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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2006-4-10李敖系列之6李敖杂文集-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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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太無恥了,你怎麼在自己任上自肥呢?陳維昭這樣無恥、自肥,台大教授就看不過去了,所以有個聲明,認為「為台灣教育史上留下良好示範,台大校長續任應經審慎評鑑」,他們說,「現任台大校長是依82年大學法及當時台大組織規則上任的,其任期當然依當時法規規定,新的規定只能對下任校長生效,才符合法理。
  然而台大新組織規程於84年10月24日由教育部核定生效,校務會議卻逕行於規程中規定,本規程修正實施前,已任聘校長之初任為續任,準用第1項及第2項。」就是說這規定適合我了!陳維昭條款,使陳校長任期延為4年,並準用新的辦法再來4年。
  更不可思議的,這些條文都是在有關當事人親自主持監督下,由校務代表舉手通過的。這太無恥了吧!你這校長為了這樣做太無恥了!太無恥了!陳維昭他寫文章,「邁向21世紀的台灣大學」,台灣大學還洠н~向21世紀,這個校長無恥,先邁向21世紀了!
  台灣大學另外一個不要臉的校長,也就是小官僚錢復的爸爸叫錢思亮。錢思亮那個時代配合國民黨壓迫台大哲學系教授殷海光,殷海光就是雷震主持「自由中國」的第一個筆桿。怎麼整他?就是讓他下台,不給他教書了!
  1994年4月17日,自立晚報刊出,台大校長陳維昭指出,大學時期看過自由中國,對殷海光民主思想深刻,他認為殷海光批評國民黨,不但失去自由中國舞台,還被攆出台大教職。後來我李敖打官司,叫陳維昭來作證,因為你說殷海光是被攆出台大教職。陳維昭,這個不要臉的台大校長,不敢來作證,寫信給法院,「本人與此事有何干係,因社務繁忙,不克到場作證。」這是多麼的不要臉。
  我們看到台大校長不要臉,一個是在自己任內不斷延任,幹到現在;第二個,明明你公開說台大迫害殷海光,然後請你作證卻耍賴不出庭,不尊重真理、人權、司法。
  
  “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陶潜(三七二——四二七)字渊明、元亮,号五柳先生,浔阳柴桑(江西九江)人。死后溢号靖节先生。他是东晋的政治家陶侃的曾孙,是“开国元勋”之后,做过彭泽县县长,因为不愿“为五斗米折腰”、不愿“束带”见官僚、“耻复屈身后代”,就辞职不干了。
  陶渊明生值东晋末年的乱世,看到现实政治的黑暗,决心弃官归隐。他的时代的文风是清谈的、雕饰的,但他却是清淡的、自然的。他宁愿过穷困的日子,可是却自适其适,穿着破鞋子,在山里云游,过着跟老农“相对无杂言,但道桑麻长”的日子。
  陶渊明的唯一过分了的嗜好是他喜欢喝酒,并写了太多的和酒有关的诗。在他一百一十四首的五言古诗里,酒字出现三十一次、醉字七次、醪字三次、酣字三次、酌字三次、醇字一次。他的儿子都是笨蛋,没有一个能“臣得其酒”式的继承他的一切。他在六十三岁时死去,死前写《自祭文》,说“匪贵前誉,孰重后歌”,表示对生前死后的声名都不在乎。这种旷达,在他《挽歌诗》里也如出一辙:“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陶渊明的青年时代是豪气十足的,所谓“少时壮且厉”、“猛志逸四海”,他四十一岁后退隐,人生境界,更上层楼,我最喜欢他的《拟古》九首中的最后一首:
  种桑长江边,三年望当采。
  枝条始欲茂,忽值山河改。
  柯叶自摧折,根株浮沧海。
  春蚕既无食,寒衣欲谁待?
  本不值高原,今日复何悔?
  陶渊明诗里说他在长江边种桑树,种了三年,刚要收成的时候,忽然山河变色,桑树“柯叶自摧折,根株浮沧海”,一切成绩,都漂失了,但他并无悔意,因为“本不值高原,今日复何悔?”——本来就不在安全地带种树,又有什么好后悔的呢?
  这诗旧解都说以桑树喻晋朝,但我觉得喻自己的努力,才是正解。自己的努力,在乱世之中,一切都泡了汤,泡了汤并不后悔,因为本来就志在牺牲,又何悔之有?《逸民传》里记鬼谷子对苏秦张仪说:“二君岂不见河边之树乎?仆御折其枝、风浪荡其根,此木岂与天地有仇怨?所居然也。子见祟岱之松柏乎?上枝干于青云、下枝通于三泉,千秋万岁,不逢斧斤之患,岂与天地有骨肉?所居然也。”正因为所居之地,是易遭“斧斤之患”的所在,所以柯叶之折与根株之浮,也就毫不意外了。这首诗有强烈的“求仁得仁”味道,意态悠远可喜。
  陶渊明《归园田居》五首中第三首也是我最喜欢的:
  种豆南山下,草盛豆苗稀。
  晨兴理荒秽,带月荷锄归。
  道狭草木长,夕露沾我衣。
  衣沾不足惜,但使愿无违。
  陶渊明写他在庐山种豆的种种辛苦,最后晚露弄湿了衣服,旧解“夕露沾衣,喻贫贱之来伤人也”,但我觉得不计一切牺牲以维持素愿,才是正解。
  我甚至觉得,这首诗该引申解释做志士仁人为素愿奋斗,有时会灰头土脸、会牺牲自己的名誉,但名誉毁了也不足惜,只要能救国救民就好了。
  陶渊明死前一年,檀道济去拜访他,看到他又穷又病,忍不住说:“贤者处世,天下无道则隐,有道则至。今子生文明之世,奈何自苦如此?”
  陶渊明答说:“潜也何敢望贤,志不及也!”这样一位“自苦如此”的不合作主义者,就在别人志不及他的高蹈下、洒脱下,飘然死去。
  他在《挽歌诗》中间:“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我想他自己知道,他是真正为人间立下荣辱标准的人,千秋万岁,令人永远难忘。
  一九八四年五月八日
  
  今天的我的人生境界/李敖
  一个进步的人生,必须有不断的改变。这种改变,对一般人来说,只是随着年龄,缓缓地变着,变得又慢又不明显;但对我说来,却大异其趣。我喜欢采取〃突变〃,变得又快又明显。
  当我年纪愈大,磨炼愈多,〃从心所欲〃的自胜愈来愈自然达到的时候,我的〃突变〃,也就愈发有成绩。
  四个月前开始的〃隐而不退〃,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一次〃突变〃。四个月来,〃隐而不退〃使我凝聚了许多多年无法达成的层次与高段,四个月下来,我明显的感觉到:我的人生观(包括观念与作法)已经到了〃彼岸〃,我很从容的舍弃了许多旧日的价值判断,对爱情、对友情、对人我关系、对世俗喜乐、对身外之物、对自我牺牲、对时间与余生安排,等等等等,我都一一有愈来愈豁然之感。这种豁然之感,使我变得清澈、恬淡、从容、一无所惧,也一无错误。最后使我觉得:我一生中,只有今天的我才是最后完成了的我。蓬伯玉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这种情况的真意是:四十多年的人生经验,终于带给一个进步的智者的〃最后完成了的我〃。这种完成之后的充实感,使我不想时光倒流,不想要追回过去的什么。今天的我,比过去的我任何时候的我更活得成功、活得自恃与自适。这种清澈、恬淡、从容、一无所惧,也一无错误的境界,不能不说是一种超凡入圣的境界,我说我是圣人,其理即在此。
  我高兴我有生以来,从来没像今天这种〃最后完成了的我〃过,我认为人生修炼到这一境界的时候,我真的可以〃朝作文,夕死可矣〃!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深夜
  
  所毁有甚于铜像者/李敖1989。01。01
  yubar:這篇李敖的舊作;寫成距今已逾十年了。
  當年的「倒吳」事件;今天早已洠в腥嗽偬峒傲耍坏覀兘^不趕時髦;追新聞熱;發人深省的好文章;是不該被遺忘掉的;特將它送給社區的朋友們;目的無他;宣揚李敖思想而已!
  1988年12月31日,包括十余名高山族在内的20多名男女,乘坐民进党的宣传车,到嘉义市火车站前,把吴凤铜像拆毁。同时发表演说,指吴凤「杀身成仁」的故事,是日本人和国民党制造的神话。
  这一事件不是偶然的。8年来,随着政治作用的炒作,吴凤问题渐渐变成了政治斗争的靶子,国小课本中吴凤故事虽予删除,并未缓和了局面。相反的,反倒助长了「倒吴派」的气焰。如今「吴通事」再次落马,身首异处,惨被「政治出草」,他若死而有知,岂不情何以堪也哉?8年来,我看遍了每一件「倒吴派」的论证,发现他们说国小课本与历史不符,固非无据;但是他们自己的宣传,与历史不符者,却也半斤八两。如果为了政治作用,则其心态与国民党固无二致,没有什么好说;如果为了历史求真,则这一公案,就有待我这种历史家来讲评讲评了。
  反对「吴凤神话」的豪杰们,他们口口声声的论据是:在连横「台湾通史」中,吴凤是因背约、骂人、与曹族格斗下被杀的,并不是什么「杀身成仁」而死;而曹族的终止猎人头的「出草」习惯,是因族人遭天花传染病侵袭和大举迁移的缘故,与吴凤固无涉也。
  说吴凤是因背约、骂人、与曹族格斗下被杀的,并没有错;但是若口口声声引据连横的「台湾通史」,却予以断章取义,就不对了。「台湾通史」卷三十一吴凤传中,首先即赞美「士有杀身成仁,大则为一国,次为一乡」,但吴凤却为一族而死---「为汉族而死」,言外之意,吴凤「杀身成仁」的伟大,显然有胜于为国而死。连横又说,吴凤做通事时,以前的通事与番人有约,每年以汉人男女二人给他们「杀以祭」,但是番人「犹不守约束,时有杀人」,可见番人背约在先。吴凤接任通事职务后,乃对番人说:「今岁大熟,人难购,吾且与若牛,明年偿之。」则意在以牛代人,他的人道精神,可以肯定。后来连牛也不给,确是背约。番人声言要杀他,他「固不得去」,也就患有所不避。番人来了,他【危坐堂上,神气飞越。………。叱曰:『蠢奴!吾死亦不与若人!』】这种我宁死也不肯把汉人男女送给你们这些蠢东西来杀的气概,不是「杀身成仁」是什么?最后「番怒刃凤,凤亦格之」而死。「已而疫作」,番人「各社举一长老,匍匐至家,跪祷曰:「公灵在上,吾族从今不敢杀汉人。……。」尊凤为阿里山神,立祠祷祀。」由此可见,吴凤的「杀身成仁」,的确于史有征,虽然细节部分,如骑白马赴义之类,不见「台湾通史」,但他基本上为台湾人(汉人)「杀身成仁」,却不容否定!
  如今说吴凤「杀身成仁」,是日本人和国民党制造的神话,这种人,显然是不真读「台湾通史」的,「台湾通史」的作者既非日本人,又非国民党,他可是台湾人!
  吴凤故事本是人类中罕见的伟大动人故事,纵与史实小有出入,也不该引起高山族的自卑感,因为他们已经不再杀人;更不该引起台湾人的政治作用,因为吴凤根本就是台湾人。但在无知与偏狭的盲动下,却有人刻意要摧毁吴凤,并从铜像开始。他们不知道,所毁有甚于铜像者,是他们毁掉了历史与正义,他们毁掉了台湾人史无前例的一个义人,和永不再有的伟大动人故事。
  
  王宝钏的另一面
  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我已在“王宝钏精神”一文里,指出这是一种没有意义的“愚贞”,且呼吁我们不但要打倒薛平贵男权至上的思想,也要打倒王宝铡女人自甘吃亏的精神。
  可是。我们研究民情的人不要忘记,“王宝训精神”虽然如此落伍不通,但是这仅限于两性贞操的一面;她本人在另一面-恋爱自由婚姻自由的一面,却一反其道,表现得极为进步勇迈。这一点上,平剧中《红鬃烈马》可以提供我们不少材料.值得我们进一步的论列。
  话说王宝钏小姐在深闺时代,一天在花园里碰到“穷小子”薛平贵在那儿睡觉。慧眼识英雄,春情想汉子,立刻把薛平贵叫醒,告诉这“穷小子”,说她要打彩球招亲,请他届时跑来抢球。于是平剧中“彩楼配”开场,玉小姐和薛先生好像篮坛国手,在众目睽睽之下,一抛一接,竟不差毫毛,王宝钏的父亲王允,看到许多在场的公子王孙都没有接到球,反被“穷小子”薛平贵接到,大惊失色,决心“一不该,言而无信,要把婚姻赖”。那知女儿王宝钏,乃是见到汉子,信誓旦旦的人,死命不肯赖婚。气得王允怒不可遏,乃至父女二人表演“三击掌”,双方发誓脱离父女关系,永不相见。平剧中“三击掌”唱词,可节录出这样的对话:
  (允)我的儿说话言不逊,句句话儿伤父心。
  (宝)非是女儿言不逊,爹爹为何你要退婚?
  (允)要退要退偏要退!
  (宝)不能不能是万不能!
  (允)今日不把婚来退,两件宝衣脱下身!
  (宝)上脱日月龙凤袄,下脱山河地理裙。两件宝衣来脱定,交与了嫌贫爱富的人!……
  (允)有朝为父亡故后,不用宝钏哭半声!至死不见王三姐!
  (宝)女死不见老严亲!
  父女二人,为了“严防”双方再见,于是“三责掌”发誓。发誓后,王宝钏唱道:“一刹时失去了父女情!休怪儿与父三击掌,老爹爹做事太无情!”
  在父亲无情的干涉婚姻自由下,王宝钏以相府宦门之女,跟薛平贵搬入寒窑冷洞之中,直到薛平贵“投军别窑”,她仍旧至死靡他,坚持不变。后来她的母亲来看她,在“母女会”中,她恩怨分明,告诉她妈妈说:“老娘亲不必两泪淋,女儿言来听分明:倘若爹爹丧了命,女儿不去哭半声,非是女儿心肠狠,他把儿夫妻不当人!倘若老娘遭不幸,披麻带孝是儿身,守墓入土把孝尽,也不在老娘把儿生。”
  王宝钏这种为了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而吃尽千辛万苦,不惜与老子决绝的勇气,可说是我们中国民间最伟大的性爱故事,值得每一位新时代的女性的效法与回味
  (一九六五、八、二十五。)
  
  王宝钏精神
  王宝钏精神最近因为一中学校长与一海外留学生的太大通奸,引起了不少的争论,当一个省议员提出留学生太太“守空闺”的问题的时候,省主席曾呼吁留学生的太太们要效法王宝钏,要苦守寒窑十八年!
  对省主席的高论,我只有佩服。但是我承认:我若是女人,我一定做不到,并且丝毫不觉得有做到的必要。我不肯这样做,理由很多。主要的理由在罗素《婚姻与道
  德》一书里说了不少,不服气的人不妨参看。
  反看王宝钏的丈夫薛平贵,他在这十八年里做了些什么呢?他不但没有“苦守寒窑”,反到讨了“代战公主”做了太太!
  十八年后,薛平贵回去看王宝铡,在“武家坡”戏词里还有这么一段:“洞宾曾把牡丹戏,庄子先生三戏妻,秋胡曾戏过罗氏女,平贵要戏自己妻!”一十八年的苦守。先换得的,竟是大夫这门子“戏妻”的雅兴!
  薛平贵的安排下,王宝钏曾见了代战公主。平剧中“大登殿”戏词中,写王宝铡的心情如下:
  “王宝钏低头用目看,代战女打扮似天仙。怪不得儿夫他不回转,原被她缰住了一十八年!宝钏若是男儿汉,我也在她国住几年!”
  这种对外国婆子“我见犹怜”的心情,最像晋朝桓温的太太。这时候,王宝铡本可到台中法院控告薛平贵“重婚罪”的,可是她大概知道不会得到公平的裁判,所以她屈服了。于是薛平贵大唱道:
  “孤王金殿来观看,二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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