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消失的少女之谜:不老少女归来(全文)-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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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恐后地向出口走去,因为那里有他们的亲戚朋友正等待着他们。
我茫然地跟随着人群,不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我想,他们要先去取行李,于是我就跟着他们一起去。
行李在传送带上循环转动,我看到了我的橙色行李箱,伸手去提,却无力将它提起来,它动弹了一下,发出“嘭——“的一声巨响,又落回原处。周围的旅客都看着我,我顿时窘迫了起来。
一只手将它轻轻地提起来,放到我的脚边。
“英黎杉?“那个伸出援手的年轻男子轻声问。
我有一刹那的震颤,不是因为他叫出了我的名字,而是因为他的声音,那熟悉温和的声音,多么地像!明夜……我已经告别中学年代多年,那个声音却一直未曾遗忘,反而在岁月的尘埃中回荡得愈加清晰。
我不敢抬起头,害怕以抬起头就会看见幻象的破灭。我宁愿将这个男子当作是他,当作是我们生命中最后一次偶遇。
谢谢。我说,向他点一点头,抽出行李箱的拉杆,转身便走。
“英黎杉,既然要回家,不一起走么?”他突然说。
我感觉到手在颤抖,全身都在颤抖。六年之前,我还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他对我说的每一句话,我都深深地铭记在心,小心翼翼地珍藏。
二十岁的时候,再一次听见他曾经说过的话,我的心一如十四岁的少女般震颤。我转过头,看见一个英俊的年轻男子,长身玉立,面带微笑,一如从前的他。
就算是在千万个背影中,我也不会认错的那一个人。
在中学时代的一场场爱情角逐中,我从来都是默默地旁观,从不去加入任何的漩涡。
我自认为没有那样的手腕,能力和外貌。任何一场打击,都会让我粉身碎骨。他就是我的漩涡,一沉迷下去,就再不能脱身。
我没有勇气去参加他的爱情游戏。
但是,也从来无法拒绝他的笑容。
回到家,父母有些惊讶,因为我曾说这个假期要随教授去印度尼西亚,不会回家度假。
我已经长大,很多事情,他们已经不能过问。
几天之后,我们家的人正在一起吃中午饭的时候,电话铃声响起,我仍旧专注地吃饭,风雨不动安如山,我一向不喜接电话,家中人人皆知。
妈妈去接了电话回来,神色惊异,“杉杉,你的电话。”我看见她凑在爸爸的耳边说了一句什么,于是他们都微笑起来。
我不满地放下碗筷,如蜗牛般挪动到电话机旁,拿起听筒,“喂,你好?请问……哪位?”
第9节:死神追踪(2)
“我是……明夜。”电话那头传来温柔低沉的声音。
“厄——”我一张口,菜噎在喉咙,上下不得,“你……你怎么知道我家的电话号码?”
“我无意之中翻起高中同学录时看见的,”他笑着说,“有时间吗?能否出来喝一杯下午茶?”
我放下听筒,纳纳地回到饭厅。妈妈问:“谁啊?你男朋友?”
“不是,”我扒着饭,闷闷地说,“我没有男朋友。”眼前突然多了一堆菜,在我的眼前堆成一座小山。“多吃点,多吃点。”父母脸上笑容可掬。
在我撑着离开饭桌之后,听到妈妈对爸爸说:“这孩子,嗳,终于有男生给她打电话了。”
我翻了翻白眼,若不是中学年代他们对我身边出现的男孩子进行通杀,我也不会至于落到这个下场。
但我目前的状况,有了男朋友不是更糟糕吗?
癌症……也许我会活很久,直到我七老八十的那一天带着它一起走进坟墓。也许我下一刻就会因为器官功能的衰竭而突然停止心跳!
我从来不是一个乐观者,乐观者做了探险者,悲观者做了医生。
“英黎杉同学。现在的你和我中学时最后一次见到的你还是一个样子。”他绅士地替我拉开了身旁的座椅,“你好像不会老一样。”
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摆在我的面前,我无意识地搅动着咖啡,这话别人来说,我一定会高兴我的容颜青春常驻,但是从他的口中说出来,仿佛我在他的面前不过是一个小孩子,而不是一个同龄人。我沉默了半晌,“当然还没有老,女生是从二十岁以后才开始老的。”
下午的炽热阳光透过玻璃的纱帘照进来,已经非常的柔和,正如他的目光一样,我躲避着并不强烈的阳光,也躲避着他深沉的目光。
有阳光照耀的每一寸地方都会有阴影。
在某个阴暗的角落,未知的阴影在向我缓缓地逼近,笼罩在我的上空。我茫然四顾,却看不见那无形的桎梏,只能在心中惴惴不安。
什么?到底是什么?我总是觉得什么地方除了差错,就像一只石英表,当它的摆针有千分之一的差错时,任何一个人都看不出它的差离,然而等到人们发现时,它已经偏离了以前的轨道太远。
第10节:死神追踪(3)
在我的少女时代,也曾无数次第幻想过,这样暧昧的阳光,这样英俊的男子,还有只属于两个人之间的亲密沉默。但是此刻,我感到自己也像那下午的太阳,在缓慢地西沉,落入那无尽的黑暗之中。颇像肥皂剧中的女主角,突破重重阻难与男主角走到一起,却突然发现自己得了白血病之类的不治之症,虽然经过一番爱与泪的挽留,她还是死在了爱人的话中。观众便为此唏嘘不已。
谁是我的观众呢?
虽然那般凄美的爱情故事是为每个少女所向往的,但若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做无法承受。
我曾经无比热切地希望他有一天能爱上我,但我现在却并不希望那一天的到来。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女子,没有崇高伟大的人格,不会像电影中的少女一样痛哭流涕地离开他,说:“我为了你幸福。”
我希望他能幸福,也希望我能够得到幸福啊。
只是因为即使我们相爱,也不能长久地在一起,与其因爱生痛,不如无爱无痛。
我们偶尔交谈几句,一时沉默,说着中学年代那些与己无关的生涩恋爱与学校趣事,惊讶于对方原来也记得在学校中发生的点点滴滴。
第四次与他约会之后走出咖啡馆,他突然将手放到我的肩膀上,“黎杉……”我下意识躲开,面色仓皇,一如六年前那个忐忑不安的小女孩。
他似乎早已经料到了我这样的反应,只是微微笑道:“我送你回家。”
我点点头,走在他的前面,与他不远不近地保持着一段距离。
“黎衫,你和男朋友逛街的时候也会这样吗?”
我的脸上一阵发热,“不,我没有男朋友。”
他没有再开玩笑,适可而止,但让我感觉到他话中的深意。很多年前,我就是因为他的冷静和睿智而爱上了他。我已经习惯了他的温和淡漠,他可以对任何一个女生温和,但绝不会对他不喜欢的女生热情,这样既不会伤害少女的心,又让她们知难而退。
我既沉醉于他明亮的笑容中,又有几分畏惧,就像一只躲在暗无天日的洞穴中的动物,既渴望感受阳光的光明与热量,又唯恐被那炽热的火焰所灼伤。
第11节:死神追踪(4)
我匆匆地从他身边逃离,我的心在向他奔去,然而脚步却越行越远。
我知道他并没有追上来,他怅然若失的目光还在原处。不!我感到有莫名的强大的力量在追逐着我,仿佛有一个站在暗处的魔鬼,伸出它无限长的手臂,一点一点,慢慢地接近我的身躯!我像是陷入了一个噩梦,拼命地奔跑挣扎,无法从梦魇中脱身。
幻觉么?我抬起头,天依然是蓝色的,淡淡的,带灰色的蓝,天空中没有云。
死亡没有将我击倒,但是,它却在一点一滴地侵入我的心脏,摧毁我的意识,纵然有短暂的欢乐照亮我的生命,它又在下一刻将光明吞噬。
我的教授打电话来了,“黎杉,怎么这么久了还不返校?身体还没有复原吗?”
“不是……”我支支吾吾地说,“这个……”
“印尼有一位医生到学校来找你,说是有及其重要的事情要与你商议。”教授的声音有几分激昂,“他也真是同道中人,昨天我们讨论了关于癌症与永生的命题,要是有你在就更好了,我对他说,我的学生英黎杉都快赶上我了,你们若能携手攻克永生不老,我这个做老师的也算是面上有光了。”
教授一说起来,便没完没了,我略略把话筒移开些,唯恐他激昂的唾沫要从电话中飞喷出来。
不管他说什么,我只是嗯嗯哼哼,不表示赞同,也不表示反对。因为无论我赞成或是反对,他都会更加兴奋激昂。
“嗳,黎杉,快些回学校吧,慕医生要再等你三天,三天之后,他就要亲自到你的家乡来找你了。”教授的话还没有说完,我已经要从椅子上跳将起来,“什么?他要来找我?您是不是告诉他我的家庭住址了?”
我突然转换话题,教授犹自意识不清,“啊?我不知道你家住哪里,但是把你家的电话号码给他了。”
我再顾不得对教授的不敬,“嘭——”的一声挂上电话,像一支箭一样射进我的房屋,开始匆匆忙忙地收拾行李。
我的心里又气又恼,却不知道自己在愤怒什么,有了电话号码,只要他和我通话几分钟,GPRS全球卫星系统便可以定位出我的家庭住址!
第12节:死神追踪(5)
我只是有一种预感,随着那位慕医生的到来,黑暗中那股神秘的恐怖力量离我便更近了一步。
女人的第六感,有时甚至没有任何理由。
不管他有怎样的相貌和才干,他那英俊文雅的脸庞,在我的记忆中回想起来时,总是浮着一层莫名的诡异。
我必须要走,不一定要回学校,先去朋友那里住上几天再说。
“啊,这么快就要走了啊?”妈妈刚从厨房中出来,就看见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到处乱转。“你去哪里?”
“回学校。”我简短地回答了一句,突然想了起来,“妈妈!这几天如果有陌生的人打电话来,告诉他这不是英黎杉的家!“
“难道说……你和你的……闹别扭了?”妈妈迟迟疑疑地问。
我顿时一个头两个大,一阵火冲上来,连脸都热了,“不是!不是!反正你只要记着,千万别说是我的家!”
我简直觉得我像在躲避追杀。
那个追杀我的人,当然不是慕浴风,也许,是死神。
一场灾难的来临,必然要撷取许多人的生命,如果我是应该与他们一起死去的人,那么,我就是从死神手中逃脱了那一个,天罗地网,他一定会在我的背后追逐着,永不停息。)
啊,死神!彼时彼刻,那个二十岁的少女站在这个房间中,也曾经感受过和我一样的寒冷,那种寒冷,不是来自风中,而是来自于心底最深处,那对死亡的恐惧。
谁不怕死呢?就算是在英黎杉与明夜最柔情的时候,死亡的阴影还是笼罩着他们。
当其他人如果看到这个少女笔下的记载时,也许会认为她刚从一场面临死亡的灾难中逃脱出来,神志已经不很清楚了。但是我在她的一字一语中,看到的都是对未来的不详预感,这种敏锐的感觉促使她逃离。第六感,可以是梦,也可以是灵光一闪之间。
梦与第六感?我才放松些的身躯又紧绷了起来,我震颤的是,我的梦境竟然与日记上所记载的一模一样!这又是为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我只觉得如果那位姓慕的医生只要追上了英黎衫,就会有极严重的状况发生。
第13节:异血(1)
3 异血
(我在外面晃荡了十几天,教授打电话来告诉我慕医生已经急急忙忙地回国了,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他回去主持。
我终于可以回学校了,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易容术,我希望我能变成另外一个人的容貌,这样那位慕医生就不会再殷切地找我了。我不是厌恶他,但真的不想见到他,每每想起他,我就会想到在印尼的生死经历。平时的我,可以假装这件事根本就没有发生过,我一直就是一个极度阿Q的人物。然而一到了晚上,它就会化成梦魇,不断提醒那场灾难曾真实地发生。
一年过去了,我的身体没有任何的病变,除了偶尔的感冒和胃痛,并没有其他什么症状,呵,我跟自己开玩笑说,或许那类似癌变的细胞并不是癌细胞。
于是抱着这种心理,我一步一踱地走进了实验室。
“黎杉,怎么来得这么晚?”教授向我说,“其他的同学都已经开始抽血化验了。”
我苦笑一声,他哪里知道,就算一只虫子用蠕动的速度也会比我现在走路来得快。
连医院的检查都是如此,我自己检查就能改写结局吗?
虽然知道医院的检查是不会错的,但我还是在绝望之中保留着最后一丝期待,往血液中加入了柠檬酸钠之后,在电镜下,一群一群红细胞从我面前施施然地流过,我在实验室一坐就是一整天,目不转睛地望着这单调的血液。
巨噬细胞在液体中悠然地行走,似乎丝毫未尽到卫兵的作用,它没有吞噬红细胞。没有吞噬红细胞,就意味着红细胞没有老化,但这绝对是不可能的,人体中所有的红细胞,每隔120天将全部换过。如果细胞不进行衰老死亡的过程,人也没有了从少到老的过程。
怎么会这样?我头痛欲裂,自古以来人们都想着长生不老,但目前为止唯一能够长生不老的方法就是进行冷冻。被冷冻的人,毫无知觉,细胞更新缓慢,几十年后,年轻如昔。
还有一种细胞能够长生不老,癌变细胞。
第14节:异血(2)
我苦笑着支起疲惫的身躯,处理了剩下的血液,离开实验室,倘若我不是得了癌症,而是获得永生该多么的好!
这样我便真正能做到与爱人的长相思守,在医学事业上作出更大的成就。
专家曾说:“永生其实很简单,只是你会随时面临得癌症的危险,你将会丧失生命,不老也很简单,只要你的新陈代谢比正常人慢上几十倍,只是你要承受着发育迟缓的痴呆迟钝。”
教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述永生的奥妙,那一个人类无法破解而不断研究的命题,同学们听得聚精会神,我却感到莫名的心惊肉跳,渐渐地,我的思维飞出了课堂,飞向了遥远的古代。长生不老,秦始皇是寻求长生不老的代表人物,可是他到底得到了不老药么?何以任何一个疑似秦皇墓的墓穴都找不到他的尸身?
记得我以前在看古书时,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中原的商人前往西域贩卖丝绸,竟然在丝绸之路旁的一个客栈中,一个满头白发的老人跪在地上,赤裸上身,一个芳华少女正在持彼鞭鞭打怒骂他。中原素来讲究长幼孝义,于是商人阻止了少女,少女说:“我自打我的孙子,与你们何干?他不听我的话,不讲究养生之道,才一百多岁就已经老成了这个样子!”商人大惊,询问少女服用何种药物以长生不老,少女告知为天精草。
天精草,则是现在的枸杞。
虽然历史传闻不可尽信,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便是,自然界中的确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