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哈佛岁月-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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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更可作“眼睛捉迷藏”的游戏。在怀德纳看书的大多以研究生为主,所以要找靓女,还须要移师到本科生的图书馆。我的惯例是:如果一天没有课,则早上到怀德纳,下午到本科生的拉蒙(Lamont)图书馆,晚上有兴致时则去距离较远的蕾克列芙女校的图书馆,当然醉翁之意不完全在酒,偶尔也会有“艳遇”。在拉蒙看书有另一个好处:它的阅览室有落地玻璃长窗,窗外风光一览无遗,我往往在此看书至五六点钟晚餐时刻,看到窗外的一群群一年级学生到附近的餐厅去吃饭,一副得意的样子,令我既羡慕又妒嫉,因为哈佛的本科生才是天之娇子,每一个人都是雄心勃勃,当时流行着一则笑话:如果一群本科生去餐厅时被汽车撞倒了,这会成为一件大事,因为其中就可能有将来的总统和议员。而我们这些研究生则是可有可无,在一年班生的眼中,我们都是大学花钱养的废物。有时候我看到这一群哈佛园新来的年轻人,天真澜漫地嬉戏于夕阳斜照的拉蒙图书馆窗前,也不免感到诺老大徒伤悲起来,其实我那时候还不到三十岁。
对我印象最深的图书馆当然是“哈佛燕京图书馆”(Harvard Yenching Library),我在哈佛的八年时光至少有三分之一是消磨在这幢国际知名的图书馆的地下层,我们研究生每人分有一张枱子,在书架之间,而有关中国现代文学的书大多也在这个地下层,对我来说真是方便之至!我几乎可以拿着附近书架上的书一本接一本地浏览,觉得可以细读的则拿到自己的枱面据为己有。这种看书方法和今日以计算机查书的方法不同,但更有利于研究,因为有些书目我自己也查不出来,而是偶然碰巧看到的,这种“巧遇”带给我的惊喜其实较在蕾克烈夫女校图书馆的“艳遇”更强烈,那种如获至宝的感觉,我想是所有的人文学者共有的,“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俗话也可作此解。
“燕京”图书馆也成了我们研究生的社交场所,时而在楼下碰到了就切磋学问或天南地北的聊起来,不知不觉声音就大了,于是楼上的管理员就会气急败坏地下来训斥我们,我至今还怀念这位好心的管理员Mr。 Potter,他一生胸躬尽瘁,把所有心血都花在图书馆中,美国各大学的东亚图书馆中都有这类人物,甘愿默默无闻地为我们学者服务。
当年“燕京”图书馆的二楼则有教授的办公室,记得当时系里的几位名教授——James Hightower、Achilles Fang、Francis Cleaves——都在此办公。我没有选过他们的课,只觉得他们的学问深不可测,也高不可攀。只有研究蒙古史的Cleaves教授平易近人,他每走进图书馆,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朝着他看,因为他声若洪钟,音调也特别高。另一位声音不小的是第一任馆长裘开明先生,他在此有四十年的经验,很多珍版书藏在何处也只有他一个人知道。他的继任人吴文津先生则作风正相反,效率奇快,在他自己的办公室调度人马,也在此工作了三十多年,最近才退休,由原在芝加哥大学图书馆的郑炯文接任。
二十多年后我返回哈佛任教时,燕京图书馆的地下层早已塞满了书,不得不以活动书架处理,当然也容不下我们当年那种别有洞天的小书枱了。我因此也很少下楼,每次找书都是形色匆匆,而哈佛园的怀德纳和拉蒙我更很少问津,自己也不知道原因何在。事务繁忙只是一个借口,也许作了教授以后,自己早已失去那种浏览群籍的闲情了吧。回想起来,学生时代最令我珍惜的就是这份闲情,每天除听课、读书外无所事事;社交性的约会(dating)往往只在周末,却没有什么公务约会(appointment),时间几乎全是自己的,每在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计划今天看多少页书,看完了才可以看电视。周末晚上除了社交活动外必去看电影,往往是连看两场,哈佛广场的那两家戏院成了我常去之地,特别是那家破旧不堪的小戏院Brattle Theater,专演老片子或艺术名片,成了我在“失去的周末”(没有约会)最常驻足之地,也养成了我看旧片的习惯。此家戏院以重演《北菲谍影》(Casablanca)著称,每逢考试温习期间,必演此片,我也至少看了五六遍,甚至连片子的台词也背得出来!这家戏院楼下有一个酒吧,名叫“蓝鹦鹉”(Blue Parrot),典故就出于此片中的一个酒吧,后来又开了一家半中东风味的餐厅,就叫作“Casablanca”。三十年后我每携吾妻到此吃饭或饮酒,都不胜唏嘘感叹青春不再,但随着岁月日增,我对老电影的兴趣却越来越炽。
第二部分 读书生活第10节 语言和考试
在哈佛读书将近八年(一九六二—一九七○),拿硕士学位只花了一年功夫,不费吹灰之力,因为硕士的要求不严,除了修够八门课外,只须把一门研讨课的论文作为硕士论文即可,或略加修改算数。博士学位则较难,除了中文和日文外,尚须第三外国语——法、德、西班牙或俄文。以中文为母语的学生占不了太多的便宜,必须修三年日本,第一年尤其要花功夫,每天要上课、作练习。我们那一班仅有五人,任教的是克莱格教授夫人(她是日本人,丈夫Albert Craig是哈佛的日本史名教授,赖肖和Edwin Reischauer的大弟子),因为人数少,她至今还记得我,还特别前来参加我的退休宴会,不胜铭感。
至于第三外国语,我更驾轻就熟,在台大外文系修了两年法,后又从卜尔格神父补习一年,尚未忘记,所以在芝大和哈佛的法文考试,轻易过关。倒是我自告奋勇,选修的俄文课,令我大费周章。我迷俄国文学和思想史,所以有一年暑假决定选修俄文初级班,但须在两个月读完一年的课程,暑假班的同学大多是中学生或其他各地来的大学生,早有了俄文根底,来哈佛读暑期班,其实是来玩玩的。唯独我这个研究生,个人背景和其他同学截然不同,所以立即受到老师的注意,上课时,老师不停地叫我:“戈斯巴金李(李先生),你说说看!”我如果说不出来,岂不贻笑大方?班上的几个女娃更是对我既同情又揶谕,几乎令我下不了台。于是我只好硬拚,那年暑假(大约是一九六四年或六五年),我什么事都不作,每天从早到晚苦读俄文。别人说我自讨苦吃,法文早已通过,不须要再读外国语了,我却年少好胜,故意逞强。两个月勉强苦撑下来,成绩还不错,于是胆子又大了起来,在秋季开学时选修第二年俄文。
这一次却惨遭滑铁卢。教课的老师汤森(Charles Townsend)先生是语言学家,在课上用他自己撰写的教材书,从语言学的角度大谈俄文文法和语言解构,用了很多俄国文学上的经典例子,使我想起在台大二年级上吴炳钟教授的英文课时用的教科书:Otto Jasperson的《英文文法》,一本引经据典,难上加难的名著。此次用在更艰深的俄文上,我更是丈二金刚摸不出头绪来。原因是两个月的暑期班底子太弱,生字和生词学得太少,而二年级班上的“克列菲”(Cliffies)女生更不得了,一个个早已成胸在竹,于是我成了班上的笨人和“怪胎”(odd ball)。此课除汤森主讲外,每周尚有两堂练习课(drill session),由从俄国刚移民到波士顿的几位老太太任教,这些俄国老太太见我鹤立鸡群,或鸡立鹤群,所以对我特别照顾,非但上课时向我发问最多,而且下课以后,走在校园里碰见了,也会立刻叫我站住,要我用俄文说出现在是几点几分几秒!真是令我狼狈不堪。这一年硬挺下来,到了要上第三年俄文时,我就因吃不消而退课了。记得汤森教授对我说:“你不读三年级实在可惜,因为俄文的基础就是三年,你不读完将来全会忘光!”果然如此,如今我的俄文早已还给老师了,甚至连字母也忘得差不多了,真懊悔莫及。多年后(约在一九九一年)我和几位中国大陆来的知识分子游圣彼得堡,在一家咖啡店里见到一位年轻女招待,每一个人都想和她搭讪,但俄文都说不出口,最后还是你一句我一句的凑合著说,竟然赢得她嫣然一笑。早在此之前,在波士顿我到交响乐厅去听名大提琴家罗斯拉波维克(他已经十度来台湾地区演奏),当时还记得一点俄文,于是斗胆到后台排队请他签名,轮到我的时候,紧张得什么都忘了,只冒出一个俄文字“赫拉晓”(好),他也回我一个字:“斯巴西吧”(谢谢),这是我和大师的唯一一次短暂的接触。不过在此之前,捷克的名汉学家普实克(Jaroslav Prusek)来哈佛客座,第一堂上课就在黑板上抄写不少欧洲语言的书名,包括俄文著作,可能旨在向我们“示威”,却吓不倒我,我用俄文照抄不误,毫无困难。如今思来,真是彼一时也,此一时也,夫复何言?所以要奉劝所有学外国语的读者:学语言除了下苦功外,必须持之有恒,否则会全功尽弃。我当年学的外国语(俄文、日文、西班牙文),除法文外,都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日文虽念了三年,却因后来在三年班时投机取巧,没有读好,功败垂成。语言没有学好,是我多年求学最大的遗憾,差强我意的只剩下英文,然而在当今这个“全球化”的世界,即使身兼双语也是不够的。
除了语言之外,我在哈佛所选的课,在大考时都得心应手。大班课须要期末大考(当时研究生尚不能以论文代之),和本科生拚搏我自认莫敌,唯一的方法就是让教授在看卷子的时候知道我是研究生,打分数可能宽一点。(这是哈佛和美国各大学的陋习,考试拿了B以下的分数,第二年的奖学金可能就没有着落了,所以研究生的考卷大多得A…或B+)。如何引起教授注意?我的方法就是多看书——必须超过课上指定的教材,而且还要看推荐书,甚至自己故作聪明,到图书馆多借一两本匆读了一遍,就在考试时不分青红皂白引将上去。我这个“招数”从来没有失败过,不过偶而会在考卷发还时看到教授的评语:“这一本书不好,论点不足为训”,原来教授也是同行相职的,哈佛教授尤其如此。
研究生最担心的当然是博士口试和论文答辩。我的系没有论文答辩,所以写论文前的博士资格口试成了一个大关。每一个学生都拖拖拉拉,选了不少“指导阅读课”,只不过是多花时间准备而已,先订下一个书单,再和指导教授偶而讨论几次,我却利用这个机会和史华慈学了不少东西,两个人见面时在南地北无所不谈,我看什么他就和我谈什么:从五四《新青年》(我一期一期的读)到列宁文集(我一本一本的啃),从儒家到浪漫主义,真是无所不谈。等到要考博士口试的时候,史老师自告奋勇要主考我的中国近代史项目,我却惋拒了,因为我觉得对不起费正清教授。没有选他的课,只有旁听,所以应该请他主考,以示我对他的尊重。另外两个科目,我决定考中国中古史唐宋到清末和俄国史。本来想以欧洲思想史代替中国史,但系里规定必须有两项与中国有关,也必须有一项是“前现代”(premodern)的领域。于是我乖乖地选了杨联升教授的两门低班课,在班上没有旁听,并和本科生一起考试、交作业。记得我有一篇论文写的是皇权与绅权,用的是费孝通的一本小书,以此出发,大谈法家所谓的“权”与“势”的问题,颇蒙老师激赏。后来又和罗文(罗香林先生的公子)同上杨教授开的指导阅读课。虽然我专攻近代史,但一向对传统十分尊重,而且十分佩服杨教授的学问,和他师生一场,自始至终都非常愉快。杨先生对我们这两个学生要求也很严,逼着我们用英文,我那时已能胜任。
所以在三种博士口试的时候,我反而以中国中古史考得最好,还记得杨教授问我海瑞罢官的问题,我也对答如流。到了考俄国史的时候,派普斯教授问我关于西泽琳女皇治下的版图问题,我一时不知所措,因为从来没有准备地理。后来他又问我列宁从瑞士坐火车返回俄国圣彼得堡领导革命的时候,有没有受到欧洲政客的贿赂,我说当然没有。他却说根据刚发现的史料,证明确有其事。顿时气氛变得很严峻,我也越答越差,草草收场。(事后思之,我显然对俄国革命太过热心,而他却比较保守,根本不喜欢列宁。)到了最后考中国现代史的时候,费正清教授不慌不忙地说:
“Leo,你刚才回答俄国史问题的时候,好像对于历史上的日期(dates)不大清楚。那么我也问几个日期的问题:国民党的前身中华革命党哪一年成立?”
“一九一三年。”我立刻回答,心中早已开始慌乱了。
“那么,太平天国的军队哪一年攻下南京?”
“大概是一八五四年吧!”
“哪一日攻克的?”
我怎么知道?!
“中国的第一个留学生容闳哪一年进的耶鲁?哪一年毕业?”
“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娶了一个美国太太。”
如此一来一往,他连续问了我不下十来个日期,我最多答对了一半,心情从此一蹶不振,斗志全失,勉强敷衍到终场。费教授以主考官的身份对我说:“回去吧,明天我让秘书通知你结果。”
那一晚我根本睡不着,自知凶多吉少,泄气之余,只有准备重考。自从进哈佛以来,我一直一帆风顺,这次惨遭滑铁卢,是否自己太大意?准备不足?其实我花了将近两年功夫,记了无数页笔记,他那本“新约圣经”——《东亚的现代转化》——读了又读,就是没有背历史大事和小事发生的日期。我还准备了一大套自己对近代史的看法,结果完全派不上用场。完了,完了,看来费教授在“整”我,因为我曾在他课上发言不驯!
想来想去,整夜失眠。第二天早上仍没有电话来,心知费教授下午才去办公,不会这么早通知我的,只好出门散步。一直等到傍晚的时分,电话铃响了,费教授的秘书琳达告诉我通过了,我听了根本不相信,又多追问几句。我曾经约会过琳达几次,所以私交不错,我再三盘问,她只是说我通过口试了,其他一概不知。
又过了一天——或许就是当天晚上——费教授亲自打电话来安慰我,说了一番话,我至今记忆犹新:“我们男人考博士口试,就像女人生孩子一样,孩子生前有阵痛,痛完了生下来就好了!你就把它当作一时的阵痛算了,没有关系。”我一时语塞,挂了电话怔住了。后来把自己的经验和同学讲起,顿时传为“佳话”,因为从来没有人被考过“日期”!事后我再三反省,得到的结论是:费教授可能觉得我太嚣张,对历史见林不见树,脑子里一大堆理论,似乎基本功下得还不够,所以要考我历史的细节——如日期。
从此之后,我的态度也收敛多了,费教授却反而对我爱护有加,并且为我弄到了一笔奖学金,选我到欧洲游学半年。他对我的恩德,我也一生难忘。
如今我在教授晚清文学课时,还会想起日期的事,有时还会突然间问我班上的研究生:
“梁启超在哪一年从日本到美国游历?在此之前哪一年坐船到夏威夷?哪一月到的?鲁迅哪一年逝世?孙中山哪一年诞生?……”
班上的学生一片茫然,一个“日期”也答不出来!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历史学自从福何以后,早已不讲日期了,只讲“话语”(discourse)、权力和“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