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君已是二十年-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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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你习惯了拒绝他后,在了解到他的家境后,我便开始接近他,用了很多的心思与努力。是你鄙视的卑微与下贱。可是,你能责怪我的虚荣吗?不是我太现实,是这世界让我不得不现实。
我还是成功了。现在,他是我的。至少在名义与外表上,这是我的胜利。
我知道他爱你。直到现在,他仍然爱你。看到你默然的背影会受伤,看到你憔悴的模样,会心痛;看到你生病,恨不得代替你承受。这,亦是我的悲哀,对吗?
我不在乎。
我们已经在筹划婚期了。因为我怀了他的孩子。我承认,我用了一些聪明的手段,诱惑了他。他是个正直的男人,心甘情愿的为自己的酒后失德而埋单。
一切都按照我的设计进行。一步步的,我迈进婚姻的殿堂,开始另一种生活。是我从小就梦想的优越生活。
可是,为什么,看到你,我会,揪心的痛。
悲伤,像肆虐的洪水,将我淹没。看到你,我会难过。难过到不行。
我们,毕竟是那样要好的朋友,姐妹。我们,曾经那样亲密无间、无忧无虑的相处过,在最灿烂的青春岁月里。我从不怀疑你对我好,请你也不要怀疑,我是多么的喜欢你,多么怕失去你这个朋友。
看完信,下班铃响了。我关闭电脑,没有去饭堂用餐,直接回宿舍。
宿舍楼下看到桑晨,是他一贯的等我的姿势。我虚弱的笑:“我感冒了,会传染的。”
他掏出几个药盒,递给我:“不知道你是哪种感冒,索性多买了几种,你照着说明,有选择性的服用。”
我接过来,再说谢谢。
他说我走了,我说再见。
我们总说再见,有时候是礼貌的道别语,有时候是无奈的结束句。再见,再次相见;再见,再也不见。这简单的两个字,包含了多少人世离别的愁与相逢的喜。
桑晨,再见面时,或许,你已是别人新婚的丈夫。
27.
小秦和桑晨的婚期,是在我的感冒终于痊愈的11月26日,农历丙戌年的十月初六。
我和小秦,已如先前一样亲密。
本来,那样的事情,那个桑晨,本就构不成我对任何人情感的考量。
可是,我还是拒绝了做他们婚礼伴娘的邀请。因为那时,我的眼病更加严重。外表上,已经很轻易的看得出那团红肿。
婚宴设在桑晨叔叔的酒店。如小秦所愿,排场很大。
筵席上,终于又见展翔,是那个生日拥抱之后,第一次相见。看到他,就想起最近不断做的梦:他结婚了。我总是会梦见他结婚,一次又一次。在梦中,他穿很新的白色的新郎服,走进结婚礼堂。我站在远处,穿着白色的长长的裙子,披着头发,幽灵般。我查解梦的书,书上说:全身白衣,是指苍白消极的心绪。
或者,在这样无望的爱中,我开始慢慢疲惫。开始觉得累。无论如何深沉的感情,终也抵不过人心。我有心,所以付出了,渴望有所回报。装什么高尚呢?!何况,我身上有越多的伪装,也就会被压得更紧,埋的更深。
我们邻桌而坐。各自精彩。他和新总经理说着我听不懂的日语,我和同事八卦着在天涯网上看到的新闻。不曾对视,不曾回眸。
新人过来敬酒,我的眼睛,一直望着小秦,不敢移向别处。我怕看到,就算桑晨是我不爱的人,却仍然在这种场合害怕他的目光。
毕竟,我是一个心存善念的人。
酒席结束,大家一起去卡拉OK,这都是固定的节目了。可能因为酒精的缘故,我的眼睛,竟会有短暂的失明。
我使劲的摁着太阳穴,闭目片刻,才重见光明。
我没有一同前往卡拉OK,独自一人,在夜幕深沉的路上行走。中山一路、中山二路、中山三路、中山四路。刚刚下过一场暴雨,夜凉如水。突然的就想起一个词:天荒地老。每次说起地老天荒一类的话,便是此时的场景:一条有人或者没有人的路,被雨水冲刷得十分干净的路面,路两旁是昏暗的路灯,昏黄的光线在夜里给每个过路的人一个朦胧的观望。两个人在路上走着,没有拥抱,甚至可以不牵手,就这样简单而沉默的走着,可以说点什么,也可以什么都不说,然而地老天荒终不过也就只是个希望了,或者就是一个带着一点悲伤色彩的传说,天长地久终有时,而长久的,不过是一个舍不得丢弃的记忆罢了。怎么可能真的会有?
又是冬天了。
我走的很慢。潜意识中,又是在期待他吧,这已经是一种习惯。
直到路的尽头,他还没有来。
我在芒果树下,不断的徘徊。
终于,那台蓝色的天籁,载着他,来到我的身边。虽然打着明亮的大灯,但是,我仍然知道,那是他。
真的是他。
他下车,倚着车门,望着处于阴影处的我,我走过去。
他说:“明天去医院看下眼睛吧!”
我说不用了,小时候就会这样。
他返身坐回车上,把那个用红线编织的汽车挂饰解下来,拆出一根细细的红线,再一圈一圈的缠绕在我的左手中指上。又打上一个死结。边做这些,边说:“这是我们家乡的土法,你眼睛上长的这叫蚯蚓。如果左眼长呢,就把红线系在右手中指上;如果右眼长,就绑在左手中指上。这样,蚯蚓就不敢出来了,病也就好了。”
我用右手抚摸着左手中指上的那个红线圈,它宛如一个戒指般,固定在我的指头上。
我由衷的说:“真好看。”
他有些怅然:“看到别人结婚,就感到自己老了,有一种晚景凄凉的感受。”
我不知该如何开解。
他接着淡淡的说:“我也想结婚了。”
我说恭喜。
那句恭喜,是没有来得及思考,脱口而说的话。就像面对我的,讲这句话的,是一个彼此相识却并不牵挂的同事,是在听到别人“要结婚了”的宣告后,最直接的反应。
说完那句恭喜,我才真正明白他在说什么。他说的话,是,想结婚了。和谁?还有谁!那个白云机场与他并肩而立的千金小姐,眼霜可以当作面霜用的某某之女。这是短短几秒钟,涌入心中的想法。
只是瞬间,天塌地陷。
可我还在拼命掩饰自己,来成全自己不知所谓的尊严。于是我便换了一种嘻嘻哈哈的语气,很开心的样子说道:“你终于想通了,这么大的一老头,再过几年就没人要了,那多惨呀!我刚才酒喝多了,我要上去了。”
他低下头。我错开他的身体,从他的身边掠过,说,再见。他也说,你要幸福。
泪水铺天盖地而来。
在新白云机场,看到你缠绕着她的腰身的手,我便早该想到,
你会结婚的。只是时间的问题。可是,我却回避着那一幕浮现在我的脑海,我强迫自己遗忘,哪怕忘不掉,也不要时常想起来。我欺骗自己,催眠自己,用拙劣的演技,瞒着所有人,深爱你!!!
只是我忘了,谎言总会被粉碎。就算到了梦里,也总是你!!!
你亲口告诉我,你结婚的喜讯。对我来说,还有什么比这更加残忍。我怎么不会,背着你哭泣!!!
展翔,虽然怨你,恼你,讨厌你,下定决心和你告别,可若你真的从此在我的生命中消失,我又怎么会幸福?难道你以为,没有了你,我会幸福?没有了你,我的爱情的字典里,又怎么会找得幸福两个字!!!
你要结婚了,和这世间的另一个女子。你终究,不是我的。我又怎么会不伤悲,不流泪?可是我不愿让你看到。我小心翼翼的维护着自己的尊严,不向你乞求爱情与怜悯。我所盼望的,是某一天,你会爱上我,爱上已经长大成人的我,爱上所有我觉得骄傲的特质。而不是让你一直沉湎于幼年丧失父母饱尝人世辛酸时,我伸过去的那双七岁孩子温暖的小手;不是你在本应无忧无虑却还要被繁重的农活牵绊时,我为你拭去的汗水以及疼惜的心意;不是你在缺少关爱出卖苦力受伤时,我沾着口水贴在你伤口上的火药皮;不是在做了难得的美味时走很远的路,为你送去的菜肴。我要你爱我现在,爱现在的我!我要你说:夏翎翙足以和展翔相配!!!
可是,没有。什么都没有。你连一个暗示都没有。你送了礼物给我,而在我打电话向你致谢时,你的客气,提醒着我,只是因为大姑的缘故,你花对你来说微不足道的金钱,换得只是心灵的慰藉。你可曾真爱过我?可曾爱过???
为了你的一句话,我就像一朵花,无数次违抗百花仙子的命令,积蓄全部的力量,只为在你面前呈现最美的样子。只为了等你来时才飞蛾扑火般在不是开花的日子里,激情绽放。等你终于来了,,却已经不再留恋花朵的美丽。于是我不但错过了花期。还错过了你。于是我的所有努力,掺进了十二万分的委屈!!!
或者是因为我的现在不是你当日的期许;或者是因为如今的我们已经不是飞翔在同一高度的风筝。你的心停留的地方,是我立起脚尖都触摸不到的厚厚看不穿的云层里。无论我怎样积极努力的飞,就算是挣脱线的束缚,也只会掉落在大地,一辈子都飘不到你那里!!!
于是,在你面前,我装出神色自若的样子,硬挺着背,装作坚强,装作一切都好。因为我没得选择,只能强装。强装,然后死掉!!!
我扬起手,向爱情的最后一滴泪水作别。这个世界,从此少了一个诗人。所有为你写的句子,所有的星河望断,所有的感天动地,所有的爱你成痴,所有的等待与盼望,都在这个冬天寒冷的夜晚深处,结伴死去!!!
28.
在日志里写活啊死啊的文字,可是走出宿舍,仍然要继续生活。继续工作。不管是有爱还是没爱的人,都是这尘世上的一个俗人。无奈的食尽人间烟火。
12月,又是年末。
不知是因为红线的作用,还是别的,我的眼病停止了发展,但也没有消退。于是那样的一块红肿,成了我为自己流泪最好的借口。
新婚的小秦,休完婚假上班已是6号。她的脸上,没有新婚的喜悦与红润,或者,是和害喜有关吧!
她在洗手间里呕吐,我拍着她的背,她的眼泪扑漱漱的掉落下来。我拿水给她漱口,她却突然抱紧了我。我看向大镜子里的投影,心酸莫名。
中午她吃的很少。郁郁寡欢的样子,苍白的脸,没有神采的眼睛。
下午,我收到她的邮件:“小夏,你说,什么才是幸福?”
我回信给她,微闭着双眼打字:
我不知道什么叫做幸福。不知道什么才是幸福。
但是,你和桑晨,一定要幸福。我祝福你们,永远幸福。
把邮件发送之后,我埋头在公司内部期刊的排版中。这一期,有展翔发过来的新商品开发的背景资料。
被通知到会议室签劳动合同。意外的发现,合同期限由以前的一年改为五年。管人事的姐姐说,这是好事。
我却犹豫了,我不知道,我还能在有展翔的地方,强装多长时间。在有他的地方,到底哪一天才是自己的极限。
但最后还是签了,有一种悲壮。
私底下,没有听到关于展翔婚期的小道消息。
元旦来临。
元旦又过去。
2007年1月2日,迎来了公司的二十周年厂庆。
那一天,整个公司都沸腾了。再没有那样热烈的场面,群情激昂。
按照新总经理的指示,行政部特意在办公室找了十六位女生,负责接待从各个国家分公司及海外事业部的嘉宾。并且提前做了统一的服装,每人一双红蜻蜓的细跟皮鞋。我是十六分之一,小秦也是。她的腹部还不明显,只是脸色略显苍白。我提醒她,她说,没事儿,省了粉底了,多搽些腮红就有颜色了。
那是我第一次花妆。全套的。粉底液,蜜粉,眼影,睫毛膏,腮红,眉笔,唇彩,该有的全有了。同事姐姐在做完最后一笔修饰后,把我让到镜子前面说,看看吧!
我望着镜中的自己。有些陌生。我终于明白中国为什么会有30000多家化妆品生产厂家了,原来,那些瓶瓶罐罐,那些支支管管,真有着神奇的魔力。
妆容。它掩盖了我的单纯,掩盖了我的阳光,掩盖了我的瑕疵,也掩盖了我应有的天真微笑。它把我按照固定的模式,塑造成一个看上去刀枪不入的女人。
我们十六个人,穿着同样的服装,化着差不多的妆,在花圃前,做最后的练习与分工。练习如何笑,练习三语版的欢迎词。
上午十点,公司的车队陆续接回参观到访的客人。他们会先参观公司与工场,再去香格里拉酒店,公司的周年晚会,将在那里举行。
一拨又一拨的客人,黑头发的,黄头发的,白头发的,没头发的……皆穿着笔挺的西装,锃亮的皮鞋,挂着同样弧度的微笑,从车上走下来,再走到办公室,由我们引领着,参观每个部门,并给他们讲述早已熟背的公司简史及各部门职能。
在不知道是送走了第N批客人后的空档,我倚在洗手间的墙上,连气都懒得喘了。洗手间已经瘫着几个没精打采的同事,大家互相打量,话都没力气讲,虽然是冬季,但每个人都额头都渗出细密的汗珠。偏偏,行政部经理的声音,在门外响起:“我说姑娘们,快出来接客了!”
“TMD!真不是人干的活!”小秦咒骂,重新穿上细高跟的新鞋。
事实证明,如果哪天需要付出很多体力,那么千万不要穿新鞋;就算要穿新鞋,也千万不要穿高跟鞋;就算要穿高跟鞋,也千万千万不要穿细高跟的鞋!
这是事后同事姐姐作出的总结。
不管怎样,终于还是熬到了下午五点。
所有到访的人员,都被送回下塌的酒店。
本公司的人员,也在操场上集合,整装待发。租来的大巴,也静候在院子里。开车的司机,想必也是少见这种阵势。生产部的所有人员,全部是蓝色的工作服。几个办公室的女性,亦是全副盛装;男的,当然只有西装的份。
我们跟在老总及各位经理的身后出来。十六个年轻的女孩子,同样的衣服,挽着头发,系着丝巾,左胸前别着特制的接待人员工作标志,细高跟的皮鞋,让人更加挺胸抬头,走起路来,更添女性的柔美之姿。
公司领导在前面走,我们露出七颗牙齿的笑容,脚步整齐的跟在其后。
我的前面,便是展翔。
我看着他的背影。他的耳垂,在落日余晖的照耀下,近乎透明的粉红色,有一圈奇怪的光晕。
我望着那团光晕,脑袋