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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处女,谁说你不在乎?-第2章

小说: 处女,谁说你不在乎?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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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一样令后人觉得是作茧自缚。当然男人也一样,我并不是鼓励性开放,我是觉得,一个人在结婚前的6年中,有过一两次同居经历但并没有走向婚姻,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也是现在城市里的生活方式所决定的,并不能代表作风不好。

    第二,当自己能接受自己的过去,并能坦然面对的时候,对以后的婚姻就不会有什么影响了。

    第三,一个非常苛求于爱人的人,比如非常在意女友是不是处女,这样的人很难幸福,因为在人生中,要遇到一个你爱的人已经不易,如果他也爱你,更是不易中的不易。而且大家也都希望经济条件能好点,毕竟在城市里生活不容易,如果再去苛求处不处的话,这还有可能吗?

    当然,也会有男人说其他都不要紧,只要处女就好,我想这样讲只是代表他要处女的决心,不可能是真心话。因为我无法想象和一个自己都不爱的人怎样去完成几十年的共同相处,难道你要的只是她的身体?有很多男人也有部分女人几乎完全忽略了女性生理需要这一最重要的原因,好像女人去拒绝一个男人的性要求是很容易的事,这实在是太不符合现实了。女人其实和男人一样难以拒绝情人的诱惑,男人连不去诱惑女人都做不到,怎么可以要求女人不受诱惑?对于那些我就是要放火,你就是不能点灯的人,还有什么好说?

    和第二个男友分手后我独自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不过我并没有因此失去对爱情和婚姻的渴望。后来家里给我介绍了一个男朋友,媒人是这样向他描述我的:未婚女,25岁,有房,大学学历,外企白领,长相普通,身材苗条。媒人是这样向我描述他的:未婚男,25岁,很帅,律师,性格好,家境不好但工作很好,应该会有前途。

    于是我们见面了,半年后结了婚。我还是很爱他,我是一个很容易投入的人。

    我当时之所以选择了现在的丈夫是因为我觉得他有很多优点:第一,他确实很帅,我非常喜欢抱着他睡;第二,他对我很体贴,有时经常会做些好菜给我吃;第三,他对我很宽容,他并不在乎我的过去。他说不管我以前有过多少男人,他照样有信心俘虏我的心。

    他知道我不是处女是在结婚前两个月。他是一个性情豪爽、说话喜欢直来直去的男人。有一次我们彼此都动情了,他说他要和我做爱,我说我也想,但是在做之前我要告诉他我已经不是处女了。当时他只是淡然一笑,他说这有什么关系,首先他这时候也不是处男,在认识我之前他也谈过恋爱;其次,他说他最讨厌和处女做爱。“如果婚前没有发生性行为,我怎么知道我们以后的夫妻生活是否会幸福呢?”后来他说他有信心和我白头偕老,因为他会把家庭当事业来经营。他很自信,我和他在一起,属于细水长流的爱情。

    结婚后,我问他当年媒人向你介绍我的时候,你最看重我哪一点?他说他觉得和我在一起很轻松,我不像有些女孩子那么让男人觉得累,因为我很少依靠男人。

    他在他大学同学中算很幸福的,他的同学现在大多数都还因房子问题结不了婚,有些结婚的也被折磨得很累。而我们现在有房有车有一个一岁的女儿。

    我现在很幸福。我有时也会想,如果我家里没钱,我没工作,我学历低,他还会爱我吗?但我马上会提醒自己,他现在爱我就好,一个苛求爱情的人,也许会永远得不到爱情。而我,至少得到了自以为是的爱情。

    初性不如初恋

    人生有时是那样的孤单、那样的寂寞,即使不爱对方,在不讨厌的情况下,也想与他肌肤相亲,相拥相偎,不管过去也不管将来……

    菲菲24岁女上海音乐学院学生

    在我的记忆中,总是恋恋不忘“第一”这个词,只要静下心来,初恋的种种镜头就会在我心头一一演示。我的心灵是屏幕,我的头脑是放映机。至于我的初夜,我并不认为那是什么特别的事情。记得有一次在网上看到一种观点:女人对她的初夜将会终生难忘,甚至在她临终前都会闪现初夜情人的面容。然而我的故事却证明这观点是十分可笑的。

    我的初恋情人叫石磊,他是我的大学同学,不高不帅,脸上棱角分明。每逢周末学校举办舞会,他就成了舞会上的明星。他是我们学校文工团的首席小提琴手,还弹得一手好吉它。

    他是女生们心中的偶像,有时舞会完了,女生们还围绕着他让他演奏一支“梁祝”或“冥想曲”,我一般听一小会儿就走了。我找不到继续待下去的理由。对于女生们无数的暗示、约会、甚至是直接的表白他都表示了回绝。因为他当时已有女朋友,是高中时的同班同学,大学也考在了一起,只是不同系,常常是他的女友出面为他拒绝别人的邀请。

    有一次我晚上看书看到很晚,第二天早上迟到从后门溜进了教室,正好他独自一人坐在最末一排,我就坐在了他身边。我们轻声轻语地谈起了书籍,他说他爱好很多,不仅喜欢音乐也喜欢读书。在大学里上课,位子是可以乱坐的。他才华卓绝,一般男生都有点讨厌他,女生知道他有女友后往往也避而远之,而且他除了谈文学音乐外一般比较沉默,所以大家都不敢随随便便地跟他坐在一起。我们因为有共同语言,都喜欢文学音乐,常常就有意无意地坐在了一起。更坦白一点说,自初次同坐以后,我常常故意迟到,借机跟他坐在一起。

    有一天中午我就在教室里见他发酒疯,脸喝得通红,摔椅子推桌子,将身边的桌椅全部都推倒,没有人敢去劝他。我想不出我有什么理由去劝他,我猜他大概是失恋了。后来他告诉我,当一个男人真正喜欢一位女性时,是不会起任何亵渎这位女性的念头的。(在我成年的时候,我却听到男人们说,当你真正爱上一位你喜欢的女性时,你会强烈渴望全部占有这个女人。我不是男人,我不清楚男人真正的想法。)他告诉我这话时,是在一家私人餐馆里,他说他把他的女友当珍珠宝贝看待,碰也舍不得碰她一下,那个贱女孩却跟一个四年级的同系校友上了床,人家只是把她当泄欲的工具。我还从未谈过恋爱,不理解他说的一切,只是凭着女性的温柔,默默地忍耐他的倾述。他还写了一封三、四页长的信,让我读,问我这样劝他女友的方式是否妥当。我说既然她那样做了,就证明她不爱你了,你还有理由留恋她吗?他说你说得不对,完全不对。她还是爱我的,正因为她爱我才会跟别的男人上床。

    我说那我就真的不理解你们这俩个莫测高深的人了。我们喝了几杯啤酒,我尿憋得不行,妨碍了我的清晰思维,这家小餐馆又没有卫生间,最后我终于忍不住问他厕所在哪儿。解了内急后,我的思维清晰起来后,但还是不理解他们俩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自从他初恋失恋后,他再也没有接受别人的邀请去别的学校参加舞会,就连本校的舞会也少参加了,只有练琴还坚持不辍。

    由于我自幼贫寒的家境和过分敏感的性情,从小到大都没有什么好朋友,直到遇上了他。由于两个人都寂寞,我们常常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常常一起去上海音乐厅听音乐会。

    他家住在浦东,与浦西隔着一条黄浦江,他的父母增配了一间十平方米的小房间在浦西,他以读书和练琴需清静为由要下了这间房子。我的父母常常因为经济问题吵架,我就常常很晚归家,他们根本管不了我,也就不来管我。我常待在他的房间里谈童年少年谈天文地理谈文学音乐,常常一谈就到半夜。有时我们懒得说话,他练琴的时候我就看书。

    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无论发生怎样的事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偏偏我们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他除了跟我接吻外,就是抚摸一下我的肩背。对于我们的精神之恋来说,这一切都不重要,当两个人无需语言也能心气相通时,性,还有什么重要呢?性,究竟在爱情中占据多大的比例?

    在寒冬里的一个晚上,我们在外面吃了简便的晚餐回来后,谈到了萨特与西蒙?波伏娃,他说他要象萨特一样找一个波伏娃似的女性结成终生伴侣,不禁欲但不结婚。他的奇思怪想只有我一个人能够理解,但他不可能找到另一个波伏娃。而我却在心里默默地订下了终身。那个夜晚我们谈得非常契合,谈得最多的还是音乐。在他的指导下,我的吉它水平突飞猛进,还能为他的小提琴伴奏。

    那时候已经是半夜一点了,外面已经没有公交车了。一想到要进入冰冷的暗夜,独自步行回到冰冷的家,我的心就冰冷得发抖。我说你让我住下吧,我不想回家。

    他无声地点点头,我追问:“要紧吗?”他说没关系,我说:“你母亲会突然来看你吗?”他说不会,这么晚了,怎么会?我又问:“你想不想要我留下?”他笑了:“随便你啦!”我犹豫了半小时,实在不想独自一人步行一小时回家,我也没钱坐出租车。

    我一件一件地由外到内脱了我的衣服,只剩下棉毛内衣。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只顾自己摆弄着琴谱,我也不好意思瞧他脱衣服。我们俩钻进了他单人床的被窝,并排躺在一起没有拥抱,隔着薄薄的衣衫相互取暖。我的内心充满了像音乐一般圣洁的念头,我一点点都没有朝那个方面想过,况且我全然不知那是怎么回事。在这个孤独寒冷的世界上我只是需要艺术和温暖罢了,我不需要发泄,我想他也是。我们屏气敛息,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

    这时我听见了开门锁的响声,窗外的月光清冷地照着墙壁上挂着的两件乐器。

    我惊恐地望着那扇门,他把手指放在我的唇上。“吱”的一声,门开了,是他母亲。

    难道母亲与儿子是心有灵犀的?为什么她平时不来,偏偏今晚回来?他不敢起床,侧转了身想挡住睡在床里面的我。我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末日的宣判。

    只有十平方米的房间,我们这么大的俩个人无处循形。他的母亲见到这种情况竟失去了知识分子应有的矜持,破口大骂他的儿子:“给你房间单独住是要你勤奋向学、勤奋练琴的,你却来做这种苟且事。你们才多大,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你是不是想气死我?”我的“男友”一个劲地辩解:“我做了什么了,我,我什么也没做。妈,小声点好不好。”他母亲只顾自己骂:“你倒晓得叫我小声点,你倒不晓得管好你自己。既然你管不好自己,你就给我回家去住,怪不得我心里不安怎么也睡不着觉,怕你出什么事来看你,你却做这见不得人的事。这女孩是谁?你做过对不住她的事了么?”我用被子蒙住了头,我希望我的耳朵聋掉,什么也听不见。

    他母亲的大声喝斥吵醒了隔壁几家人,邻居们以为小偷来了,都起来看是怎么回事。房门洞开,邻居们围在门前窃窃私语。这时我已是个哑巴,我不但希望我的耳朵聋掉,还希望我的眼睛也瞎掉,什么也别看见什么也别听见。

    他母亲总算清醒过来了,对邻居们说着抱歉:“对不起,对不起,没什么大事,不好意思,把你们给吵醒了,快回家睡觉吧!”他也如梦方醒,“砰”地一声关上了门,又把他母亲推出门外。我没有哭,神情呆滞地一件又一件地穿上了衣服。他像往常一样没有送我,我独自一人在冰冷的暗夜听着自己皮鞋清冷的“得,得”声,什么也没有想,什么也无法想,就这样走回了家。

    第二天我没有去学校,第三天第四天我仍没有去,我病了,得了那一年上海滩流行的甲型肝炎,在医院住了两个月。

    在这件事上,我从没有怪过他,我恨他的是在我受了如此大的委屈之后,他竟不来找我,不来安慰我,电话也没有一个,信也没有一封。个性倔犟的我,忍受着爱,痛苦与疾病的种种折磨,始终没有回头去找过他。

    其实,我的肝炎只一个半月就好了,就该回去上学了,但我借口这儿不舒服那儿不舒服,一直不回学校,拖满了两个月。按学校规定,连续两个月不来上学就要休学一年。我的父母没有闲钱供我多读一年大学,急得不得了,但任性的我不管这些,硬是在家待了一年,读了大量的书,写了大量发泄的文字。吉它是再也没有碰过。

    大学三年级生完了病,回到学校时,我仍然上三年级。这一年我们的大学搬到了新的校址,我们有了自己的宿舍。但是,我再也没有见到我的初恋情人,听说他转学了。自那晚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吉它,我迷恋上了跳舞,不仅在学校里跳,还跟同学到学校外的舞厅里去跳,还有了一个固定舞伴,他在银行里工作。我们把虹口、杨浦一带的舞厅都跳遍了。有一天晚上,他送我回宿舍时,在学校附近的弄堂里吻了我,我没有拒绝,但第二天我就抛弃了他,说我对跳舞失去了兴趣。学校的舞会上,新来的人代替了初恋情人拉小提琴,没有他在,我更能轻松自如地起舞,我成了舞林高手。

    在大学的最后一次舞会——毕业舞会上,我知道,经过了这个夜晚,所有的都不再回来,我所有的历史都将成为过去,包括对那个人的爱。我将踏入社会,我不再是学生,我就要走上一条新的道路,这条路通往哪里,我不知道。

    舞厅里响起了音乐:“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我痴呆呆地站着,这是我与初恋情人看的电影《欢颜》的主题曲,这时有人向我伸出了手,我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那个人拥进了舞池,随他起舞。

    我没有看他,一心一意地体会着舞曲的节奏,配合着舞伴,他娴熟的舞步让我有些感激,是他,没有让我错过美丽大学的最后一晚。

    “难道你不认识我了?”对方突然问我,我吓了一跳,明显错了步子,他轻握我的手,停了一下,和谐了一下舞步,我匆匆扫了他一眼,一个清秀的瘦脸,有点想不起来,我迟疑一下。“真是人世沧桑,才两年的功夫你就这么快忘记了我?你那时生病我想来看你,却不知道你住在哪里,又不敢向班主任要你家的地址。”

    我还是摇头,我已经成功地做到了忘却我生病前三年的生活,是谁这么残忍,想把我带回去?我当然知道,他是那个在我和石磊初恋时默默暗恋着我的同班男孩,他曾经当着众人的面说他将来要给我倒洗脚水,那时的我当着同学们的面回绝了他:“给我倒洗脚水你也不配。”

    我放纵地大笑,他开玩笑说:“今夜我想给你倒洗脚水。”我笑着挣脱了他的手,退向门口,我想逃,他跟在我身后说:“你是不是过两天就离校了?”我本来马上就要开溜的,听到了这句话,我才想起问:“你应该在上一年就毕业了,怎么?”

    “我跟你一样留级了。”他狡猾地笑,我只好也笑,我笑着说:“我该走了。”他说:“最后的机会都不给我了?我只要这么一晚的舞。”说着他看我的眼睛,一直看到我的心里去。

    我有些尴尬:“你为什么会留级?”“我不是留级,我是转系,你毕业了我还没毕业”,他说:“我们永远都不会再见面了,不要说这些话了,好吗?”他不容我抗拒,粗暴地拖着我走向舞池,我只能随他重新起舞。

    跳舞的时候,他绅士地和我保持着一点距离。我能看到他镜片后面闪烁的眼睛,我知道他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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