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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伤村 作者:聂茂 厉雷-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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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这种想法的不止我们,他的奶奶也是。
  老人立刻叫出来:“老天!这个贱种,他倒是谁的东西都敢拿了。”
  “大全!”当他的父亲给他起这个名字时,是不是想他福、禄、寿都可以在将来拥有呢,那个时候他不用再像祖先一样守着贫穷,在泥土里忙碌,在灶台旁生火;或者,父亲想让他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有的人,不用再像祖先一样贫瘠、低贱、庸俗,而是做一个体面的人,有自己漂亮的妻子,有自己乖巧的儿子。可是他真的成了大全,在父母离开后的天空里他几乎俘虏了所有劣根。因为他还小,所以可能还没有杀人、抢劫,因为小,所以不能说他触犯法律。或者,就差这些他就全了。
  像王大全这样的留守儿童,毕竟还小,犯了错误,甚至构成法律事件,都很难从法律上处理他们。如果因为小,而不断地冲击法律的禁区或道德的底线,那么还能不能称为“小小的”罪犯呢?“小小的”恰恰是一把双刃剑,毕竟他们给社会带来了危害。那么怎样让这些在法律框架以外的少年到了法定年龄去兢兢业业地开辟新生活,而不是堂堂正正地进监狱呢?这应该是包括我们在内的整个社会都要关注的。
  少年侯某杀人事件
  有时候,无知是可爱、无畏是更可爱;
  有时候,无知是残忍、无畏是更残忍。
  当一些留守儿童用无知和无畏一次次冲击法律的禁区时,有些就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但是法律的尊严和神圣不能亵渎。法不容情,并不因为你同情什么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如果这样,那些受害人的伤痛和社会的正义又将如何得到申张!对于留守儿童来说,一旦行为构成犯罪,说明他们走到了极端的误区。虽然这是后话,但是很有必要拿到现在来说。
  为了了解这个问题,2006年,我们在陪同中央电视台记者到湖南省教管所进行调查时,在被关押的未成年犯中做了一份关于留守儿童问题的问卷调查,得到的这一组数据让人有些难受:1708名在押未成年犯中有654人是农村留守儿童,所占比例接近38。9%。对此不仅是我们震惊,教管所的工作人员也很吃惊。
  而在所有的少年犯和案件中,一个15岁的少年侯某的杀人事件引起了我们的关注,我们随后也做了相关调查和采访。
  2005年,湖南省邵东县一栋民宅里发生一起“恶性杀人事件”,一位年迈的老太太满身血污,死在自家二楼上,旁边放着一把菜刀和一柄生锈的钜子,屋里的桌椅和柜子倒在地上,衣服、蔬菜等散落一地。据当地警方透露,老太太身中数刀,伤口有一处要害,属于当场死亡。
  到底是什么人这么残忍,敢于对一个老人竟下此毒手?警方勘察了现场并结合附近居民提供的线索,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少年侯某。原来侯某经常在案发地点附近偷东西,被抓到过几次,但是屡教不改,而这次杀人事件也是因为盗窃引起。
  侯某很快被抓,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一个15岁的少年为什么会养成盗窃的习惯?
  一个15岁的少年怎么会残忍到杀人?而且是一个孱弱的老人?
  一个15岁的少年又怎么会懂得杀人?而且手段是如此残忍?
  侯某的老家家在湖南边远的绥宁县贫困山区,家境一直贫寒。几年前,其父亲说:“没结婚以前家里就欠债,旧债刚还完,结婚盖房子又带来新债,总是还不完的债务,一直就没轻松过。”
  但是,即便如此,房子里的装修拖了几年也没有最终完成。
  为了还债,从几年前开始,侯某父母就双双前去广州打工,把年幼的侯某和姐姐交给年迈的奶奶照料。侯某本来就是性格顽劣的孩子,父母在家的时候,管教很严格,他经常因为和别人打架或者偷拿别人的东西而受到父母的责罚。当时本已有些叛逆心理的侯某,在父母离开家以后完全没了约束,顽劣的性格表现得变本加厉,淋漓尽致。他整天和几个流氓一样的孩子一起,结成团伙,他排行老二,几个人一起逃学,和别人打架,甚至是偷东西,偷来的钱他们一起大手大脚地花掉,买吃买喝、买烟买酒。奶奶说他,他就和奶奶吵,吵不过便骂,祖孙两个对骂,没有半点忍让,更谈不上懂礼貌了。每次吵闹完,之后一切照旧。
  在教管所,我们问他:“那可是你奶奶,为什么要骂她?”
  侯某淡漠地说:“她老是管我,我感觉不好耍。”
  我们又问:“你不想有人管?”
  他点点头,说:“不想。”
  我们接着问:“为什么偷东西?”
  他脱口就说:“奶奶不给我钱,看到想吃的东西就偷。”
  这样,留守在家里的侯某很快就堕落得不成样子。而侯某在广州的父母则过着艰辛的打工生活,在建筑工地,侯父每天要工作到晚上11点多,早晨一般四点起床,更早的甚至凌晨2点就得赶往工地,中午还从来不能休息。付出总算有了回报,眼看欠下的债就可以还清了。
  这个时候,一场变故让候家原本就贫苦的日子变的雪上加霜。侯某的母亲得了癌症,不得不从广州回家。带病回来的母亲听闻儿子的斑斑劣迹,痛心疾首。虽然母亲生了重病,但是毕竟是陪在了侯某身边,在母亲的严厉管教下,侯某的行为有所收敛。而随着母亲病情的加重,侯某最终良心发现,天天陪着母亲,不再到处乱跑。候母深知自己的病是好不了的,先前的治疗把打工挣的钱花光了,而且又借了新债,她只能无奈地放弃继续治疗,尽管继续治疗还有可能延长她半年的生命。
  很快,她就去世了。
  去世之前,她还是放心不下儿子,对床前的侯父说:“如果这个孩子再不听话,你就再找个婆娘,好好管着他。”
  母亲就是死也牵挂着侯某,怕他不能改过,怕他误入歧途,无法回头。
  侯某含着眼泪说到:“母亲临死的时候问我以后能不能好好的听爸的话。那一刻,我感觉好痛。”
  我们问他:“你怎么回答妈妈的?”
  他说:“我说能!”
  我们说:“那么后来呢?”
  侯某沉默良久,一直含着的泪水终于掉了下来。如果死去的母亲在天有灵肯定会伤心的,母亲当时拒绝继续治疗的苦衷,侯某真的知道吗?母亲离开前的不舍他又能体会多少?他竟然做出杀死的事情!
  侯父告诉我们:“他妈妈死后,我的债务已经达到四万多元,没有办法,我和他姐姐又去了广州。”
  外出的侯父知道母亲已经管不住侯某,于是把侯某送到邵东县城做生意的妹妹家里。但是,情况更加糟糕。
  从农村来到城市的侯某身边突然没有了熟悉的村舍,熟悉的伙伴。城市的一切对他都是冲击,找不到人说话,也找不到人玩耍,如果说他在农村跟着伙伴鬼混是堕落的开始和宣泄,那么在城市,他的堕落的心理开始在封闭的世界里发酵。再加上姑妈的管教,他更觉得没劲。很快,他迷恋上上网,疯狂地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平日里,他几乎不回家,每次姑妈不到网吧里拽他,他是不会出来的。网络成了他排遣孤独的唯一途径,与此同时网络上比比皆是的糟粕信息已经开始深刻地影响他。 
  姑妈为了对弟弟和死去的弟媳妇有个交代,对他管得更紧了,不给他钱,以便断了他上网的念头,没料到适得其反。没有钱上网他开始偷钱,侯某自己承认在杀人事件的小区里,他曾经5、6次入室盗窃钱财,而且都成功了,且没有人报案。后来,姑妈知道他搞盗窃,就经常就把他关在屋里,每天该吃饭的时候给他送饭,该洗澡的时候给他放水,但是关得住人,关不住心。侯某的心已经没有办法控制,被放出来后,他又会直扑网吧。
  侯某叙述,杀人事件当天他刚被姑妈关了几天放出来,心里憋得慌。出来之后他就想去网吧,但是身上没有钱。于是,决定再次去偷。
  侯某趁受害人家中没人,偷偷潜入其家中,翻箱倒柜,但是没有找到钱,十分烦躁。这个时候,他从窗子看见受害人提着菜回来,于是跑到二楼,躲进一个柜子里。侯某本来以为受害人还会出去,自己可以趁机会逃走,但是没想到,受害人居然上了二楼,好像是发现什么异常情况,在找东西。最后,受害人竟然打开了柜子,发现侯某。
  侯某说:“我当时很害怕,脑子什么也想不到了,拔腿就想跑,她就大喊。我到厨房,拿了把菜刀就把她砍死了。”
  我们问:“砍了她几下?知不知道在犯罪?”
  侯某摇摇头,说:“不晓得。我当时很怕,只是往她身上乱砍,看到她不出声,也不动了我才停手。”
  我们问:“以前偷东西有被人抓过吗?”
  他迟疑了一下,小声答道:“有。”
  我们问:“那为什么这次会杀人?”
  他说:“不知道,当时找不到钱,我很生气。”
  我们问:“谁教你用菜刀杀人的?”
  他说:“在网上看的。玩那些游戏时,什么方式杀人的都玩过。”
  我们说:“你当时知道杀人的后果吗?”
  他说:“不太清楚,我就是想要钱。杀了她之后,我从她身上翻了300块钱,还从她家冰箱里拿了点吃的,就上网去了!”
  整个杀人事件到此还没完,侯某被抓之后,伤心欲绝的受害人家属要讨个说法,又找不到侯父,所以将所有的愤怒都发泄到侯某的姑妈家。结果侯某的表哥被捅了一刀,生意也做不下去了,随后一家人不得不离开邵东县城。
  离开侯某后,我们的心情十分沉重。我们从来没想过一个母亲在临死的时候对孩子的万般不放心,可是这个孩子对母亲死前的眼泪,一点感觉都没有,心似沙丘,母亲去了,母亲的爱也去了,母亲的约束更是去了,他的生活里母亲完全的消失。那种消失不是简单的人不在了,而是整个的母亲在他的生命里彻底没了影响,包括对母亲的情感。
  我们也从来没想过一个杀人犯会如此随意杀一个人,随意得残忍,残忍更是一种随意,他懂得杀人的罪恶吗?尤其吃惊的是,他在杀人之后的举动:从死者身上取了钱,从冰箱里拿了吃的东西,然后心安理得地上网去。他仿佛在做一件很平常的事情,就像和奶奶吵了一架一样,在他心里,或许同奶奶吵架、偷钱和杀人是一样的性质。生命如此当作儿戏,死亡的重量他懂得多少?死亡在他那里竟然是那么轻!
  母爱与死亡,两者都是人类的永恒!而这两者在侯某身上都没有丝毫分量。
  但我们除了惋惜,除了遗憾,又能说什么、做什么呢?毕竟,他还只是一个孩子,一个有着爱的残缺的孩子。或许我们不能说他残忍。是冷漠!说他冷漠,可是冷漠真的是残忍,是对母亲和受害者的残忍,对是知情者的残忍,同样是对他自己的残忍,更是对一个群体的残忍。
  如果说,侯某因为冷漠而让人不寒而栗,那么,有些留守儿童的犯罪行为则让人扼腕长叹,久久不能释放。
  “七匹狼”
  这不:一群男人光着上身,裸露文身,手里掂着西瓜刀,铁棍,嘴里叼着烟,在大街上来趾高气扬地走动。
  你以为这是电影场景?不,它就发生在现实当中;你以为那是一群成年男人?不,那只是一群小男孩。
  可能传统的中国文化里有“侠盗”,专门劫富济贫;可能现代的黑道有规矩,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可能从流氓的文化里,还能搬出义气,甚至他们自己所谓的看上去都有点意思的正义。
  可是,这群小孩子所组成的帮派却是彻底的无恶不作。
  2005年11月,结束了对涟源市新化县的调查,我们又赶往浙江苍南县进行了一次特别事件调查。在那不久之前,浙江苍南县破获了一个由农村未成年人组成的“七匹狼”犯罪团伙,这个团伙涉案300余起,其中包括收保护费、绑架、抢劫、强* 
  、盗窃、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个事件不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起了中央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
  一群小孩子,究竟犯下了怎样的恶行,竟成了千夫所斥的对象?在赶往苍南县的旅途中,我们还在苦苦设想。
  但所有的设想都没有现实来得残酷。就像他们的名字“七匹狼”一样,他们一共有七个人,七个人里有六个是留守儿童。当时年龄都在14、15岁左右,原来就读同一所初中。“老大”叫陈江昆,16岁;最小的一个叫郑正,13岁。我们在温州市教管所见到他们两个,其他几个同伙则被关到别的地方。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甚至显得很害羞,低着头,不敢看我们。陈江昆满脸长着青春豆,看上去憨厚老实,而郑正显得稚嫩又温驯,个头不高,也很瘦弱,真的是个孩子。
  我们问他们还记不记得自己作案多少次,他们表示太多了,记不得了。我们又问都做了什么案件?郑正胆怯地说什么都做过,除了杀人外,打家劫舍,入室盗窃,绑架勒索,寻衅滋事,砍人,恐吓。
  陈江昆补充一句:“还有强* !”说罢,他把头埋的更深。
  郑正则说:“我没强* 她,只是趴在她身上亲了一下。”
  我们说:“那就说说这件事吧。”
  说起自己犯下的案子,陈江昆的害羞感反而没有了。他冲一旁的管教干警看了一下,就老老实实地叙述了事件的大致经过。
  陈江昆说:那天他们老二跑来告诉他,说被打了。当时他就很生气,心里想居然还有人敢打自己兄弟。问老二到底怎么回事。老二说,那天他在学校里盯上一个女生,女生长得很漂亮,老二便和旁边的同学开她的玩笑,说:“一定要把她弄到手”之类的话。谁知道被那个女生听到了,而那个女生很嚣张,因为家里很有钱,在学校还有别的帮派老大“罩着”,于是找人趁老二方便的时候在厕所里痛打了他一顿。
  老二见到陈江昆时,陈江昆和其他几个兄弟在镇上“五街”的某个饭店里吃饭。
  陈江昆特地告诉我们:“五街”是他们的地盘。当时他已经在初三年级的时候被学校开除了,但是没有回家,而是留在“五街”混日子,“五街”也成了他们的大本营。
  听了老二的委屈,陈江昆其他几个兄弟当时就很激动。
  最小的郑正也在,他还大声嚷嚷:“大哥!一定要给这个* 子点颜色看看,这口气兄弟怎么能咽下去。”
  本来就在气头上的陈江昆听了兄弟们的鼓噪,决定给个交代。当即决定在晚自习后回家的路上拦截那个女生,“搞掉她”。
  果真,当天晚上,七个人在巷子里等着那个女生。一直到晚上10点钟,他们才看到那个女生和白天打老二的男生一起嘻嘻哈哈地走来。本来几个人决定连同那个男生一起打的,但是就在那个时候,男生命大,居然走掉了。不然,至少要剥下他一层皮。
  “临走时,那狗日的还亲了那个女生一下。”郑正特地补充一句。他似乎对接吻有一种特别的感觉。
  随后,陈江昆带着几个兄弟就把女生堵在巷子里。可是那个女生并不害怕,反而无所谓的样子,一脸嚣张的样子。
  陈江昆率先给了她一巴掌,骂了一句:“臭* 子!”
  没料到,这女生很硬气,竟恶狠狠地对陈江昆说:“打死我,有种就打死我,不然让你们死。”
  其余的人立即围住她。女生依然没有软下来的意思。白天受气的老二挥拳打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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