示不满,可联名上书中央要求解散上级议会重新选举。同样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府(县)议会也可通过联名上书,跳过上级议会直接弹劾质询上一级地方行政司法官员。但省议会要弹劾国会或内阁,则需要四分之三以上的省议会联名上书,且需得到皇帝的首肯。
除了对地方制度进行了重新整改外,中华朝的中央行政、司法机构亦发生了一番不小的改动。随着海禁的开放、商业的发展、以及政府对庶政的日益重视,明朝中央行政结构过于简陋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问题也跟着日渐显露。当然这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问题。由于当初朱元璋在设计行政制度时,就带着不少乌托邦色彩。这位农民皇帝将他的国家当作了一个大村庄。商业、工业等等因素都被排斥在了国家的控制之外。然而,事实却是整个世界都在发展,无论皇帝愿意与否社会的分工都在变得越来越细化。国家这艘庞大的帆船,已经不可能再象二百多年前那样,在皇帝一人的督导下按照厘定分工合作的程序周而复始地运转了。它需要船上的每一个人都发挥其作用来应付可能发生的诸多暴风雨。
于是在经历了隆武朝六年的摸索后,中华朝的新内阁由原来的六部,扩充为十二部,分设:内务部、财政部、文教部、外务部、枢秘部、警务部、工商部、农林部、工务部、军务部、陆军部、海军部。并依照《弘武宪诰》中的规定,由皇帝从这十二个尚书中指派内阁首相。借于孙露曾以兵部尚书的身份出任内阁首相,为了不给新朝遗留下隐患,防止日后军人弄权。黄宗羲等人便在修定《弘武宪诰》时特意注明军务、陆海三部尚书不得出任内阁首相。虽然此举明显限制了军方在内阁中的作用。但比起前朝来军人在政治上的地位还是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而新内阁中刑部的废除也标志着中华朝行政机构与司法机构的彻底分离。一直以来由刑部、督察院、大理寺构成的三法司是封建制度下典型的政法合一体系。这使得中国的司法制度始终难以得到独立。虽然孙露在隆武朝时便已将督察院与大理寺合并为司法院,但内阁依旧能通过刑部来控制整个司法系统。因此,为了让司法院能更好的制横内阁,此次的新内阁中废除了沿用百年的刑部。只保留其部分安全防暴职能,改由警务部替代。
相比地方政府和内阁的改组,中华朝的司法机构这次变更的幅度就明显小得多。这一来是因为中华朝的司法体系刚刚开始独立,还未能完全成型。二来则是因为明朝的司法机构本来就比其他行政机构要臃肿得多。因此新朝依旧遵循隆武朝精简机构的原则,将最高司法机构定为“司法院”。司法院下设“大理寺”和“督察司”,并由此二司延承之前刑部的部分职能。其中大理寺作为中华朝的最高上诉机关,下设刑科、民科、吏科,分别处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以及行政案件。
中华朝这一系列的制度重整,不仅是为了整顿明朝的种种弊政治,更是为了摆脱之前六年军政内阁对国家的不良影响。特别是战争结束后军队的改制更是摆在孙露和内阁面前的严峻任务。当然军队乃是国家的根本。一味的放纵,或是一味的打压,都是危险的举动。只有在循序渐进中将军队由乱世的“战斗状态”转化为和平时代的“备战状态”,才不会使国家丧失安全和战斗力。而这一转变最先就是从划分军区开始的。此次军务部在先前划分的二十五个行政区的基础上,分别设立了甘陕路、辽蓟路、直隶路、闽粤路、滇贵路等五路军区。其中除直隶路担当战略预备军区外,其他各路军区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作战对象。每一路军区各设一名督统,一名总监负责统领该路军区的军务。
于是依照着中华朝有关行政、司法、军务的一系列设定,弘武皇帝孙露在登极的当天便签署了新内阁以及司法院的名单。分别由史可法任内务尚书、陈邦彦任财政尚书、朱舜水任文教尚书、李启新任外务尚书、陈子龙任枢秘尚书、范例任警务尚书、罗胜任工商尚书、沈廷扬任农林尚书、方以智任工务尚书、萧云任军务尚书、张煌言任陆军尚书、陈奇策任海军尚书。以此组成弘武内阁由陈邦彦出任内阁尚书。另由沈犹龙出任司法院左督御史;汤来贺出任司法院右督御史兼大理寺卿。
毫无疑问在这份内阁与司法院大臣的名单当中复兴党占据了三分之二以上的席位。至于在司法院与内阁十二部下属的中高层官员中复兴党所占的比例更是远远超出了这个比例。当然这本就是众人意料之中的事。就象是由陈邦彦出任内阁首相一样,乃是众望所归的结果。至于史可法、朱舜水的留任则是更多的是出于对旧内阁的一种象征性的尊重。而陈子龙、沈廷扬两位东林党系的大臣依旧被留在内阁倒是让众人稍稍吃了一惊。可这都没有黄宗羲的落选让人觉得惊愕。
作为内阁少壮派的代表人物,黄宗羲不但是陈邦彦的左膀右臂,陈子壮的得意门生,更是弘武帝孙露的心腹宠臣。就连这次极其重要的《弘武宪诰》也都是由他负责编撰的。因此之前人们便已然将他视做了未来新内阁的宠儿。然而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是,这一次内阁尚书的名单中竟压根儿没有提黄宗羲的名字。这不仅让局外人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理解。就连黄宗羲本人对此事也抱有很大的想法。因此此刻的他虽身处皇宫陪着君王下棋,却远没有先前报告《弘武宪诰》时那么兴致高昂了。
黄宗羲的这点小小心理活动自然是逃不过孙露那双慧眼的。却见她一边揣摩着棋子儿,一边悠然地开口道:“黄大人今日的兴致不高嘛。还是在想内阁尚书的事吗?”
“回陛下,臣资历尚浅不敢有此非分之想。”黄宗羲赶忙低下了头回应道。其实心高气傲的他对那件事还是挺在意的。可是事实已是如此。自认能力见识不输于别人的黄宗羲只好往资历那方面去想。毕竟以他的年纪和资历出任内阁侍郎也算是难得。
“黄卿家不必太过谦逊。对于卿家的才学与能力朕向来是颇为欣赏的。卿家这几年的功绩也是朝野上下有目共睹的。”孙露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抬头望着黄宗羲道:“卿家还年轻,日后有的是机会。”
“陛下所言甚是,臣定当牢记于心。”不敢正视孙露的黄宗羲恭敬地回道。
“黄卿家能有这份胸怀就好。”孙露点了点头,继而又微笑着说道:“算起来,黄卿家进入内阁也有六年了吧。屈指算来也算是有些资历了。但有些东西光在中央办事是学不全的,得要走出去才能有大收获哦。”
“陛下的意思是?”黄宗羲疑惑的问道。他隐约觉得孙露似乎有将他外放的打算。
果然,还未等黄宗羲问完,孙露紧接着便自顾自的说道:“朕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如今朕虽已将国都选在了南京。可北京城终究是做了中原百年的国都。而朕也希望能将北京作为陪都继续保留,以此来带动华北、辽蓟等地的发展。因此朕现在需要有一个既有能力又可靠的人坐镇北京督师冀辽。”
“陛下,您,您该不会是想让臣去吧?!”不敢相信自己耳朵的黄宗羲惊愕地问道。他当然知道北京城的重要地位。事实上,之前内阁大臣们便已经就国都设立的问题讨论多次了。其中就有一部分大臣建议孙露迁都北京。理由是北京地处龙兴之地,是能聚集龙气的地方。至于南京虽然也是龙盘虎踞之地,但毕竟是偏南了一些。且定都南京的朝代大多不怎么兴盛。此外定都北京还能加强对北方地区的控制。当然随之迩来的风险也不小。北方的游牧民族一旦翻越长城便能长驱直入至北京城下。从土木堡事变,到后来满清的多次入口之战,都使明朝的京师始终笼罩在战争的阴影下。此外在经历了数十年的战乱后北京城以及北方大部分地区已然是残垣断壁,一片荒凉。因此也有不少大臣反对迁都北京。内阁众大臣在权横了一番利弊后,觉得南京政局稳定且已然成为了帝国的金融中心、政治中心。最后还是决定将国都定在了南京。
但此刻听孙露这么一说,黄宗羲觉得皇帝心中还是更偏向于北京的。当然正如许多大臣所提议的那样,目前定都北京还有许多不成熟之处。但先将其定为陪都,再为日后的迁都做准备也未尝不可。如如若真是这样那外放北京可就是意义不凡了。毫无疑问坐镇北京的可比留在南京拥有更多施展才华的机会。一想到这些黄宗羲一下子便将内阁尚书的事抛在了脑后,忍不住心痒痒起陪都府尹来。不过他虽然很希望得到这个职位,却又怕孙露不允他。于是便只好眼巴巴地看着棋盘傻笑了。
眼见着黄宗羲一副跃跃欲试的模样,孙露不由爽朗地一笑道:“那是当然。这个陪都府尹的位置除了黄卿家,朕还真想不出第二个人选来呢。”
第一部 第二百四十九节 扬帆
当黄宗羲跃跃欲试于去北方大展拳脚之时,作为“皇夫”的杨绍清亦在为即将到来的远行做着忙碌的准备。虽然杨氏宗族与内阁最终同意了他去欧洲的请求。然而关于使团在具体出发的时间上却又再次出现了分歧。由于这个时代的海船航行主要依靠风力,夏季偏南的季风不利于船舶由大陆南下。只有在冬季偏北季风的指引下船只才能顺利达到南洋诸岛。时值五月,正是北季风期的末期,也是船队南下南洋的最后期限。一旦进入七月,那太平西岸便将进入南季风期。不但船队难以远行南下,更可能碰上危险的台风或热带风暴。因此杨绍清希望能在六月之前起程南下,这样到达马六甲时正好可以赶上南季风期。借着南半球的副热带高压吹出之东南信风,船队便能轻而易举地穿越马六甲海峡进入印度洋。如果错过这次机会,那就得再等上个大半年才能出发。
然而,杨开泰等人则认为在五月起程太过仓促。杨绍清这个皇夫出行怎么都得排场十足。之前的筹备绝不能草草了事。别说是等上半年了,就算再等上个三年五载也是正常的。对此杨绍清却显得颇不以为然。在他看来如此铺张的远行更本没必要,德里古斯神甫等人之前的筹备已经十分充足了。他去欧洲是想去了解当地文化风俗,以及同那里的学者进行交流的。而不是开着舰队去那欧洲耀武扬威,展现天朝圣德的。这么做无疑会给他的欧洲之行带来不少麻烦。对于政治活动本就觉得头痛的杨绍清,自然是不愿意因为自己的身份,而陷入不必要的应酬之中。他更希望自己能以平民的身份微服考察欧洲。
对于杨绍清这种想法孙露表现得十分理解。事实上她本人也认为这一次的欧洲之行不必搞得太过铺张。目前的欧洲与中国对于对方的实际情况都不是很了解。之前仅仅是在通过传教士、商人进行交流。而孙露对欧洲的了解也仅来自后世的书本或媒体。她本人并没有去过欧洲,更不用说是17世纪的欧洲了。因此杨绍清的这次欧洲之行与其说是一次外交文化交流,不如说是一次刺探性质的考察。
正如孙露记忆中沙皇彼得大帝的西欧之行。那时一次为沙皇随后的统治定下了基调的旅行。彼得大帝用一个假名混在了使团之中一同随行。据说在这次旅行期间,彼得大帝为荷兰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当了一个时期的船长,还在英国造船厂工作过,在普鲁士学过射击。他走访工厂、学校、博物馆、军火库,甚至还参加了英国议会举行的一届会议。不可否认,彼得大帝在这次旅行所考察到的文化、科学、工业及行政管理方法,直接影响了沙俄日后百年的发展。如果那时的彼得大帝不是微服考察,而是以皇帝的身份盛装出游的话,相信那些东西是他绝对不可能看到的。
17世纪欧洲的混乱与落后,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但既然欧洲文明能从这时起超越其他古文明,那它自然就有它的过人之处。怀着一颗谦虚的心去观察世界才能发现各种先进的东西。若是以泱泱天朝的自满心态来傲视世界。那就算中国现在拥有了超越时代的科技、文化、制度,最终还是会被自己藐视的蛮夷给赶超的。自己带来的科技与制度不过是延缓了这一进程罢了。因此杨绍清能以一颗平常的心态来看待欧洲,这在孙露看来是十分难得的。
想要挖掘了解这些过人之处,必须得像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