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哈佛岁月-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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Ц螅矣志醯梦崾υ诖朔矫嫖抟越涛摇2涣显谒攀狼凹改辏幸淮卧诼飞吓龅剿肪臀饰乙痪洌骸癛ead any Derrida lately?”(最近看过德里达的书吗?),我一时不知所措。后来读他晚年的文章,内中不但引了德里达,而且也兼及萨依德(Edward Said)和其他理论家。班老师深知近年来学术界的这种“理论转向”,但他精研理论后却不为所动,坚持他的中国文化本位。这一种执着,应该使那些在美教中国文化却处处炫耀西方理论的年轻一辈(多是来自中国大陆)的学者汗颜吧。我当年对于吾师的下意识间的反抗,何尝不也是这种潜在的“西方优势论”在作祟?而吾师晚年真正达到的境界,至少我只有登高弥止而仰叹。我曾在一篇追悼他的短文中写道:最后一次去他的寓所看他,他已因癌症复发而卧病在床,医生早已束手无策,事实上他在等死,但却十分宁静,他像慈父一样向我和玉莹(当时我们尚未结婚)问候生活情况,眼光慈祥,我顿时感动起来,向他报告说:想提早退休,如此可以多一点时间过一种“静思型生活”,我当时不自觉地用了他批评阿伦特的那篇文章中的两个字眼,竟然把“静思生活”的拉丁文说成“vita contemplata”,他听后不置可否,但立即纠正了我的语言错误:“不是contemplata,是contemplativa!当年我是念过拉丁文的。”最后这句话在大陆版《世纪末的反思》中出了一个小错,被置于引号之外,变成了我当年读过拉丁文!这个“我”的光圈不是我的,荣耀应归还我的业师。在该文最后,我提到他正在听巴哈的音乐。“每一次听都觉得内涵很深”。我现在写此文时,也不自觉地在听巴哈的音乐,尤其是那首Cantata Bwv 82号中的咏叹调,心中又涌起一股冲动:真想把这张由女中音Lorraine Hunt Liberson主唱的唱碟送给他,又怕他的在天之灵早已听过了。
不知道我的老师的中文姓名是谁起的,但确是恰如其人:史(历史)——华(中华)——慈(仁慈)。
第二部分 读书生活第7节 在哈佛听课之一
我在第四章“初抵哈佛”中曾经提到,我为自己开了三个“生活课程”,第一就是尽量旁听专业以外的课,特别是名教授,为本科生开的大班课。因为我深觉在台大四年对中西文化的知识都不足,既然身已在美国,何不趁此机会重读四年,彻底来过?所以我必须尽量旁听基本功课。哈佛当年和耶鲁、芝加哥、普林斯顿等名校一样,以名教授开的大班课著称。对我而言,这是一个极难得的机会,可以不花一分钱——而且得了全部奖学金——听遍各大家的宏论。况且,旁听本科生的大班课还有一个附带的好处:可以坐在后排偷看“蕾克列芙女校”(Radcliffe,哈佛的女校名称,现已完全合并,名存实亡)的女生——我们都叫她们Cliffies——的俪影,甚至可以在课后借机搭讪,为我的第三类生活课程——约会美国女学生——作准备。
既然主修的是历史,所以我旁听的当然以历史方面的课为多,但也兼及社会科学和文学,每学期都要旁听五六门左右,加上本来进修的四门,每个学期甫开始总把自己忙得不可开交,然而精神也特别振奋。特别是在九月底刚开学的时候,哈佛园内人来人往,到处是学生,女生花枝招展,男生西装加领带,特别是住在哈佛园的一年班学生,都故作小大人状,和现在的大学生衣着随便大不相同,我混在其中,也觉得自己年轻了好几岁。
哈佛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至今依然,就是在开课的第一个礼拜让学生任意“购物”(早在后期资本主义商品市场到来之前就用了这个字:shopping),学生可以迟到早退,乱成一团;教授也势必使出混身解数,以吸引学生。我后来在授大班课时故意用一招坚壁清野的办法,大声宣布我的这门课特别难,要求很多,但学生不为所动,自有主张,该来的还是来了。除了吸引学生之外,教授必须印发大量的“商品”——课程表和书单——以便学生“选购”。过了头一两个礼拜以后,课堂的人数才会稳定下来;大部份是修课的本科生,还有少数像我这样的旁听生,坐在后面不显眼的地方鱼目混珠,其实教授早就一眼看出来了。
我旁听过的大班课无以计数,内容也忘得差不多了,然而即使如此,我仍然觉得多年积累的知识至今还是用之不尽取之不竭,甚至较我的专业——中国近代思想史——更深厚。后来我逐渐从历史改行到文学,所使用的学习方法仍然是旁听,再加上“旁读”——阅读大量非本科的书籍——然后不耻下问,向文学界的大师们请教。所以我至今反对学问的过度专业化,特别在人文学科方面,其实是可以触类旁通的,我至今乐此而不疲,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杂家”。况且中国自古就有文史哲不分家的说法,我的业师史华慈教授更是此中的典范。
当年哈佛在文史哲方面名教授如云,社会科学方面更多。也许是我的个性使然,在旁听社会科学的课时,总觉得不过瘾。当年最有名的社会学大师柏森斯(Talcott Parsons)的课,我是慕名而硬着头皮去听的(课上另外一个旁听生是梅广,他是我的同房密友,专修的是语言学),他讲来十分枯躁,总是把个美国大学作为社会理性的最佳范例。他是韦伯(Max Weber)的信徒,因而导致我死肯韦伯,一知半解。另一位经济学家高布莱滋(J。 K。 Golbraith)更是如此,我听了几堂就不听了,可能因此也对经济学失去兴趣。还有一位当今在国际媒体走红的“大师”亨廷顿(以《文明的冲突》一书著称于世),当年开了一科专为低班生修的课(编号是“社会科学第11号”),讲的是现代社会理论,我听来觉得浅薄,不久也罢听了。倒是另一门低班课,由一位不见经传的讲师Barrington Moore教授,我听来大为佩服。后来此公以研究革命的理论著称,还写过一本讨论中国农民革命的书。
当年在哈佛政府系最有名的教授就是基辛格(Henry Kissinger),他还没有当上大官,但在课室内却一副官样子。记得我去旁听他的一门大班课:“国际关系理论”,第一堂他未开讲前早已满坑满谷挤满了学生,他坐在演奏台上(记得课室是音乐系的演奏厅),任由四五位助教在台前演述本课的要求和指定作业,足足说了二十分钟。然后基辛格博士才从他的太师椅上站起来开讲了,不慌不忙,一口作状式的德国口音,和摩根索教授的正统德国口音不同,他开讲不到五分钟就大谈摩根索的理论,把它批得一文不值,反而使我本能地想维护我的这位芝大老师。虽然我在芝大一年间从来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总对他有一份尊敬。相形之下基辛格简直就是一位政客,后来果然如此,据说基辛格在尼克松手下当完官后想返回哈佛重执教鞭,却被哈佛政府系的全体教授拒绝。
倒是另一位后来到尼克松总统政府任职的哈佛俄国史教授派普斯(Richard Pipes)令我大感意外。他原是波兰遗族出身,风度翩翩,温文尔雅,我选了他两三门课,从而对俄国思想史着迷,并请他担任博士口试三位委员之一,却几乎惨遭滑铁卢,此是后话。派普斯教授主讲的俄国史课名叫“帝俄”(Imperial Russia),讲起一个个俄国沙皇——彼德大帝、亚历山大一世、尼古拉斯二世——头头是道,像是刚从皇宫出来的宰相一样,讲起帝俄时代的知识分子(intelligentsia)更是眉飞色舞。而我一向对俄国文学有极大兴趣,那年暑假快结束前刚读完《卡拉玛佐夫兄弟》,遂立志要作一个现代的伊凡卡拉玛佐夫,甚至想学俄文。终于美梦得逞,在哈佛的第二年暑假就开始学俄文,艰难无比,但终于能读懂俄国知识分子之父卡拉姆津(Karamzin)的原文的时候,心中真是雀跃万分,而派普斯教授刚好在课堂上讲到他,令我备感兴奋。可惜我的俄文在苦修二年后没有继续,至今已经全部忘记,连字母也记不得了。然而派普斯教授在堂上讲的俄国知识分子传统(后来他还编了一本以此为名的论文集,篇末还附有史华慈写的论中国知识分子的特约文章),我至今记忆犹新;“西化派”和“民粹派”的人物生平和论点,我当时背得滚瓜烂熟。一九七○年我到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任讲师,竟然斗胆开了一门俄国史的课,就是派普斯赐给我的“遗产”,后来我没有在这方面下功夫,至今深以为憾。我甚至爱屋及乌,认为八十年代以后中国大陆的知识分子弃俄从美,把俄文也丢了,十分可惜。俄国的光荣文化传统,实在不能以苏联的暴政而一笔勾销。
说起苏联来,我当时受六十年代的革命风潮影响,旁听了好几门有关革命的课,记忆较深的是亚当‧;乌兰(Adam Ulam)的“社会主义”、和另一位年轻教授博斯(Valentine Boss)的“俄国大革命”,后者对我的印象尤深,因为这位博斯教授(当年可能还是讲师)本非此道专家,是研究俄国中古文学的学者。他第一次教授俄国革命,用的教材就是托洛斯基的《俄国革命史》,这本书读来像小说,而且托洛斯基把自己也变成一个角色(他本来就是领袖,后被斯大林暗杀),以第三人称叙述,十分精彩。博斯教授也把俄国大革命作为一场戏剧来讲,听得我惊心动魄。班上学生不多,所以我们还作了不少“游戏”(包括问卷调查),使我们每一个人都不由自主的介入革命。至今想起,这位教授实在了不起,但他当年似乎郁郁不得志,我选了他一门“阅读课”,一个学年也见不了两三次,后来他不知所终。
乌兰教授的名气当然大得多,在课上也讲俄国革命,更兼及欧洲其他社会主义思潮。记得这门课我还是选修的,因此读了列宁全集,读时也向史华慈请教,史师慈祥地说:“你不必读他的全集了,选几篇重要的文章足够!”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列宁不能和马克思相提并论,因为在学术上他不是大师,而乌兰教授偏偏在课上把马克思的学说讲得太浅薄,倒是谈其他社会主义学说——如“乌托邦社会主义”的傅利叶(Fourier)、欧文(Robert Owen)等有其创见。乌兰教授看来十分可亲,红红的面容,一头乱发,不修篇幅,原来他特嗜杯中物,有时候上课也是醉醺醺的。多年后我走过剑桥路,突然看到前面一个老翁倒在地上,于是赶快将他扶起,看他一脸不耐烦的样子,还不停地叫着:“Get me up! Get me up!”(把我拉起来!),我低头一看,原来是乌兰教授,老态龙钟,我差一点向他说:“记得我吗?我曾是你的学生!”那次街头巧遇不到一两年就在报上读到他去世的消息。
另外两位教俄国文学的教授,我却记忆不太清楚了,一位芝加哥大学来哈佛客座的瓦修列克(Edward Wasiolek),他所授的课是:“杜斯妥也夫斯基、狄更斯、和杰克纳”,这一个组合别开生面,我当时也搞不清楚他为何如此,将三位风格迥异的作家放在一起,至今也不甚了然,只记得他谈起杜翁的作品来十分精彩,但内容我早忘得一乾二净。另一位教现代俄国文学的教授,姓名我早忘了,只记得他是俄国人,口音很重,观点也很特别,完全是出自俄国流亡人士的立场。我坐在他的小班上旁听,他也不在乎,只记得他声嘶力竭地说:“不要相信现在英语世界推崇的二十世纪俄国作家,什么高尔基、萧洛霍夫、叶夫辛柯……都是二流货,只有柏斯特纳克(《齐瓦哥医生》作者)是个例外,当然还有纳布可夫。还有不少你们从来没有听过的作家:巴里(Bely)、布加柯夫(Bulgakov)(我只记得这两位),却都是了不起的真正艺术家!”不知什么原因,他这句话余音绕梁,令我多年难忘,后来读到Bely的《圣彼得堡》和Bulgakov的《大师与玛格丽塔》,果然令我耳目一新,这位老师说对了。还有Zamiazin的《我们》(We),他也提过,说这本小说比奥维尔的《一九八四年》更重要。
第二部分 读书生活第8节 在哈佛听课之二
除了俄国史和俄国文学外,我最有兴趣的“副修”学问是欧洲思想史。后来我进入哈佛历史系的“历史与远东语文”(History and Far Eastern Languages)委员会进修博士学位,规定除中国历史方面可以选择两个科域(field,我选的是中国中古史和中国近代史)之外,必须有一个专科以外的科域,一般同学都选欧洲思想史,我却独钟俄国而选了俄国史。当年欧洲近代思想史最叫座的教授是休斯(H。 Stuart Hughes),我也选过他的一门课,也是大班课——本科生与研究生合上。记得最引起我的兴趣的是他在堂上大讲弗洛依德,还讲到几位较冷门的思想家如巴里多(Pareta)和博格森(Henri Bergson),后者在中国当然大名鼎鼎,影响了不少二三十年代的中国知识分子。因我读休斯教授的书《意识与社会》(Consciousness and Society)颇感兴趣,但又觉不太过瘾,就像休斯在堂上讲的课一样,十分动听,但往往点到即止,没有深入。他讲书不用讲稿,手中只拿了几张卡片,抄了几个要点和大纲,在课前几分钟浏览温习一遍后就侃侃而谈,根本不须花功夫准备。我当时甚为佩服,事后思之,可能这是一门他教惯的老课,不须要再花时间准备了。有时他讲书时还略有倦意,大概课餐业务太多了,这是在哈佛当教授的“通病”,因此我觉得他在课中还没有充份展露他的真材实学,不过书单所列的书目很多,为了和更聪明的本科生竞争,我只好尽量多看他列的推荐书,诸如弗洛伊德的《文明及其不满》都是那个时候读的。他的推荐书多是思想家的原典,因此我也开始读起原典来,读尼采一知半解,韦伯略懂一二,杜凯姆(Emile Durkheim)匆匆览过,只有弗洛依德读得饶有风趣,简直是文学作品,用的那一大堆心理学名词,大多和希腊神话有关。我在中学时代就读过一本希腊神话的中译本,开始对自己的西文名字(父母亲给我起的外文名字本来是Orpheus——古希腊的音乐之神)感到困惑担忧(因为神话中Orpheus入地狱想救回他的爱人Eurydice却失败而归),因此我觉得这些神话皆有所指。弗洛依德令我大开眼界,后来在爱理生的研讨班上还派了用场。
爱理生(Erik H。 Erikson)勿宁是我在哈佛的读书生涯中除了史华慈外对我影响最大的老师。我曾在一篇旧文——“心路历程上的三本书”(见拙著《西潮的彼岸》)中详述他的著作对我的影响:《青年路德》、《童年与社会》、《青年认同与危机》、《甘地的真理》等书都是当年轰动一时的作品,如今时过境迁,似乎没有人读了,甚至由他引发的“历史心理学”(psycho…history)也极少有人问津。然而我当时却着迷其深,还想引进我的鲁迅研究中,我和爱理生的缘份就是由鲁迅而起。
在旧文中我提到自己因认同混乱而想去选爱理生的高班研讨课,申请的人太多,他须要一一遴选,所以先面试,我说自己喜欢中国作家郁达夫(因为他在小说中展示性的问题),他却从未听过,只知道一个中国作家鲁迅。没想到这位大师竟然收了我,可能和鲁迅有关,我因此也步上研究鲁迅的漫漫长途。另一个原因是我的同学杜维明在我之前已经选了他的这门课,成绩斐然,我也渔翁得利。然而维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