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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我的哈佛岁月-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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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班上的学生一片茫然,一个“日期”也答不出来!此一时也,彼一时也,历史学自从福何以后,早已不讲日期了,只讲“话语”(discourse)、权力和“时机”(moment)。费教授下泉有知,不知作何感想?


第二部分 读书生活第11节 论文和游学

    博士口试通过了,剩下来的是博士论文。其实这才是得博士学位的真正难关:论文写不出来,其他的一切努力都等于白费。当年哈佛的博士生因论文没有完成而拖了七八年甚至十几年的大有人在,校方则以在学年资计算,如G1、G2、G3等(G代表Graduate School),如果有人是G17,则表示他已经在研究院念了十七年,尚未拿到博士学位。记得有位同系的学生,研究清史的Harold Kahn,有次返校演讲,他已在伦敦大学任教多年,但论文仍未写就,所以费正清教授介绍他时就故意用G17称之,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算来我应该是G8或G9,因为我于一九六二年入学,直到一九六九年才完成论文,一九七○年才获得学位,时间恰和“八年抗战”相仿。然而我早在一九六四年就完成了各种课程及语言的考试,为什么论文从始到终竟花了整整五年之久?其实也不尽然。我把大部份的准备论文的时间都花在旁听其他的课上,而对自己的论文研究反而提不起劲来。于是费正清教授开始向我施加压力了。    
    在费正清的“王国”作学生,每人只分到一个“人物”作传记式的研究:譬如盛宣怀、王韬、张之洞、梁启超、蔡元培、李大钊……等主,甚至连我的业师也只以严复作题目。史华慈教授对我的论文题目一向不闻不问,作什么都行;他关心的是我到底要探讨什么“问题”(他常用的一个大字眼是problematique)。记得在他的研讨班上我提交林纾的论文报告,特别注重林纾的感情层面,报告完了,史师反问我:“你的结论是什么?”我照实答说:“还没有想出来,请老师指点。”于是他就不慌不忙地谈天说地,最后谈到浪漫主义的问题,不但给我灵感,而且为我开了一条可以兼走文学和思想史的大道。从此之后,我才逐渐开始摸索中国现代文学中的“浪漫”问题,但又觉得不能照搬西方的“浪漫主义”,内中错综复杂的问题太多,而只能探讨五四时代文人的“浪漫”心态。既然我从林纾的研究中开了窍,所以决定把林纾作为论文中的主要人物,并从晚清拉到三十年代,而以五四文学为主轴。五四时代浪漫情操的主要代表人物当然非徐志摩莫属,所以费正清教授认为我以徐志摩为题就足够了。然而我心目中的构思却庞大得多,想为五四这一代人作传,而且写的是一种“心态史”,但用的是文学数据。当时我竟无理论训练,也不知道什么才是历史的“方法”,但却胆大包天,在费教授压力下坚不退让:他让我只写一个作家,我响应说至少要写半打,甚至更多,为什么不能写一本“集体传记”(group biography)?言下之意,似乎把自己抬举成了“五四”作家的代言人。主观的意愿太强,甚至自己不知不觉间也跟着“浪漫”起来,并以此作为我立身处世的“座右铭”,于是“文如其人”,连博士论文也变成了我“人生哲学”的一部份,把父母亲那一代人算作浪漫精神的代表,而把幼年时所受的教育和文化熏陶一股脑儿算在“五四”的账下。    
    论文的构思越来越大,决定除了徐志摩之外,还要写郁达夫,因为郁的故作颓废,其实代表了浪漫心态的另一面。林纾则成了浪漫的“先驱者”,但又觉得不够,遂突然想到以前在史华慈师地下逐期阅读《新青年》的时候,偶尔发现苏曼殊这个在五四刊物发表的小说“碎簪记”,竟然浪漫得惊人,而且是用旧式“才子佳人”的写法,恰好可以与林纾搭配。有了这四个主要人物,我仍嫌不足:“五四”的浪漫情怀如何会演变成一种革命的情绪?于是又不得不加了一章,探讨三个既革命又浪漫的作家——郭沫若、蒋光慈和萧军,内中萧军最容易写,因为可以用我早已写好的硕士论文(也就是第一堂修史华慈师课时所写的论文),而对郭沫若和蒋光慈的论述,则可引用David Roy刚出版的书和台大业师夏济安先生的一篇论文,不必费太大功夫(因此也成了后来论文出书时最弱的一章)。    
    然而,为五四文坛作一个历史背景的素描,却煞费周章。记得我每天在燕京图书馆地下室看书,就是在搜集五四文人和文坛的资料——逐本逐本地读,不论是正史野史,每本都读,积累了将近一年,才逐渐感到“文人”本身就可作一种知识分子的类型,而“文坛”作为一种社会空间里的不成文“制度”更是饶有风趣(那时我还不知Habermas和Bourdieu为何许人也)。把这些大批资料写进论文,再加上四位主要人物的传记和作品研究,最后当然还须要有一个史华慈式的“思考”(reflections)作结论,真可谓洋洋大观。后来论文写成装订时,足足有两大本,合共一千多页!说来好笑,我的哈佛学生冀一新(Robert Chi)在我的退休餐会上说:他考虑是否申请到哈佛读研究院的时候,曾先到图书馆去察看两篇论文:一篇是他父亲当年在哈佛写的,短短不到一百页;另一篇就是我的,馆员拿出一本后,他正要拿到阅读室看,馆员又拿出来一本;于是他当机立断,决定拜我为师!其实在我那个年纪,哪知天高地厚?也没有太大的时间压力,尽情写去,一发而不可收拾。到了要出书时,费教授来信说:你的“大作”至少要删掉一半,否则出版社不会接受。    
    美国的研究生到了论文的阶段,皆会申请一笔研究费到别处图书馆或其他学校访问研究,也算是一种游学。每年哈佛的东亚研究中心——后来改名为“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都接待不少他校来的研究生,到此搜集论文资料。而哈佛的研究生的去处反而不多,当时中国大陆尚未开放,所以不少同学就趁此机会到香港或台湾地区,一方面作论文,一方面再加工学中文,以备阅读中文数据之需。我当然无心作此打算,于是异想天开地要申请到欧洲去游学:既然要研究徐志摩,当然也要像他一样,先到英国康桥,再到其他欧洲国家去游历,并借机找寻灵感。竟蒙费教授答应,给我两千美金的研究费,任我这个“自由人”(free spirit)到欧陆遨游。    
    这真是一个一生难求的机会。友人董桥说:我的学问一半是走出来的,一点也不假。“游”学时对我的意义之大,不亚于旁听大师级教授的课,因为我可以在游历的过程中吸收更多的文化知识,而且百闻不如一见。当我抵达康桥,看到“三一学院”和“皇家学院”后面绿油油的草地的时候,真觉得徐志摩的英灵与我同在,甚至互相交流。到了康桥的第一天傍晚,就在学院的后园散步,走累了就驻足于教堂旁边,眺望眼前不远的“康河”(Cam River),遥想当年徐志摩和林徽音在此流连忘返!这还是电视剧《人间四月天》拍摄前三十多年的事。    
    那年是一九六八年,我在六月初就乘哈佛学生廉价包机直飞伦敦,住了一阵就迫不及待地来到康桥,在踏寻徐志摩的踪径时,还爱上一位异国女郎,并以此为题写了我第一篇中文散文,寄到台湾地区发表,从此也步上“文人”之途。徐志摩带给我的灵感,岂止是他的几首名诗和散文?我整个的“心路历程”都和他“心心相印”,只不过他英年早逝,没有活到中年老年,也缺少了自我反省的时间和空间,但他轰轰烈烈的感情生活仍然令我羡慕万分。    
    除了英国之外,我在半年期间游历了欧洲十几个国家。事先并没有充份计划,只是随兴之所至,到处漫游。当时我仍持中华民国的护照,所以申请各国签证变成最头痛、最费时的一件事,但我仍然没有气馁,在伦敦就跑遍了不少领事馆,竟然凑巧得知那一年南斯拉夫开放一年,不须签证即可入境,于是我又多加了一段行程和冒险经验。    
    我的欧游行程如下:先在伦敦和康桥住了两个多月,美其名曰研究和找资料;然后到德国和奥地利(刚好赶上撒而斯堡音乐节);再由维也纳坐火车入南斯拉夫,然后到希腊,再坐船到意大利,又从意大利北上到法国,在巴黎留连了一个多月,再去比利时和荷兰,到了深秋又折返伦敦,重游康桥后,再北上到丹麦、瑞典和挪威,再南下到西班牙和葡萄牙,然后返美。一九七○年夏我到香港任教之前,又重游欧洲一次,这两次经验使我深深感到父母给我的名字——欧梵——真的藏有深意,我似乎必须经历一个“欧”洲的人生阶段才终会“一笑拈花出梵天”。    
    欧洲对我的意义何在?真是罄竹难尽。它展示给我一个渊源流长而又多彩多姿的文化传统,让我领悟到这才是真正的“西方”——多元的西方,美国文化仅及其皮毛而已。这块大陆也充满了历史和回忆,和任何欧洲人谈话——包括我常到处寄居的女房东——都不自觉地说今道古,而过去其实就是现在的一部份。在欧洲我也感受到不少各国的文化基础:在英国的小镇看莎士比亚;挪威的奥斯陆参观格里格(Edward Grieg)的故居,撒而斯堡到处都是莫扎特;巴黎的罗丹博物馆我至少去了三次;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徐志摩译作“翡冷翠”,美得迷人;在巴黎赛纳河左岸,我到处找寻巴金去过的地方,又到里昂去搜集“勤工俭学”的资料,差一点改了论文题目;在西班牙看斗牛,就想起大学时代读过的海明威小说。甚至在南斯拉夫的古城Dubrovnik,还刚好赶上一场传统的音乐会。    
    到我返美开始在达特茅斯学院(Dartmouth College)任教的时候,已经觉得自己不像一个“汉学家”或“中国研究”的专家,虽然授的课是中国史,但晚间写我的博士论文的时候,自己的灵魂早已回到欧洲。也许我真的在欧洲找到了灵感——至少得到一般冲动力——它驱使我每夜振笔(打字机)疾书,也不觉得累,不到一年功夫,堂堂一千多页的博士论文就写出来了。


第二部分 读书生活第12节 从反越战到嬉皮

    我在哈佛读书的六十年代,适逢美国介入越南战争,越陷越深,因此国内反战的风潮也越演愈烈,年轻人和学生——不少是及龄应召入伍的候选人——当然反对的更厉害,终至于演变成各种反政府的学潮,哈佛学生也不例外,我虽然没有安全卷入,但也受到其余被的震撼。    
    “反越战”之风也波及到我的学术专业。当时有一批激进派的研究生,后来组成了全国性的组织,并出版了一个很象样的学样刊物《Bulletin of Concerned Asian Scholars》,其中有一个领袖人物,名叫James Peek写了不少篇寓言式的文章,点名批判费正清,认为其学术观点不正确,有偏袒美国政府之嫌,而费教授“宰相肚里能行舟”,反而邀请他的这个学生和他公开交换意见,化干戈为玉帛。我在台下“观战”,禁不住佩服费教授的雅量,他这一招和与我在堂上批评他的反应如出一辙。但我更佩服的却是业师史华慈参加的一次哈佛教授反越战论坛,我在台下听到不少六七位名教授发表言论后,史教授出场了,非但独疏己见,而且也独排众议,把前面一位俄国教授修理一番。即使是反战,我的老师依然不忘学术,把思想史活学活用,令我折服。我也由此学到一种思想独立的精神,虽然同情激进派学生的反战立场,但对于其中某些过激观点,我还是不能同意。    
    当时的留美华人学生中,思想激进的毕竟占少数,但这些人却最能“表态”,讲起话来慷慨激昂,后来都成了“钓鱼台运动”的领袖。然而大多数的人还是沉默的,甚至采取了一种不闻不问的态度。我觉得自己和这些人都不同,越战是亚洲人的事,反越战怎能不闻不问?所以我虽没有积极参于反战学生运动,但心情上还是很积极的,一九七○年在华盛顿最后的一次反越战大示威,我还是参加了,觉得这是我份内的事,至少对自己的良心有个交待。    
    写这本书的目的不是自剖而是自叙,所以我不愿多费笔墨作进一步的自我分析,只想立此存照,作一个心路历程的记录。    
    我虽在初到哈佛求学之初发了愿,尽量少和华人留学生来往,但后来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是“非我族类”的朋友少、文化背景相同或相似的朋友多,然而即使在华人圈子里我照样走“国际路线”,对于美国的校园文化十分热衷,甚至拉几个香港或台湾地区朋友参加。譬如舞会和音乐会,前者我们戏称是“狗抢骨头场”,僧多粥少,到舞会(大多是Mixer)很难和美国男人竞争,大多是败下阵来,跳不上两三只舞就知难而退。音乐会则另当别论,这是自己乐意花钱买票而又愉悦身心的事,而我也找到了几位同好,一起去听世界知名的波士顿交响乐,暑假期间更组队开车前往离波士顿约三小时的“檀歌坞”(Tanglewood),往往在星期六清早去,听下午的一场音乐会,然后在绿油油的草地上野餐,晚间才尽兴而回。记得有一次还约了一位美国男朋友和我的同房施振民一起去,他是菲律宾的华侨,在哈佛主修人类学,性格豪爽,和我很合得来,他比我虚长几岁,但已显得十分老成世故,只有去听音乐会或游山玩水的时候,才恢复他的童真本性。没料到我们毕业后不久,他返回菲律宾任教,结婚生子不到数年就病逝了。    
    还有一个和我常去波士顿的交响乐厅听音乐会的是应用物理系的周健夫,我们坐在楼上最便宜的位置,因为买的是定期票,所以常常见到另一位坐在旁边的老人,他也是乐迷,定期来听波士顿交响乐团,时间长了,我们也混熟了,这位单身老人请我们去另外一对老夫妇家作客,相谈甚欢,后来我才猜到这位终身未娶的老人和这对夫妇的关系非比寻常,可能是两男爱一女,而最后他让贤,但三人仍维持最亲近的关系。我们谈起音乐来眉飞色舞,这另一个男人却是画家,他送了我一幅女人裸体画,我挂在客厅数年,每每见此美女栩栩如生,都会感到情不自禁。    
    波士顿喜爱音乐的留学生组织了一个合唱团,我也乐于参加,每周末练唱,当然社交的因素甚至较爱乐更多,我倒是真为了唱歌才去的。记得我们最得意的一次演唱,是在赵元任先生面前唱他的作品“海韵”,我们唱得十分卖力,也承蒙赵先生的指正和赏识。赵先生的女公子赵如兰教授,在哈佛教中文和音乐,她的家成了我们时常聚会的场所,这个传统,一直保持到今天,每月一次的“剑桥新语”,往往都在她家举行,讲完了还可以吃粥。没想到多年后我到哈佛任教时,刚好她退休,我有幸“接收”她在系里的办公室。今年我退休时,她们夫妇也来参加,使我倍感荣幸。    
    在剑桥作学生的平常日子,其实一点都不刺激,除了上课看书外,周末的消遣就是看电影、听音乐会、或到朋友家吃饭,结婚的朋友如杜维明就常请我们单身汉来家,最常去的可能就是华昌宜(读建筑)、梅广(语言学)和我。我们三人也成了莫逆之交。现在华、梅两位都是台大的名教授。    
    我和这些中国朋友最大的区别是,除了华人和留学生圈之外,我还有另一个洋人世界。虽然朋友不多,却也有几位同学变成了老友,譬如前章中提到的欧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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