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代弟去出嫁:夫君是断袖+番外 作者:美男不胜收(腾讯vip2012-5-19正文完结)-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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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不随便进这屋,那他可就看不到好戏了。
毕竟眼前这位是袁朗心动的对象呢。
没让纪千泽失望的是,宋安喜说的很快果真非常的快。宋安喜嫌汀兰给她绕头发绕得太复杂,有点不耐烦了。想着还有个要揭穿自己身份的家伙还干等着呢,想想若那人等急了待会儿估计不会给自己好脸色,看到梳妆台上的针线盒里有剪刀,拿过来,一把抓过长过腰的头发,咔嚓几下,头发被剪短了。
短成什么样?咳咳,此刻宋安喜头发的长度,是绝对可以和袁朗洗完头发之后的长度相提并论。
至于袁朗的头发,那基本上就刚好可以是披在肩膀上,盖住大半个肩膀。并且还层次分明。
纪千泽瞪大了眼珠子盯着宋安喜。站在宋安喜边上的汀兰也惊讶的叫出了声。
第22章:没听过色即是空?(3)
第22章:没听过色即是空?(3)
“头发太长懒得打理,就这样刚好。冬天可以挡风,夏天呢,再说吧。”如果夏天自己已经一个人生活了,那就直接剪短,又可以节约用水和洗头膏,又能够减少流汗引起的燥热感。挺好。
这小子,倒是一点儿都不计较身体发肤授之父母的规则,挺对自己胃口的。要不是袁朗喜欢,说不定自己都想追求了呢。不过,一想到袁朗那种给人强烈的压迫感,纪千泽就不敢想了。虽然他不像袁朗想着一定要传宗接代,但是比那些个东西还要厉害的袁朗会让他立刻断掉对袁朗的所有物染指的想法。
可惜。怎么不是自己早一步遇到这样的存在呢?
袁朗这家伙,还真是好运气。
“汀兰,有发带吗?”宋安喜回头问汀兰。汀兰木呆呆的终于反应过来,手忙脚乱的找到了发带,递给宋安喜。
三下五除二把头发扎成了长溜溜的马尾辫。这秦萝的发质倒真不错。摸着十分顺手不说,而且就这么随便扎一下,也能有造型。映衬上那张此刻富有活力的脸,真是别有一番风味。
屁!风味个妹!又不是烧烤!
“纪大夫,来吧。”抱着必死之心的宋安喜坐在纪千泽一边的椅子上,像是去中医院看病时自然而然的对着老中医伸手。
“哦?你也懂岐黄之术?”纪千泽有些惊讶,这世上愿意学医的人太少了。在绝大多数人的思想中,医药之学其实是亵渎上天赐予人类福泽的不祥之术。在如此愚昧的念头下,不论是愿意选择找大夫看病,或者是自己学习岐黄之术都是要顶着很大的压力和非议的。可没想到,这小子并没有表现一点儿的不喜欢或者厌恶的情绪;而且似乎还有点懂得这东西。
宋安喜点头,“懂皮毛而已。把脉什么的基本上没问题。不过要我说具体的症状啊什么的,我不行啊。我就属于基本能确定,你有病,还是你没病。”
这已经非常厉害了呀!
纪千泽暗自嘀咕着。不过,现在应当是为宋安喜把脉,而不是在这里想他发现了什么特别的惊喜吧。
第23章:没听过色即是空?(4)
第23章:没听过色即是空?(4)
他伸出手按在了宋安喜的手腕上。一摸,倒吸了一口气。
“很……特别吧?”宋安喜意味深长的说道。
是很特别。这眼前的家伙哪儿是什么小子,根本就是一女人!
“原来如此!”纪千泽忽然大声喊了一句,跟着哈哈大笑。
原来是这样!袁朗那臭小子,一定是不好意思跟自己说他娶得来挡那些个无聊女人的对象其实是女的,然后发现他自己喜欢上了那本来是打算用来做挡箭牌的女人,又不愿意跟自己说。所以才会第二天一大早就把自己给从被窝里揪出来,让他来给这女人看病。其实啊,是借着法子告诉自己,他很正常,他动心的对象是个正常的对象。
那么这样说来的话,眼前这假小子其实不是秦万里的儿子秦忆,而应该是秦忆的双生姐姐,秦萝吧。
“失敬失敬。我不知道你是……如果我知道的话,我就不会冒冒失失进你的屋了。对不住。”纪千泽站起身来抱拳致歉,把个等着宣判死刑的宋安喜给整懵了。
怎么,这是要干什么?他不会是想暗地里找袁朗说吧,是要给自己留面子还是怎么着啊?
“没事儿,你不用给我留面子。这种事情总归还是要让人知道的。”宋安喜心底在后面加了一句,尤其是你家老板袁朗同志。
“我是没有那个权利的。一切还是要看堡主的意思。堡主说要让人知道,我才好说让人知道。”纪千泽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袁朗那家伙要变着法子让自己知道这事实,原来还有一层深意,就是别让别人知道。怪不得,怪不得呢。
宋安喜一听更不明白了。什么意思?这纪千泽还真打算跟袁朗暗地里商量,要给自己一点面子吗?还是说,其实袁朗甭管是不是女的,只要能够给他挡住那些个女人的攻势,他都愿意留着用。是这意思吧?
“那……我身体没事儿吧?”算了,还是甭问了,越问越迷糊。既然纪千泽不肯明说,那自己就装糊涂呗。反正在这儿住一天是一天享福的快乐,别想那么多啊。
第24章:没听过色即是空?(5)
第24章:没听过色即是空?(5)
纪千泽收敛了笑意,露出了认真严肃的表情。
“你虽无大病,但身有隐疾。阴血欠缺,体质微寒,这种病征会让你极其畏寒,若行动过快,会产生眩晕之感。稍微严重,则会出现昏迷症状。”
丫的,不就是一贫血吗,还真能瞎掰。
宋安喜好歹是耐着性子听完了。然后说道:“也就是说我只需要好好的养着,注意饮食规律,随时节进补,加强身体锻炼,假以时日,也就和常人无异了是吧?”
“诚然!”纪千泽拊掌叹道,“你之医术,并不比在下差呀!”
不是吧,这种也叫不差?那什么才叫真好啊!
“那什么,略懂皮毛,不足挂齿。”宋安喜一边腹诽,脸上则一副谦虚的模样。
“你过谦了。在下的医术在当世已是天下第一。这一直是在下最自负之处,可没想到,你之医术,似乎也是精湛绝伦啊!”
精湛绝伦个妹呀!宋安喜无语了。
这也能叫精湛绝伦!就自己那三脚猫都算不上的功夫,算什么呀?跟二十一世纪那些说吃绿豆能长命百岁的哥们儿相比,自己连人家的小拇指甲都比不上。更别说那些货真价实真材实料的中医们了。可她的确又没听错,刚才这个看起来似乎不是在吹牛皮的纪千泽医生,是在说他自己的医术高明,还顺带夸奖了一把她这只三脚猫不算的家伙医术同样高明。
想着,不由得这心中就起了疑问——看起来也不是五代十国秦朝年间啊,就算是,那古代的医术不见得就这么差劲儿吧。可怎么凭她就能获得自称是天下第一医术的家伙如此高赞呢。
真奇怪。
“在下尚需把今日诊断之结果告知袁堡主,告辞。”纪千泽拱拱手,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却带走了宋安喜一颗忐忑不定的心。丫的,这个不知道打哪儿来的庸医就要去跟袁朗告密了。自己留在这里的日子恐怕是屈指可数。
唉,想一想,该怎么渡过这仅有的剩下的宝贵的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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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他竟对一个男人一见钟了情!?(1)
第25章:他竟对一个男人一见钟了情!?(1)
先不说宋安喜是如何渡过她认为是仅有的剩下的宝贵的时光的,先说说那从宋安喜屋子出来后,走路一直就快要连蹦带跳,兴奋得不行的纪千泽七转八转在练武场找到了正在拉弓射箭的袁朗。待袁朗卸了弓箭,他走上前去,狠狠的锤了袁朗一拳头。
“我说你这小子太过分了!这么好的老婆都不跟我说一声!还整的兄弟我为你担惊受怕呢。”
“说什么呢?”袁朗没有理会那毫无劲头的一拳,没武功在身的恩国神医纪千泽再如何用力打他,那都跟挠痒痒似的。完全没有感觉。
纪千泽促狭的笑,“得了吧,还保密呢。行,你不想直接说出来我也不说破了。我知道你脸皮薄。嘿我说你什么时候脸皮这么薄了呀?”
那明显是个轻微的讽刺。心情不快的袁朗却懒得理会那种带着玩笑味道的讽刺。虽然那是他常和纪千泽一起玩的小游戏。在需要时,需要放松心情时,纪千泽总是用这个来帮他。不去想那些个血腥残酷的往事。可现在他想的却不是那些往事,而是一件儿女情长,让英雄也觉得无用的事情。
他竟对一个男人一见钟了情!?
他身体出问题了还是心理出问题了,亦或是,前几年和当时最大的反抗势力争夺最大的地盘时,他被打坏了脑子。所以是脑子出问题了?
可他记得当时他没有怎么受伤啊?应该不是脑子有问题吧。
“别废话了。说,他身体怎么样?”
纪千泽愣了愣,这家伙还真打定主意不开这玩笑啦。行,反正你老大,怎么着都得听你的。
“没大事。就是得好好养着。我回头给李管家一方子,让他按照那方子每天给你那位吩咐厨子做好吃的,半年,最多半年,她就没事儿了。不过,你要记住,她不能太过剧烈的运动,不可急速变换姿势,不可大量流汗,不可暴饮暴食,不可骤冷骤热。”
“记得了。”袁朗皱了皱眉,想着怎么会这么严重的话。他本来以为恐怕是来的路上受了风寒,所以昨晚上才会打喷嚏,没想到是原本安喜的身体就不好。
第26章:他竟对一个男人一见钟了情!?(2)
第26章:他竟对一个男人一见钟了情!?(2)
安喜,安喜,这名字,在心底多念一次,那种酸涩难耐的感觉似乎就能多深一分。还是,早早的止了这情,以免有一天他的错情会真误了秦忆的人生。
因为担心自己很快就要被扫地出门或者被袁朗质问,抱着多快活一刻就是一刻的念头,宋安喜像是二十一世纪时,跟了旅游团一起出去旅游的笨蛋,每天一睁开眼就让汀兰带着她四处在城堡里逛。走马观花似的看这看那。
这城堡委实太大,如果不是她因为考虑时间恐怕有限,仅仅是看一眼就闪人那种,也许用上一个月也估计看不过来。
三天之后,宋安喜终于走遍了这间大型城堡。她满足了。这趟穿越挺值的,要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有机会去亲眼看到中欧时代的古建筑。这么说来她还是挺幸运的。
看完了城堡,第四天早上,她没事儿做了。一早以来恹恹的盯着镜子里面的自己。
这几天她起的很早,除了想要节约时间把城堡逛遍以外,她其实还想要看看袁朗。可令她觉得奇怪的是,自第一天“洞房”之夜有见到袁朗,这之后的几日里都没瞧见袁朗的影子。不管是起床啊,吃饭啊,睡觉啊什么的,总之,袁朗都不在眼睛范围内。
问汀兰呢,汀兰说不清楚。有两次巧合遇到了那庸医纪千泽,随口问了一句。纪千泽则笑得挺猥琐的看着自己,说该出现的总会出现的。
这话说的。还跟自己打禅机啊。
宋安喜实在没那精气神和纪千泽磨叽,听了这话后立马掉头就走。纪千泽在后面叫等一下,她就当没听见似的。
之前还能够因为看城堡而把注意力转移一下,现在城堡看完了,没事儿做了。袁朗还是没人影。不知道是不是纪千泽把自己是个女的这秘密告诉了袁朗,袁朗觉得不自在,所以才会每天都夜不归宿,避着自己。
宋安喜越来越觉得自己像个刚刚结了婚就被老公抛弃的弃妇,整日整日的守着空房间,呆呆的看着那大大的床,□□就只有自己的痕迹,没有那个也属于这屋子的男主人的踪影。
第27章:他竟对一个男人一见钟了情!?(3)
第27章:他竟对一个男人一见钟了情!?(3)
挺失落的。
这种心情算是喜欢的一种吗?
宋安喜试着分析了一下。她觉得不算。喜欢不是说应该是那种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她现在是三日不见,可也没觉得如隔九年啊。最多就是觉着,失落。
别想了,还是想想今天干点什么好吧。
城堡再逛就没意思了。这几天逛得她脚疼,不爱走路。可干坐着又会东想西想,想那个帅的可以让天下所有男人都汗颜的男子的每一个表情,想他靠近自己时那种淡淡的男人的味道,想那家伙静静的看着自己的身影是如何的动人心魄。想看见他的人,想听他的声音,想触碰他的肌肤。想要感受他的存在……可这一切,都只能局限在想这一点上。
真可悲。自己现在这样,跟个发春的女人有什么区别。跟个弃妇有什么两样?!丢人!真丢人!真给二十一世纪的新型女性丢人!
不想了,真的不要想了。
宋安喜站起来,叫汀兰。
“这堡中可有什么好玩的东西?”她问道。
汀兰挠挠头,想不出这地方会有什么好玩的东西。这不能怪汀兰,她的人生太简单了,就是服侍这个服侍那个,每天的日子不是在洗洗刷刷里度过,就是在帮主子们梳头里溜走。只是现在稍微好那么些,遇到个没脾气的主子,对她挺随和的。她犯了错也不骂她罚她,就跟她说些道理。虽然她从来没听懂过,但是想想还是挺觉得温暖的。
宋安喜放弃问汀兰的打算了。
“你陪我走走吧。”
“去逛城堡?”汀兰问了一句。
“还逛啊?不啦。再逛我就要疯了。”宋安喜叹着气,“走吧,今天咱不去看房子了。我听人说这里有草原,带我去看草吧。”
看草。也真亏自己想得出来。那绿色的草有什么好看的,想一想都觉得自己是无聊得慌。明明脚痛,还是不愿意呆在屋子里。也许真的是有点不想在一个曾经袁朗呆过的地方一直呆着,怕自己一直会瞎想瞎想,想啊想啊,想的头发都会白掉
第28章:他竟对一个男人一见钟了情!?(4)
第28章:他竟对一个男人一见钟了情!?(4)
两人走了十几分钟,从主堡的另一扇门处拐上一条平整的一车宽的石路,再走了一段距离,汀兰领着宋安喜到了一扇有两个士兵模样的人把守的大门,汀兰对那士兵说秦公子要去看草地。那两士兵保持着面无表情,手脚利落的把大门上的门栓下了,推开了门。
门外,一片让宋安喜惊喜交加的世界。
蓝天、白云、绿草,还有,马匹。
想象跟现实毕竟不一样。听秦萝的丫鬟小翠说这里有草场,还以为就是一个小小的草坪之类的摆设吧,却没想到竟然会是真正意义上的草场,就像是国际化的高尔夫球场那样盛大的规模。
“真有钱……”宋安喜喃喃自语道。
袁朗可真有钱。不是暴发户,肯定是那种超级大富豪。估计至少得赶上比尔·盖茨的那种。也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给有钱人排名次的机构,说不定这袁朗怎么着都得排上前十吧。
“我想骑马。”宋安喜对汀兰说。后者屁颠屁颠儿的小跑着到了驯马师的地界,跟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