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中华百年百篇经典散文-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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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他还没有生着脚,固然给画家描绘起来省了一笔事,可是一些意想不到的灵通,也就叫他无法实现了。
计谋家毕竟令人佩服,说打一打草也是对于他的一种策略。渺小的人们,应该有所憬悟了罢?
虽然,象征着中国历代帝王的那种动物,龙,也不过比他多生了几根胡须,多长了几条腿和爪子罢了。
四 萤
不与光明争一日的短长,永远是黑夜里的游客。在月光下的池畔,也常常瞥见他的踪影,真好像一条美丽的白鱼。细鳞被微风吹翻了,散在水上,荡漾着,闪动着。从不曾看见鬼火是一种什么东西的我,就臆测着他带着那个小小灯笼是以幽灵为膏烛的。
静静地凝视着他,他把星星招引来了,他也会牵人到黑暗的角落里去。自己仿佛眩迷了,灵魂如同披了一件轻细的纱衣,恍惚地溶在黑暗里,又恍惚地在空中飘舞了一阵,等回复了意识之后,第一就想把自己找回来,再则就要把他捉住。
在孩提的时候,便受了大人的告诫:“飞进鼻孔里会送命。”直到如今仍旧切记不忘。我以为这种教训正是“寓禁于征”的反面的作用。
和“头悬梁,锥刺股”相媲美的苦读生的故事,使这个小虫的令名,也还传留在所谓书香人家的子弟耳里。
不过,如今想来,苦读虽好,企图这一点点光亮,从这个小虫子身上打算进到富贵功名的路途,却也未免抹煞风景了。我希望还是把它当一项时代参考的资料为佳。
欣喜着这个小虫子没有绝种——会飞的,会流的星子,夏夜里常常无言地为我画下灵感的符号;漂着我的心绪,现着,却不能再度寻觅的我所向往的那些路迹。
虽没有刺目的光明,可是他已经完成了使黑暗也成为裂隙的使命了。
五 蜈蚣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多半是说着他了。
首尾断置,不僵,又该怎样?这个问题我是颇有提出来讨论一下的兴致的。就算他有一百只足,或是一百对足罢,走起来也并不见得比那一条腿都没有的更快些。我想,这不僵的道理,是“并不在乎”吗?那么腿多的到底是生路也多之谓么;或者,是在观感上叫人知道他死了还有那么多摆设吗?
有着五毒之一头衔的他,其名恐怕不因足而显罢?
亏得鸡有一张嘴,便成了他的力敌,管他腿多腿少,死而不僵,或是僵而不死;管他头衔如何,有毒无毒,吃下去也并没有翘了辫子。所以我们倒不必斤斤斥责说“肉食者鄙”的话了。
六 蝉
今天开始听见他的声音,像一个阔别的友人,从远远的地方归来,虽还没有和他把晤,知道他已经立在我的门外了。也使我微微地感伤着:春天,挽留不住的春天,等到明年再会吧。
谁都厌烦他把长的日子拖着来了,他又把天气鼓躁得这么闷热。但谁会注意过一个幼蛹,伏在地下,藏在树洞里……经过了几年甚至于一二十年长久的蛰居的时日,才蜕生出来看见天地呢?一个小小的虫豸,他们也不能不忍负着这么沉重的一个运命的重担!
运命也并不一定是一出需要登场的戏剧哩。
鱼为了一点点饵食上了钩子,岸上的人笑了。孩子们只要拿一根长长的杆子,顶端涂些胶水,仰着头,循着声音,便将他们粘住了。他们并不贪求饵食,连孩子们都知道很难养活他们,因为他们不能受着缚束与囚笼里的日子,他们所需要的惟有空气与露水与自由。
人们常常说“自鸣”就近于得意,是一件招祸的事;但又把不平则鸣当作一种必然的道理。我看这个世界上顶好的还是作个哑巴,才合乎中庸之道吧?
话说回来,他之鸣,并非“得已〔意〕”,螳螂搏着他,也并未作声,焉知道黄雀又跟在他后面呢?这种甲被乙吃掉,甲乙又都被丙吃掉的真实场面,可惜我还没有身临其境,不过想了想虫子也并不比人们更倒霉些罢了。
有时,听见一声长长的嘶音,掠空而过,仰头望见一只鸟飞了过去,嘴里就衔着了一个他。这哀惨的声音,唤起了我的深痛的感觉。夏天并不因此而止,那些幼蛹,会从许多的地方生长起来,接踵地攀到树梢,继续地叫着,告诉我们:夏天是一个应当流汗的季候。
我很想把他叫作一个歌者,他的歌,是唱给我们流汗的劳动者的。
七 壁虎
桃色的传说,附在一个没有鳞甲的,很像小鳄鱼似的爬虫的身上,居然迄今不替,真是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了!
守宫——我看过许多书籍,都没有找到一个真实可以显示他的妙用的证据。
所谓宫,在那里面原是住着皇帝,皇后,和妃子等等的一类神圣不可侵犯的人物——男的女的主子们,守卫他们的自然是一些忠勇的所谓禁军们,然而把这样重要的使命赋与一个小虫子的身上,大约不是另有其他的原故,就是另有其他的解释了。
凭他飞檐走壁的本领,看守宫殿,或者也能够胜任愉快。记得小时候我们常常捉弄他,把他的尾巴打断了,只要有一小截,还能在地上里里外外地转接成几个圈子,那种活动的小玩艺儿,煞是好看的,至于他还有什么妙用,在当时是一点也不能领悟出来。
所谓贞操的价值,现在是远不及那些男用女用的“维他赐保命”贵重,他只好爬在墙壁上称雄而已。
关于那桃色的传说,我想女人们也不会喜欢听的,就此打住。
八 蝎
北方人家的房屋,里面多半用纸裱糊一道。在夜晚,有时听见顶棚或墙壁上司拉司拉的声响,立刻将灯一照,便可以看见身体像一只小草鞋的虫子,翘卷着一个多节的尾巴,不慌不忙地来了。尾巴的顶端有个钩子,形象一个较大的逗号“,”。那就是他底自卫的武器,也是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含毒的螫子,所以他的名望才扬大了起来。
人说他的腹部有黑色的点子,位置各不相同,八点的像张“人”牌,十一点的像张“虎头”……一个一个把他们集了起来,不难凑成一副骨牌——我不相信这种事,如同我不相信赌博可以赢钱一样。(倘如平时有人拿这副牌练习,那么他的赌技恐怕就不可思议了。)
有人说把他投在醋里,隔一刻儿便能化归乌有。我试验了一次,并无其事。想必有人把醋的作用夸得太过火了。或许意在叫吃醋的人须加小心,免得不知不觉中把毒物吃了下去。
还有人说,烧死他一个,不久会有千千万万个,大大小小的倾窠而出。这倒是多少有点使人警惕了。所以我也没敢轻于尝试一回,果真前个试验是灵效,我预备一大缸醋,出来一个化他一个,岂非成了一个除毒的圣手了么?
什么时候回到我那个北方的家里,在夏夜,摇着葵扇,呷一两口灌在小壶里的冰镇酸梅汤,听听棚壁上偶尔响起了的司拉司拉的声音……也是一件颇使我心旷神怡的事哩。
大大方方地翘着他的尾巴沿壁而来,毫不躲闪,不是比那些武装走私的,作幕后之宾的,以及那些“洋行门面”里面却暗设着销魂馆,福寿院的;穿了西装,留着仁丹胡子,腰间却藏着红丸,吗啡,海洛英的绅士们,更光明磊落些么?
“无毒不丈夫”的丈夫,也应该把他们分出等级才对。
选自《夏虫集》
囚 绿 记
作者:陆蠡
陆蠡(1908—1942),浙江天台人。作家。著有散文集《海星》、《竹刀》、《囚绿记》等。
这是去年夏间的事情。
我住在北平的一家公寓里。我占据着高广不过一丈的小房间,砖铺的潮湿的地面,纸糊的墙壁和天花板,两扇木格子嵌玻璃的窗,窗上有很灵巧的纸卷帘,这在南方是少见的。
窗是朝东的。北方的夏季天亮得快,早晨五点钟左右太阳便照进我的小屋,把可畏的光线射个满室,直到十一点半才退出,令人感到炎热,这公寓里还有几间空房子,我原有选择的自由的,但我终于选定了这朝东房间,我怀着喜悦而满足的心情占有它,那是有一个小小理由。
这房间靠南的墙壁上,有一个小圆窗,直径一尺左右。窗是圆的,却嵌着一块六角形的玻璃,并且左下角是打碎了,留下一个大孔隙,手可以随意伸进伸出。圆窗外面长着常春藤。当太阳照过它繁密的枝叶,透到我房里来的时候,便有一片绿影。我便是欢喜这片绿影才选定这房间的。当公寓里的伙计替我提了随身小提箱,领我到这房间来的时候,我瞥见这绿影,感觉到一种喜悦,便毫不犹豫地决定下来,这样了截爽直使公寓里伙计都惊奇了。
绿色是多宝贵的啊!它是生命,它是希望,它是慰安,它是快乐。我怀念着绿色把我的心等焦了。我欢喜看水白,我欢喜看草绿。我疲累于灰暗的都市的天空,和黄漠的平原,我怀念着绿色,如同涸辙的鱼盼等着雨水!我急不暇择的心情即使一枝之绿也视同至宝。当我在这小房中安顿下来,我移徙小台子到圆窗下,让我的面朝墙壁和小窗。门虽是常开着,可没人来打扰我,因为在这古城中我是孤独而陌生。但我并不感到孤独。我忘记了困倦的旅程和已往的许多不快的记忆。我望着这小圆洞,绿叶和我对语。我了解自然无声的语言,正如它了解我的语言一样。
我快活地坐在我的窗前。度过了一个月,两个月,我留恋于这片绿色。我开始了解渡越沙漠者望见绿洲的欢喜,我开始了解航海的冒险家望见海面飘来花草的茎叶的欢喜。人是在自然中生长的,绿是自然的颜色。
我天天望着窗口常春藤的生长。看它怎样伸开柔软的卷须,攀住一根缘引它的绳索,或一茎枯枝;看它怎样舒开摺叠着的嫩叶,渐渐变青,渐渐变老,我细细观赏它纤细的脉络,嫩芽,我以揠苗助长的心情,巴不得它长得快,长得茂绿。下雨的时候,我爱它淅沥的声音,婆娑的摆舞。
忽然有一种自私的念头触动了我。我从破碎的窗口伸出手去,把两枝浆液丰富的柔条牵进我的屋子里来,教它伸长到我的书案上,让绿色和我更接近,更亲密。我拿绿色来装饰我这简陋的房间,装饰我过于抑郁的心情。我要借绿色来比喻葱茏的爱和幸福,我要借绿色来比喻猗郁的年华。我囚住这绿色如同幽囚一只小鸟,要它为我作无声的歌唱。
绿的枝条悬垂在我的案前了,它依旧伸长,依旧攀缘,依旧舒放,并且比在外边长得更快。我好像发现了一种“生的欢喜”,超过了任何种的喜悦。从前我有个时候,住在乡间的一所草屋里,地面是新铺的泥土,未除净的草根在我的床下茁出嫩绿的芽苗,蕈菌在地角上生长,我不忍加以剪除。后来一个友人一边说一边笑,替我拔去这些野草,我心里还引为可惜,倒怪他多事似的。
可是每天在早层,我起来观看这被幽囚的“绿友”时,它的尖端总朝着窗外的方向。甚至于一枚细叶,一茎卷须,都朝原来的方向。植物是多固执啊!它不了解我对它的爱抚,我对它的善意。我为了这永远向着阳光生长的植物不快,因为它损害了我的自尊心。可是我囚系住它,仍旧让柔弱的枝叶垂在我的案前。
它渐渐失去了青苍的颜色,变成柔绿,变成嫩黄,枝条变成细瘦,变成娇弱,好像病了的孩子。我渐渐不能原谅我自己的过失,把天空底下的植物移锁到暗黑的室内;我渐渐为这病损的枝叶可怜,虽则我恼怒它的固执,无亲热,我仍旧不放走它。魔念在我心中生长了。
我原是打算七月尾就回南去的。我计算着我的归期,计算这“绿囚”出牢的日子。在我离开的时候,便是它恢复自由的时候。
芦沟桥事件发生了。担心我的朋友电催我赶速南归。我不得不变更我的计划,在七月中旬,不能再留连于烽烟四逼中的旧都,火车已经断了数天,我每日须得留心开车的消息。终于在一天早晨候到了。临行时我珍重地开释了这永不屈服于黑暗的囚人。我把瘦黄的枝叶放在原来的位置上,向它致诚意的祝福,愿它繁茂苍绿。
离开北平一年了。我怀念着我的圆窗和绿友。有一天,得重和它们见面的时候,会和我面生么?
选自《囚绿记》,1940年8月初版,文化生活出版社
恋 情
作者:张中行
张中行(1909—),河北香河人。著有《文言常识》、《佛教与中国文学》、《禅外说禅》等。
恋情指一种强烈的想与异性亲近并结合的感情。这里说异性,是想只讲常态,不讲变态;如果也讲变态,那就同性之间也可以产生恋情。恋情是情的一种,也许是最强烈的一种。何以最强烈?先说说情的性质。小孩子要糖吃,得到,笑;不得,哭;笑和哭是表情,所表的是情。情是一种心理状态,来于“要”的得不得。要,通常称为“欲”,是根;情由欲来,是欲在心理上的明朗化。明朗,于是活跃,有力;这力,表现为为欲的满足而冲锋陷阵。这样说,如果照佛家的想法,视欲为不可欲,那情就成为助纣为虐的力量。有所欲、求,情立刻就来助威,其方式是,不得就苦恼,甚至苦到不可忍,其后自然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了。这样,比喻情为胡作非为,欲就成为主使。所以要进一步问,欲是怎么回事。荀子说,“人生而有欲”,与生俱来,那就难得问何所为。正如《中庸》所说,“天命之谓性”,天而且命,怎么回事,自然只有天知道。我们现在可以说得少神秘些,是生命的本质(以己身为本位外求)就是如此,生就不能无所求,求即欲,半斤八两,也好不了多少。所以还得回到荀子,承认人生的有欲,不问原由,不问价值,接受了事。欲是有所求,恋情之根的欲,所求是什么?很遗憾,这里只能把自负为万物之灵的人降到与鸟兽(或再低,昆虫以及植物之类)同群,说,恋慕异性,自认为柏拉图式也好,吟诵“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也好,透过皮肉看内情,不过是为“传种”而已。传种何以如此重要?在承认“天命之谓性”的前提下,记得西方某哲学家曾说,种族的延续在人生中重于一切,所以个人不得不尽一切力量完成此任务,如恋爱失败即表示此任务不能完成,宁可自杀。如果这种认识不错,那就可以进一步设想,美貌以及多种称心如意,不过是为种族延续而设的诱饵,人都是主动上钩而不觉得。我闭门造车,缩种族生命为个人生命,说,因为有生必有死,而仍固执“天地之大德曰生”,只好退一步,用传种的办法以求生命仍能延续。延续有什么意义呢?我们不能知道,但逆天之命总是太难,所以也就只好承认“男女居室,人之大欲存焉”,就是说,到情动于中不得不发的时候,就发,去找异性寄托恋情。
上面所讲是走查出身的路子,或说多问客观本质而少顾及主观印象。所谓主观印象是当事人心中所感和所想,那就经常离本质的目的很远,甚至某一时期,真成为柏拉图式。这就是通常说的纯洁的爱,不计财富,不计地位,甚至不计容貌,只要能亲近,能结合,即使世界因此而一霎时化为无有,也可以心满意足。这主观有很多幻想成分,幻想,不实,没有问题;也不好吗?我看是没有什么不好,因为,如果说人的一生,所经历都是外界与内心混合的境,这恋情之境应该算作最贵重的,希有,所以值得特别珍视。珍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