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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红楼梦魇 作者:张爱玲-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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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狱神庙回的时候,茜雪之去想必还没有删,不然读者不知道她怎么走的,无法接写她“慰宝玉”。因此写狱神庙回在一七六○至六二上半年之间。

    第八回有早本回目“掷茶杯贾公子生嗔”,可见早本已有迁怒茜雪的事。但是如果发展下去也有“慰宝玉”,不会在狱神庙,因为抄家才把家属暂时寄押在狱神庙中。巧姐在狱神庙重逢刘姥姥,大概也与买卖人口的官司有关。一七五四本添写抄没,到一七六○初才把茜雪红玉写在一回,内,提前借用狱神庙作背景,从这两个不念旧恶的丫头身上写出破家的辛酸。

    畸笏暗示狱神庙中宝玉红玉的谈话,内容,听上去红玉还没嫁给贾芸。显然红玉去凤姐处后,直到此回方才重新出现。原来红玉外调不是遣她出园,正如脂砚批的“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逐之”,也符合宋淇关于大观众恩园的理论。畸笏代红玉辩护:“凤姐用小红,可知晴雯等理没其人久矣,无怪有私情”,照当时的观点看来,是把才德混淆了。

    红玉是林之孝的女儿这一点与她在怡红诸鬟间的地位不合,与晴雯对林之孝家的态度也不合,显然是后改的。第二十四回宝玉初见红玉一节内,第二十六回红玉佳蕙的谈话中,晴雯都不是孤儿,二者都是早本,经一七六○本改写,但是这两场的红玉都与林之孝之女的身份不合。显然直到第二十七回凤姐红玉的谈话中方才触机将红玉改为林之孝的女儿,纯粹为了对白的效果,并与狱神庙的情节无关。

    畸笏一七六二年初夏的一条总批提起贾芸仗义探庵,因此探庙写成的下限是一七六二年初夏。探庵营救的女尼不会是妙玉或芳官,情开形都不合淘汰下来唯一的可能是惜春。由於贾芸红玉的关系,此回应在“五六稿”内,与狱神庙回同是一七六○初叶写的。探庵、狱神庙回的背景都不在荣府。看来抄没后的背景仍旧成问题,没有能代替破败的大观园的。

    一七五四本保留下来的第二十八回旧总批提及后回袭人与蒋玉菡供奉宝玉宝钗夫妻,“得同始终”,可见百回“红楼梦”中这后回回目也就是“花袭人有始有终”。畸笏不会没有看过这一回,但是作者去世后,畸笏声称“花袭人有始有终”这一回他只有一次誊清后看到,随即“五六稿”都被借阅者遗失了。当是指一七六○初叶改写的“花袭人有始有终”回,;在为作者讳言改写,从脂砚批香菱入园的态度上可以看出来。

    袭人夫妇奉养宝玉宝钗,当在荣府“子孙流散”后,所以背景也不在荣府。“五六稿”内,其余大概也是改写败落后背景不在荣府的两三回。

    根据有关的脂批,“红楼梦”第一百回“悬崖撒手”写宝玉出家是先削发为僧,然后才经渺渺真人带到青埂峰下“证了情缘”。同回稍后,贾雨村流放期满入山修行,见青埂峰大石上刻着“情榜”,也并不欣赏。他在第二回大谈秀气所钟的人物乖僻邪谬,似是宝玉的知已,但是“只能识得阿凤宝玉黛玉等未觉之先,却不识得证之后”。情榜当然是与“石头记”全书合看的,否则就不能怪他不了解。因此宝玉来的时候也已经都刻在石头上了。“证了情缘”就是看“石头记”。

    一七六二年春,畸笏已经看过了“末回情榜”,榜上有正副、再副、三四副十二钗人名。百回“红楼梦”中十二钗分类显然与今本不同;第五回的十二钗册子只分正副、又副由六十人减为三十六人。一七六七年畸笏又慨叹看不到末回“撒手”了,当然是指改写的末回。此回大概不在“五六稿”之内,但是也丢了。

    此外畸笏只说还有卫若兰在射圃的一篇“侠文”遗失了,在“后数十回”,似是荣府败落后,写宝玉那只金麒麟落到卫若兰手里,因为卫若兰与湘云姻缘天定。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回目与太虚幻境关于湘云早寡预言冲突。第十二回贾瑞的故事里有“太虚玄境”,庚本眉批内注应改为“幻”。这来自“风月宝鉴”的故事,如果是搬入此书的时候将原名“太虚玄境”的太虚幻境写了进去,怎么别处从没有一个漏网之鱼的“太虚玄境”?看来此段是原封不动搬过来的:“风月宝鉴”中原有“太虚玄境”,吸改入此书的时候方才改名太虚幻境。

    太虚幻的预言与第二十二、第六十三回的预言有一部份叠床架屋。第六十三回来扑自元妃还是王妃的早本。第二十二回是否也是极早的早本,与后加的太虚幻境相隔太久,所以重复?

    庚本第二十二回未完,戚本此回已完,回内同将“婆子”误作“婆娘”。戚本此回有两个吴语“嗄”字,第一个“嗄”庚本已改为早期白话的“吓”字,第二个“嗄”在戚本独有的回末一节内。因此戚本这一回也可靠,来自半文半白、间吴语、最早的早本。

    庚本此回回后的备忘录记下宝钗制谜,是保留删文的一部份,显然删去戚本回末一节预备另写。畸笏向不提改写,所以只说“此回未补成而芹逝矣”,戚本此回根本不算。

    甲辰本此回由另人增删戚本回末一节程甲本根据甲辰本而参看戚本,又恢复了删去的两节预言宝玉娶宝钗后出家,显然计划续书。此人不是梦觉主人甲辰本“梦觉主人序”的结论是此书未完反而“有余不尽”,回味无穷。

    梦觉主人是为“红楼梦”作序,此回首回末与每页骑缝中又都有“红楼梦”三字,因此甲辰本原名“红楼梦”,书商改名“石头记”。后四十回的作者也用“红楼梦”书名,这是甲辰本改第二十二回的人与续书人之间的又一连锁。

    第二十二回与第六十三回同属极早的早本,与太虚幻境显然相隔年数太久,以致有重复。“风月宝鉴”改入此书的时候,书中始有太虚幻境。金陵十二钗都属薄命司,因此湘云改为早寡。“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是保留下来的极早本的回目。

    遗稿除了遗失的“五六稿”不包括末回“撒手”就是六七回还有八十回后贾家获罪前数回,定稿,写宝玉迁出大观园,探春远嫁黛玉死;获罪后数回背景在荣府,待改;以及“花袭人有始有终”、“撒手”诸回的初稿。以上都在一七六八年左右永忠所见的“红楼梦”时里,只缺卫若兰射圃回。但是这本子终于失传了。

    流行的八十回本“石头记”未完,不免引起种种猜测,以为后文写抄家有碍语,不能面世。其实加抄家前后的两条路线都安全,症结在有一点上二者无法妥协,不然这部书也不会未完。











    五详红楼梦旧时真本(之一)

    欣赏红楼梦,最基本最普及的方式是偏爱书中某一个少女。像选美大会一样,内中要数湘云的呼声最高。也许有人认为是近代人喜欢活泼的女孩子。贤妻良母型的宝钗与身心都病态的黛玉都落伍了。其实自有红楼梦以来,大概就是湘云最孚众望。奇怪的是要角中独湘云没有面貌的描写,除了“醉眠芍药荫”的“慢起秋波”四字,与被窝外的“一弯雪白的膀子”(第二十一回),似乎除了一双眼睛与皮肤白,并不美。身材“蜂腰猿背,鹤势螂形”,极言七细高个子,长腿,国人也不大对胃口。她的吸引力,前人有两句诗说得最清楚:“众中最小最轻盈,真率天成讵解情?”(董康“书舶庸谭”卷四,题玉壶山人绘宝钗黛玉湘云“琼楼三艳图”,见周汝昌着“红楼梦新证”第九二九页。)她稚气,带几分憨,因此更天真无邪。相形之下,“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宝钗,宝玉打伤了的时候去探望,就脉脉含情起来,可见平时不过不露出来。


    前引董康那首七律,项联如下:

    纵使期期生爱爱(云幼时口吃,呼二哥哥为爱哥) 无从醋醋到卿卿。

    上句把咬舌──又称大舌头──误作口吃,而且通常长成后还有这毛病。下句也不正确,黛玉不是不吃醋,吃得也有点道理。第二十二回黛玉跟宝玉呕气,宝玉没有分辩,“自己转身回房来”,句下批注:“颦儿云与你何干,宝玉如此一回则曰与我何干可也,口虽未出,心已误(‘悟’误)矣……”回房袭人提起宝钗还要还席,“宝玉冷笑道:”他还不还,管谁什么相干?‘“批注:”……此相干之语,仍是近文,与颦儿之语相干也。上文来(’未‘误)说,终存于心,却于宝钗身上发泄。素厚者惟颦云,今为彼等尚存此心,况于素不契者,有不直言乎?……“宝玉与宝钗向不投契,黛玉嫉妒她一大半是因为她人缘太好了,又有金玉姻缘之说。湘云倒是宝玉确实对她有感情的。但是湘云对黛玉有时候酸溜溜的,仿佛是因为从前是她与宝玉跟着贾母住(见”四详“),有一种儿童妒忌新生弟妹夺宠的心理。她与宝黛的早熟刚巧相反。


    第五十七回湘云要替邢岫烟打抱不平,黛玉笑她“你又充什么荆轲聂政?”这些人里面是湘云最接近侠女的典型,而侠女必须无情,至少情窦未开,不然只身闯荡江湖,要是多情起来那还得了?如果恋爱,也是被动的,使男子处于主动的地位,也更满足。侠女不是不解风情就是“婊子无情”,所以“由来侠女出风尘”。


    前几年我在柏克莱的时候,有一次有个漂亮的教授太太来找我,是美国人读中国史,说她的博士论文题目是中国人的侠女崇拜──兼“中国功夫”与女权运动两个热门题材──问我中国人这样注重女人的幽娴贞静,为什么又这样爱慕侠女。


    这问题使我想起阿拉伯人对女人管得更紧,罩面幕,以肥胖为美,填鸭似的在帐篷里地毯上吃了睡,睡了吃。结果他们鄙视女人,喜欢男色。回教国家大都这样。中国人太正常了,把女人管得笔直之后,只另在社会体系为创造了个侠女,也常在女孩子中间发现他的面影。


    那天我没扯得这么远,也还在那间狭小的办公室里单独谈了三刻钟模样。她看上去年纪不上三十,身材苗条,头发眼睛近黑色,面貌差不多的影星都还比不上她,芳名若克三·卫特基(报上译为罗莎妮·卫特克,一作洛克沙尼·惠特基,又作薇特玑);寄了本“毛泽东革命性的不朽”给我,作为报酬,也只好笑纳了,也没道谢。大概他们夫妇俩都是新左,一两年后双双去北平见毛泽东,她访问江青,我也是最近才在报上看见,也在电视上看见她。中共“两报一刊”指控四人帮“维持非法的对外关系,出卖国家与党的重要机密……”“传说政治局的报告称:江青在一九七二年后接受美国学者罗莎妮·卫特克的访问中泄露了党政机密。它说,江青安排了此项访问,希望卫特克能写一本书,建立江青的声望,以方便她最后的‘篡党夺权’。”(华盛顿邮报)“四人帮之一的姚文元曾陪同江青接受访问。那一系列访问历时一周,前后达六十小时。……”(纽约时报)“……美国学者洛克沙尼·惠特基相信,江青是一个女人仍然活在男人支配的世界中,她已受到伤害。”(纽约时报)末句是公式化的女权运动论调,将江青视为被压迫的女性,令人失笑。


    言归正传,且说史湘云,由于我国历来的侠女热,多数读者都觉得她才是宝玉的理想配偶。传说中的“旧时真本”内宝玉最后与湘云结合,我一向暗笑这些人定要把他们俩撮合成了才罢,但是四详红楼梦后,看法不同了。


    “四详”发现早本不自黛玉来京写起,原有黛玉来之前,湘云小时候长住贾家,与宝玉跟着贾母住一间房──介绍湘云的时候大概有容貌的描写──都删掉了,包括湘云袭人暖阁夜话──第三十一回在二人谈话中追叙──湘云当时说的“不害臊的话”──有关婚事,因为是在袭人贺她定亲时提起的;也与她们俩过去深厚的交情有关,因为湘云接着就说:“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不害臊的话”当然是湘云说但愿与袭人同嫁一个丈夫,可以永远在一起。预言的应验含有强烈的讽刺,正像许多神话里有三个愿望一一如愿,而得不偿失,使人啼笑皆非。


    是否因为结局改了,所以同事一夫的伏笔也删了,连同宝玉湘云青梅竹马的文字以及湘云相貌的描写?

    第三十一回的金麒麟使黛玉起疑。回前总批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周汝昌认为此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指宝玉最后与湘云偕老。他这样解释这条批:

    论者遂谓此足证麒麟与宝玉无关。殊不思此批在此只说的是对于“木石”来讲,“金玉”已定。若麒麟的公案,那远在“金玉”一局之后,与“木石”并不构成任何矛盾。当中尚隔着一大层次,所以批者语意是说只当关切金玉,无庸再管麒麟的事。


    ──“红楼梦新证”第九二四页

    这当然是强辞夺理。黛玉怎么会不关心宝玉将来的终身伴侣是谁,何况也是熟识的,与自己一时瑜亮的才女,即使他们的结合要经过一番周折。


    但是一直有许多人相信“白首双星”回目是指宝玉湘云。因此脂批又代分辩,批回末一节:“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表示这兆头应在卫若兰身上。


    八十回内卫若兰只出现过一次,在第十四回秦氏出丧送殡的行列中。秦可卿的故事来自“风月宝鉴”。“风月宝鉴”收入此书后,书中才有秦氏大出丧,才有卫若兰其人。问题是秦氏丧事写进此书是就有卫若兰了,还是后添的,在吊客名单末尾加上个名字。


    “风月宝鉴”一收入此书,书中就有了太虚幻境。太虚幻境的册子与曲文都预言湘云早寡:“展(即‘转’)眼吊斜辉,湘江水逝楚云飞。”“厮配得才貌仙郎……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已经是“斜辉”,夕阳西下了,而且“终久”,显然并没有再婚。如果当时还没有卫若兰这人物,那么她嫁的还是宝玉──“才貌仙郎”不会是无名小卒。但是从来没有宝玉早死之说,而且曲文明言金玉姻缘成就,若是婚后宝钗早卒,续娶湘云后宝玉也早死,成了男女主角三人都早死。所以还是只能是“风月宝鉴”一搬过来就添了个短寿的卫若兰,作湘云的配偶。从此湘云的命运就是早寡守节,不能与任何人偕老。“白首双星”显然是早本回目,因此冲突。这早本没有卫若兰,已有第三十一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当然是指此回的宝玉湘云。


    ──“四详”认为“白首双星”原指卫若兰与湘云偕老,书中有了太虚幻境之后,十二钗都属薄命司,才改湘云早寡,是错误的。──


    显然早本有个时期宝玉湘云同偕白首,后来结局改了,于是第三十一回回目改为“撕扇子公子逐欢笑,拾麒麟侍儿论阴阳”(全抄本),但是不惬意,结果还是把原来的一副回目保留了下来,后回添写射圃一节,使麒麟的预兆指向卫若兰,而忽略了若兰湘云并未白头到,仍旧与“白首双星”回目不合。脂批讳言改写,对早本向不认账,此处并且一再代为掩饰。


    畸笏嗟叹“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该是整个一回本遗失,类似己卯本、庚本的第六十四、六十七回,都是改写得相当早的,编十回本时找不到了,与借阅者遗失的那“五六稿”不同,不是遗稿。


    第二十二回“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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