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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短篇合集 byksen-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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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低估自己了,我无法改变自己,我仍然任性,我轻轻起身,走到窗边,他熟睡的脸在月光下尤其动人,那麽精致无暇的面孔,我爱了那麽多年了。 

最後一次任性让我御风飞扬。 

EDN 

…《红酒》 

 

 

 

 

 

 

 

一直喜欢红酒,从当年的干红喝到现在的柔红,味道越来越淡,颜色却越来越美,如红宝石般晶莹的液体,静静的放在面前,总让人心情愉快。 

看到一个漂亮的男人坐在角落里,啊,他的面前也放著和我一样嫣红的酒,很少看到男人喝这样温和的酒,比金牌嘉士伯的酒精度数还低,和喝果汁差不多,他怎麽会喜欢这样的酒呢?不过再温和的酒也可以让我有眩晕的感觉,会让我变得放肆而冲动,可以做出很多平日绝对不会去做的事情。 

我端著酒,走到他的对面坐下来,他抬头望了我一眼,没说话,只是挑了挑精致的眉,算是询问,我笑道:“我只是看到你的酒和我的颜色一样,所以就过来了!” 

他很淡很淡的笑了笑:“也只不过颜色一样而已。” 

我不是很明白,他端起自己面前的酒送到我面前,我接过来轻轻抿了一口,很烈,酒精的味道完全的压住了红酒所有的甜香,我觉得奇怪,红酒里掺伏特加,实在是一种很奇怪的喝法。 

他又笑了笑,说:“我喜欢这个红色,所以在伏特加里加了红酒,很两全其美的做法对不对?” 

我说:“温和的外表,暴烈的性子,是你吗?” 

他这次没笑:“不,不是我,我怎麽可能有这样特立的个性呢,这不过是有人帮我养成的习惯而已。” 

我心里一动,这独自在酒吧喝酒的漂亮男人会有怎麽样一个故事呢? 

可惜我的酒喝得不够多,没问出来。 

他喝下最後一口酒,温和的说:“我的酒喝完了,我该走了。” 

看著他走出去,我收回心思,专注在自己面前的杯子上。 

 

 

 

 

隔了几天,我又去了那个酒吧,这次我去的比较早,所以我看到了他从进门到出门的全过程,他只是要了那样子一杯酒,慢慢的喝著,安安静静的低著头,不过就算低著头他仍然是一个漂亮的男人。他用了大概一个小时左右喝完那杯酒,然後安安静静的离开。 

或许他是每天都去吧,我每次去都看到他,从10点坐到11点,一直很安静,除了拿杯子,几乎没有任何动作,酒吧柔和的灯光打在他清丽的轮廓上,五官非常精致动人。我想,每个人的目光都会忍不住在他身上流连的。 

我还是忍不住过去坐在他面前,他对著我笑了笑,算是招呼吧,我笑道:“为谁夜夜立中宵?”他愣了一下,我知道我猜对了,虽不是中宵,却真的是“夜夜”。只是这般执著那人知道吗?所有的牺牲最好的回报就是有人知道,而他却是如此沈默,每一个夜晚都淡如烟尘了。 

他说:“除了等待,我已别无它法。” 

他或许早已习惯,我却动容了,这样绝望,这样寂寞的等待。 

怎麽挣扎,怎麽痛苦,我都可以猜想,可这样长久的等待,是最难消受的。 

他淡淡一笑:“其实无论什麽都可以成为习惯的,而对我来说,等待也已成为习惯了。” 

我以後再也没有打扰他的等待,只是养成了一个小小的习惯,每次我要去那个酒吧都会在10点以前去,一直会分心看他静静的喝那杯嫣红的酒。 

直到有一天,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著大雨,我无处可去,只好去那里消磨一个晚上,他仍然在10点来了,和往常一样开始喝那杯酒,仍然没有什麽表情,喝到一半的时候,他端起酒杯,看著那美丽的颜色,突然叹了口气,没有继续喝,只是放下酒杯,往门口走去,留下桌上那半杯红宝石般美丽的液体。 

我呆了一下,连忙跟著追出去,我看到一直停在门口的一辆阿尔法.罗密欧的後车门打开,走下来一个颀长的男子,打著伞将他接到车上,动作温柔,待他如珠如宝。 

原来他在等待的时候,也有人在等著他。 

我明白,今後只怕再也见不到他了。 

END 

『短篇』今日 

今日,是麟儿第一天放暑假。 

我承诺过带他去外公空置的海边别墅度假。 

麟儿五岁了,他并不十分象我,我总是说:“象他的母亲比较有福气。” 

这是真话,琪琪长的端庄,家境好,从小一帆风顺,几乎没有遗憾,哪里如我,早已满身伤口。 

停了车,我皱皱眉头,今日这海边怎么这般热闹? 

不是著名的幽静吗? 

麟儿睁大眼睛,十分欢欣雀跃。 

我忘了,孩子都是喜欢热闹的。 

我拍拍他的头:“去玩吧,晚饭前记得回来。” 

麟儿乖巧的答应,他真是最乖的孩子,一向听话,从不忤逆长辈,不不不,不是我带了有色眼镜夸自己的儿子,麟儿真正百中挑一,比他的父亲强许多。 

我只会让父母气的头痛,一度断绝关系。 

结婚的时候,母亲落下泪来,将琪琪视为大恩人,别人家婆媳关系最麻烦,我家永远不会。 

我看着麟儿跑开,一个人开了门进去坐下来。 

和琪琪恋爱,从来没有来这里看过海,所有浪漫温柔举动都早已做完,我只会隔一日打个电话给琪琪,和她吃晚饭而已,乏味至极。 

但琪琪极包容,温柔微笑,至大忍耐力。 

我拿烟出来抽,在烟雾中淡淡一笑,纵是举案齐眉,到底意难平。 

只是我没有资格抱怨,也无必要抱怨,我此生已完结,并无什么难以放下的心事。 

或许,如果能再见他一次。 

淡淡的寂寥与轻轻的痛又一次迎面袭来,如微雨一般,甚至没有打伞的必要,但毕竟渐渐的浸湿了发丝,眉梢,眼角,唇间……直至心中。 

大约再没有干燥的那一天。 

已经习惯了这种湿润,整整十年,早已成了我最重要的一部分。 

那一丝缠绵的痛楚也是。 

可是,我为什么想要见他? 

我实在没有见他的理由,我此生已经完结。 

或许,我是想问他:“你后悔过吗?后悔曾经付出一切来爱我。” 

我希望他说不,因为我会说不。 

这是这一生我唯一学会的,也是这一生我唯一确定不后悔的事情。 

那个时候,我的生命如花盛放到极致。 

 

 

 

看看时间,差不多是晚饭时间了,麟儿怎么还不回来? 

我不得不起身去找他。 

把刚才放进心中一个角落里,那里存了许多,已经习惯了在平日漫不经心的想起,漫不经心的放进去。 

在沙滩上找了一圈,终于听到一丛灌木后面麟儿清脆的童音。 

听不清楚,我靠近些,听到了另一个人说话:“你爸爸还好吗?” 

我生生的顿住,海浪的声音,沙滩的喧哗,落日的余晖,周围的整个世界悄悄退去。 

我从灌木的空隙看到一张仍旧白皙俊秀的容颜。 

温柔的微笑着,眼睛清亮。 

十年的光阴缩成一束握在我手中,我看到一摸一样的淡淡温柔。 

曾经在许多个星夜,清晨,午后,黄昏听到我的声音回过头来,便是这样的温柔微笑。 

他伸手轻轻抚摸我的儿子唯一象我的眼睛,轻声问:“你爸爸还好吧?” 

 

 

 

温暖 1end 

我难得这么早起床。 

今天有件大事不得不去做,所以我7点就起身沐浴,然后穿上黑色的礼服,带上领结,镜子里风度翩翩美男子。 

人靠衣装,意大利订做的全手工礼服果然出色,我稍嫌没有血色的脸看起来倒成了贵族风味。 

据说路易十四时代的贵族全要苍白脸色,最好是白到一丝血色也无,仿佛经年不见阳光的吸血鬼才算上等。蜜色皮肤?那是码头搬运工的颜色。 

电话响了,还有人比我更急。 

当然,我知道他多半昨晚激动的睡不着,自然一早就来催我。 

我有什么不知道的? 

我知道他想要我早些结婚,想要我就此被一个女人数个孩子拴住,永远也不要再去纠缠他。 

我知道他早看我如烫手山芋,想丢却又不敢大方丢掉。 

我知道他从小受正宗英式教育,教养极好,从不动怒,温文尔雅。 

便是那日他给我安排女人结婚,说话也是带着微笑,一瞬间就变身为关心我的兄长。 

不明白为什么他这么冷血无心的人竟然有那样温暖的微笑,甚至在那个时候我也觉得温暖。 

或许是习惯。 

这温暖微笑早贯穿我整个生命,无时无刻不感觉温暖。 

我太了解他,除了那温暖微笑后偶尔闪过的酸楚。 

不知是不是看错了,我总是不肯相信。 

最高贵的教堂,由红衣主教亲自主持,这场豪华婚礼可以上纽约时报的头版头条。 

可我身为男主角,只是静静站在一角,目光不可抑制的追随着那个长袖善舞,在人群中耀眼生光的人物。 

便是这么恨他,我也控制不了我的目光。 

这么八面玲珑,把全世界都哄了去了。 

我是天下最傻的那个,自然更逃不开。 

但是,我嘴角不受控制的勾一勾,随即尽力的压抑下来,这世上的事不会永远都是他赢。 

我想知道他的微笑不再温暖会是什么样子。 

婚礼盛大开幕。 

真的,仿佛就是一个电影场景,或许可以和茜茜公主比美。 

当然这电影的结果比茜茜公主更戏剧化。 

我在应该说我愿意的时候毫不犹豫的说了不愿意,几千人同时安静下来,我从来没有笑的这么开心过。 

不等有人说话,我说:“我只愿意和一个人结婚。” 

我转过身来,把他手里给我准备的戒指抢过来带到他的手指上,紧紧拥抱他。 

亲吻。 

这是一个蓄谋已久的吻。 

可是他仍是那么温柔,在众人的哗然声中的温柔。 

我温情脉脉却语带讽刺:“这是你费心准备的婚礼,当然应该由你享受。” 

他轻轻叹口气,仍是说那句说过无数次的话:“我该拿你怎么办呢。” 

笑容仍是温暖。 

 

 

 

——完—— 

 

 

 

《声音》完 

 

 

 

 

 

 

 

还是猫最可爱,圆脸圆眼睛,可是大部分时候是眯着的,神情似嗲非嗲,凶起来也很凶,可是一到冬天冷了,便蜷成小小毛茸茸一团,懒的要死,可是仍是可爱,恨不得抓起来放在怀里死命揉揉它,听那懒洋洋一声叫。。。。。。。。。。 

贺森想到这里就忍不住笑起来,猫科动物就是这个样子,文雨叫起他来也是这么懒懒的声音,略带点性感的尾音,让他听了就手痒,总忍不住真的把他抓进怀里搓揉。 

真的,那并不是极品的声音,他贺森阅人无数,也不是没听过更动听的声音,有些的音质好的难以置信,华丽无比,可是听了再多,也只觉得那人的声音却偏偏就象长着倒刺一样,勾人的很。。。。。。。。。 

正想的微微笑,前头一下子撞进一片灯火辉煌里去了,哗,真是大手笔,外头都挂满了水晶灯,一天一地的闪烁,仿佛是触手可碰的繁华,这么不切实际的繁荣真是铁石心肠也要忍不住温柔的。 

立即有门口侍应生过来拉开车门服侍他下车,贺森微笑着递过去请柬,侍应生略一看名字便十分恭敬的为他领路:“申先生,请这边。” 

自然的,以他申贺森今日的成就,便是这派对主人看到他也是十分客气的,何况小小侍应生? 

走进门便见衣香鬓影,热闹的不堪,贺森在门口站定,立时便有好几个眼尖的看到他,丢下正在谈话的对象过来打招呼,贺森一律完美微笑、言语敷衍,眼睛却在里面搜寻那只赌气的小狸猫。 

其实他刚进来文雨就已看到他,那么醒目的人哪里看不到?何况。。。。。何况本来就早已心神不宁,眼睛已经往门口看了无数次,如今一看到他,心里早就欢喜的很了。 

实在是太引人注目的人,一身略发旧灰色西服,配zero的浅灰色丝领带,腕上一块白金优格蚝士系列表,身材挺拔,一张面孔十分闪亮,不知多少人心里喝彩呢。 

文雨心里也是忍不住赞叹,可是偏偏转过头去不看他,反正今后有的是机会,现在不能示弱呢,哼,那个人实在太过分了,长的再好看也不能原谅他。 

想起了文雨又觉得委屈了,明明说好了下午下了班他去接贺森一起回家然后来这个派对,到了快下班的时候贺森居然打电话叫他自己先回去,其实如果真有事情也罢了,偏偏他只是去和那个女人喝咖啡! 

只要略为八卦的都知道,这张小姐想做申夫人也不是一日两日了,你干嘛还和她喝咖啡? 

偏偏那只笨狐狸还笑着说:“只是敷衍一下。” 

气的文雨‘砰’的挂掉电话,发了脾气,自己回家换了衣服也不等他,自己来派对了。 

贺森看到文雨不由心就立即软了一半,他站在一根柱子旁和人说话呢,手里拿着半杯酒,脸已经微红,显然略有酒意了,偏着头轻轻笑着,眼睛眯起来,越发象只猫了。 

贺森一边和人客气的打着招呼,一边穿过人群走过去,文雨眼角余光看着他过来,只装不知道,与junjin越发聊的开心。 

贺森轻轻一笑,便不走近了,只站在一米远的地方,自己也拣杯白兰地慢慢喝,一边看他。 

文雨见他停下来,心里越发恼火,暗暗‘啐’了一口,面上的笑倒越发灿烂了,看得junjin神魂颠倒,实在得意,便故意做出亲密举动,一边有意无意挨近他,略为暧昧的压低声音说话。 

贺森倒是好涵养,一边静静的看着,看那只狸猫故意贴近junjin,看他说话顾盼之间眼角瞟过来,却又故意不看他,听他的声音断断续续的传过来,有点暧昧的故意低语,就如平时床第之间这人有点害羞的时候便把头埋在他颈间,声音低低的,模模糊糊的在他耳边,其实是听不清他到底在说什么,可是那种时候管他在说什么呢。 

这声音实在撩人的火,低低的不太真切,又是故意压低的声音,总带着点隐约的性感,贺森本来就不关心他们在说什么,只是心里在盘算着今儿这火算是被他撩了起来,这该怎么着泄火呢? 

文雨与junjin说了半日,白白被他吃了许多豆腐,却见贺森只是一边微笑着站着喝酒,与人敷衍的聊几句,心里不由冒火,原以为这人巴巴的找上派对来必然是来陪笑的,没想到竟这么一点表示也没有。 

在心里哼了一声,也不理junjin,转身就走,自己到露台去吹风,反正这种派对完全是社交性质,没人会放弃机会来露台,落得清净。 

月色十分好呢,纯净透彻,越发觉得下面庭院里开的夜花摇曳多姿,可文雨还是忍不住要生气,狠狠的咬牙,本来是不算生气,不过是发发小性子,如今这么一来,倒真的是生气了:那不解风情的大混蛋。还想着等他追过来,陪着笑脸一叠声道歉,说许多好话,然后自己才赏脸给他一个笑容,没想到他是追过来了,却没事人一般和人聊天,一点表示也没有。 

忍不住狠狠咒骂:“贺森大混蛋!” 

“哦?我又是混蛋了?”这熟悉的声音刚响起,身后已经贴上来一个温暖的怀抱,文雨心里一下子阳光灿烂起来,连嘴角也忍不住要往上扬。 

阿,一定要忍住,可别上这混蛋发觉。 

正要拉开距离摆出冷脸色教训他,贺森手一紧,把他紧紧箍在怀里,轻轻咬着他的耳朵,另一只手竟探到他两腿之间揉搓起来。 

文雨吓的差点叫出声来,可硬生生顿住,这混蛋不要名声他可是要的呢。 

只好压低声音:“你做什么?快点放开,找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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